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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好有事找他。”
莱尔晦涩的眼睛一眯,莫不是为了那个女人。
“恕属下多嘴,主子认定那位小姐了吗。”
“你不是已经从其他人口中知道了,还不确定什么。”
“只是没想到,这次主子会那么认真。”
“一开始我也没想到。”
他和季沫的开始,是从掠夺与残暴为开张,走到今天这一步谁也料到,或许就只有季沫还没发现他的感情,基本上其他人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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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堡,如其名,是一座很陈旧不失贵气的古典城堡,悠久的历史,巴斯蒂昂家是法国的贵族,这座堡从很久以前传承到现在,目前是由安德霁·巴斯蒂昂居住。
加长的凯迪拉克驶进古堡,入口处便是一条很长需要行驶15分钟的道路,两边种满高大挺拔的美人松,绿荫成片,很是壮观。
车子刚到便有人上前打开车门,路易斯一身正装出现,下车后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进红毯铺地的廊路,浑身贵气尽显。
每次回到古堡,路易斯都会不自觉释放自己身上的气压,以往总是邪魅的笑意也不复存在,寒霜满面,蓝眸冰得结冰。
安德霁几乎每天20个小时都会在书房,故此,路易斯不要佣人禀报直接去书房找他。
敲门,是该有修养,路易斯轻敲了两下。
“进来。”
路易斯打开门进去,留下凯尔和几个随从守在门外。
开门见山,路易斯不屑绕弯子,目光直逼安德霁,冷然道:“不是说过不准你动她!”
“不过是个女人而已,听说你还为她中了一枪。”
路易斯冷笑,冷到寒霜渗起,讽刺道:“是啊,不过是个女人而已,你又何必呢?”
他这话不止一层意思,他知道安德霁绝对会懂。
如果路易斯所料,安德霁脸色一变,不过眨眼间他又很快恢复。
“是啊,何必呢,何必找死呢!”
安德霁同样冰着脸,原本拿在手里的钢笔一下子朝路易斯袭去,路易斯身子未动半分,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两指迅速接住钢笔,又往回射去,钢笔又重新回到书桌上的笔罐里。
“果真是白眼狼,你肯定每天都想着把我拆之入腹吧。”安德霁漫不经心说,笑着可是眼角不染半分笑意。
“这应该是你的想法吧,我可没空成天想着你。”
路易斯再次讽刺一笑,双手插着裤兜,靠在墙上,黄金比例的身材,完美得无懈可击。
第217章 谜团重重(5)()
“你就不担心有一天你也会变成你厌恶的那样?”
安德霁站起身来迈步沉稳至路易斯面前,犀利的眸子紧盯着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可惜路易斯的表现总是不如他意。
路易斯冰凉淡薄一笑,“你以为,我会那么蠢?”
安德霁忽的抬手钳住路易斯的脖子,慢慢的收紧,阴霾咬牙道:“你认为那是蠢吗?”
“难道不是吗?”
路易斯边说边抬手握住安德霁手,用力,收紧,慢慢的让他剥离自己的脖子,而安德霁不打算就此收手,与路易斯抗之,双方较量,胜败难分。
“这样就刺激到你了?戳到痛处?看来你也承认那样很蠢?呵呵~”路易斯太享受安德霁这副表情,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可以让他痛的机会。
“难道你不怕你也会那样?你就那么自信?毕竟,我们是父子啊。”安德霁阴狠狠的说。
“我和你不一样。”
“你就那么肯定,听说,那个女孩子似乎对你无意。”
“那个就不劳你操心,我可不会和你一样连自己的女人都看不住。”
安德霁转瞬更阴霾,“呵,狂妄,最终只会摔得更惨。”
“不要离我这么近,你身上那股畜生都不如的味道让我很困扰。”路易斯边用手指抵着自己的鼻子,似乎,真的很难闻。
安德霁放开路易斯迅速从胸口处掏出一支枪抵在路易斯的额头,狠辣咬字极重道:“这一枪下去,你绝对活不了。”
“我只要抢在你开枪之前把你杀了不就活得了。”路易斯不慌不乱,把刚刚腾出的手又插回裤兜里,勾着腿好整以暇的靠着墙壁,仿佛枪抵着的人不是他。
“比速度?似乎我们还没试过。”
“怎么办好呢,就算你想逼我也懒得动,因为,我从不和比自己弱的人比。”
路易斯三番五次挑衅,而安德霁也不是一个会隐忍之人,一时之间,杀气充斥整个房间,每缕空气都有种蓄势待发的强势!
