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悉尼大学完成了学业,见识过一些大场面,掌握了许多有用的知识,如今怀着报效祖国父亲的想法放弃了高薪岗位和入籍的诱惑,揣着绿卡回来了。”
他的身材属于文弱书生型那一款,没什么肌肉,腰部有些赘肉,不太多,胳膊不粗大,腿也不怎么结实,总之普普通通,可以肯定,他在单杆上无法完成一次引体向上,平时基本不参与体育运动。
林诗儿:“这个我看得出来。”其实一点也看不出来。
李浩克很快摆脱了窘迫的处境,目光开始在她身上游移。
在她看来,这是很正常的事,自己的身材确实不错,很青春,皮肤光滑细腻,体形可能不完美,但是有足够的吸引力,绝对可以称得上美丽。
李浩克开始讲述他是怎么注意到她的。
昨天的会议当中,他坐在台上,注意到会议室中间靠后位置上的一位青春美少女,当然就是林诗儿啦,当时她睡着了,睡眠当中鼻孔里冒出来一只时大时小的透明泡泡,面露微笑,表情恬静而顽皮,实在太可爱啦,配合上乌黑的长发,还有漂亮的手臂,他当即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希望与她认识,在整个会议进行当中,他大部分时间都在注视着她,猜想她会不会有男友,会不会脾气很大而无法接近,如此等等,导致他一直坐卧不安,担忧会不会失掉机会,再也无法接近,在他的想象当中,像这样美丽可爱的女子没有人追求是不可思议的事,所以必须得赶紧表白,就算先去排队拿号做备胎也好,于是就赶紧向人打听,问过好几个人都说不知道黑发美少女的芳踪和名字,后来终于问到了李丽贞,才得到了宝贵的线索。
林诗儿强忍住想要开心大笑的冲动,表面却装出淡定并且若无其事的样子,其实心里那个美啊。
王子渐渐意识到,自己心爱的女子很可能会被这个突然出现的小白脸给抢走,必须得赶紧有所行动。
第五十九章 淑女()
王子一共只上过六年学,成绩很糟糕,这是因为狼人生长得太快,所以必须得跳级才行,否则的话人们就会看到一个分明已经成年的男青年坐在小学生当中并且戴着红领巾。
在庄园里生活的岁月里,王子看过许多小说和电影还有动画片,对于爱情征途里可能会遇上的艰难险阻有着充分的思想准备,觉得没有谁能够随随便便成功。
最近两年来,它看过几百集机器猫还有许多的好莱坞恐怖片,凭着从这些影视剧获取的大量知识和经验,它认为自己可以搞定目前的不利局面,尽管自己缺乏哆啦a梦的帮助。
现在,以大狗狗形象出现的它开始留意李浩克身上散发出的气味,以便在适当的时间寻找机会在这家伙脸上弄块肉下来。
现在的林诗儿显得很淑女,说话转声细语,温柔婉转,坐有坐相,站有站姿,言行举止都很优雅,与平时独处或者和闺蜜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大大咧咧的样子差异甚大,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
王子对于这种变化的原因大致有些了解,明白这是由于林诗儿对这家伙有些好感,希望与之更深一步地交往,所以才注意要表现出自己良好的一面。
它有些沮丧地想,自己其实拥有远远胜过这家伙的外貌,还有强悍的体能和力量,而现在却只能扮演一只温顺并且聪明过头的大狗狗,公平竞争显然是不行滴,肯定会落败,因为这家伙不但有一张白净的脸和修长的身材,据说还有奥迪,并且是海归,开会的时候还可以坐在台上。
现在身穿泳衣的林诗儿和穿了廉价泳裤的李浩克在谈论一些关于青春时代的事,然后发现两人毕业于同一所高中。
“那个杨老师还在吗?就是裙子特别短,露出两条大粗腿,并且从不处理浓密腿毛的那个语文老师。”李浩克问。
“在啊,并且是我的班主任,最莫名其妙的就是这个,有男生悄悄用手机拍摄杨老师的裙底风光,我实在不明白,有什么可看的,她又粗又壮,就像举重选手似的。”林诗儿说。
李浩克:“说实话,我有一点点小好奇,也想知道杨老师裙子下面到底有些什么。”
林诗儿:“我看过那位男生拍下的照片,因为他在同学群当中发过,我复制下来了,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传给你一份。”
李浩克:“真怀念那时的青葱岁月啊,什么事都觉得有趣。”
林诗儿:“你初恋的时候多大年纪?”
