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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不一样。
这时羊已经被撕碎,四位狼人正在奋力撕咬拉扯,不经意间,一只完整的羊后腿飞过来,王子抬起头一口咬住,然后变成半人半狼的样子,慢条斯理地开始啃咬上面的肉,同时心里为没有餐刀和叉子以及盘子还有餐巾而感到沮丧。
羊腿快要啃光时,王子终于开始有点亢奋了,但是距离失去理智的疯狂状态还比较遥远。
此时狼外婆抱着一堆羊肠子在地上打滚,肠子破了,导致许多半消化状态的绿色准便便裹到了身上,弄脏了毛,还有那件已经破烂不堪并且沾了许多血污的廉价睡衣。
另外两位女狼人的表现更加不堪,这两位在争抢羊脑壳,把羊角都扳断了,相互厮打,在对方身体上制造出伤口。
那位男性狼人在拼命地用爪子在地上抓挠,就像要打洞的狗那样做,但是效果很糟糕,因为地面是坚硬的花岗岩石板构成,虽然狼人的力量很强大,但是想要不借助工具而弄坏石板是不可能滴。
这四位狼人表现出来的更多是本能,基本与智慧无关,它们现在非常亢奋,不时发出尖锐的啸声,仿佛狼嚎一般。
王子渐渐受到同类情绪的感染,开始越来越亢奋,渐有失控的趋势。
狼外婆把自己身上残存的睡衣布条全撕破了,把羊肠子里的内容抹到脸上,似乎这样能够美容养颜。
王子昂首向上,开始嚎叫:“噢——呜——”
铁门很结实,这些声音不会传出去。
与此同时,城市里几个狼人据点的地下室内都有类似的活动,紫溪山上的庄园里同样如此。
凌晨三时,狼外婆在拍打厚重的铁门,两位女性狼人不再斗殴,而是抱在一起滚来滚去,傻乎乎地大笑,相互揪身上的毛。
王子在经历了几次失控的亢奋之后现在处于清醒状态,不断伸出脚把企图靠近的男性狼人踢开。
王子觉得自己不必等到天亮就可以恢复足够清醒的神智,然后离开这里,到林诗儿的车旁边守候。
男性狼人含糊不清地唱着歌:“找啊找啊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行个礼,握握手——”
王子又一脚踢到这家伙脸上,将其踹到两个女狼人身上,它们仨立即纠缠到一起。
第五十一章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狼人在月圆之夜不会制造后代,这个时候基本处于嗜血的半疯狂状态,做不了任何复杂和严肃的事,就只能吃些东西,满地打滚,怪吼怪叫,撕破自己或者同类的衣服什么的。
凌晨五时。
狼外婆的神智恢复了一些,亢奋程度有所下降。
王子保持着半人半狼的模样,觉得自己这样比较合群,至少看起来与另外四名同类一个样。
一般情况下,月圆之夜过后的狼人会感觉到疲惫,就像人们嗨过头或者喝多了的次日那样不太精神。
狼外婆神秘兮兮地说:“我会写诗你知道吗?”
王子:“现在刚刚知道。”
狼外婆:“你别小瞧我,现在我就吟诗一首,让你开开眼界。”
王子:“好啊。”心里却纳闷,狼人一族什么时候出现诗人了?好像这一种群一直盛产斗士和勇士还有屠夫什么的,两年前有一位表姐考上了本省的一所三流大学,庄园内的全体狼人为此欢庆了整整两天,吃掉了一头黄牛和两只羊还有一头猪外加一个人和十几只公鸡。
狼外婆两眼看着天空,目光空洞,竖直的大耳朵像是德国牧羊犬,右耳由于耳环被扯掉了正在流血,红红的大舌头拖在毛绒绒的肩膀上。
王子作洗耳恭听状。
“光阴渐去,岁月如梭,我的爱人,我对你的思念一如往昔,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鼻孔里露出的毛,还有你鲜血的味道,真希望你能够复活,让我再吃你一次。”狼外婆深情无限地念叨。
看来她对于当年把丈夫吃掉一事缺乏深刻的反省,如果她再结一次婚,没准还是会一不小心把新的老公当作食物享受掉。
王子礼貌性质地拍打双爪,然后说:“好诗。”
狼外婆:“哪位女诗人比较有名?”
