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心安理得接受他对自己的好,甚至此刻有点沉溺其中了。
这并不应该,因为他们之间的差距是那么大,大到难以跨越。
她应该怎么做,应该告诉他,喂,顾易川,你不要用这样的口吻同我说话吗?
心内正上演着莫名其妙的天人交战,一个声音却在耳畔响起:“我可以坐下吗?”
是于在洋。他怎么会在这儿?
她下意识去看顾易川的反应,见他收起方才同自己有说有笑的面色,心知他此刻心情不大愉悦。
想起顾易川上回曾经说过,他跟于在洋在生意上结了梁子,估计是因为公事才不给于在洋好脸色看。
这位于总也真是的,既然知道双方面和心不合,今天偶然碰见了又何必眼巴巴过来打招呼呢?
你看吧,现在弄得两个人都不大痛快,可怜她一个公司底层的小虾米,此刻也搭在里面凑热闹。
她决定了,等会儿两人无论谈什么,她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正在这个时候,顾易川说:“如果我们说不可以,于总会生气吗?”
顾易川脸上笑意盈盈,可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完全是发怒的前兆。
于在洋也笑了,回答:“我问的是秦小姐,顾总何必急着替她回答?我想顾总应该代表不了秦小姐的意思。”
她尴尬地打圆场,“于总不介意的话就拼个桌吧,顾总方才也是同您开玩笑罢了。”
于在洋坐下,看着她客气疏离的样子,叹了一口气,说:“秦笙,看来你真的不记得我了,从前你不会跟我这么客气的。”
秦笙一愣,百思不得其解,他们从前很熟吗?
顾易川也是一惊,见于在洋不似说谎的样子,眉毛都快飘到天上去了。
这两人真是可以啊,感情还是旧相识,该不是过去还有一段故事吧?
今天当着他的面搞相亲相认来了!
到底把他当什么了?
见于在洋笑眼弯弯,似乎与多年前记忆中的一张熟悉面孔逐渐重叠,秦笙忽然忆起,原来是他,难怪第一次见面时会觉得似曾相识!
于在洋仍然维持着笑眼弯弯的样子,问:“想起来了?”
她重重点头,“嗯!”
于在洋无奈怂了一下肩,说:“我还以为你把我忘了呢。”
她摇摇头,“不是的,只是那个时候你不叫这个名字,所以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没有认出来。”
“我被领养后就跟养父姓了,原来的名字不用了。”
她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又拍了一下自己的头,接着说:“都怪我,太笨了,第一眼居然没有认出你来!”
于在洋笑笑,“没关系,没有忘了我就好。”
一旁的顾易川坐立不安,一连换了好几个坐姿都没有引起秦笙注意,看她同于在洋叙旧正高兴的样子,根本忘记旁边还有他这个大活人了。
不甘心这样被人忽视,他重重咳嗽一下,问:“你们……之前认识?”
秦笙唇角上扬,回答:“对啊,我十岁的时候就认识傅大哥了……哦,不对应该说于大哥。”
顾易川不以为然,傅大哥,于大哥,不管是哪一个大哥,她都没有必要喊得这般亲切吧?
明明心里窝着一团火,却又不好发作,默默隐忍下去,听她说他们的故事。
原来他们十年前便认识了。
那个时候秦笙九岁,于在洋十二岁。
他们是在孤儿院认识的。
因为林丽华不满意秦能将妹妹的女儿领进家门,隔三差五便故意找秦笙麻烦。
一回在牌桌上输了钱之后,林丽华回家狠狠打了秦笙一顿犹不解气,甚至吓唬秦笙,要将她送去隔壁孤儿院。
九岁的秦笙年纪虽小,但早慧的她深知舅妈不喜欢自己绝不是假的,一方面害怕林丽华真的将她送去孤儿院,另一方面又开始对那种地方感到好奇。
据说住在那里的小孩子都是没有父母的,由于条件差,很多孩子常常吃了上顿没有下顿,一副发育不良的样子。
待林丽华骂累了,她真的一个人偷偷摸到了孤儿院去看。
与想象中还是有很大差距,高大彩色的铁质大门紧紧关着,透过木栅栏向内望去,入目之处是一大片青草地,上面有一个穿着白衬衣的高个男生在搭积木。
高高壮壮的样子,根本就不像发育不良。
她朝他招手,问:“你一个人玩吗?”
