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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古氏一族本来天生异能,可以造福人类的,若非出了古静帝这样的昏君,应该会统领万世,但愿你会是那个明主,朕死也值了。”
说完,便闭上眼睛,等着受死。
从来没有人跟古施说过他父皇的种种罪行,今日乍一听,他有些不信,但又不由得他不信。
一个将死之人,没有必要撒谎。
古施被大顺皇帝分了心,虽然疯狂的将其杀死,但剑一出,就后悔了。
只是,后悔莫及,因为那剑锋利无比,已经穿透大顺皇帝的心脏。
大顺皇帝是笑着死的。
而古施却险些崩溃,正因为如此,武功高强,进皇宫如入无人之境的他才被御林军箭伤。
想到这些,古施只觉心痛,原来自己二十年来精心筹谋的复仇计划是这么的滑稽可笑。
所以,他不允许儿子再重蹈自己的覆辙。
从回忆中拉回现实,古施已只剩下最后一丝游气,但却突然觉得有了力气,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回光返照。
“煜儿,你要牢记,你是古氏的后代,也是几百年来最具灵力的古家人,你拥有的异能力超越任何一位祖先,或许这是天命,复国的重担只能由你来担。
父亲被仇恨蒙蔽了眼和心,所以才会有今日之灾,你不要怪任何人。
记住,要成大事,必须懂得隐忍,懂得暗中筹谋,在没有十分的把握之前,一定不要暴露你的身份。
煜儿,古氏王朝的复兴就全靠你了,但是你记住,一定要学古氏的祖先,爱民重民,切不可学你祖父古静帝。你懂了么?”
第134章 知夫莫若妻()
三岁的古煜懵懂的点了点头,说道:
“爹,煜儿记下了。”
虽然他对父亲的遗言一知半解,但却凭借超人的记忆与智慧将这番话一字不差的刻在了心里,直到长大后,才终于明白父亲的意思。
见儿子如此乖巧听话,古施咽了最后一口气,带着欣慰与解脱的笑容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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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完,镜头切换。)
回想起父亲的死,古煜的脸色明显的沉了下来。
在心中暗暗道:
爹,不知您的在天之灵能否看见,煜儿已经长大成人,已经暗中筹谋复国,我会按照爹的要求,重新撑起古氏王朝,但绝不会用战火伤及百姓。
需知,天下不是抢来的,民心更不是打仗能得来的,自古得民心者得天下,煜儿一定竭尽所能,弥补祖父古静帝犯下的罪过,重掌天下,爱民重民。
这样想着,天色已经晚了,古煜对招风说道:
“今晚先在客栈落脚,明日一早就返回大顺京城,正事不能耽搁。”
招风松了一口气,少主总算明白过来了,都说美色误国,未来少夫人长得倾国倾城,招风真担心少主会沉沦美色,忘记了复国大计,现在看来,是自己多虑了。
当晚,古煜再次潜入灿夏的房间。
“你来了。”灿夏说道。
“你似乎知道我要来?”古煜道。
“废话,我用脚趾头都能猜出来,这两天你跟着我,必然有事,而中午你突然消失,事情还没完呢,怎么可能会乖乖的离去?”灿夏说道。
“真聪明!不愧是我古煜的夫人!知夫莫若妻啊,哈哈。”古煜笑道,心内真的是乐开了花,他喜欢和聪明人在一起。
那些所谓的大家闺秀,有时开个玩笑都听不懂,蠢的像驴,他才不会喜欢。
灿夏用眼神剜他一眼,没办法,被他调戏惯了,管又不管不住,只好由着他占便宜了。
“丫头,你是去吴越吧?借粮?”古煜收起玩笑,问道。
第135章 最亲最亲的夫人()
“你有鸟儿替你通风报信,相当于长了千里耳,既然都已经知道了,又何必多费唇舌?”灿夏挖苦道。
心里却是忿忿的,鸟儿是他的传声筒,就等于在自己身上安装了监视器,自己的一切都被他监视了,心里能舒服吗?
古煜爱极了她气鼓鼓的样子,说道:
“如果是去找他们皇帝借粮,我劝你还是省省脚力吧,三国之间,水火不容,个个都对另两方虎视眈眈,想一统天下,试问,一个整天盼着大顺能够灭亡的人,怎么可能会对大顺的百姓施以援手?”
