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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桑狗知道,罗特斯出卖了自己,自己成了一个可怜虫,一个可笑的小丑。
桑狗万万没想到,最信任的罗特斯,居然成了敌人,而且现在这里什么都没有,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对面的机枪,身后的机枪,都可以把自己当成马蜂窝。
那些机枪对准了自己,那个看上去很年轻的华夏人,笑着走了过来,他一身白色衬衫,外面披着一件黑色的风衣,走路的时候,头发随风摆动,那双眼睛却如同是锐利的钢刀,盯着自己。
仿佛一瞬间,自己看到了一个可怕的恶魔盯着自己,那好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怪兽。
“你到底是谁,罗特斯和你想要什么。”桑狗恶狠狠的道:“你们知不知道,这么做会被人嘲笑的,我现在手无缚鸡之力,你们这么多人,而且都是我的手下。”
“桑狗,你不要紧张,我不是来杀你的,而且这一切都是我的计划,罗特斯还是很衷心的,就算是米国军方,都允许士兵在打不过的情况下投降,罗特斯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这才算是答应和我合作,不要去侮辱你的手下,要怪就怪你选错对手了,你应该很清楚,我送给你的礼物,就是要告诉你,臣服我,做我的手下,但是你的选择,却让我很失望,机会我已经给过你了,你不中用,你还不断的挑衅我,你惹怒我了,后果很严重。”
说话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接到了罗特斯信息赶来的张轩,他要把桑狗擒拿,他要征服桑狗,要让桑狗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一个失败者对胜利者付出的代价,这里没有所谓的正义邪恶,有的就是失败胜利。
第二百三十二章 上帝之手()
第二百三十二章上帝之手
“你是魂的人?”
桑狗同学这才明白,原来罗特斯并不是安全的回来,而是被对手抓走之后,回来的。
这种事情,桑狗同学都没有想到,他感觉自己的智商,似乎是受到了诅咒,自己的节奏根本跟不上对方的节奏,这个华夏人和一般的华夏人不一样,这个家伙不会吹牛,而很有本事。
桑狗同学笑了,他知道眼前的华夏,有资格做自己的对手,虽败犹荣,败给这种人不可耻,但是桑狗还是不希望失败,他咽了一口唾沫,随后转过头看着罗特斯。
“罗特斯上尉,我可爱的伙计,老伙计,你难道说没有良心,忘记了我们的誓言,忘记了我们之间的约定?”桑狗同学,就好像一个痴情的男人,在看着自己的恋人,在诉说衷肠,他知道如果罗特斯可以改过自新,那么自己还是有机会的。
到了这个时候,桑狗还没有彻底放弃,说明他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即便是作为对手,张轩都很佩服桑狗,因为桑狗同学,不管怎么说,都是曾经威名赫赫的存在,曾经的他一世辉煌,成为海上霸主,更是在海域圈地,拥有军事基地,他成为了一个众人害怕的对象,也成为了一个名声大噪的强者。
在这个海域,桑狗就好像帝王一样,他的武力威慑周围的国家,他的势力和经济遍布周围,他可以用最低的价格,拿到最有价值的项目,他可以开口骂看不顺眼的人,哪怕那个家伙是一个国家的元首,他都不放在眼里。
从开始到现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桑狗感觉,自己的信心开始消失了,那应该是那个神秘的魂老大过来之后吧,他一次次被打击,一次次的失败,在这些失败之作,他从来都没有感觉自己输过。
可是今天当他看到罗特斯那铁青的脸,还有那高高举起的手枪,他就知道,自己输了,人不是万能的,没有永远的胜利,人都是会失败的,别人努力一辈子,只要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自己努力一辈子,失败一次也就可以了,一败涂地,这就是所谓的一败涂地,桑狗同学无法直视罗特斯,他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对手,看着这个谜一样的男人。
