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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拥有这样眼神的你,那么迷人的吸引着我的心,向你靠近。
那时,你的眼神就告诉了我,你不可能会许诺我未来。
我真的不敢相信,你就这样进入了我的人生,又这样一直留在了我的血液里。
其实我比任何人都明白,你,真的不会再回来了。
昼与夜,无数的替换,最终定格下来,落在了你疏离的笑容上。
开始我好挑逗,你老是一本正经,心里确有了一团火,烧得热烈。
我真没有想到你还给我一个乡下的女孩,大学四年后居然还记起我,我好感动。
我爱你,不能嫁给你。
我想你,我们不能在一起。
我恋你,却不能同你牵手。
这一切,谁也不能怪。
就因昨天与今天有了距离。
今晚,婉儿决定打开这尘封三十几年的信了。
看着变黄的信封,心又一次激动,她双手合十,默想着这封信里,他究竟写的啥。是不是她所想的呢?
是也好,不是更好,最起码他没有痛苦过。
他喜欢不喜欢,他爱不爱,都没有事,她是爱他,她的灵魂深处早就种下了。
她是认真的想过,种下的不一定开花、结果,但一定是在血液里。
张开信笺,婉儿你好!一别数年,不知你过得好吗?
我常常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那是人生中是纯真的时期,读了四年大学,我将出国,在这时刻,特别特别想你。
你现在一定出脱成一位清纯美丽的少女,我在脑海里勾画你的样子。
你没有上学确实太可惜了,不过你那份执着和追求,定能成为一名社会有用的人才,我坚信。
想想你那么小时,就有一股韧性,不被困难所吓倒。你当时三年学完了小学全部课程。
后来由于我的问题,只学习了语文,没有想到,你三年时间又学完了初高中全部语文课的内容。
你得精神让我感动,你的能力让我吃惊。
在我出国之际,想和你见个面,谈谈我心里的想法。
因我出国时间比较紧,你要是收到这封信就给我速回信。
按理说这封信是会收到的,不是按平信寄的。
我在这里等你的回音,有了你的回音,我会安排时间同你见面。
婉儿看到这里泪水婆裟“。。。。。。”
婉儿啊,婉儿你怎能这样,怎么连信就不拆开看一眼,她真的不能怨自己,这样的一种错误,行不行也得看一下信,有一个交待。
你不同意,或者你有难处,你可以告诉他,她心里早有他,可就是不想伤害,实际上,你不说,也不回信,可以说是最大的伤。
“。。。。。。。。”婉儿,我这样称呼你,你不会见怪吧。
你看了这封信,也许感到突然,暂不回信也没有关系。
等你想好了,我等你!
我也不知是什么时起爱上了你,在大学很想给你写信,可是你年龄尚小,有可能男女之事,你不太明白。
所以,我一直忍到今天,今天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说了,到了国外,通信不是很方便。
再说乡下也有这个习惯,女儿到了十五,六就得找婆家,这事我也知道。
今年恰是十六岁,写这样的信你是看得明白的。你一定了解我的心意吧。
我自己想想要笑,这就是缘,这就是上天的旨意,我要去了,一出国就不知何年何月再能见到一面。
如果我们见上一面,将这事情谈好落实下来,是一件人生很美妙的事情。
等我回国,就用花轿来迎娶你,那时你十九岁,已是合法的年龄了。
婉儿,也请你放心,我会真心待你,我不会发誓,海枯石烂,我用良心对你说,你嫁人也好,我反正今生今世,只有你,没有你,我宁愿终身不娶!
婉儿,盼早日回音。你的恒亮。
写于10。1日深夜(匆草)。
婉儿读完这封信,已泪不成声了,泪水湮没了整个信纸。
窗外依旧在淅淅沥沥的下着雨,婉儿猛的推窗凝望西方,那边有她心爱的人,她一时疏忽造成俩个相爱的人相隔三十年,都未曾见。
恒亮你的痛全是我的错。我不能原谅自己,没有颜面再与你相见。
这一次又让你伤了,又是我的错,是我自私么?