王子:“席慕容,李清照,还有——还有谁我也不知道了。”
狼外婆:“我的诗与她们比较起来怎么样?”
王子:“稍逊一筹,如果你继续努力,再过一百年,完全有希望超越她们的成就。”
狼外婆:“嘿嘿,你有不错的鉴赏能力,堪称知音,以后你来我的餐馆里吃东西就不用付钱了。”
王子:“多谢。”
狼外婆:“我的一只耳环不见了,你能帮我找一找吗?”
王子:“可能在你的毛里,也可能在这两位大姐和这位大哥身体下面。”
狼外婆:“我讨厌狂欢夜。”
王子:“我也不太喜欢。”
狼外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身上会有如此之多的脏东西,看上去像是糊状的羊屎。”
王子:“那就是羊屎,我记得昨夜你把羊肠子当围巾绕在身上,然后咬开了吃。”
狼外婆沮丧地说:“怪不得,我老是觉得胃里泛出难闻的臭味。”
王子:“待会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又是体面贤淑优雅的狼外婆。”
“嘿嘿,说得对。”
“天下无散之筵席,现在你能记起保险箱密码吗?”
“记不得。你想干嘛?”
“我想让你拿出里面的钥匙,然后打开铁门让我出去。”
第五十二章 重逢()
早晨六点二十分,林诗儿已经起床,踩着垃圾走到阳台上,盯着下面看,希望见到王子。
由于看不到心爱的大狗狗,她一夜没睡好,迷迷糊糊的醒了许多次,现在眼睛有点红,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精神状态极差。
曲无双为了陪她寻找狗,导致没有能够出去与做小公司经理的那位男友相会,此时只能很寂寥地独自躺在棉被里,抱着一只巨大的绒毛熊,因为她不抱着点什么类似男人的东西,就睡不踏实,最近已经习惯了有人陪伴。
林诗儿走进曲无双的卧室,沿途不断把空牛奶盒和方便面包装袋以及别的垃圾踢开,弄出咔咔嚓嚓的声音。
“快醒醒,天亮了。”她使劲拍打床垫,大声喊。
“你就让我做点自己最擅长的事吧,充足的睡眠可以养颜,你不知道吗?再睡两个钟头我自然会醒过来。”曲无双翻身,把脸埋绒毛熊的两只前爪之间,继续睡觉。
她:“我要去车旁边等着,因为昨晚那人说今天王子七点会准时出现。”
曲无双:“昨夜我好寂寞,好饥渴,你知道吗?我为了你的狗和你的安全做出了多大的牺牲你明白吗?”
她:“知道,下次看到美丽的男人,让你先去勾搭。”
曲无双:“说话要算数哦。”
她:“起来陪我聊聊,万一待会看不到王子我怎么办?”
曲无双摆出再不搭理人的架势。
她:“我想踩你一脚。”
曲无双的上班时间是九点,容许迟到十分钟,加之地方较近,所以能够多睡一会儿。
林诗儿如果不开车上班而是乘公交车的话也可以多睡一会儿,因为开车上班是最没效率的选择,每天早晨八点以前都会全城大堵车。
真正最快捷的交通方式是骑电动助力车或者自行车,但是林诗儿觉得那样太危险,并且风吹日晒雨淋的,实在对不起自己。
所以每天只好开着车去大街上排队,这样固然较为体面,但是却太消耗时间。
自从买到车以来,她已经学会了在堵车的时候化妆,如果起床太迟的话,还可以在车上趁着堵车的时候刷牙洗脸,一般不会弄湿衣服。
六点四十分,她已经守到车旁边,看着小区的主干道,想象中王子应该往那个方向过来。
她的车停在草坪上,这是因为没地方可以停的缘故。
六点五十分,她忍无可忍,拿起手机拨打昨天夜里接听到王子消息的那个电话号码。
狼外婆接了电话,有气无力地告之那条大狗可能几分钟之后就会到达,请耐心等候,然后挂了。
这时王子一溜儿小跑从早晨的薄雾当中出现,英姿勃发,笑容可掬,活力四溢。
林诗儿满腔的不良情绪顿时烟消云散,不复存在,嘴咧开在笑,心里也在笑,觉得幸福无比。
王子跑到她面前,站起来,举着双爪,她往前扑去,与心爱的大狗紧紧拥抱,兴高采烈地说:“今后我再也不会与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