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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彭永望却丝毫不在乎,哈哈大笑道:“洪乾会所的包场费用,不过两百万,你们三十五个同学,每个人也就是五六万而已,小意思。”
不过呢,对于温梦莎的另外一个要求,她准备带一个男同事充当男朋友参加同学聚会,彭永望是不同意的,必须要他亲自去。
带着彭永望去,二人年龄差别太大,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温梦莎是给彭永望当小三的,尤其是彭永望在霄城市还是名气不小的,温梦莎之所以想带一个男同事去,就是不想让人知道她给别人做了小三,可彭永望却坚决反对,温梦莎只得无奈答应下来。
前文交代过,在大学的时候,温梦莎曾经被很多男同学追求过,有不一年级的,有不同班的,也有同班的,但温梦莎都一一拒绝了,是以,就有些男生和女生说温梦莎故作清高。所以呢,若是温梦莎给彭永望这个老头子当情人的事情被她的同学知道,只怕所有人都会看不起她。
现在不要紧了,虽然还是情人的身份,但却发生了根本的改变,彭永望换成了洪坤,而且,温梦莎和洪坤的年龄相差不大,她完全可以说洪坤是她的男朋友。
洪坤和温梦莎来得算是比较晚了,三十五个人,已经有三十二个人签到过了,算上温梦莎,还有两个人没有到。
“嗨,梦莎。”温梦莎在门口签了到,走进院子里,马上就有一个美女向温梦莎打起了招呼。
洪乾会所,洪坤前天晚上来过一次的,当时他清楚地记得,院子里全都是健身器材,每个健身器材旁边都有一个穿着三点式的美女站着,教练兼陪练,一共十八个美女。
可今晚不是了,那些健身器材都被挪走了,整个院子铺上了一层厚厚的红色地毯,地摊上摆了一条长长的餐桌,餐桌上也全都覆盖上了红色的铺布,铺布上面摆着各种各样的水果,点心,小菜,红酒,饮料等等,琳琅满目,色香味俱佳啊。
院子里,除了四下站立以及忙碌着的服务员之外,还有六十多个男女,大都是女的漂亮,男的英俊,当然,也有个别相貌平庸,或者略有丑陋的。
喊温梦莎名字的,是一个美女,姿色比温梦莎稍逊一些,但是波却是挺大,而她身边的那位男士,相貌就不能恭维了,极其普通,个头也不高,但却是一身名牌,神色也是比较傲慢那种。
这个男人看了温梦莎一眼,眼睛亮了一下,然后又打量了洪坤一样,没怎么关注洪坤的长相,而是看了一眼他身上衣服的牌子,傲慢的神情马上就淡了很多。但是呢,当他看到洪坤脚上的那一双鞋子,眼神中的傲慢马上就变得浓浓的,更是重重哼了一声,自言自语道:“装有钱人也装不像。”
那个美女正跟温梦莎说话,听到这个男人的自言自语,马上就不高兴地说道:“李峰,梦莎是我最好的朋友,你不能欺负他们。”
李峰“嘿嘿”干笑两声,没再说什么,但是,眼中的不屑目光却是依然。
李峰看不起他,洪坤一点也不生气,他正好乐得清静,便四下向人群的美女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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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章:让洪坤害怕的同学()
除了温梦莎和她的那个好朋友之外,场中还有三十一个女人,称得上美女的就占了一大半,足足而二十八个人,剩下三个人中,两个相貌一般的,还有一个勉强称得上丑的。
洪坤没上过学,当然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同学聚会了,登时觉得很有意思。
二十八个美女,没有一个比温梦莎漂亮的大,倒是有三个跟她相差不大的,不知道是温梦莎的同学,还是男同学的女朋友。
场中的美女多,在一旁站立和场中穿梭的服务员,也全都是清一色的美女,尤其是,这些服务员的服装也很特别,全都是低胸的旗袍,胸前的沟和两腿边的长长分叉,绝美的风景线。
洪坤正在滋滋有味地欣赏着美女带给他的视觉舒服,身边忽然传来了那个讨厌的家伙的声音:“兄弟在什么地方高就啊?”