我的情奔,可是有些是不得以而为之,可对你来说,我不配,不配呀。一石激起千重浪,婉儿在心中燃起从未有过的痛苦。
那如帘的雨幕在暗夜里掀起而又垂落,那雨打在万亩茶树叶上的滴答滴答声,在急管繁弦中轻轻吟哦。它才不管你死你活,只管抖动身姿,让自己的绿更绿,让青春更加大放光彩。
像似吟诵着一曲永远生动,千年不朽的千古绝唱,是那么令人迷醉神往,伤悲而又绝望!
第一百六十三章 神奇的飞金笔()
婉儿给儿子带去的不是一封信,而是恒亮送给她的一本笔记本,可是婉儿一个字也没有写。
原封不动的还给了恒亮,她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她想无论你成没有成家,她都要传答她对他的思念。
恒亮是怎么想的,她就不得而知。
从儿子回来的信息,好像他还是一个人,就是他还是一个人,她不也配他了,她结了婚,还有了儿子,这个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在扩大。
她也老了,就是同他在一起,也生不了孩子,也不能给他传宗接代,这对一个男人是残酷的,其实她都不该这么做,只是心里想得痛。
她真的很想很想,她很清楚,他不再是风华正茂的少年,她想像他现在的样子,想像是美好的。
但,她不同别人,就是你现不成个人形,她也甘心守在他的身边,只要有他的气息,他的体温,这就够了。
她爱他,不管一个人的外形如何变化,她爱的是这个人的思想,爱着这个人的灵魂。
婉儿再一次陷入痛苦之中,她在猜想若是他有了儿子,或者有一个完美的家庭,她绝不会去破坏的。
可是,她知道他目前还只是单身一人,婉儿内心的痛在加剧,而是直达心灵深处的痛。
儿子夏志豪说:“退休,一年后回国。”按年龄不应该呀,这个人是不是她日思夜想的人呢?
婉儿在冷静思考,这个不对呀,她不好去问儿子,为什么没有此人的其他信息呢?
十有八九是弄错了,再说美国那么大,也不可能恰巧就遇到他了,而恰巧是夏炜炜的教授。不过有一点可以证实,他是中国人。
仅证明这一点是不可能说明问题的。
婉儿也是太粗心了,为什么没有在信上写上自己的地址呢,婉儿不停责怪自己。
若是有地址,或是有了他的电子信箱什么的,也可以写写信什么的,聊聊天,这样不就能了解他现在的情况。
她越想自己越笨,笨得像什么,没有东西可比较。
她看着办公桌上的飞金笔,突然发光,并且闪了一下,这光亮很是耀眼,也就是瞬间。
她又仔细看了看飞金笔,没有什么异常,是自己一时眼花,还是在提醒她。
她清楚这飞金笔不是一支普通的笔,闪一下代表了什么呢?
她在琢磨。
她一直就同往常一样,上班时带到办公室里的桌上放好,再开始一天的工作,下班时,带在身上。
这支飞金笔,从未离开过她的视线,也可说是形影不离。
这种突如其来的反常,她有些茫然。
她从试管里取出来,反来复去的看,还是没有什么异样,当她感到一定是个错觉时,又一次闪耀,这一次,她不怀疑了,真真切切。
飞金笔在告诉她什么呢?
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百思不得其解,只好将飞金笔放回了原处,开始一天的工作。
到了晚上,她有时间来思考这个问题,她想世界万物都有灵性,飞金笔也不例外,何况飞金笔就有它自己特异功能,她是领教过的,后来这事那事,也没有很好的研究,更谈不上去开发其才能了。
这个一闪之光,一定是有特殊意义的。
婉儿半躺在沙发上,一双长得好看的玉脚,放在小椅子上,拿出了飞飞金笔,左看右看,没有什么异样。
她转下笔套,笔尖红红,这是什么回事,她从来没有打过墨水,更谈不上有红墨水了。
她信手拿起茶几上的电话簿。在上面画了一下,一行英文字,她不认识,这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