“连你也这么说?大顺皇帝无能,借不到粮,难道大家都眼睁睁看着百姓饿死么?”灿夏鄙视道,这个人真是超没同情心,敢情他是吃饱饭了,也不想想百姓的死活。
难怪古氏王朝会灭掉,正是因为古氏的后代没有心怀天下的仁心。
古煜笑眯眯道:
“没想到一个小丫头,居然能有这样的心胸,可敬可佩。”心中暗想,这丫头还真有母仪天下的风范,看来自己的选择是对的。
“哼,那当然,我可是仙女下凡,要造福万民的。”灿夏又开始得瑟,真是夸不得啊夸不得。
“好,好,仙女丫头,如果你听我的话,就拿着这封信,按照地址去寻这个人,或许他能帮你弄到粮食,回来救急。”
古煜说着,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递给灿夏。
灿夏打量古煜几眼,没想到他是来帮咱的,只是这会不会是个陷阱呢?这个古煜心思难以揣测,还是小心为妙。
灿夏接了信,看了一眼,问道:
“这个是什么人?”
“是——呃,是我朋友,开粮店的。”古煜说道。
“你朋友?你追我两天就是为了这事?可是我们非亲非故的,你为什么要帮我呢?”灿夏半信半疑。
“谁说我们非亲非故了?你是我最亲最亲的夫人。”古煜很郑重的说道。
第136章 数羊呢()
天太晚了,灿夏要早点休息,懒得跟他继续罗嗦下去,于是不再多问,说道:
“好了,信我收到了,你该告别了吧?”
古煜耸耸肩,他明天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所以也不再久留,只说道:
“好吧,你自己多多注意安全,若有什么难事,你也可以向鸟儿求助,我会派人帮你的。”
虽然有些不舍得,但想想,丫头年纪小,多历练一番也好。
“小妹,你在和谁说话呢?”门外突然响起文焕的声音。
再看古煜,身体轻盈的如鸟儿一般飞身而走,又从房顶上“飞”走了,没有留下任何声音与痕迹。
“呃,大哥,没事,我自己睡不着,数羊呢。”灿夏对文焕说道。
“明天还要赶路,你抓紧休息吧,大哥就不进去了。”文焕说道。
“嗯,好的,这就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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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无话,灿夏顺利的到了吴越国的京城——姑苏。
这时的姑苏比现代的苏州要秀丽多了,正当得起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美称。
一路赶来,发现吴越之地不仅山水秀丽,而且土地肥沃,稻香阵阵,河溪清澈,鱼跃碧波,令人沉醉其中,流连忘返。
进了姑苏城,兄妹二人暂时先了客栈住下,因二人是微服前来,并没有人知道他们的身份,所以不便住驿馆。
而且灿夏也担心自己的身份会被人知道,万一吴越国的皇帝再起了歹意,可就麻烦了。
所以,灿夏进城后,就换了男装。
“大哥,吴越如此繁华,咱们好不容易来一趟,可不能就此错过,不如今晚去逛逛如何?”灿夏说道。
可不是嘛,没有汽车,没有飞机,这个时代,出一趟远门要大半个月才能到,马车颠的骨头都散架了。
文焕也正有此意,他也是第一次来吴越。
正何况,是陪灿夏一起逛,当然更有兴致了。
当晚,两人来到姑苏最繁华的街道,却发现这里人流如织,灯火通明,繁华的超出他们的想像。
“咦?真没想到,姑苏的人都喜欢夜游啊。”灿夏说道。
第137章 七夕夜游姑苏城()
想想大顺京城,一到晚上,到处都黑灯瞎火的,很少有百姓出来游玩,这种差别,就是城市与农村的差别。
“对啊,真没想到吴越之地,竟是如此富庶。”文焕也感叹道。
旁边一个路过的男子听到他们的谈话,回头说道:
“两位公子,难道你们不知道?今晚是七夕节,平日里倒也没这么多人,这不是七夕节嘛,经常有些待字闺中的少女来抛绣球,所以大家一来是为了热闹,二来是为了碰碰运气,嘿嘿。”
“七夕节?对哦,我们连日来赶路,把日子都给忘记了,今天是中国的情人节呢。”灿夏激动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