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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我们不会向外说出去的。“撒加说。
麦修斯便继续说:“想必两位应该知道我的出身不是世袭贵族,而是以工作业绩跻身于伯爵的行列的。我于一九一六年出生于爱尔兰的都柏林。当时父亲在都柏林开办了一家纺织厂。因此他依靠自己的财力,送我到了当地的圣帕特里克神学院读书,那个神学院传授基督教的知识。父亲是个虔诚的信徒,他也希望我在毕业之后成为一名牧师。”
“可是在我十五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三一年,父亲的纺织厂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因此我不得不中断学业,可是父亲依然要求我实现‘家族中必须出现一名牧师‘的梦想。为了谋生,也为了实现理想,我便坐上了去中国的轮船。因为父亲的朋友,一位名叫托马斯的牧师在中国南京的圣保罗教堂中工作,所以,我便来到了中国,并且在圣保罗教堂中做起了小会吏。”
“来到南京之后,我被这座城市繁华与落后并存的状态深深地吸引了。您不要取笑,那时候的我,还是个孩子,我很喜欢花朵,香水,美食,新衣服和漂亮的同龄人,而这是教堂给不了的。”
说到这里,麦修斯尴尬地停住了,撒加释然地笑笑:“哪个孩子不是爱吃爱玩呢?”
麦修斯也松了口气,继续说:“来到南京三个月之后,有一次,我从教堂中偷偷地溜出来,想要去街上买些甜点。就在那时候我认识了安迪。我还记得,那是个霞光满天的傍晚。”
“安迪?”艾俄罗斯蹙眉道。
“是的,一个漂亮的中国男孩。是个衣着褴褛的卖报童,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和眼角上挑的黑眼睛,肤色是典型的,属于黄种人的麦黄色,很漂亮。我买了一份报纸,并且一直凝视着他,他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于是我便又多买了一份报纸,并且对他说,一旦有新的报纸就卖给我,我会时常照顾他的生意。”
麦修斯伯爵说着,在冷硬的脸庞上也现出了一丝笑容:“我们很快就熟悉了,我仅仅比他年长三五岁,少年之间总会有一种摆脱种族之间的隔膜的东西存在。在熟悉之后,我们互相交换了名字,其实他的名字叫做‘ago’;我叫他安迪。他的母亲…………一个住在贫民区的好心妇人………也并没有反对我叫他安迪。”
“你确定他真的叫做‘ago’?”凝香听到了麦修斯伯爵的故事,兴致勃勃地插嘴道:“也许他叫’二狗‘呢。”
“闭嘴,凝香,就算他叫‘二狗‘,在伯爵先生这里,也是’ago’。”撒加训斥道。
于是凝香吐了吐舌头。
麦修斯笑笑,说:“安迪称呼我为‘maygege’;我知道这是中国人对于稍微年长于自己的男人的一种称呼,因此我也就接收了这个奇怪的称谓。他说他的父亲在他八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原本可以维持的家境顿时变得颓靡起来,母亲只能给人做仆人,洗衣服补贴家用,他也不得不放弃名叫’私塾‘的私人学校的学业,去卖报赚钱。对于这个身世不幸的美少年,我产生了一种妄想:我想要照顾他,用我一生的时间。”
“安迪却不想要进教堂当修士,对于他来说,教堂的生活和他格格不入,过于沉闷。我只好尽我所能地帮助他,我所认识的中国字也不太多,因此我便努力地学习中国文字,又将这些文字告诉他。安迪在成年之后,我也正式成为了一名牧师,托马斯便拜托了几位当时在南京有头面的官员,让安迪找到了一份文员的工作,虽然薪水不高,但足以维持生活了。”
“在我见到他六年之后的一个夏夜,安迪急躁地拿着一份报纸找到了我。原来战争已然开始。安迪父亲的家乡已经生灵涂炭,安迪便去从军。之后,他随部队开拔到了前线。而我留下来,照顾他的母亲。”
“那是一场以惨烈这个词都难以形容的战争,人类之间的残杀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安迪音讯全无,我们,连同安迪的母亲,安迪的邻居躲避在教堂之中。”
第301章 惊情百年()
惊情百年3
虽然麦修斯叙述的语调相当平淡,不像那些经历过战争的人类幸存者在提起战争话题的时候,肆无忌惮地宣泄悲伤。可是艾俄罗斯知道他心里也相当痛苦,是那种眼睁睁看着人类自相残杀与被杀,自己却救不了所亲近的人的痛苦。
麦修斯停顿了一下,说:“在那场战争之中,我第一次为我的无能为力而担忧。那个时候的我除了祈祷和照顾好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什么都做不了,当战火熄灭的时候,托马斯建议我们躲藏到安全区去。我和躲藏在教堂中的人们不停地走,以便躲避敌军的追杀。饶是如此,还是有人掉队,掉队之后就凶多吉少了。”
“我们在安全区中躲藏了很长一段时间。直到风平浪静,后来逃到安全区的人说,大街小巷都流淌着鲜血,平民在手无寸铁的情况下,被随意侮辱之后被杀。其实不用他们多说,我们都知道外面已经变成了多么恐怖的地狱,血腥的气息和尸体腐烂的气味一直盘旋在城市上方。”
他在沉痛地叙说这段故事的时候,迪斯马斯克和沙伊达来到桌旁,迪斯马斯克兴致勃勃地听了片刻,插嘴道:
“唔霍,麦修斯,这就是你不吃血的原因吗?”
