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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她们的同情心与好感。聪明如兰斯,潜意识中十分明白,他的笑容有多么巨大的力量,对年轻女孩们有著近乎恐怖的吸引力,不过他的自尊心不容许他经常使用这件利器,况且他自认为是专情的楷模,到处勾引女孩子有损他的名誉。
兰斯对展现笑容,始终较为吝啬,如无必要他绝不会笑。但对某个少女却是例外。
“兰斯哥哥、兰斯哥哥!”
恍惚中有人叫他的名字。挣扎著睁开双眼,一张俏丽的小脸倏地从云雾里钻出来,在闪耀的光的粒子中闪耀。
“哦,是雅希蕾娜呀!早安!”兰斯微笑著说。
话音还没落,他的笑容就僵住了。
雅希蕾娜身上只穿著一件戴蕾丝花边的白丝绸睡袍,金色的阳光照在莹白如玉的胴体上,白丝绸几乎融化,留下绝色倾城的曲线与肌肤。而她那张天使样的小脸儿上满是困倦表情,眼楮半睁著,弯弯的睫毛一动一动。他看得清楚,有一粒红色的花粉挂在睫毛尖儿上,随时都会掉下来。
牧师的睡意一扫而空。非但如此,他还感到斗志昂扬。努力把微笑做完,悄悄掐了一下大腿,呜,好疼。
“早……哦……安。”说著,精灵少女劈开右腿,横在床上,洁白鲜嫩的小脚离某牧师的手只有几寸距离。她用手撑著身体,把左腿也挪上来,跪在他身边。
牧师急忙平移了一尺远。
雅希蕾娜忽然挺起上身,她的胸部不是非常大,但胸型极漂亮,在他见过的女孩子里无与伦比,大大的打了个哈欠,眼楮几乎全闭上了。而后她像小猫一样趴下,朝兰斯爬过来。从睡袍敞开的领口可以轻松看进去,只有一边的蕾丝边百合著摇摆,偶尔遮住视线。
对方只是五六岁的小女孩!牧师猛醒,狠狠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你,雅希蕾娜,有,有事吗?”
问的多傻呀!兰斯的脸上画满了黑线。不过他也想不出别的词儿。
“雅希蕾娜……哦,熊……小熊……”女孩慢慢伏下身子,“小熊枕头……呼!”
“小熊枕头没有了?什么时候不见的?”兰斯的口齿总算伶俐了。
“呼……昨天晚上。早就没有了。”
原来是这样啊。兰斯大大松了一口气。同时,一种微妙的失落感也涌上心头。他为了忽略这种感受,急急问她:“那怎么现在才想起来找呢?昨天为什么不告诉我?”
“哥哥好忙。雅希蕾娜不想……好困。让我睡一会儿”说著,女孩把脸埋在兰斯枕头里,几乎是同时,她的一条腿横了过来,压住了兰斯的一条腿,身子也贴了上来雅希蕾娜的睡姿出奇的差……
呜!好软,好暖和……牧师开始在心里赞美真神,看著天花板,眼前却浮现出雅希蕾娜的小脸,帽子除去,耳朵却不在那儿,竖在头顶,又短又尖的,像小猫的耳朵。呜!好可爱的小猫。“不行!我在想什么……”
门砰的一声打开了,摔在墙壁上,兰斯吓得几乎跳起来。坐起来一看,小雅抱著一件东西站在门口。
“雅希蕾娜!熊枕头!”小雅声音清亮,差不多是兰斯遇见她以来,吐字最清晰、最大声的一次。
兰斯一看,果然是雅希蕾娜的大号熊枕头:“你在哪里找到的?”
“床下面!雅希蕾娜的床下面!”
雅希蕾娜抬头,迷迷糊糊的看了熊枕头一眼,又趴下了。伸出一只光手臂,搂住了兰斯的脖子。
“啊?!”小雅惊得张大了嘴,站在那里,脸上乌云变幻。过了两秒钟,她忽地跳过来,把雅希蕾娜从床上抱起来就走。
“呼……让雅希蕾娜再睡一会儿……”
“不行!好孩子到自己的床上睡!”
不一会,隔壁传来一些动静。
小雅的力气真大!兰斯暗赞道。雅希蕾娜妹妹比她自己要重呢!舒舒服服的又躺下,枕头上满是精灵女孩的香味儿,情不自禁的嗅了一嗅。手臂碰到了一件软乎乎的东西,低头一看,是雅希蕾娜的熊枕头。
兰斯无语。雅希蕾娜现在枕著什么呢……
这时,门自己合上了。接著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请进。”兰斯战战兢兢的说。今晨所发生的事全都超出他的理解,判断力受挫,自信心受打击。
门开了,小雅出现在门口。她穿著一件纯白色的硬布内衣,抱著一只素色大枕头,低著头站著,不讲话。短发下的脸很红。
“哦,雅希蕾娜的枕头。”兰斯把熊枕头拿起来,递给小雅:“你忘记拿了。待会她又会叫……”
“啊?”小雅瞪大眼楮,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愣了好一会,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一把夺过枕头,转身跑了。“晚安!”
