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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缘:我与女神总裁合租-第14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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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个人都穿着便装,不同肤色不同人种,男的高大健硕,女的火辣妖娆,唯一相似的是他们不经意间露出的肃杀之气。

    “魁首!”

    叶承欢指了指千叶,“人我现在交给你们了,在我回来之前你们要保证她一根头发都不能少。”

    其中那个女人来到千叶面前嫣然一笑,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美女,你有多少根头发?”

    千叶没见过这些人,但她还是能闻出他们身上洗都洗不掉的枪油子味儿,转脸问叶承欢:“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用不了多久你就会知道,这些都是我的人,他们会保护你的安全。”

    “你要走?”

    “嗯。”

    “多久回来?”

    “很快。”

    “很快是多久?”

    “不久。”

    “不久是多久。”

    “很快。”

    叶承欢对那个女人说:“她身上有伤,你帮她处理一下,另外……给她一把枪。”

    剩下那七个家伙眼珠子喷火星子,一个个跃跃欲试,“这种事还是交给我吧。”

    叶承欢扫了一眼,“蜜糖!”

    “什么事,魁首?”

    “再交给你一个任务,谁要是敢碰千叶小姐一下,你就把他的眼珠子挖出来。”

    “yes,sir!”

    那几个家伙吞吞舌头,再也不敢多嘴多舌了。

    叶承欢拉开车门刚要上车,千叶喊了声:“等一等。”

    叶承欢不明白她要干什么,看着千叶跑到面前,从脖子上摘掉一件玉饰放在他手里。

    叶承欢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她最宝贵的皇室信物押木珠缦,也是唯一可以证明她皇室身份的信物,可见对她来说有多珍贵。

    “你这是干什么?”

    “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它,它已经成为我身体的一部分,我相信它会给你带来好运。”即便叶承欢不说,千叶也看得出来他马上要干一件大事,而且是为她去干的,而且一定十分危险。

    叶承欢把押木珠缦握在手里,还带着女人的体温,千叶这么做代表了什么呢?

    在传统的日本习俗中,女孩子把自己最心爱的信物交给男人,往往表示把自己的心也交给了对方,更何况是一件无比珍贵的皇室信物。

    不是他自作多情,而是这样的表示实在让他不能不多想,他更希望这只是千叶一个美好的祝愿,最好别再跟那种事扯上关系了。

    “这东西对你太重要,我可不能要。”

    “戴着它就等于我在你身边,式神不是说过了么,我是你的福星。”千叶难得绽放出一丝甜美的笑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承欢也不好再推辞了,只得把玉饰收起来:“回来后我再还你。”

    “不用了,以后它是你的。”

    叶承欢的心沉了下去,看着女人水汪汪的大眼睛,突然有种躺枪的感觉。

    看着汽车很快驶远,千叶兀自站在那里翘望,蜜糖看看叶承欢的方向,又看了看千叶,甜甜一笑,心说看样子魁首又惹了一笔风流债,要是把那些跟他有过交集的女人加到一起,差不多可以装备一个营了。

    “没办法,魁首就是一个这么魅力的男人,你看他,连走都走得那么帅。”

    千叶这才收回了目光,只见蜜糖一对湖蓝色的大眼睛正上下打量自己,看得她十分不自然。

    两人一起进了那座草舍,其余的七个汉子都持枪在远处警戒。

    蜜糖二话不说伸手就去解人家的衣服,千叶往后退了一步。

    “听说你受伤了,魁首吩咐我帮你治伤。”

    “不必了,一点点小伤算不了什么。”

    “那可不行,魁首的话就是命令,咱们第一次见面你总不会是想让我受罚吧。”

    千叶一边接衣服,一边问道:“他真的会回来吗?”

    “是的,他说回来就一定会回来。”

    “万一他要是遇到危险怎么办?”

    蜜糖不怀好意的笑道:“你在担心他?”

    “嗯。”千叶没有否认。

    蜜糖若无其事的拿起一个水杯喝了一口,猛地被杯子往后一甩,那只杯子径直飞出窗外,只听“哎呦”一声。

    千叶刚解开领口,听到声音忙把衣服裹上。

    “别紧张,几个小色狼而已,千叶小姐,你继续……”

    只听窗外一阵沙沙脚步声渐行渐远,到后来再也听不到了。

    千叶脱掉上衣,露出纱布和绷带,蜜糖在她背后忍不住匝了匝舌:“好滑的身体,千叶小姐,你是怎么保养的?”

