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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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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库迪埃神甫找到的宫廷政事顾问说,西德尼三世暂时不会选定王后了。若说大事,只剩下一件事了,就是夏尔蒂娜小姐和佛朗兹子爵的订婚礼。不过佛朗兹子爵一直没回来。大人,恕我直言,这可是个机会,您得抓住了。”

兰斯的语气变得有点烦躁:“这是什么机会?艾哈迈的德摩尔是我们的赞助商,不必要再找代理人了。”

“不是那个意思,大人,绝对不是!我们这些幕僚见识才智自然比不了大人您,可年岁都不小了,男女之事上也算过来人。咳……”说到“过来人”这个字眼,克鲁索的老脸竟然难得一红。毕竟身为资深苦修法师的克鲁索是没有什么风流艳事的,现在所说的也不过是转述奥尔森老头的话:“我们苦修法师的教条里有一条,虐待自己是一种修行,可自虐过头,到奄奄一息生不如死就不好了。纪元时代的一位大师说过,自虐,是为了更好的生活。每天抽自己两顿鞭子,不抽的时间全是幸福的……”

“住嘴,你跟我讲你们那一套干什么。我可不要苦修带哦。”兰斯打断克鲁索滔滔不绝的罗嗦。克鲁索为人耿直,不善言辞,突然这么多话,肯定是别人教的,聪明如兰斯立刻就反应过来。

“那是自然。我只是打个比喻,是比喻。大人您早就计划要来圣心城,政治上讲也该早来,越早越好,您自然知道这个道理,可是却总在路上耽搁,迟迟不来,我跟奥尔森爵士研究过,您是不是在害怕著什么呢?是不是在逃避著什么迟早要面对的事……”

“闭嘴!”兰斯恼怒的吼道。

“好、好!大人息怒,我言尽于此。总之您尽快来圣心城吧。我们正在为两位德高望重的千年世家公子举行洗礼。我们已托关系从监狱里提了个圣心城大圣堂的老神甫出来主持此事,但公爵大人急于与您见面。还有,我们委托御林军调查那些银月城的蠢精灵的下落也有了眉目,好像是一伙北方人贩子正在把蠢精灵们运走,已经派人截击了。总之敬候您的圣驾!”克鲁索忙不迭的报告道,很快切断了联系。

兰斯却呆立在那里。那稍纵即逝的怒火,已经多久没经历过了?

灵魂引导者西奥曾说,如果你愤怒,只是因为没把握。

我没有把握吗?或许真如克鲁索老头所说,我在躲避著什么……

这个二十岁的教皇一时呆立在深秋的寒风中,像一个普通的痴情人,对月而立。

第123章 夏尔蒂娜

芬顿历一千年二月。圣心城。

那美丽的少女安静的坐在她的内室里。冬日清澈而冷冽的阳光透过圆形天花板玫瑰色的玻璃照射进来,染上了一抹动人心魄的色彩,将整个小房间照得如玫瑰花瓣一样明艳。少女斜靠在点缀著白树图案的深红丝绸椅垫上,双手垫著头,枕在沙发靠背上。她的表情是近乎修女般的宁静,但她的小嘴却总是微微的上翘,仿佛有什么可爱的烦恼使她气鼓鼓的,一点忧郁,一点欣喜,青春最纤细的情感在她嘴唇交织。

少女如同白玉一般细嫩的手指交叉在一起,吹弹得破的肌肤透著珊瑚般的殷红,在她右手中指上带著一枚锈迹斑斑、又笨又重的铁戒指,丑陋异常,与她的美丽两相对照反而生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仿佛藏著什么重要的过往。

夏尔蒂娜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带著这枚戒指。她不记得她是从何处得到这枚戒指的,只知道大概是她的猫走失的时候。她的地位尊贵,生活极尽豪奢,这样一枚做工粗糙而且老旧的戒指怎么看都跟她的生活绝缘。然而它却实实在在的在她手指上套著。