“晚安?喔……”
不由分说,门关上了,并且闩好。兰斯动作僵直的向窗外望了望,发现阳光正明媚,再一次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等等,我记得小雅第一次进来时,穿戴得好好的呀,怎么会变成睡衣了?难道我记错?”
牧师使劲晃了晃脑袋,想把一团浆糊搅开。
“主啊,请赐给我智慧!”他消极的祷告了一番,起床,开始读脑子里的魔法史书。这个混乱的早晨是难以理解的,比从一百本相互矛盾的历史书里查找真相的难度高一百倍。
中午时,收到了悠尼夫人的请柬。兰斯独自一人坐上马车,踏进了艾哈迈的街道。阳光虽然灿烂,天气已有些冷了。人们的服装正在改变,店面的窗子上似乎也蒙上了秋色,不再像夏天。
兰斯坐在马车里,悠哉游哉的望向道旁的树荫。一件小事引起了他的注意,使他的双眼从读书太多造成的迷蒙明亮起来。
那里正有一起盗窃案发生。
盗贼是个十几岁的男孩,盗窃技巧十分高超,轻松把一个胖商人的钱袋弄到手里。那商人的目光有些呆滞,神经质的抖著腿,似乎正在等人。商人一点也没发现钱袋被偷的事。贼嘲弄的在商人面前绕了一圈,哼著歌走了。
兰斯用拇指和食指围成一个圆,透过圆圈看那个贼。看了两秒钟,他笑了,自言自语道:“黄色,红色。”
这是贼精神体的颜色。盗窃时的紧张感还没有消除,贼有些兴奋。尽管他的神态非常自然,但在那一小群人中,他的精神波动最剧烈,无法瞒过兰斯的眼楮。
兰斯饶有兴趣的观察著贼的精神体,直到车子走远,贼的身影从视野中消失。橙色的精神光在车厢板壁上投下一个椭圆像。他眨了一下眼楮,像看不到了,贼的精神波动从脑海中消失。他知道这代表著什么。他的灵感仍然未能跨越人类的界限。他需要借助建立在物理视觉基础上的想象力才能捕捉到精神体的形状,眼楮看不到的,他就无法锁定精神体。
实际上,阅读精神体并不依靠眼楮。这也就是为什么精灵族的弓箭手永远比人类优秀的理由。人族弓箭教练总是抱怨说,精灵的视距更远。事实上,那只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精灵的灵感更强,他们以精神流和视觉复合系统来锁定目标。如果精灵的悟性足够强,他们甚至有能力在简支上附著微小的精神体,起到导向作用,像那样的弓箭手才配得上神射手之称号。
灵感的强度,悟性的强度是独立于精神力容量的概念,这在纪元时代的书籍中有明确的理论说明。然而到了芬顿时代初期,所有的魔法师都抱有同样的误解:精神力容量越高,灵感与悟性越高。这在兰斯看来真够可笑的。即使在今日,元素使中也有以能量操纵为主的流派,比如季水国的元素使,就是这样的一群,魔法学界主流却排斥一切单纯提高悟性的训练方法。他们以精神力容量大小为唯一的选材标准,同时又悲观的相信精神力容量无法人为拔高。长此以往,魔法的门槛越来越高,魔法师整个人群必然逐渐缩小。
若能纠正人们的这种偏见,对整个魔法学理论的发展必将产生翻天覆地的影响。同时魔法师的选材面变宽,更多的人带来更多思想、更多交流,研究方式也将相对活跃起来。兰斯打算由此为切入点,在星落的各大魔法协会、学院进行巡回讲演,以确立自己在理论研究界的权威地位。
对魔法发展史上一些类似的事例反复分析,兰斯找到了一个极为成功的案例,芬顿二世纪中叶,大法师玛法里奥提出玛那概念。现代魔法学的一切量化研究都以玛那理论为基础,玛法里奥也因此被称为现代魔法奠基人,名头之响,芬顿时代的魔法师无出其右。
玛法里奥最大的成功之处,在兰斯看来,是他提出了一个度量衡。量化研究的诱惑力太大,任何理论家都无法抗拒。如果兰斯也能提出一个度量衡,用以衡量悟性和灵感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