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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无奈扶额,她是没见过这种的,救了人之后就跟找了尾巴一样,甩都甩不掉了。
“行了行了,都别哭了,一遇到事就哭唧唧,哎呀,行了行了,我又不是赶你们,你们要跟着就跟着吧。”
丹凤最后无奈,怪不得都说“一哭二闹三上吊”呐,这“哭”还真是一大杀器,反正她是受不住,知道这些人可怜,也就知道她们这哭是真的。
在客栈住了五天的时间,主要是让她们有个安静的时间做两件换洗的衣服,也让她们好好休息一下,大冬天的,丹凤也没什么方向,不知道该往哪里去,需要好好想一想。
女人们在客栈做衣服,没有外出,丹凤穿着新买的棉斗篷在大街上逛,这里的街道其实萧条得很,哪怕是白天,都见不到多少人在闲逛。
偶然碰到那么一个路边儿的弃儿,丹凤相救又不太愿意伸手,新买的衣裳,脏了都不好洗。
正看着呐,便见到一个女孩儿拽起了那个弃儿,她饿得皮包骨头一样,乍一看不过十岁,破旧的衣裳,怕是自己都养不活,竟然还能把馒头分给别人。
是个善良的,善良得有些圣母了。
丹凤静静地看着,没有帮一把的意思,但那女孩儿却看到了他,愣了一下,说:“我知道你,你领着一帮女人,你是买人的吗?你买我吧,我什么都能做,只要给个饱饭就行了,还有小孩子,你们要吗?也会做事了。”
“你是专门卖人的吗?捡了这些孩子一起卖。”丹凤的嘴角含笑,用袖子掩饰了一下,从系统中摸出一个馒头来,这是昨天收进去的普通食物,给出去也不心疼。
那女孩儿接了馒头,当做是被买了,高兴地拉着那孩子跪在地上给丹凤磕头。
丹凤让了一步,说:“别磕头,你要跟着就跟着吧,做事情换东西吃,我也不害你们,可好?”
“好,好,好。”女孩儿连连应着,“我知道你们住在哪儿,我去找你们,马上就去。”
丹凤看着被她落在原地的弃儿,是个头发脏乱,身上也脏的男孩儿,跟乞丐差不了多少,可是这个念头,乞丐是活不下去的。
“还能走吗?能走跟着我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吃点儿东西。”丹凤说着就转身,走了几步回头看,看到那孩子还跟着,放慢了些速度,带着回了客栈。
有了足够的钱,很多事都不困难,伙计积极地烧了热水,也不嫌弃脏孩子用浴桶,因为买浴桶的钱都是丹凤掏的,在那之前,她们这帮女人也都是用那浴桶洗的澡,换了衣裳,才有了些人样。
女孩儿紧跟在丹凤的脚步后,大喘气地来了,在她身边,还有三个年龄不一的男孩儿,一个个,灰堆里的钻出来的一样,破布条似的衣服,干瘪的脸型,都是一副活命不易的样子。
丹凤说了一声,便有人去给他们洗漱换装,她也没在意,现在的人数这么多,大半都是这么来的。
这世道,最先被舍弃的就是女人和孩子。
第58章()
在镇子上又停留了两天,大家全部换装之后,精神都好了几分,一个个也都互相通了性命,这段时间的路程上,虽然很多人还都迷茫,没有从悲痛之中回过神来,但日子还是渐渐多了鲜活气。
丹凤依旧没什么方向,索性带着人往南边儿走,在她的印象之中,南边儿总是能够偏安一隅,就算是战争,破坏的程度也不会太高。
最主要的是,南边儿气候好,粮食多,不用很多衣服,还比较不容易挨饿。
“好了,既然你们没什么意见,那就这么定了,另外,既然以后都要一起走,你们还是交一个名单给我,各自叫什么总要有个称呼吧,我也要清楚都有多少人跟我走,安排住宿吃饭的时候有个凭依。”
丹凤定了计划之后,又问了,发现这些女子之中竟然有人会写字,这可真是太好了。
笔墨纸张她的系统空间之中都存放了一些,随意取了出来,然后是一个个上前报名字统计人数。
“石楠。”
“孙文静。”
“张大妞。”
“何春兰。”
“蔡桃花。”
“高寄萍。”
这个名字报出来的时候丹凤猛然回神儿,皱了皱眉,这个名字,有点儿熟悉啊!