“什么?血族不吃血?”沙伊达打开折扇,用扇面遮住半张脸,小声疑问道。
“麦修斯伯爵是血族伯爵中唯一不吃血的。”迪斯马斯克的八卦天赋完全被挖掘出来了,他将头转向后辈,开始将他的所得一股脑倾倒出来:“当然你肯定要问血族不喝血如何维持生存,事实上,我们血族和魔族差不多,不过血族更喜欢吃流食和血。所以,血族用橘子汁,葡萄酒,威士忌,中国白酒,伏特加,蔬菜汁,牛奶甚至米粥来代替血液是完全没问题的,但但是!这就像是喜好吃肉的人发愿终生吃素一样,要有极强的意志力才能做到,何况普通的流质饮食完全比不上能量丰富的血液”
“迪斯马斯克。”撒加轻轻地咳嗽一声,说:“西南角的餐桌上有你最喜欢吃的瑞士奶油卷。”
迪斯马斯克知道撒加是想要支开他,他也懂得看人眼色,知道不能继续自讨没趣,于是便离开去找瑞士奶油卷了。
麦修斯尴尬地笑了笑,继续说:“我们从安全区撤出之后,南京基本上已经成了死城。在逃难的时候,我唯一牵挂的就是安迪,我不知道安迪怎样了,我希望他不要成为俘虏,因为成为俘虏之后,唯一的下场就是被杀了。那时的我我一直都在向上帝祈祷,我希望安迪能够平安归来,如果不能,那也请让他光荣地战死。”
“转眼之间就过了八年,在一个月朗星稀的秋季夜晚,安迪回来了。他长高了,也变得结实了,举手投足都像是一个军人,唯一不变的是他那张脸依然漂亮。战争结束了,安迪还活着,我非常高兴。于是我们便开始策划我们未来的生活,我打算过些时日,将安迪带到爱尔兰去。安迪由于参加过战争的缘故,也在官方部门中找到了一件待遇优秀的差事。我和安迪,将我所居住的公寓布置成了一个相当温馨的小家,安迪的母亲也搬了过来,和我们一起生活。不过,安迪的行踪隐秘了许多,他经常去各种各样的地方,去见他那些不同的朋友们。”
“就像发情期的野猫那样?经常出去见那些猫朋友?”沙伊达咯咯娇笑着,对坐在距离麦修斯伯爵不远处的凝香说。
毫无疑问,她是在指桑骂槐。
麦修斯伯爵没有理睬她,而是继续说:“在我询问安迪的时候,安迪便向我承认:他有了自己的信仰,而且他相信他的信仰能够帮助人们将国家变得更好,而他所做的就是实现那个信仰,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说,他也没有说在这八年之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事情。我隐约感到安迪会有危险,但是我当时没有理睬直觉给我的警告。我那时候相信,直觉仅仅是女人们毫无逻辑,对于事件毫不理解的时候做出的判断,男人,尤其是一个牧师,是不应该被直觉所干扰的。”
“您说得对极了。”沙伊达讽刺道。
于是艾俄罗斯不得不站起来,对沙伊达做了个手势。
“后来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撒加看向那块雨花石,问。
“是的。”
麦修斯停顿了半晌,说:“一九四六年的圣诞节早晨,安迪去上班,那天安迪穿着一件深灰的厚外套,白衬衫和蓝色马甲,一条长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