    以千叶做特工时丰富的阅历,出席各种盛大的社交场合,在众多神秘大佬之间长袖善舞、肆意游走,一向都从容不迫。

    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叶承欢和他这帮古怪的手下面前,她就好像没穿过衣服似的。

    这些人看人的时候不是往衣服里看,而是直接往肉里抠。

    “麻烦你可不可以快一点。”千叶低头道。

    蜜糖一笑,开始给她换药一边说道:“千叶小姐是第一次受枪伤吧?”

    “是的。”

    “听说你曾经是着名的特工,一个特工没有受过枪伤,让人很难理解。”

    “特工不是军人,只要受过一次枪伤就一定是暴露的时候,那往往是致命的。你一定受过伤吧?”

    “当然,做军人哪有不受伤的。”

    “都是枪伤吗?”

    “不全是,但枪伤居多,好多次都和死神擦肩而过,但随着战斗经验越来越丰富,受伤的几率也越来越小了。”

    “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做佣兵?”

    “我不觉得做佣兵有什么不好,做佣兵可以赚钱,赚到很多很多钱,更重要的是还可以收获成就感。”

    千叶一皱眉,她从来都不觉得在战场上杀人居然也能收获成就感:“成就感?”

    “特工的成就感是出色的传递情报,医生的成就感是治好病人,商人的成就感是积累财富,佣兵的成就感是赚钱和杀人。”说到这儿,蜜糖已经麻利的帮她处理好了伤口,“我给你用了速效生长剂,3小时之内伤口就开始生长,最多不超过3天,你就枪伤就会消失,看上去就像没有受过伤一样,保证不会留下难看的疤痕。对我们女人来说,疤痕就是噩梦,你懂的。”

    千叶穿好衣服:“看起来你对你们的魁首很忠诚。”

    “绝对的忠诚来自绝对的恐惧,当然,还有比金子还要贵、比血还要浓的情谊。事实上,不光是我,黑暗风暴的每一个人都是这样。”

第1296章 爆炸() 
“因为跟着他可以赚到很多钱?”

    “这只是很小的一方面,你一定不会明白,那种在战场上出生入死的兄弟情谊,到了战场上我们就是一个整体,只有互相保护才能生存下去。”蜜糖看了看女人胸口受伤处:“那是在我刚参加黑暗风暴不久,也许由于经验不足,也许因为不够走运,在一次伏击任务中被流弹误伤。可当时的情况是,在敌人的小股侦查部队到来之前,我们必须保持绝对静默。所以,我一直强忍着疼痛,那时魁首就在我身边,他知道我很疼,于是把他的手臂给我让我咬着。就这样,我们在亚马逊河的热带丛林里坚持了三个小时,最终成功的躲避了敌人的侦查部队,袭击了他们后续的补给队。在战斗结束后,我才发现,我居然把他的手臂生生咬掉了一块肉,而我也在恶劣的环境中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导致伤口感染。我不仅发了高烧,而且当时的情况十分危险,如果再拖下去,在医护兵到达之前可能我就会死。”

    “可是你没有死。”

    “你知道他对我做了什么?”

    “什么?”

    “他亲自给我把伤口里的浓血吸干。”

    “啊!”

    蜜糖神色暧昧的笑道:“吸的就是你受伤的部位。”

    千叶也算是见过世面的女人,却也从没听说这样一个场景,那场面想想都脸红。

    “你一定觉得不可思议,可我们是军人,尤其是在战场上就要像男人一样甩掉所有禁忌,否则我一定活不下来。现在你明白了吧,他是我们的魁首,我们不仅敬畏他,而且对他怀有感恩之心,他得到是每一个风暴佣兵绝对的忠诚。”

    千叶凝神静思,“我以为他是一个毫无同情心的被异化了的战争机器。”

    “不,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男人,我们也是如此,普通人都有的喜怒哀乐我们都有。”

    千叶沉吟道:“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他要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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