洪坤转过身来,李峰正从兜里掏出一包软东方,递一根给他。
接过烟,洪坤微微一笑道:“谈不上高就,只是有一份工作而已,我在英派公司工作。”
英派公司,本来是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的若干个子公司的一个,但因为端木秋水兼任着总经理的职位,使得英派公司成了慕容氏有限公司旗下所有子公司中最有名气的一个,李峰也知道英派公司。
慕容氏有限公司的人,李峰心里稍稍收了一点傲慢,继续问道:“兄弟在英派公司是什么职位啊?”
“我只是集团客户部的一个客户经理。”
原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李峰收回的那点傲慢马上就成倍地返回来,不屑地望了洪坤一眼,心中暗想,这小子只是英派公司一个小小的客户经理,竟然泡上梦莎这样的美女,真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嘿,小子,别怪我黑啊,如此美女给你实在太浪费了。
来之前,李峰的女朋友,也就是温梦莎的这个好朋友,已经将她最要好的几个好朋友对他做了一番介绍,最让李峰感兴趣的,自然就是温梦莎了,第二班花。
让李峰感兴趣的最大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温梦莎长得漂亮,第二班花,其次还有一点就是温梦莎家里穷,所以,李峰认为,只要他舍得花钱,一定能把温梦莎搞定,到时候,一床三好,两大美女更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那种感觉不是在任何两个女人的身上都能找到的。
刚开始,李峰看到洪坤竟然穿了一身东方国最贵的名牌,跟他的衣服一样,不禁略感失望,以为洪坤也是一个超有钱人。但是呢,洪坤身上没有任何装饰,手表啊,佛珠啊什么的,脚上的鞋子更是杂牌子,气质上也不像是有钱人,于是,见多识广的他马上就断定,洪坤不是有钱人,故意穿了一件名牌装酷。
尤其是,在得知洪坤只是英派公司的一个小小客户经理,李峰的怀疑就完全确定了。
接下来,李峰就不再搭理洪坤了,而是开始将目光转向温梦莎,上下打量着她,暗暗吞口水。
李峰的心里打了什么鬼主意,洪坤当然明白了,心中暗暗冷笑,嘿,小子,想打梦莎的主意吗,那是没有路的,老子会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温梦莎两人聊了一会儿,分别喊上自己的男朋友,向场中走去。
作为温梦莎的男朋友,洪坤自然一下子成为了所有人关注的对象,而且,他们的眼光跟李峰差不多,很快就看出洪坤不是真正的有钱人,只是冒充。
温梦莎也很快发现了洪坤的几个破绽,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刚才时间太匆忙了,没顾得上给洪坤买一双好鞋,买一块好表,登时就俏脸微红,心里颇为尴尬。
只不过,别的这些男人,没有李峰的那个龌龊心思,只是很快就把洪坤忽略掉,该干嘛就继续干嘛了。
丽莎,跟着温梦莎转了一圈,跟所有人都见面打了招呼,洪坤也知道了温梦莎这个好朋友的名字,姓李,叫李丽莎,人如其名一样美,第三班花。
在这个过程中,第三十四位同学隆重登场了,此人也就是今晚的包场人,姓凌,叫凌凤山。
凌凤山,其实就是胡九真的未婚夫,四大世家中凌家的未来接班人。
凌凤山组织这一次的同学聚会,男同学要带女朋友,女同学要带男朋友,是以,他也是一样,更应该带他的未婚妻胡九真来。
但是,胡九真不喜欢凌凤山,凌凤山也一样不喜欢胡九真,所以呢,他压根就没有告诉胡九真这件事情,而是带了另外一位美女,这个美女竟然不是东方国人,是一个瀛国人。
瀛国人跟东方国人从外貌上是没有多大的区别,若说男子或许还有些,因为瀛国的男子普遍都是低个子,但女人跟东方国女人就没什么区别了。
但是,在外交礼仪上,双方的差别就大很多了,东方国见面的礼节基本上是以握手为主,无论男女,而瀛国人呢,则是会来一个近乎九十度的鞠躬,所以,当凌凤山的女朋友在被介绍的时候频频鞠躬,没有近前听到她的名字的人也明白她是一个瀛国人了。
瀛国美女,这还是洪坤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盛产美女的瀛国的美女,不禁多看了几眼,更是暗暗将温梦莎跟她做了一下对比,很显然温梦莎要略逊一筹。
“大岛信子。”当介绍到温梦莎和洪坤这里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