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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真是有点儿刻薄的话,丹凤侧目,嘴角勾起一个笑容,说:“您说的很有道理,我不会跟她们计较。”
“亲爱的,你的身份足够你俯视任何人,任何。”说话的声音不大,却透着某种与有荣焉的傲气,赫斯特夫人挺直了胸膛,似乎这样能够让她的呼吸更为顺畅,头上盘着的发上缀满了蝴蝶结丝带,还有蕾丝花朵,精致得如同一束扎好的花儿,正等待着一个合适的瓶子盛装。
丹凤并不想跟她多说什么,三观不同,如何交流,不等她找出借口离开,宾利就过来了。
“我能请您跳一支舞吗?”宾利伸出手来,笑容可亲,眼神期盼。
“好啊。”丹凤爽朗应下来,伸出手搭上去,两人行礼之后就开始跳舞,并不大的客厅之中很快就为他们让出来一些空间,这时候的舞蹈富有规则,在每一次旋转的时候都有一种韵律的美感。
简单的舞步并不要求跳舞者多么留心,注视着对方的眸中似乎能够看到因为旋转而起的风,丝丝缕缕,让脑子都跟着发昏,眼中似乎只剩下了还拉着自己手的这个人,他的笑容,他的话语,他的力量
男士的力量和女士还是有着很大的不同。
感受到那拉着自己手的力量,丹凤轻轻笑:“你在紧张吗?宾利?”
“是啊,我有些紧张,你可以叫我查尔斯,我是说,我们是朋友了不是吗?”宾利笑着,他努力笑得更为让人喜欢,反而让他的笑容显得有几分僵硬,不那么自然。
“好的,查尔斯。”丹凤选择性听了一句,并没有多在意他的话,之后宾利絮絮叨叨说了很多,更多的都是关于达西的,听得出,他们的确是很好的朋友,以至于说到对方就有很多的话题,自然流畅,不需要思考。
丹凤微笑听着,是不是来一个“是吗?”“啊这样啊”“很有意思”之类带着鼓励的话,诱导他继续往下说。
一支舞跳完,两人之间的了解不敢说很多,但对达西,丹凤觉得自己已经隔空交友了。
于是,在她表示有些累了要休息一下,不连续跳舞的时候,就被宾利带到了达西那桌,宾利还贴心地去取了饮品和小蛋糕过来,服务周到。
达西没有多说什么,三个人坐在桌上,能够听到的就是宾利一个人的声音。
一场舞会,丹凤只跟宾利跳了一场,这显然让宾利以为是某个信号,跟达西说话的时候都透着激动。
“恕我直言,她恐怕并没有对你有同样的感情,事实上,她的眼神很冷漠,你恐怕要失望了。”达西直言不讳,正因为是好朋友,他才不忍心对方一头热地陷进去。
即便如此,宾利被冷水浇过之后那种失望的小眼神儿,还是让他感觉到了有些对不住,懊悔刚才说得太过直白了。
“我当然知道,伯爵的养女,这个身份已经让我十分自卑,但,她真的太好了不是吗?”
教养风度,这些都是能够从外在看出来的,容貌气质更是直击人心的利箭,宾利觉得自己已经被爱神之箭射中,然而对方,恐怕还在等待着不知何方的金箭。
“你真不应该来这次舞会。”达西这样说着,即便是他,也不觉得自己的身份能够跟伯爵养女相配,所以一开始就不曾有动心,更为冷清地观看了这一场注定无疾而终的感情悲剧。
之后的几天,丹凤拒绝了赫斯特夫人对舞会的热情,偶尔会跟宾利还有达西一起去外面骑马活动,之后他们表示要去某处度假的时候,宾利也邀请了丹凤。
“丹妮丝,我想你这么喜欢乡下,一定也会喜欢那里的,我已经找人租了一个庄园,足够游玩,相信会比这里好一些,你愿意跟我一起吗?我邀请你去那里游玩。”宾利热情而执着,如同一个乐观的大男孩儿,期待着意外的结果。
丹凤从书本上抬起头来,英文着作,看起来已经很轻松了,当记忆力好到一定程度,完全没必要系统学习就能熟知文理,宛如一法通百法通一样,有着某种加成的作用。
“好啊,感谢你的邀请,我正想换个地方看看。”丹凤从来都不讨厌别人讨好自己的样子,尤其这个别人还是个热情英俊的年轻人,她喜欢这种年轻人的爱恋,喜欢看他们爱恋自己而喜笑颜开的样子。
为了自己的一个点头而兴奋,为了自己的一句话而怅然若失,为了自己的一个微笑而欢欣鼓舞,为了自己的一次拒绝而沮丧难言,为了自己所有的都是自己,好像自己就是世界的中心点,而他们只会围着自己旋转。
我喜欢这种感觉,丹凤再次在心中肯定,同时觉得这次度假合适极了,如果长生不老却不知道享受,那么长生本身的意义就要大打折扣了。
“啊,尼日斐花园,啊,你答应了,太好了,我马上就去准备,你觉得明天怎么样?”宾利高兴万分,没想到对方这么轻易就答应下来。
丹凤微微点头,又看到对方兴奋但努力克制保持斯文的样子,笑着翻开书本,余光却扫到皱着眉头的达西,对方那是什么表情,以为自己不会答应?
