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翊雪从她手里一点点抽回衣袖,轻轻一声叹,“真是傻孩子,我要是会那样的法术,我又何至如此呢?”她拉过念雪的手,抚开她的掌心,“我给你看看手相吧,看看你这一世的运势姻缘好不好?”
她看得很仔细,好一会儿,她惊叹道,“你这一世的姻缘真是不错,会遇到非常好的良人呢。我可不是哄你,我看手相是相当准的哦。”
“是吗?你怎么看出的,我也看看,是什么样的好姻缘。”念雪饶有兴趣。
“你看,就是这条姻缘线,”翊雪纤细的指尖在掌心划过,把一条平滑悠长的掌纹指给她看,“你会遇到一个世间难得的好男子,白头偕老。”
念雪低头端详片刻,突然把掌心撞向石桌锐利的边角,用力一剐,鲜血淋漓而下。一道皮肉翻卷的长长伤口在她细嫩的掌心上格外触目惊心,血顺着手腕一直流,她却毫不在意,像是并不觉痛地冷笑着,“姐姐你别生气,弄脏了你的桌子是我不好。但我不信什么姻缘,也不要什么良人!从出生那天起我就发誓,这一生我绝不再信任何人,绝不再爱任何人,绝不再信‘永远’‘不悔’这些骗鬼的话,绝不再把心和命交到哪个男子手上!世间难得的男子吗?我已经遇到过一个了,他的‘好’,我两生两世刻骨铭心,实在无福消受第二个!所以不如毁了这条姻缘线,免得看着心烦。”
第41章有关于瞳术()
翊雪目瞪口呆,她本以为不管前世经历了怎样的伤心苦痛,这个女子毕竟已不再是清瑶,而是个只有三岁的小女孩,只要好言劝慰,再给予希望,总能打开她心里的结。再也想不到她小小年纪,竟能做出如此惨烈决绝的言行,她的眉眼稚嫩,脸上却没有一丝孩子气,霜雪般凛冽凄然。
翊雪暗叹,是自己把事情想得太简单,这孩子心里的结,真真的是个死结,恐怕无人能解。她拉过那只惨不忍睹的小手,轻轻在伤处来回抚过,口中唱歌般低低呢喃,伤口以神奇的迅速愈合,几次弹指的时间就复原如初。她抬手在念雪头上拍了一记,厉声道,“你这一生要如何过我不管,但你要记住,这世上最傻最笨的事情,就是自己不肯放过自己,用现在的痛苦来忏悔过去,用伤害自己去惩罚别人。这是我给你上的第一课,这个道理我必须教给你,但你若愿意做个笨蛋也随便你。”
念雪愣愣看着自己的手,伤是好了,但那道掌纹也已经没有了。她抿唇轻轻地笑,“翊雪姐姐,你教的道理我记得了,就算我这一辈子都是个笨蛋,也不能怪你教导无方,现在你送我回家吧,奶奶一定很着急了。”
翊雪抱起她向山下飞去,转瞬就到了古榆村附近,翊雪放下怀里的孩子,给她整了整衣服,嘱咐道,“以后每月初一的早晨,你就到后山山脚下等我,我会来教你瞳术和驱策符咒的方法。另外,以后每年我都会给你喝一次纯冰炎阳露,虽然解不了冰璃雾的寒气,但每喝一次,可以让你延寿一月。这东西来之不易,一年也就集满三瓶,只能给你一瓶,其余的我还有重要用途,你别嫌我小气呀。”
念雪点点头又摇摇头,“法术我要学,以后每月初一我去找你,但我不喝纯冰炎阳露了。我要延寿做什么?有位老医生说我能活到而立之年,这寿数已经很长了,不需要再延长,姐姐把纯冰炎阳露拿去做重要的事吧,不用留给我。”
她说着很郑重地向翊雪鞠了一躬,道了声谢就转身跑向村子,在村口拐了个弯就不见了。翊雪一直看着那个方向,百味杂陈。那个孩子的掌心,曾经真的有一条很好的姻缘线,平滑悠长,主幸福美满,一生一世一双人,没有旁生的波折。只是,这么好的姻缘线,上天偏偏给了一个已经心死情灭的女子,真是个让人想哭的玩笑。
从那以后,念雪开始了她每月一次的学习,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翊雪不再带她去自己居住的峰顶山洞,而是在山脚下用幻术变了间小茅屋作教室,周围布了结界防人打扰。
三界分属总则的序章就开宗明义:凡非人类修行者,皆列妖属。雪衣娘虽是在仙界有位分品阶的灵禽,但其实亦属妖类。瞳术是妖类与生俱来的天赋,但并不是每只妖都适合修行瞳术。翊雪托着小徒弟的脸颊,仔细端详着,啧啧赞叹,“你的眼睛,几乎就是为了修行瞳术而生的呢。”
“是吗?为什么?”念雪被迫仰头和她对视,而翊雪左看右看没完没了,时间长了脖子很是难受,但她不敢乱动,今天可是修行瞳术的第一课,第一次学习就惹师傅不高兴可不太妙。
“因为你的眼睛太干净,太漂亮。这样的眼睛本来就容易让人失神沉溺,如果再加之于瞳术,那就事半功倍了。”翊雪放开手,让她的脑袋恢复自由,掩了嘴吃吃地笑,“你总不能指望牛头怪蝙蝠精之类看过一眼,一辈子都不想看第二眼的妖物,能在瞳术上有多么深厚的造诣吧?”
