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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灵异实录-第2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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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秩序稍有些混乱,我也就没太多想。

    “救援的事儿完全可以交给他们,我也给区里面打过电话做了回报,现在需要你配合上我们的车,区里让我们务必保证你的安全。”

    言外之意就是希望我配合他们,不要给他们制造麻烦。

    临走前。

    我站在门口回头张望这个被鲜血和染成罪恶的地方,对于两天里发生的所有一切仍旧记忆犹新。虽然恐惧我却难以释怀,尤其是对于这间黑店里不可告人的勾当,或者说这里到底都发生过什么悲惨的过往,但随着凶手的死亡一切都成了一个迷儿。

    不过。

    当我想起文殊娜月时就看到了一丝希望,这个谜似乎也可以拨开云雾见月明。

    于是我和这两名及时出现的警察同志说,这里面有一个叫文殊娜月的女人,我希望能给我点时间向她了解一些情况。他们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也有些担心地望了望周围,然后苦口婆心地劝我说这种地方不像市区,穷山恶水出刁民,危险着呢。

    他们建议是不让我管这些了。

    “那行吧。”他们都这样讲我还能怎么说?

    算起来是他们救了我一命,所以我更没有理由为难他们。

    “这样也可以。”另一个人突然又让我看到了一丝契机,“这个女的算是个知情者,不如把他带到阿里,交给咱们公安机关的别的同事,也好对案子开展工作有帮助,这样在车上徐处长想问什么都可以了,也不耽误时间对吗?”

    他们随后又私下里商量了几分钟,和救援队做了一个说明以后把文殊娜月带到车上。

    我好奇问他们,“警察带人还需要和救援队商量吗?”

    “当然要啊。”

    他们说救援队虽然不是公安机构,但做的却是公安机构做不到的事,例如搜救山洞走失的村民和不慎坠崖的游客,不光要懂得紧急情况下的野外急救,还要懂得如何在野外生存,他们的出现刚好弥补了警察这一职业中的一些缺陷。

    所以。

    救援队在他们这儿就成了一个比较神圣的工作机构,尊重他们也是必然的,毕竟还要指着他们给社会减压,给游客的一意孤行买单。

    “还真得好好谢谢他们。”入乡随俗,我礼貌地竖起大拇指。

    他们开的车是改装以后的吉普越野,前面正常两个座位,但后面就变成了四个,类似于小型六座面包车。米娜坐在中间,我与文殊娜月坐在后面,她本应该主动和我说点什么,却安静地望着车窗外足有半个钟头,拘束也无比担忧。

    良久。

    她终于率先开口,一句话道破了自己此刻的焦虑情绪,“你们不会要判我吧?”

    坐在前面副驾驶上的警察同志听到以后,就主动回了一句实在话,“判是要的,不管咋说你参与了你就有责任,不过判你多少年那就是法院的事儿喽。”

    “我也是那个受害人啊,我是四川来地,我是被骗到这里地。”她情急之下抓住我,略带责怪,“你们来了之后我一直在给你们暗示,可你们就是不明白我的那个意思,我也是好人,我不想看到有更多地人被害,你们可不能这么不分青红皂白地。”

    我接着说了句公道话。

    “你属于胁从犯罪,根据国家刑法规定,被胁迫杀人同属与故意涉嫌杀人,不过会根据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更何况你并没有杀人,如果你积极把你知道的事告诉我们法院方面一定会宽大处理,我也会给你求情。”

    这时。

    米娜突然很大声问文殊娜月,她给我们吃的到底是不是牦牛肉?

    “是。”

    文殊娜月又回答说第一天晚上我们来的时候吃的东西是牦牛肉,当时她还故意折断自己的指甲暗示我们,可是我们谁都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什么叫第一天吃的是,意思说第二天的不是?”米娜全身紧缩成一团。

    文殊娜月一点头米娜的脑子瞬间就大了,惊恐问,不会真的是人肉吧?!

