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旖旎田园:丑夫种田忙-第2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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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昭帝握住他给自己摸额头的手,命他脱下鞋履,白扭扭捏捏,脱下了也是藏在被褥间不给看,光昭帝在他耳边安慰:“不怕,朕看看你到底是个女子还是男子?”

    他的呼吸都绕着耳朵走,直让人痒痒。

    宽阔的手掌轻握住那只玉脚,抚摸他的脚踝处突起部分,花宫咯咯笑:“陛下,痒、痒!”

    他的手游到少年的腰部,解开裤头,探进去,摸到那个细长的东西,脸贴上花宫的脖颈,沉沉道:“别动,一会就好。”

    花宫扭捏了一会,满脸涨红,不敢再动。

    那是多少个日夜里遗落在床单上的东西,陌生又兴奋。

    他们都好喜欢这种感觉。

    在十一岁的年纪,花宫接触了人生第一个恋人,开启生命里一扇晦涩的门,那个比他长三十余岁的男人手指骨节粗大,抚摸他身体每一个部位,并且用舌头一寸寸舔干净,花宫最怕他碰后背,尤其是腰部,一碰那处,花宫就酥了、麻了,整个人飘飘欲仙,求死不得。

    他欣赏这个年长男人的一切,手指的长度,英俊的相貌,权势地位,直至光昭的粗暴野蛮,全部都是被欣赏的地方,花宫心底,深深地爱上这个男人。

    光昭那段日子嗜好男童的身体,宫内养了一批**,七岁至十五岁之间,每个年龄段都值得喜爱。在栖霞寺,本不想破戒,无奈花宫太美,一张女子般抚媚的颜,稚嫩的身躯,时刻勾引自己的精虫往外钻,手指探进那个未被开发的洞穴深处,感受到男孩的颤栗,就是最有劲的迷药。光昭贪享花宫的躯体,喜爱他害羞的表情,和时刻依赖自己的娇嗔,他是个极具女子与男子美的矛盾体,天生就该养在深宫专供帝王享用。

    栖霞寺后有一处温泉,寒冬腊月泉水都是热的,酷暑更是适合泡温泉,光昭常常携带花宫一同前往,二人在泉边大石上做,一般来说光昭都喜欢在上,他是个帝王,心里有一只狮子要吞噬所有人。

    偶尔花宫会反败为胜,将光昭压下,却只是游戏,如果真的光昭输了,他便勃然大怒狠狠将人溺入池中,好几次差点淹死花宫。

    光昭是一只不可认输的狮子,在情爱问题上也不会变。

    花宫就这样亦步亦趋地跟随着光昭,他已被自己的家族抛弃。后来听说,秦郡太守花禹城休妻再娶,原配夫人后来被强行嫁入秦郡第一富贾张家,过门三日投井自杀。

第281章 花宫(2)() 
花宫对父亲是恨的,可既然在光昭身边,他也没有表露,少去想那些事,如果日子就这样一成不变,也是很好。

    他希望一辈子待在光昭身侧,为他学曲儿,与他做爱。

    他俩最爱唱离魂记,尤其喜欢那句“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花宫没有变声期,一直是那种娃娃音,极具女子特征,唱戏不算好听,却万里挑一。

    原本计划的一月行被拖延至两个月,京都来的折子一沓一沓,花宫替光昭打开折子,里面全部是催促光昭回京的事。光昭看也不看,命他烧了折子,又撸来一条毛毯,卷人泡温泉,就在水中做,做了半个多时辰,花宫下身火辣辣,不敢吭声。光昭的身体透支,懒懒靠在池边发呆。

    不远处一处僧房走水,火光漫天,他俩都懒得管。那走水的僧房,正是方才花宫烧奏折的地方。

    花宫感觉到,光昭会离他而去,眼眶都红了。

    光昭搂住他,说:“朕只喜欢你一个,再无他人。”

    这个他,是他,还是她。

    花宫柔声答:“我也只爱陛下一个。”

    少年说的诚恳,陛下说的含糊,却总有人把鬼话当真。

    僧舍的火蔓延至整个栖霞寺,天空一派赤红色,有人惊声尖叫,应该是受伤了。护卫出现在他们周围,要他速速回避,恐怕刺客来袭。

    光昭先用毛毯裹住花宫的身体,与他拭干,二人才穿好衣物,从后山竹林小道下山。

    夜黑,追兵太多,有人提议将陛下与花宫分开,好引开追兵。陛下拉住花宫:“他必须在我身边!”

