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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公主-第3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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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和尚笑着回礼道:“阿弥陀佛,施主们自去赶路,老衲也要另寻它路了。”

    “大师的东西找到了?”卫兄反应最快,路上的时候,已经有人问过大师此行为何。

    见对方反应如此快,老和尚的眼中满是赞赏:“多谢施主惦记,已经找到了。”

    “是我们要多谢大师。”卫兄等人再傻也不会觉得自己昨日真的能走那么多路,虽然是一直在走,没什么特殊的状况,但这种速度本身就不正常,除了多了的这个老和尚,还有谁会有这种神秘的能力?

    聪明的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不聪明的也没想太多,听过就忘。

    几人简单收拾了之后,与庙宇前面分道扬镳,老和尚另寻了一条路要走,卫兄忽然高声问:“还未请教大师法号!”

    一语惊醒几人,同行一路,他们还真的没有问过这个问题。

    丹凤心中若有所思,这是被对方的力量影响了?

    老和尚回头,脸上还是那种淡淡的透着慈悲的微笑,手中捏着一颗念珠,久久为动,轻声道:“老衲广足。”

    “广足?”卫兄一脸莫名,这是什么法号?有些拗口,但细细品味,“广”是“广”字辈,“足”大约可以理解为“知足”之意,“知足者常乐”嘛,意思还是很好的。

    几人重复了几遍,总算把这个法号叫通顺了,再抬头,大师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

    “广足,广足,广足?”丹凤重复了几遍还是觉得别扭,总觉得这个名字大约可以比拼“戒色”了,不过,“广足”大约也可以说明对方爱远行这点儿,算是特色形容了。

    但,想到大师的种种,总觉得这个名字跟对方不太称啊,哪怕叫个慧能法藏弘法道济鉴真的呢?听起来就是高僧大能,多有范儿,这么一个“广足”,咳咳,怪不得对方不愿意说,理解了。

    丹凤觉得明白了点儿什么,微微点头,听到卫兄叫才匆忙应了一声,跟着走了。

    他们都走了一会儿,还有人在猜:“你们说,大师到底在找什么,就在昨日的那个寺庙之中有什么东西是咱们没注意到的吗?我去看了一圈儿,也没发现什么东西少了啊!”

    摆在明面儿上的东西只有那么多,除了那几个铺盖还算是有些用途,其他的,佛像都毁了,寺庙都快塌了,荒草满院,哪还有什么东西是值得一位大师辛苦来寻的?

    换句话说,若是对方今天带着一尊佛像,哪怕是破损的佛像走了,他们都不觉得奇怪,偏偏对方双手空空什么都没带,这就让人止不住地疑猜了,到底是什么呢?

    “会不会有什么密室之类的啊?”

    猜测越来越远,他们也离开寺庙很远了,丹凤装出几分同样的好奇,心里却在默默报答案,有一种“人不知我知”的偷乐。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啊!又与谁人说,嘿嘿,我就是不说!

    作者有话要说:魔镜早坏了!

第337章 第337章() 
吴翔的人生并没有特别辉煌;按照丹凤的人设;这是一个屡试不第的书生;她想要的是一段有瑕疵的人生;而并非草根逆袭的模板,于瑕疵中体会人情冷暖,能够帮助她更好地融入到这样的人设之中。

    唯一辛苦的就是她找来的吴母,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临终的时候还期盼着“儿子”能够给她带来殊荣;然而事实依旧贫瘠得缺乏想象的土壤。

    即便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对不起吴母的;如果没有丹凤的存在;对方可能就是一个人见人嫌的疯婆子;最后的下场未必会比现在更好,但感情这种事总是很难冷静做主的;她有些触动,似乎再次感觉到了某种久违的东西让她也为之默然。

    给吴母送终之后;吴翔就在某一次赶考的路上失踪了;后来多有人说对方是遇了盗匪;尸骨无存;衣锦还乡的卫兄听闻此事,还伤感了一阵儿;当年的友谊已经随着各人机遇不同而变化,回忆往昔总有些莫名的遗憾。

    化名高金龙的丹凤再次出现已经换了一张脸,是个古铜色皮肤的汉子模样;身形上也发生了变化,虎背熊腰,一看就是勇将。

    他也的确是个勇将,上了战场闷头往前冲,因为大家都知道的“路痴”属性,总会发现自己冲错了方向,或者干脆跑太快穿过了对方的阵营,他力大无穷,拿着棍子横扫,倒地的人不少,死的却是一个没有。

    当然这种情况就很少人发现了,大部分人只看到他的悍勇,颇有些力拔千钧的壮气。

    因为这个高金龙很受上头的欣赏,被提拔成了校尉级别的小官,这在平民出身的人中是很少见的。

    “这世道越来越乱了,不仅要杀人,还要杀妖怪!”