安德霁满脸杀气,相反路易斯一派淡定,气质高高摆在那,欣赏着安德霁暴走的姿态,心里甚是舒服。
两人就这样僵持很久,过了好一会,安德霁收回手中的枪,也收回自己满脸的杀气,恢复平常的平静,直视路易斯,那双和他一样的蓝眸,幽幽说道。
“我等着那天见证你的悲剧。”
路易斯不语,只是一昧的笑,悲剧?安德霁承认自己就是个悲剧了?而他从出生不就是个悲剧,被悲剧繁衍出来的悲剧。
季沫,就是他想从悲剧中脱颖而出的追求。
他绝对不会让悲剧更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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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风高,正是偷鸡摸狗的好时机,季沫为了躲避路易斯留下的眼线,特地向季家的工作人员借了一身男装,还好那人瘦小她穿起来勉强还行,站在镜子前,季沫把头发都束起藏进帽子里,宽大的t恤和牛仔裤有几分假小子的味道。
伪装好自己,季沫从员工宿舍的院子里翻墙出去。
第218章 谜团重重(6)()
好在大户人家的房子喜欢把墙设计得很矮,方便了她,很轻松就翻到外面。
季沫背着小背包,手拿手电筒,走在一条小路上,按她这几天的探路,只要再走十分钟会就能到高速公路,那样就能打车,她必须回一个地方。
毕竟半夜不好打车,等了好久才找到一辆货车,跟司机大叔磨了好久才肯送季沫去市外一个荒远的地方。
季沫给了大叔好几张毛爷爷,从货车上跳下来,理了理背包,拿着手电筒往长满野草的地方走,大叔也不是什么冷石心肠的人,本来就不解一个小姑娘家怎么会半夜要来这么远的地方,这会还要一个人往那荒废的地方走,怎么也不放心便高喊劝说。
“小妹妹,这么晚了黑灯瞎火的还是别去了,你明天再找个人陪你来,这会还是和我走吧我送你回去。”
季沫回头,回道:“谢谢大叔,没事的,这里我熟悉不怕很安全,您要是不放心愿意的话就等我几个时辰,天亮的时候我回来您再送我回家,我会付你钱的。”
“哎呦,这里看起来那么阴森怎么会安全呢,还是上车吧,你要是出个什么事,可牵连到我了。”
“大叔,都说没事啦,我从小在这长大怎么会不清楚这里呢,您要是怕就回去吧我不勉强。”
大叔此刻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遇到精神病患者,从小在这长大?这里能住人吗?越想越感觉阴风阵阵,大叔身子抖了抖,不敢继续待下去。
“那好吧我先走了你小心啊。”
司机大叔说完倒车转方向就飞奔离去。
季沫没说什么,一个人继续走,野草长得老高,都能把人给挡住,季沫艰难的走着,只要过了这片接下去的路就会好走一点。
这具身体本身的夜盲症让她一路走下来吃了不少苦,即使有手电筒还是让她磕碰多次,好在是穿长衣身子倒是没被野草刮到,就是脸上有不少小刮痕。
走出这片草地,还需走歪歪曲曲的小路,分岔路口多,不熟悉的人肯定会迷路,季沫走了好久,终于到了那个地方。
站在一个洞口处,季沫先喘了会,然后再走进去,过了长长的石洞路就是鸣山,初宅的所在地。
再次踏上这片土地,是不同的心境,因为什么都变了。以前她总想,为什么初家的人要隐居,就算是因为戒指的存在也没必要,到被灭的那一刻她才觉悟,原来戒指是那么可怕的存在。
昔日古声古香的初宅如今是一片废墟,大火烧过后,这里只是黑蒙蒙一片,那本该有的色彩全被覆灭。
心痛,那些画面又再一次鲜明的闯进季沫的脑海里,她一直选择不去回忆,因为每想起一次,痛十分,恨更深。
“我好想你们。”
季沫闭上眼睛是为了不想看这片废墟中间,她曾经是怎样亲眼看完屠杀整个过程,那样的血腥,她几乎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