他注意到她,用手指了指自己,不太理解的样子,回答:“你是在跟我说话吗?”
她点头,心想世上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这里只有他们两个人,除了他之外,她还可以同谁说话?
真是笨死了,不知道动脑子想一下吗,白长了那么高的个子。
他放下积木走过来,在木栅栏那边站定,局促不安的模样,说:“你是这里第一个跟我讲话的人,我……我很久没有跟人讲过话了。”
这下轮到她傻了,张大嘴巴问:“这里不是有很多小孩子吗,他们不跟你说话吗?”
他摇摇头,“我是新进来的,他们不喜欢我。”
她不明白,又问:“为什么啊?”
第18章 只是因为她同宋薇长得像罢了()
顾易川问:“你们就是这么认识的啊?”
于在洋回答:“那个时候她可热情了,见没有人跟我玩,几乎每天都去孤儿院陪我。”
秦笙笑笑,“没有啦,其实是因为学校里面也没有什么人喜欢跟我玩,所以只好去烦你。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参加完暑期夏令营回来,再去那里找你,院长说你被人领养了,我问她领养你的人家在哪里,她怎么都不告诉我,只说那是规定,不能透露。”
于在洋望着她,“是于先生和于太太,他们结婚后一直没有孩子,到孤儿院看过几次之后就决定领养我了,那个时候我没有你的联系方式,所以没有告诉你就离开了,抱歉。”
她摇摇头,“没关系的,反正你肯定不是故意的。”
于在洋说:“其实我后来有想办法联系你,但是于先生决定送我出国读书,所以就耽误了,一直没有联系上。那天在拍卖会上遇见你,我差点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你一点都没有变,还跟以前一样漂亮,只是我没有想到你完全不认识我了。”
说到后面,他的声音低下去,一副受到伤害的模样。
她觉得抱歉极了,说:“对不起啊,你什么时候有时间,请你吃饭当赔罪,好不好?”
他点头,“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一旁的顾易川忽然拿叉子敲了敲红酒杯,看着与于在洋相谈甚欢的她问:“几点了,上午的会议纪要你还没整理完吧,是不是该回去继续工作了?”
在于在洋面前被顾易川这样用命令的口吻说话,她不觉有些尴尬。
况且,明明是他强烈要求她暂停手头工作来这里吃饭,现在怎么又催上了?
于在洋不在意地笑笑,“既然你还有工作,那就先忙吧,不过得给我留个联系方式,你还有东西放在我那儿没拿回去。”
她想了想,怎么也记不起来自己有什么东西落在于在洋处,便问:“什么东西,我怎么没有印象了?”
于在洋回答:“拍卖会上的那只簪子,我是为你拍下的,我记得你从前同我说过,你对这种饰品有特殊爱好。”
啊,他竟然还记得这个!
其实她那个时候年纪很小,哪是对鎏金簪子产生特殊爱好,只是那段时间清装宫斗剧很火,看见电视剧里面女主角发髻上别着的簪子,一时觉得既新鲜又好看而已,不知什么时候同他提了一句,他竟然记到现在。
心下有丝感动,可又想起那只簪子拍出的天价,便说道:“联系方式当然要留了,但可不是为了那只簪子,那么贵重的东西,我受不起的。”
顾易川早已不耐烦,心想那天在现场问她是否喜欢那只簪子,她当时一口回绝,却原来心里面是感兴趣的,偏不告诉他,如今见到了旧相识倒是有说有笑,也忒不将他放在眼里了。
心下烦闷,又不舍得对她发脾气,只好口不择言对另一人说道:“于总还真是大方,花两百万为故友拍下一只簪子,这份情谊羡煞旁人,只是不知道若让于老先生知道了,是否会觉得于总太花钱如流水了些?毕竟不是亲生儿子,于老先生怕没有那么放心将公司交给这样的人打理吧……”
“你太过分了,向于大哥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