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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史蒂夫身上的这股自信没有让他变得粗鲁无礼,自信满满的他还是非常有魅力的。
他孜孜不倦地编织着硅谷关系网络,通过一个又一个电话、一场又一场会议,终于认识了里吉斯麦肯纳。麦肯纳是营销奇才,成功提升了英特尔的知名度,最终也帮着苹果打造了一个打破常规、适应性强的公众形象。
史蒂夫和沃兹去麦肯纳的办公室见他。史蒂夫并没有盛装出席,依然穿着破洞牛仔裤,头发乱糟糟的,也没穿鞋子,而且身上味道很大。那段时间,他觉得除臭剂、鞋子一类的东西都是矫揉造作。麦肯纳是硅谷上流圈子里非常特别的一位,他梳着精心打理过的发型,拥有一双深邃的蓝眼睛,说话直白,带着一丝幽默感,关系网络遍布全球,而且充满自信,这一点跟史蒂夫很像。他的名片只有寥寥几个字:里吉斯麦肯纳,他本人。麦肯纳透过两个男孩儿邋遢的外表看到了他们过人的智慧,发现自己挺喜欢他们的。“史蒂夫看问题很全面,”麦肯纳回忆道,“而且思维缜密。”麦肯纳和史蒂夫在雅达利公司的老上司诺兰布什内尔一起把他们推荐给了唐瓦伦丁(doine),瓦伦丁是红杉资本(sequoiacapital)的联合创始人之一,深谙高新技术企业的早期投资之道。
瓦伦丁曾在芯片行业打拼多年,他曾供职于快捷半导体公司(fairchildsemiductor),和英特尔的创始人是同事,后来两位创始人离职成立了他们自己的公司。他还曾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nationalsemiductor)担任要职。他之所以同意和两位男孩儿见面,主要是碍于麦肯纳的情面,他几乎是捏着鼻子听完了史蒂夫和沃兹的陈述。他俩走后,瓦伦丁给麦肯纳打电话抱怨:“你为什么让这两个人不像人的家伙来见我?”不过他还是为这两个男孩儿指了一条出路,让他们去找个人“天使”投资家,“天使”投资家更善于和苹果这样特色鲜明的初创企业打交道。
于是,史蒂夫认识了迈克马库拉(mikemarkkula),他日后成为史蒂夫在苹果的两位早期导师之一。一天,马库拉驾着金色科尔维特车去了史蒂夫家的车库,让男孩儿们带他看看applei是如何诞生的。马库拉以前是英特尔的销售主管,拥有电子工程学位,在短时间内赚了很多钱,不过,在他30岁刚出头时,由于没有得到晋升的机会,就“退休”了。马库拉本质上也是一位电脑极客,自己会编程。他立刻就领会了史蒂夫和沃兹野心勃勃的想法,也看到了这两位可塑性很强的年轻人身上所具有的智慧。开了几次会后,马库拉决定投资,他自己出资9。2万美元,同时和美国银行达成协议,由美国银行提供25万美元的信用额度,以此换取苹果公司13的股权。这可能是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天使投资。
当时,沃兹还是惠普的员工,马库拉坚持要让他辞职,全职为苹果工作。沃兹很喜欢惠普的工作,但同时他也很想参与设计下一代微机。他做了最后一次尝试,向惠普展示自己对第二代苹果电脑(appleii)的一些尚不成熟的想法。惠普的人依然不感兴趣。“那些大公司、投资人和分析师经验丰富、训练有素,比我们聪明得多,”沃兹回忆道,“他们认为我的想法只是小打小闹,就像家用机器人或业余无线电那样,只有那些技术迷才会感兴趣。”于是他辞掉了惠普的工作,全职为苹果工作。
马库拉与史蒂夫和沃兹站在一起并不和谐。马库拉身材矮小,蓄着连鬓胡子,打扮整洁,穿着时髦的休闲西装,仿佛刚参加完好莱坞的试镜,他的穿着打扮代表了70年代的时尚风潮。他说话时更像是在喃喃自语,虽然智慧过人、技术娴熟,但从不会争强好胜、咄咄逼人,也不会慷慨激昂地陈述自己的观点。他已经赚了很多钱,当然还想赚更多的钱,但却不愿意太辛苦地工作。虽然后来在史蒂夫离开苹果的那段时间里,马库拉接手了公司的管理,不过那是危急时刻的特殊情况。他刚认识史蒂夫时,对于自己居住的大房子和在英特尔赚的薪水心满意足。他还向妻子承诺,和苹果合作不会超过4年,足见他的矛盾心理。
