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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面目。”
说完,他看着她,表情一秒变的灿烂,笑了起来。
他这么贱!简直颠覆了她对他的认知!
她双手一叉腰,恶狠狠道:“给了你我的资产,还给你生个娃,要是有这一天,你要是敢抛弃我,我就给你饭里下毒!我告诉你,我可是缉毒警,我知道一百种能让你上西天的毒药配方!看把你能的!”
说罢,她这次还真是没忍住,抬起手朝着他胸口就捶了上去!
司楉笑的更欢了,手盖在了她的脑袋上,“你看你来了我家,热闹了吧。所以我要是娶了你,绝不是贪图你的财产,怕是会舍不得你走。”
当他这样把之前那说到一半的话说完后……
唰——
姜赛儿脸红了。
而这时,司楉也笑够了,四目相对,在姜赛儿就要躲开他视线时,他突然摁着她的头,脑袋一俯,吻住了她的唇瓣。
第109章 回头便是一地熟悉回忆()
她一僵,下一秒司楉就把她搂进了怀里,吻也瞬间热了起来,他的舌总是要往她口里伸,还顺便偷走了她一口气息,她的身子瞬间软的一塌糊涂,手还试着推了推,可她根本没司楉的力气大。
被他强吻呼吸不顺,她也试着回吻了,这样过气,比较舒服。
而舒服的不止是气管,她的身心竟然都觉得舒服了,反正都也推辞不了,她干脆就闭上眼,像上一次一样,直接享受了。
可就在她刚琢磨到接吻是怎么一回事,甚至和影帝接吻,她脑补自己是女主角时,司楉竟然开始一点一点,衔着她的唇,把她放开了。
而她却还闭着眼。
直到司楉的手捧住了她的脸,她这才一秒睁开了眼睛,就看到了司楉那双迷离的眸子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她愣了愣,生怕那双眼睛看穿她的心思,她抬起手猛推他一下,颇有贼喊捉贼的架势:“你干嘛又亲我!”
“嗯……”
他拉长了尾音,然后才说:“突然脑补了一下你是我老婆的画面,就顺着想象做下去了,感觉不错,娶了你我应该不会太后悔。”
说罢,他转过身,走了几步拉起收拾好的箱子这就准备要离开了!
可是他这话说的!
“明明你才是我的备胎,是我挑你,不是你挑我,OK?”
听到她的嚷嚷,司楉又回过头抬着下巴,在晨光下,他高大精瘦的样子,显得特别梦幻:“警察同志,女生如果不讨厌和一个男人亲密接触,那就是有点喜欢,刚才我吻你,你回吻了,你……快喜欢上我了吧。”
“喜欢我就直说,你要用喜欢我的理由让我为你做事,比协议更能令我心甘情愿。”
What?喜欢他,做他的春秋大梦去吧!
心中虽这么想,可她脸红个什么劲?
“我要是喜欢你我就跟你姓!”
在她这不过脑子的话喊出去后,她就自己乖乖闭上了嘴。
此刻她心里有了很大的挫败感,她遇到司楉后,怎么说话老能把自己绕进去呢,难道就是如司楉所说,她属于情商低的那类人吗?
……
刚和肖柏煜认识后,陆亦桃发现他很能听歌,后来好奇问了一句,才知道他不是爱听歌,而是不大愿意听别人说白痴话。
她还记得第一次见他时,听到的他的手机铃声。
后来她才知道那首歌叫《Nothing。gonna。change。my。love。for。you》,翻译成中文名字有好几个版本:此情永不移、痴心不改、矢志不渝的爱。
当初她以为他那种学渣,用这首歌做手机铃声只是因为调子好听,后来她听过后,很想给他说一说这歌的意思,却卖了个关子问他:“学长,你知道你手机铃声的歌,是什么意思吗?”
那时候他们交往才半个月,她还不敢直呼他名字,一直叫他学长。
而九月的那天,他和她一起坐在操场的树荫下,秋风吹动着他身上那件宽松的衬衫,他看着她,很认真的说:“Nothings。gonna。change。my。love。for。you,桃桃。”
桃桃,没人能改变我对你的爱。
他那天幽幽说出的英文,比他们的英语老师说的还标准,她学英语会看英剧和美剧,他说的是,正儿八经的英式英语,透露着浓浓的贵族风。
就是简单的一句英文,就把她的心又给撩的七荤八素的。
“你,你知道啊。”
他抬起手宠溺的捏了捏她的细脖子,手还不老实的在她锁骨上捞了一把,弹一下她的肩带,这才答:“我也是人好吗,我也会想谈恋爱,想结婚的……”
“哦。”
原来他也这样想,可看他那样子,不像!