    花宫靠近光昭的胸膛,泪水不断:“陛下,臣甘愿为你去死。”

    护卫强行将他带离光昭帝,光昭忽然扯下自己的貂裘斗篷,为他系好:“如果我死了,就回家去吧。”

    花宫一张桃花脸哭成泪人,拽住他给的斗篷道:“陛下保重。”

    二人分两路逃离栖霞寺,身后追兵看见那袭白色貂裘道:“就是他,戴斗篷的就是陛下,快追!”

    所有人都在追杀花宫,光昭帝平安回京,京内局势缓和,第二年他的小皇子出生,天下太平。

    那日花宫被追至悬崖,想是陛下已经安全,遂决意跳崖一死,追兵内有用毒高手,想生擒光昭帝,发出毒针弄晕了花宫,他便自此落入贼人手中,生不如死。

    花宫一身伤病,筋骨齐断,流浪至京都,京都内全部是昭告陛下喜得皇子的告示,他站着站着,就躺地不起,有个富商路经此处,见那乞讨少年美貌异常,遂收入府中,做了男宠。

    光昭回京后再没有寻过一个叫花宫的男孩,他不记得当初的诺言,光昭说他只喜欢花宫一个。

    宿命就是这般无情。

    花宫自此成了一个戏子,戏台上他唱得好:他年得傍蟾宫客,不在梅边在柳边。

    如若过去,我可为你生,为你死,今日,却只想与你同穴。

    花宫的人生,开始变成一场杀戮的历史。

    初次尝到血液的甜美,在床帏之间,欢爱之时。那美妙的味道,属于他的主人,柳大善人。柳大善人常年开粮仓接济百姓,遂得此名。可是只有花宫知晓,那善粥里掺的,全部是城外乱葬岗的死人肉。

    柳大善人心虚,外强中干,床第之事也萎靡,花宫得处上风,花样百出,吊脖子刀刺针扎样样都喜欢,他最爱喝血,血液里的气氛使人愉悦,让他安定,花宫感觉到内心那只怪兽,蠢蠢欲动,需要一点安神的东西。

    正如柳大善人所说,善粥里掺人肉,可以让人觉得世间万物与自己同在,那是留住别人的唯一的办法,让他们进自己的肚子里。为了更多人感受与万物同在的快乐,柳大善人遂愿意给别人分享快乐。

    他疯狂的举动来自他的母亲,一辈子都暴躁的母亲在狠狠揍了他一顿之后溘然长逝,柳大善人遍体鳞伤,将母亲一块块切割,新鲜的内脏煮粥下酒,余下的肉就腌好,储藏在陶瓷罐子里,密封,想起母亲,吃一块,柳大善人感觉到母亲在他肚子里,整整一年。

    花宫嗜血的本性渐渐暴露,柳大善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送上一块鲜艳的肉:“这是天下最美味的东西,尝尝看。”

    心脏代表人最重要的东西,吃下去了,就不会丢。

    花宫小块地品尝,刚刚从活体取下的心脏,一点也不腥,带着香气,他一会就吃完,满足地撒娇:“明天还要。”

    给乞丐吃的是死人肉,给花宫的,是乞丐的心脏。

    花宫成为柳大善人饲养的小狼,茹毛饮血,又温顺无比。

    那年腊月二八,柳大善人误食带有尸毒的肉,面色青紫,递给花宫一把刀子:“如果不怕,吃了我,我愿与你同在。”

    花宫将头埋进他的双膝,闷闷不乐:“你死了,也要与我同在。”

    “好。”

    他噙泪,未免柳大善人太疼,先割下爱人的头颅,再剜开心脏,手捧最珍贵的东西,一把火烧了柳府。

    如果得到心脏,我的爱人,是否永不会离去。

    我好想,一直与你同在。

    临死,柳大善人赠他几本从死人墓里得来的武功秘籍,愿他保护自己,没有流落之苦。

    花宫寻了个戏班子,跟着戏班子走江湖,那日初见御史北野武,遂入了北野武的房门,进了御史府。他认为,这里是最可能接近光昭帝的地方。

    花宫至死,还存了点善意,未连累御史府和三郡主,他也晓得自己是没办法杀死光昭帝的,光昭帝身边几百个护卫,哪一个都比他厉害,他只是想死,死在心爱之人面前。

第282章 报复() 
以柔在如妃身侧侍奉,张策伤势严重,发起高烧,血流不止,小脸白成了纸,这一幕以柔似曾相识,因为曾经发生在她自己身上。

    她心底已经笑开了怀,脸上却还要做一派伤心难过的表情,如妃几度哭晕过去,被太医扎针给扎醒了,陛下命人送如妃回寝宫,张策这处日夜有女官值守,服侍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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