这个男人只不过二十多岁,可是他却可以让自己失败,他到底是什么来历,有什么身份,怎么做到的。
种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桑狗的表情不悲不喜,他即便是失败了,都没有委曲求全。
“你不杀我,是想获得更多的利益。”桑狗笑道:“真是一个聪明的家伙。”
“很荣幸认识你,我叫张轩。”张轩伸出手,友好的看着桑狗。
“很荣幸做你的对手,我叫桑狗。”桑狗和张轩握手之后,相视一笑。
“把他绑起来,带走。”张轩笑了笑松开了桑狗的手。
“嘿嘿,嘿嘿。”
桑狗哈哈大笑起来,他拿着手枪指着自己的头颅道:“华夏老,该死的华夏老,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会用我的鲜血,来洗刷我的耻辱,我是军人,我是一个军人,我的一生都不可能成为俘虏,我要成为英雄,如果我被你带走,那么我的一生都将会是耻辱的,我不是罗特斯,我是桑狗,我是桑狗。”
桑狗愤怒的拿着自己的手枪,扣动扳机。
“你死不了。”张轩笑着道。
“咔咔咔”
桑狗没有想到,自己的手枪里面竟然没有子弹。
这个时候,张轩把手中的拿下来的梭子仍在地上:“想死的话,就咬舌自尽,不过我也会把你抢救过来,你是桑狗,我们是朋友,现在还是很好的朋友,你的身份还是这个海域的老大,我是你的老朋友伙伴,你可以享受夜夜销魂,也可以享受纸醉金迷,但是你不可以死,你如果死了,就没有一点价值,你活着才有价值,你懂我的意思,所以不要违背我的意思,我不允许你死。”
看着指着自己,语气冰冷,霸气侧漏的张轩,桑狗发现,自己真的是小看这个年轻人了,他能够猜测到自己要死,而且最关键的是,他在威胁自己的时候,给了自己甜头。
夜夜销魂,纸醉金迷,这是桑狗的最爱,想到这些东西,桑狗同学就会感觉活着真好,男人活在世界上,不就是为了女人,为了事业,如今事业没有了,可是桑狗也并不是一无所有,还有女人,还可以玩女人。
桑狗同学,感觉柳暗花明又一村,而且他想到刚才开枪过后就没有了生命,他就感觉死亡是可怕的,他现在更加的不想死了。
“为什么不杀了桑狗?”一旁的洪三走到了张轩的身边,他不能理解张轩的做法,如果是他,首先就是把桑狗大卸八块,因为对待敌人一定要凶残,这样才会让敌人害怕。
“杀了他,有什么用,他死了就没有价值了,活着才有价值,读过书没有,三国演义知道吗?挟天子以令诸侯,这句话你应该好好研究研究。”张轩感觉自己无法和洪三沟通了。
因为智慧随着势力的增强,自己的心已经完全的拥有了一个枭雄的雏形,张轩感觉,自己将会成为一代枭雄,同样他也很佩服想出挟天子以令诸侯这个计谋的谋士。
杀死敌人是一种愚蠢的表现,利用敌人才是天才,作为一个天才,不要做愚蠢的事情,要做有价值的事情。
把利益价值最大化,才是聪明的表现,杀了桑狗,只会是莽夫,图一时之快,却会一无所有,而且还会遭到更多敌人的威胁。
如果把桑狗囚禁起来,那么可以获得更多的利益,张轩不是莽夫,也不会做出鲁莽的事情,虽然他恨桑狗,因为桑够要杀他,要弄死他,可是他还是会很理性的去分析去判断,自己应该怎么做,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张轩站在了科学家的面前,他拍了拍科学家的肩膀笑道:“不要害怕,你的脑袋安全了,不会有人杀你,你可以好好的搞你的研究,而且我还想要给你们看看我的研究。”
张轩笑着从身上拿出一瓶药剂,科学家害怕的后退几步,可是当他看到,张轩把地面的灰土拨开,把药剂倒在地上的时候,就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地面上一颗小树苗,正在不断的增长,而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长,这一刻一颗小树,居然通过一分钟的变化,长高了半米,在过了一会,这半米还在持续。
神奇的一幕,让所有人惊呆了,包括桑狗同学,都是心里大叫神奇,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可以让小树瞬间长大,这简直就是拔苗助长,愚蠢华夏人,怎么会这么的厉害,这个小子怎么做到的。
科学家的想法和桑狗不一样,他们眼神之中只有惊奇和佩服,作为科学家,他们知道,这是一种改变基因,同时快速的释放力量的药剂,就好像核聚变一样,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