“你看你多幸运,我才刚决定以后喜欢上一个人就是一辈子,你就出现了。”
她被他这话羞红了脸,而他却能看四周无人,然后靠近她,一只手搭着她的肩,然后唇慢慢凑近,亲她。
那时候交往时间短,她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那些污想法,只是清楚,他亲她能亲好久,而她……也愿意被他亲。
那是一种坏坏的带着刺激又倍感满足,还能和他加深感情的事情,世上但凡有情的动物,都喜欢靠近,人更是如此。
但一开始啊,即便他的话说的很好听,可她还是不敢去信那些话,内心的自卑作祟,她觉得他喜欢她,或许是现在喜欢而已,指不定哪天就会腻。
可是他却做到了,对她痴心不改。
坐在床上,陆亦桃戴上耳机,听了好几遍这首歌来麻痹自己,回味数年前的幸福来缓和情绪。
等她整理好情绪出去卧室后,先往客厅猫一眼,就看到肖柏煜竟然把她冰箱里放着的啤酒白酒红酒都翻出来了,边看电视,边当水喝。
看他这样,她的心自然是紧张。
她刚才看过时间,上午十点,他昨天在沙发上将就了一晚肯定睡不好,早上她还不知道他啥时候醒的,那早饭肯定没吃,然后这酒空腹喝酒?
心一沉,她直接去了厨房,然后翻出了两样食材,鸡蛋和玉米。
有一种早饭,也如感情一样成了割舍不掉的习惯。
他陪着她一起从高二读起的那一年,他有次突然请了将近十天的假,她给他打电话关机,发短信没人回,那一周她每晚都在偷偷哭,就像被他突然抛弃了一样。
可等他来了学校后,先是告诉她一个好消息,就是他觉得学校离他家也很远,就决定住校了,而后又说了一个坏消息。
原来他那么久没联系她是因为他生了一场胃病,手机打不通是被他老妈没收,他也不敢告诉她,怕影响她学习。
那次回来后,她也不管班级同学的目光,就搂住了他,真的怕他不要她。
但随后她也就发现他真的是胃不好了,吃的很少,尤其是一日三餐很重要的早饭,就只喝一碗粥,甚至他本来就消瘦的脸,看起来更瘦了。
那一次,她就开始想办法。
好在她学习好,班级老师早就知道她和肖柏煜早恋,但是没影响成绩,老师也就不管了,然后她那次就厚着脸皮问,选她当了语文课代表的年轻语文老师,能不能借用一下老师在学校的宿舍。
老师问她做啥,她说想给肖柏煜做早饭!
第110章 你过不来,我不能过去()
还给老师提条件,如果老师不嫌弃,就替她也做一份。
然后那刚大学毕业的老师就同意了。
于是她买了小锅、保温盒,一些佐料,还有一日的食材,也用不了多少钱,因她买的是鸡蛋和玉米。
后来她就是提前一天上晚自习前先买好食材,然后上早自习中,她都会看着时间借口上厕所跑去语文老师的宿舍去给肖柏煜做很养胃的蛋羹,再给他煮个甜玉米。
那时候她很单纯的想,觉得鸡蛋很营养啊,穷人家的孕妇都是这么补身子呢,他肯定也能补,而玉米更是老少皆宜的长寿食品,还补充维生素!
而且还是她过手做的,肯定比食堂的饭干净!
等下了自习后,就刚好能熟,而肖柏煜那时候虽然和她成了一个班,但他却不上早自习。
第一次住校的他很不习惯,虽然他很任性的亲自找校长,以多交了两倍的住宿费住了一间只有他一个人的宿舍,但他还是入睡很慢,第二天早上7点他根本睡不醒,可他为了陪她吃早饭,还是会起来。
在她第一次给他在学校做了早饭拿去食堂时,他再三确认是她亲手做的,他完全不顾食堂都有什么人,就在她的脸颊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