“还有他们,我带来的这四个,孟星魂,石群,叶翔,小何。”高寄萍说着把四个小孩子拉到前面来,她这分明就是在插队,但女人们的宽容心还是有的,没有跟她计较。
四个男孩儿都欢喜一新,虽然还有些头发枯黄,面黄肌瘦之类的表相问题,但透过这些表相还是能够看到他们有些特殊的地方,不同于一般孩子的安静也能够算是一个特征吧。
听到“孟星魂”这个名字的时候,丹凤终于明白过来了这不就是那个着名的白眼儿狼吗?
哦,好像是流星蝴蝶剑,说真的,这种“鸳鸯蝴蝶梦”似的名字是她对这个记忆深刻的原因之一,哦,对了,当时电视上的孟星魂是她喜欢的一个男明星扮演的,所以她还看了,但是越是看越是三观不合,尤其是她喜欢的“高老大”那个女演员演得很好,好到她觉得孟星魂非要去找孙蝶是喜新厌旧。
无论怎么说吧,这样一个女人,在你的生命之中扮演了母亲,姐姐,老大的角色,最后还成为了情人,然后,突然遇到一个傻白甜,就一见钟情,觉悟到这才是爱情。
爱尼玛啊,那你有本事之前不要跟人家高老大上床啊!不爱还上床,这不是渣是什么?
最要命的还是一下子把之前的所有全盘否定,好像之前高老大做的就是为了挟恩图报一样,而他“以身相许”了,所以什么都还干净了,关系可以解除了。
这世上哪那么多好事啊,什么便宜都占完了,然后突然醒悟,别人就要为你的醒悟退让买单,凭什么啊!
忽如其来的义愤让丹凤看那个完全没有她喜欢的男演员风采的小男孩儿非常不顺眼,左看右看,看得当事人都有感觉了,才说:“孟星魂?你这名字谁起的啊,听起来不错,不过,跟你不太合适,我看你要不然换一个名字吧。”
小男孩儿警惕地看着丹凤,本能地侧了侧身,躲在了高寄萍的身边儿,这种依赖性,看得真是有些刺眼啊。
丹凤见状,突然觉得有些无趣,这样的主角,说真的,她胜之不武。
而且,最后孟星魂是当了杀手吧,杀手,有多少钱?
“这个也不是什么好名字,就是个普通的名字,哪里有姑娘的名字好听呢?这是他爹妈留给他的,我们都叫习惯了,姑娘不要改了吧。”
高寄萍出头说话,她的话语之中带着些哀求,却还是挺直了腰板儿,站在了孟星魂的前头,挡住了他的身形。
“你是他的亲人?”丹凤问。
“算是吧,他们都是我捡回来的,我会照顾他们。”高寄萍回答着,如同护崽的老母鸡一样,试图把四个小男孩儿都挡在自己的身后,可惜她太瘦了,衣衫都飘荡,又哪里挡得住谁,可能只有那个孟星魂吧,一开始就把她当挡箭牌,这会儿牢牢地被挡在身后。
丹凤没好气地说:“行了,爱怎样就怎样吧,最后自己养出白眼狼来,也不要怪任何人。”
严格来说,高寄萍应该算是个反派,因为是杀手组织的高老大,因为干了许多坏事,但,她真的坏吗?
丹凤记得之中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女孩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为了四个孩子,也算是为了她自己,把童贞跟屠夫换了两斤肥肉,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坏吗?
简直有些圣母玛利亚了,但是结果呢?四个孩子,除了早死的小何,好像还有那个石群,剩下的两个都背叛了她,爱上了孙蝶,话说,这一半一半的几率,也不能够说她看人完全没眼光。
想着,丹凤觉得没意思透了,摆了摆手,在她旁边儿,有一个最聪明也是最早醒悟过来的姑娘秋蝉,接手了她身边儿一切丫鬟的活儿,跟那记录的人使了个眼色,接着往下记录了。
高寄萍左右看了看,有些茫然无措,但看到大家还在继续,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把四个孩子拢到身边儿,默默地让开了道路。
小半个时辰之后,人数统计了出来,总共有四十七个人,其中包括二十三个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十岁不等的孩子,男女都有,一个个经历过了被抛弃,都算比较乖,也懂得眉高眼低,知道巴着最先救了自己的女人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