“如果你不喜欢他,请不要玩弄他的感情。”达西一本正经地这样说,很认真很严肃的样子。
“你为什么说我不喜欢查尔斯?”丹凤挑眉,“事实上,我很喜欢他的热情。”
“是热情,还是追捧你的样子?”达西一语中的,指出了关键。
丹凤保持微笑,对这一点不置可否,喜欢他的热情,四舍五入,难道不也是喜欢他吗?
第379章 第379章()
自从那日达西在宾利走后很隐晦地表达了对丹凤的某些行为的不满之后;就再没有发生过类似的谈话;只是默默地保持了距离。
那种“我觉得你可能喜欢我,但我并不喜欢你于是先离远一些”的感觉实在是太明显了;明显到丹凤恨不得当面说一句“你是不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可已经拉开的距离又决定了如果主动靠近;反而像是在印证对方的表现一样;丹凤决定还是不去主动打脸了。
宾利对能够跟丹凤一起出行表现得很兴奋,同样获得邀请的还有赫斯特夫人;作为宾利的寡居姐姐;她事实上大部分时间都是无所事事状态,呃;除了私藏的小情人;对方做得很隐秘;却又不够隐瞒丹凤这样的人,很容易就被发现了。
那是她的管家;一个年轻的还算得上是端正的人,两人每次的言语看上去都十分正常,除了眼角那抹不能掩饰的潮红,似乎什么都不能说明。
这次受邀;赫斯特夫人不好带上管家,就干脆带了两个女佣,其中有一个还是给丹凤带的,对于伯爵养女没有女佣这一点,丹凤表示自己不愿意带一堆人出行;于是赫斯特夫人也要表示对这种行为的欣赏。
“的确,总是带着一堆人,会觉得憋闷,好像占用了空气似的。”
赫斯特这样表示之后,宾利也不好带太多人,等到宾利小姐过来,身边也就是带了一个女佣而已。
达西是习惯独来独往的,他带上的就是一个马夫,少不了还有一匹马,而马夫架势马车的水平也是极好的。
如此,出行的时候,一行人并没有显得浩浩荡荡,三辆马车的轻装简行,让他们都无法彰显自己的身家。
丹凤和赫斯特夫人,还有宾利小姐一辆车,宾利小姐在车上还抱着一本书在看。
这时候的两轮马车颠簸可想而知,路面就是那种普通的可能是水泥的路,某些地方还根本就是土路,坑洼不平,这种情况下想要在高低起伏的车上看书,还是那种豆大的字母,怕不是眼睛太好。
“好了,快收起书吧,只看书皮我就觉得眼晕,你难道不难受吗?”赫斯特夫人这样说着,脸上带着笑容,但言语之中却少了些亲近。
宾利小姐笑了一下说:“有什么难受的,作为一名淑女,我觉得学识才是最要紧的,任何时候,知识都能让我们显得更有魅力,远胜于一张美貌的脸孔,你觉得呢?丹妮丝小姐?呃,我是应该这样叫你吧,原谅我不太懂得该怎么称呼你的姓氏。”
充满着挑衅的话语却用一种极为可亲的语气说出,宾利小姐的集火来的莫名而迅猛。
然而,赫斯特夫人显然没有跟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攻击丹凤的来历,而是不赞同地看向她说:“你是该好好学学了,说话都充斥着无知。”
丹凤保持微笑,听着赫斯特夫人为她争辩,“丹妮丝并没有改姓那是因为她的母族同样辉煌,斯图亚特王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