    伙房之中,丹凤正等在灶台边儿,一副嘴馋的模样,正在掌勺的伙夫也是个力大的汉子,快要能当澡盆的锅,对方说颠就颠起来了,那里面还装着一锅的菜,可是不轻。

    “杀妖怪,你见了?”丹凤诧异,她当然知道这事上有妖精,槐树精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但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对方肯定活着,而牛郎织女的爱情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世间对妖精的限制或者少了呢?

    那叫做广足的老和尚不是还说遇到了什么什么妖精吗?

    伙夫叫做午二柱,入军也有两年了,因为一手厨艺不错,进来没多久就成了伙夫,这大锅和锅铲就是他的武器装备。

    午二柱嘬了嘬牙花子,说:“可不是见了吗?你知道昨儿个刘洪那一队做什么去了不?”

    “什么?”

    丹凤捧场地问了一句。

    “捉妖怪去了!”午二柱说着举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大的鲤鱼精,你是没见,昨儿炖了整整一锅,都让他们给分了!”

    “咋,你们还半夜偷吃?”

    丹凤故作出两分不满,又好奇问:“你吃了没,啥味儿?”

    午二柱咋咋嘴,似乎在回味昨晚的那顿美味,说:“我就喝了点儿汤,”见到丹凤不信的表情,忙说,“真的,就吃了一块儿鱼肉,真是鲜啊,天上的龙肉差不多也就这个味儿了。”

    说着他把大锅举过来,道:“你闻闻这锅,昨天我炖的时间不短,上面肯定还沾着味儿呐。”

    丹凤看了看锅里的白菜,没去闻,咋呼着:“啥,你没洗锅!”

    “洗啥洗,那么鲜的味儿,今儿的菜肯定好吃。”午二柱一副手握秘诀的模样,笑得得意。

    丹凤见状,简直不敢想对方以前是怎么做菜的,莫非这就是他做菜好吃的秘诀?

    呃,反正,她不吃。

    丹凤如今所在的军队属于地方军,优点是事儿少,缺点就是事儿杂,有的时候那些小兵都会被当做劳工用,还是免费的,当然能够这么做的多是主将,再就是一些文官。

    朝廷如今的路数是文官比武官说话管用,地方上,也多是如此,所以常见有的小兵临时充当捕快什么的,跟着指挥行动。

    刘洪带队捉妖算是比较特殊的事情,却也不是秘密,很快同样的一件差事就落到了丹凤这一队的头上,比刘洪他们上次是听文官吩咐不同,这一次是锦衣卫的人带队,他们起到一个外围人数压制的作用。

    那位锦衣卫的大人一身黑衣,冷着一张脸看着就不好相处,他的身边儿带了两个人,骑在高头大马之上,三分的俊气也成了十分,颇为夺目。

    “蔡大人,这就是高金龙,是一员勇将。”

    丹凤被介绍给了那位蔡大人,蔡大人看着他微微点头,满意道:“行,带着你的人就跟着我吧。”

    这边儿还不等丹凤整队,他们三个就策马离开,后面丹凤只能带着一队五十人跟上去,步行。

    满头满脸都是马蹄子下飞扬的尘土,再看前面三个黑衣,丹凤眯起眼睛,透着点儿不和善。

    “可真是牛气,让咱们吃灰。”跟在丹凤身边儿的算是她提拔起来的亲兵,叫做李大年,这才是个真正有运道的,每次打仗都能跟在丹凤屁股后头,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全程陪跑,拦路的都被丹凤扫开了,就这么跑上一圈儿,打完了。

    一次如此算是运气好,回回如此就是有能耐了,丹凤在升职后干脆把对方提拔为亲兵,让他名正言顺跟着跑。

    “他们说是杀妖怪,杀什么妖怪啊,要是人,咱们倒是杀得多了。”李大年还在疑惑。

    丹凤瞥他一眼,“杀得多了”,你都杀谁了?连补刀都没做过,全程陪跑,好意思说杀人而不是跑步吗?

    “去了就知道了。”丹凤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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