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腹黑邪王盛宠:神医六小姐-第14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蚕的一切知识。

    比如蚕从出世到吐丝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大多数蚕都会在吐丝一次之后就死去,蚕要在什么样的温度下养殖最好,什么样的蚕吐出来的丝是最好的,什么样的蚕是次的,到时候商品也是进行分类和规划。

    千云璃想到了很多,景琛也在其中帮助她很多,比如管理邺城。

    在管理邺城这方面,她也就只会纸上谈兵。

第394章 大放光彩14() 
景琛说起来却头头是道,还给她找了很多人,分别管了很多的分支,让千云璃轻松不少,他们只需要每个月给千云璃账本就行。

    蚕丝的物品,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凭着千云璃的努力和景琛的帮助,已经开始往各地销售,因为蚕丝的难得和品质,很多国家的贵族用了也纷纷推荐,一时间,可谓是名声大噪。

    蚕丝在市场上出现了供不应求的情况,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销售额就达到了一千两黄金。

    千云璃可以说是数钱数到了手软。

    景琛还笑她,一直说舒琉静是天堑第一首富,很快,千云璃就要成为天堑名副其实的第一首富了。

    而且,她这个首富,还有一座城,一座独立的城。

    这一下,千云璃名声大噪。

    她给了邺城百姓最好的待遇,邺城里的百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独特的身份证明,说明他们是邺城人。

    现在,几乎全国的人都羡慕邺城的人。

    因为,邺城的人几乎没人每月得到的银子平均都有二十两,要知道,一户四口之家,一个月的开销包裹吃喝用穿花了三两的已经是小康了,邺城的人没人每月有二十两银子,这是什么概念?

    千云璃做到了,她一个人养整个邺城的人的承诺。

    她走在大家上,百姓们都会亲切的称呼她璃城主。

    本来都叫千城主,她说她不喜欢她的姓。

    后来百姓旁敲侧击的了解到了千云璃的身世,知道她在天堑不被将军府的人待见,还收到过很多的屈辱。

    当时邺城的人都生气的愤愤然,现在的千云璃对他们来说就是神,神是不允许被侮辱和忽视的。

    所以他们都说,让千云璃留在邺城,他们会爱戴她,保护她,不会发生在天堑那样的事情。

    然而千云璃只是笑笑。

    一个月的时间,所有的工作几乎都进入了正轨,这些也都亏了邺城百姓的勤劳和配合,不然一个月的时间是不够的。

    现在的一切几乎都不需要千云璃去管理了,每个月,上官城主都会把账单交到她的手里,她也就看一下进账,其他的都不用管。

    现在的她,就坐着数钱就行了。

    而且,千云璃也没有垄断邺城里的蚕丝商品的销售,也有一部分的小贩自己单独销售,这些也都是她允许的,因为有些人是天生做生意的,她不能扼杀他们。而且,她要面面俱到,她现在的规模也就只能接那些大户人家的大的订单,其他的小订单她根本无暇顾及,有一些商人把这方面给顾及到了,也是好的。

    不过在价格上,千云璃有很明确的规定。任何一个商铺出售的商品价值必须规定在多少,不能为了抢生意而私自降低价格。

    这样会造成市面上的商品混乱。

    她个人不垄断蚕丝的商品,但是邺城要垄断蚕丝商品。所有的价格都要有明确的规定,无规矩不成方圆。

    就这样,邺城以惊人的速度休养生息,它的繁华远远的超过了林城。

第395章 我要嫁给景琛1() 
而千云璃的辉煌,传到了皇太后的耳中。皇太后只是深沉的敛了眸子,没有多说什么。

    当初北冥寒月和皇后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千云璃的信笺到来,当时信中的内容她跟皇后和北冥寒月分享了。

    皇后只是不屑的冷哼了一声,一个女子怎么能做到如此,真是大言不惭。

    皇太后问了一下千云璃的情况,是问北冥寒月的。

    北冥寒月的回答是,人还是不错的。但是能耐应该没有那么大,一个连书画琴棋都做不好的人,能有怎样的墨水治理一个国家?

    于是,皇太后就把邺城的分割契约书给了千云璃。

    没想到,千云璃竟然做到了。

    蚕丝这个商品以光速在全国传播,成为了千云璃一个重要的代名词。

    而这个蚕丝,也传到了一个人的耳中。

    这个世界,还没有发觉出来蚕丝的用处,突然有人发觉出来的,是不是有疑问呢?