因此,当马库拉决定把公司从合伙企业改制成有限公司,并且要聘请一位首席执行官时,他明确表示自己对这个职位不感兴趣。他找来了当时只有32岁的迈克尔斯科特(michaelscott),斯科特之前是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的生产经理,后成为苹果公司史上第一位职业总裁和ceo,而34岁的马库拉则担任董事长。当时是1977年2月,史蒂夫只有21岁,他把苹果交给了成年人去管理,然而不幸的是,马库拉和斯科特都不是史蒂夫真正需要的导师。
第14章 “我不想当商人”(2)()
苹果公司从史蒂夫父母家的车库搬了出来,搬进了位于库比蒂诺斯蒂文斯克里克大道(stevenscreekboulevard)的真正的办公楼。斯科特和马库拉开始着手招聘更多员工,搭建公司的组织架构。刚开始的几个月,史蒂夫依然在做他最擅长的事:召集一小群人生产杰出的产品。这次要推出的产品是appleii,正是这款机型真正将个人电脑推向了世界。
和上次一样,史蒂夫充当了经理人的角色,沃兹仍然负责工程设计。史蒂夫对沃兹恩威并施,不断质疑他的想法。结果,沃兹打造出的机器功能丰富,上手立刻可以使用,与之前的微机截然不同。这个尺寸适中的盒子是当时世人见过的最完整的电脑,唯一需要做的事就是把它连上电视屏幕。appleii的所有部件都装在一个米色的光滑塑料壳里,键盘是自带的,就跟当时颇受消费者欢迎的电子打印机一样。与applei不同,appleii是一件成品,可以直接卖给家庭、学校和公司,而applei只是一堆裸露在外的示波器、电压表和其他电子部件,普通消费者可不愿意碰这些东西。
appleii的微处理器比applei运算速度快得多,而且内存更大,性能更优。appleii配备了音频放大器和扬声器,机身上有插孔可以插入玩游戏的操控杆,还配备了盒式磁盘驱动器,可以用作数据存储。为了让业余编程爱好者一开机就能直接编程,沃兹把basic编程语言写进了一块焊接在主板上的单独芯片里。更重要的是,电脑的设计为未来无法预测的硬件升级改造留出了空间,无论硬件的升级改造是为了改善机器的整体性能,还是为了某一项特别的功能,比如数据处理、玩游戏、建立搜索列表或是编程等。沃兹在appleii上做了8个扩展插槽,用户可以插入各种电路板,特别是小型电路板,插入的电路板与主板上自带的微处理器和存储芯片共同配合,能实现很多功能,比如增加软盘驱动器、显示更复杂的图像、改善音质、扩大存储容量等。因此,一旦有专业的软件应用或附带扩展功能的特殊电路板问世,appleii将变得更为强大。事实上,它们也即将问世了。
与在车库一样,史蒂夫的完美主义倾向与他的离经叛道又一次导致了矛盾与冲突。比如,史蒂夫反对做扩展插槽,因为在他看来,一台完美的个人电脑应该操作简便,没有人会想着打开电脑外壳自己动手改进硬件的性能。史蒂夫想要设计出一台和家用电器一样使用简便的电脑,如果作为长期目标,这个想法还不错,但在1977年却不合时宜。颇具商业头脑的业余爱好者们已经表现出了强烈的兴趣,想要为appleii设计插卡,让appleii能与电话、乐器、实验室仪器、医疗器械、办公器械和打印机产生交互,或操控这些设备。沃兹看到了这一点,最终史蒂夫不得不妥协。
不过在另外几件事上,史蒂夫的离经叛道都是明智之举。真正的“个人电脑”看上去不应该像工业用的机器,因此他让一位名叫弗雷德里克罗德内霍尔特(frederickrodneyholt)的工程师设计了一个特殊的电源,这款电源不像普通电源那么容易发热,也就不需要安装噪声很大的风扇来帮助机器散热。史蒂夫还要求电脑的外壳必须像家用电器那样,而不能像实验室用的仪器,为此他还特地去百货商场寻找灵感。这个如今看来理所当然的想法在当时却是很大的突破,当时的电脑爱好者更偏爱工业用的金属外壳,甚至喜欢让复杂的电路板直接裸露在外,方便改造。对普通消费者来说,appleii自成体系、简洁美观的设计显然更合他们胃口,也让appleii从一大堆电脑中脱颖而出。appleii第一个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