    “是在你们之前来过一个女人,就死在你们住的那件屋子里。”文殊娜月的思维很跳跃,用这种方式回答了米娜的问题,意思就是说我们(实际上只有米娜)吃的那盘肉,就是用这个女人做的。

    我陡然间想起房间里的那个柜子以及伤痕累累的柜门,不寒而栗。

第248章 一个胁从犯() 
文殊娜月并不是她的本名,她的本名叫杨兰,地地道道的四川大邑县人。

    而这个文殊娜月就是黑店凶手的亲姐姐,同样也是四川人。当年在四川的时候因为一场不幸的医疗事故,他铤而走险成了一名凶手。其实不严格意义来讲,这是单方面(医院)行为导致的一个社会性的悲哀事件。

    凶手固然有错,但究其根本不平等遭遇造成的。

    没有钱,没有权,作为普通老百姓在遇到这种事儿的时候,受到不公平待遇的几率要远高于那些权贵者。并不是我在这里危言耸听,这个时代里有的人吃不起,穿不起,病不起,甚至也死不起。

    有人说那是他们活该,谁让他们没有钱。

    这句话表面来看没有错,有些人努力工作有出人头地的机会,但对于这个社会而言三分天赋七分运气,偷奸耍滑者比诚实守信的人更容易出人头地。所谓无商不奸,不奸的你做不了商人,老实人就只能吃苦力赚钱。

    不公平就体现在这里。

    打开话匣子再多讲一个事儿。

    这是以前接手过的一个真实案例。前些年提倡火葬并责令几个县市禁止土葬,以便于减少土地资源的浪费与占有率。可部门却疏忽了火葬所需的高额费用,在农村或者说是山村土葬没什么花费,除去敲锣打鼓,社摆宴席就是挖个坑,买副棺材的事儿,少则几百多则几千,有的甚至还能赚钱。

    我要说的这个人家特别的穷,穷到买不起油盐酱醋。

    家里男人死了以后女人就在山里面挖了一块地,买了一个草席给埋了,所有费用下来才不过两百块。但土地管理局的不答应了,说这是非法占用国家土地有罪,让女人把尸体挖出来重新火葬。

    女人也想啊,可家里哪有钱。再说从古至今都是入土为安,没有再挖出来的道理啊。

    土地局可不管你有没有钱,你违反规定就是不行。

    于是尸体就被强制挖了出来,在殡仪馆的停尸间里一放就是两个月,产生高额停尸费用,已经超出火葬费用的十倍之多。连火葬都藏不起的家庭,怎么可能支付得了如此巨大的停尸费?!

    被迫之下女人干脆一死了之。

    最后结果如何?!

    为了压制民愤以及遮盖自己工作上的失误,土地局自费两万元钱给死者买了块墓地进行了土葬。

    这回就不说占用土地资源了?!

    女人曾无数次诉求结果遭到无情批评与反对,偏偏是人死了以后才能网开一面,社会是好的社会,但一些环节中的不近人情与纰漏却引出了一些社会漏洞,这不能不让人深思,让人心痛。

    话题扯得有点远了,书归正传。

    死在这间黑店里的人不计其数,据文殊娜月的统计不下十人,堪比建国初期的那些杀人大案,骇人听闻。这些人多数都是被下了迷药,然后神不知鬼不觉中地被残忍杀害,挖去有价值的内脏,剩余的就当成牦牛做成菜。

    因为她长得比较像凶手的姐姐,所以才能活到如今。不过她自己说,她每天都和一个杀人狂魔生活在一起,生不如死。刚开始对方待她很好,一直叫她姐姐。可后来因为她向客人求救遭到对方暴打,之后就一日不如一日。她也是每天睡不好,吃不好,直到我们来了以后,她无意间发现了我们的身份,就再次燃起求救的念头。

    可结果还是被发现了,当天夜里她就又遭到毒打。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开始你给我们暗示,最后又开始回避我们的原因了。”

    她点了点头。

    我又问,“我想知道你给我的纸条里面究竟写了什么?”

    她苦笑,“我什么都没写。”

    我皱眉,不明原因。

    她说她是故意的,如果给我们写纸条被发现自己一定会被打死,可如果不写就可能会失去一个得救的机会,所以思前想后她决定夹一张没有写字的纸条,虽然这样做比较渺茫但至少还有机会,她也不会被对方打死。

    “想不到你挺聪明的。”

    “我觉得还是凶手更狡猾一点。”米娜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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