李浩克有些羞涩地低下头,小声说:“我已经二十八岁了,还没有恋爱过,从幼儿园开始,我一直都是班干部,是老师可以倚仗的左膀右臂,是同学和师长心目中的优秀学生,我被评为三好学生的次数多到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学生生涯当中,我大部分时候都是班长,要不就是学习委员,念大学的时候我是学生会成员,只有在国外求学的那几年是单纯的学生身份,一直以来都忙于学业,真没有谈情说爱的时间。”
第六十章 多余的担忧()
王子很想大声提醒林诗儿,千万别上这家伙的当,故意装纯洁的人绝对是坏蛋,可是现在它保持狗狗的形象,不可以开口说话。
王子有点着急,几乎想要用暴力手段来解决问题,比如跳起来狠狠咬这个虚伪的家伙一口。
它及时控制住了冲动,没有这样做。
因为它想到,如果此时袭击李浩克,就真的把自己排除在竞争之外了,一只胡乱攻击人的大狗必然会受到严格的管制,并且让人厌恶。
稍后,狼人特有的骄傲情绪涌上思维中,它自信地想,就算以狗狗之身,也可以正大光明地战胜这家伙。
其实它的担忧是多余的。
林诗儿虽然年方二十三岁,但是并不缺乏社会阅历,智力以及生活经验也足够用。
她当然不会相信李浩克从没恋爱过,她此时正在想,这家伙不怎么诚实,如果真的从没恋爱过,两只手多辛苦啊,撸了这么多年,手臂上的肌肉应该发达一点才对,但是没有,他细胳膊细腿,面色苍白。
当然,对于可能成为男友的人,她有足够清醒的认识,知道没必要追求完美,天底下原本也没有完美的人,每个人都有或多或少的缺点和毛病,在如今这个时代,说谎不算什么,只要别被识破,也别无伤大雅和故意害人就好。
就目前已知的情况看,她觉得面前这家伙蛮不错的,谈吐文雅,外形体面,相貌对得起观众,带出去不算丢脸,他有奥迪a6,想来经济状况不错,有海归经历,并且进入这样的单位上班,家境应该挺好。
如果能够绑定这样一个家伙,想来可以少奋斗十几年,让人生达到一个更高的平台。
但是要拴住和控制一个合适的男人,让他像牲口一样好好干活,并非一件容易的事,需要耐心、技巧、经验、智慧、容貌,还有最最重要的运气,缺一不可,就算一时事事如愿,也要当心,毕竟谁都可能会看走眼,而人的特点正是善变,曾经的优质好男人可能一两年之后就会变成人渣败类,近于完美的好丈夫可能会在背地里悄悄变成一个大混蛋。
对于如何迷住一名男子,她有些研究,从曲无双和陈灵素处也学到了不少控制男子的技艺,她们的经验都是可以借鉴的。
她当然也可以选择像陈灵素那样的生活,拥有多位男友,热闹而充实,乱哄哄的,但是她没有那样,并不缺乏机会,追求者不断出现,但是合适的很少,而且不容易掌握,她也并不认为把自己成功嫁出去就算圆满的伟大成功,对于生活,她有很清醒的认识。
按照她的观点,男子宁缺勿滥,一定要找到一位质量上佳的,想办法将其牢牢逮住,让其提供给自己优质的生活,当然,这只是一种设想或者愿望,现实与目标往往不搭界,尽管她一直有冷静的头脑,对于未来有很功利也很现实的设想或者说是计划,但是她也明白,事态发展往往与主观愿望有很大差别。
第六十一章 自吹自擂()
李浩克仍在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的光辉历程。
“我一直是个好学生,乐于助人,从高中一年级开始,我常常把自己一时半会不穿的旧衣服给送贫困的同学,有时还直接提供经济支援,我总是努力学习,同时还抽空帮助那些落后的同学,同时作为班委配合老师的工作,让整个班级始终处在比较好的气氛当中。”
林诗儿心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家伙倒真有可能是个老处男,因为她记忆里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