念雪转转脖子,一边陪着她笑一边寻思牛头怪蝙蝠精至于像她说的那么难看吗?她自己长了好看就喜欢取笑别人,真是只虚荣的鸟儿。
第42章价值一两银子的蟋蟀()
时间一天又一天地过去,念雪就快要到四岁了。在现有的条件下,她真是过的很幸福。家里人对她掌上明珠似的疼爱,又顾忌她身体不好,从来不让她做任何家务,她是这附近几个村子里,唯一一个和男孩子们一起坐在私塾学堂里读书的女娃。每天饭桌上那几样简朴的饭菜中,总是会有一碟肉丝或一个鸡蛋是属于她的,这样的小灶,连虎子也只有偶尔能享受到一两次。每个冬季,最厚的棉衣棉被,最旺的炭火也都是她的。后来,她在空荡冷清的朔清宫,独自面对满桌精致菜肴,常常会想起那简陋村居中温暖的烟火气,是那一家善良的人,给了非亲非故的她最初,也最无私的疼爱。只是,再想回去的话,也只能在梦里了。
“小雪,你怎么又在看天?天上到底有什么东西那么好看,你老是看不够?”
念雪不用回头是表哥来了,她随口笑道,“看云啊,云最好看了,我刚才就看到一朵云,本来很像一只小羊,一阵风刮过去,那朵云一下子就变成一个老虎头的形状了。”
“哪有那么夸张!”这个表妹一向古灵精怪,虎子都被她欺负忽悠习惯了,知道凡是她笑着说的话一般都是信口胡诌,迷迷糊糊听着也就是了。他在她身边坐下,仰着头找她说的那朵变化多端的云,当然是找不到的,他又耐着性子陪她犯了一会儿傻,才问道,“哎,小雪,你去不去捉蟋蟀啊!”
“捉蟋蟀有什么好玩的,我才不去。”她还是不回头,不屑地撇撇嘴。
“不是玩。现在捉蟋蟀能赚钱呢。前面何家村何财主的儿子迷上了斗蟋蟀,听说在花重金收蟋蟀,一只厉害善斗的蟋蟀在他那里能换一两银子呢。”
“一两银子?”四年的人间生活让念雪深刻了解到银子的重要,她跳起来,伸出食指在虎子面前晃来晃去,“真的是一两银子?何家那个儿子不会这么败家吧,一两银子买只蟋蟀?”
小男孩轻轻挥开那根晃得他眼花缭乱的纤细手指,笑道,“我又不像你那么爱胡说,当然是真的,不过一定得是非常非常好的蟋蟀才行。”
“我们肯定能捉到最好的蟋蟀嘛。”念雪信心满满,虽然价值一两银子的蟋蟀还不知在那个土洞里唱歌呢,她已经开始计划钱的用途了。“拿到银子以后,我们就去药铺里给奶奶买枇杷膏吧,奶奶晚上老是咳嗽。”
“不但可以给姑奶奶买枇杷膏,还可以给娘扯几尺花布,给爹打两斤酒,再给你买个最漂亮的毽子还有好多棒棒糖,剩下的钱存起来,过年时候买炮。”虎子细致地把银子分配完毕,然后一拍脑袋,“我说你到底去不去捉蟋蟀?不捉到好蟋蟀哪儿能有钱?”
口头花钱容易,实际赚钱困难。俩人把村前村后转了个遍,蟋蟀倒是捉了几只,但都蔫头呆脑,或者体形瘦小,别说卖高价,就是自己玩都不想要。
虎子烦躁起来,拧着两条浓黑的眉毛,发了狠劲,“我就不信捉不到好蟋蟀,你先回去吧,我自己到一个地方去捉。”
“你自己?要到哪里去捉?”念雪疑惑了。
“去后山的坟地。”虎子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说,“我听说啊,坟地里的蟋蟀特别凶猛,尤其是有些年代太久,被雨水泡塌了的坟头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