    于是,关注千云璃的人,更多了。

    这天晚上,千云璃偷偷的一个人从驿馆里出来,她刚刚出了驿馆,梨花的香气就萦绕在身边,她无奈的摇头,转过身,果然,景琛像鬼一样优雅的站在他的身后。

    “你不会又想到我要做什么了吧?”

    这件事她本该在一个月前就做了,一直忙着没时间,也在憋着,景琛是怎么知道,她今天会出来的?

    景琛微笑的来到了千云璃身边,他身上梨花的气息立刻将她包围的丝毫不透风。

    他笑得格外的欠扁。

    “你总有一天会出来做,每天盯着你,就是了。”

    “额好吧!你应该代美特斯邦威,你从来都是不走寻常路的。走吧,一起。”

    千云璃发现,这一个月对景琛还真是挺依赖的,也不排斥他了。额她也不是寻常人,两个人都在一起了,还排斥他

    在某些时候景琛确实很被排斥,谁让他老实欺负人呢。这一个月没有欺负她,只是帮助她,就明显可爱多了,和蔼多了嘛!

    “你觉得会在哪里?”

    两人来到了一片桑树林之中,这整个邺城,就这一片桑树林最大,而且里面的桑树生长的十分的繁茂,很多百姓进入这里都会迷路,他们还说,这一片林子里格外的寒冷,感觉像是一个大冰窖。

    所以邺城的百姓几乎都不来这里摘桑树叶,邺城周围的桑树叶也格外的多,根本不需要来这里。

    最关键的是,这里十分的诡异。

    进入这片林子,千云璃就知道了,这里或许不是她想要找的那个,但也差不到太远。

    “你不是已经进来了吗?就在这里面了吧!”

    桑树林里格外的冷,确实就像一个大冰窖一样,一般的常人肯定受不了。

    景琛分析道:“这里的,应该是冰蚕。”

    千云璃发抖的赞同的点头,尼玛,太冷了,不是冰蚕是什么?

    其实,要说这里土地不生长不是因为植被被替换,而是这里有一个蚕王啊!蚕王所在的地方,才会吸引蚕群。

第396章 我要嫁给景琛2() 
邺城周围怎么也赶不走的用扫帚都扫不完的蚕,那不是有蚕王在这里是什么?

    本来千云璃以为这里最多只是有一个天蚕,天蚕王。哪里知道,这里有的不是天蚕,而是冰蚕。

    冰蚕和天蚕是一个种类,就是属性不同。

    冰蚕属冰,它生长的地方,方圆三里都能感觉到蚀骨的寒意。

    突然,一件衣服搭在千云璃的身上,还带着淡淡的梨花清香。

    “不错啊,你最近变温柔了。”

    景琛格外爽朗的耸耸肩,“药桶和青、白都不在身边。”

    千云璃嘴角抽搐,敢情这位大神是因为治她的那两样宝贝都不在身边,就不虐她了?

    这话他也好意思说出口?

    是谁每隔一天就非要赛一颗很难吃,吃了之后浑身都不舒服的药丸给她来着,还说是什么不跑药浴就必须要吃药丸的借口。

    那药丸,真的真的很难吃。

    腥味,酸味,苦味,涩味所有千云璃能联想到的难以下咽的味道他都给融入进去了,千云璃有理由怀疑,他是故意的,以他的本事,他明明可以调成清香甜甜型,结果非要调成古古怪怪味道型,这不是故意整她是什么?

    千云璃白了他一眼。

    “回去我要嫁给苍澈。”

    “那也要他肯娶,敢娶才行。”

    肯娶苍澈这些天对千云璃的态度就说明了,肯定不肯。

    敢娶这就意义深大了。也许是因为千云璃不走寻常路把苍澈吓得不敢娶,也或许是因为有景琛在,不敢娶。

    “你别得意,别以为我非你不可。你要是不懂得珍惜我,他一定会娶的。”

    嘿嘿苍澈还欠她一个条件,本来她是想要给苍澈看病的,也许她可以要求苍澈娶她。

    让景琛后悔去吧!

    突然,身上的衣服被景琛一抽,就回到了他的身上。

    语气凉凉的道:“我看,你需要的是苍澈�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