少女曾经想过向仆人们询问戒指的事,可奇怪的是每当她想要这样做,胸口就闷闷的,让她难受得无法面对。她便有意无意的把戒指给身边的人看,希望他们问起,但她很快发现他们对那件东西熟视无睹。不,他们是真的看不见。那是一枚没有重量的戒指,它只是一个幻象,或许只存在于她的心中。

每当她集中心思思考戒指的事情,思绪就越发混乱起来,想起无数件早已遗忘的童年琐事。经过很多次努力后她开始刻意禁止自己这样做。

不管怎么说,它只是一枚无关轻重的戒指,就像她走失的爱猫,除了心里不时惦记,并不会对她的生活有实质的影响。两个月前她从艾哈迈来到王都的目的只有一个,结婚。

对方是一个年轻有为的贵族青年,事实上,可能是芬顿这个年龄段的贵族中前程最为远大的一个,荒原公爵菲尔南的侄子,芬顿北军的新圣骑士,佛朗兹子爵。

她曾经和那位子爵大人在艾哈迈有过简单的接触。佛朗兹子爵是一个固执、冷漠乃至有些无情的人,眼神中总是一片漠然,仿佛荒原公爵家族几百年悲剧的宿命都承载在他眼中。十代人以来,这个武人世家的兄弟无不陷入为情相互仇杀的窘境,如同中了创世神的诅咒。而佛朗兹子爵幸运的是一个独子,那种被诅咒的命运将可豁免了,但艾哈迈的老女人们看到佛朗兹子爵时总是窃窃私语的说,看他那种阴沉的面相,只怕他在很小的时候就把自己的兄弟解决掉了,一生背负著杀孽吧。

她对佛朗兹这样的男子殊无好感。她喜欢的是那种沉静、温和、文质彬彬的青年。除了性格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佛朗兹子爵也不符合她的审美观。她一直对自己说男人的长相不重要,只要配得起自己就好,可惜对被誉为艾哈迈之花的她而言,这个要求已经苟刻得过分了。或许世上并没有在外表方面配得起她的男子。或许她该放弃这个梦想,正如她同样以美貌闻名于世的母亲,不是也嫁给了相貌普通的父亲吗。

是的,她不喜欢佛朗兹,甚至有点看不起他。艾哈迈的贵族从来鄙视穷贵族的家事。不过现在政局动荡,世道乱得很,即使像艾哈迈这样的富饶强盛的大城也要多多考虑自保的问题。荒原公爵家虽然没钱,却有的是骁勇善战的士兵。金钱和长矛的组合不正是所谓“天作之合”吗?

这就是政治婚姻。尽管讨厌,她却也没有想过要反抗。她是一个寂寞的人,寂寞得无所顾忌。她是艾哈迈的公主,最大的爱好却是乔装打扮成吟游诗人女儿的模样,到嘈杂肮脏的地方唱歌。她其实也没有从那种行为中得到快乐,只是不这样做的话,生活更加无趣罢了。她需要一点点刺激使一切维持在常轨。

反正都是一样的。少女对自己说。这个子爵,那个伯爵,甚至芬顿的王公。反正都是男人。反正都不是我“喜欢”的人。

喜欢……呵呵,多么可爱的字眼儿!就像在镀金的田野里慢慢行走的咖啡,那样的旁若无人。也许我这样寂寞的女子,注定不会有喜欢的人。

少女的心口一阵刺痛,她不得不用带著馨香的手帕轻轻的压著。爱情只是一个幻梦,是诗人和歌手编织出来骗钱的玩意。有没有爱情,生活都一样无聊,永远看不到任何希望。

正在这样自怨自艾的想著,管家的声音从门口处传过来:“小姐,温沙的伊丽莎白小姐来看你了。”

她略略回过头望著他,点了点头:“知道了。”

那是博梅尔叔叔,艾哈迈的卫队长,保护著她一起来到圣心城的。从她记事以来,博梅尔叔叔就一直守护在身边,好像一只憨厚的忠犬。博梅尔是一个不错的剑士,还懂得一些江湖游侠的小把戏,她的易容术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

随著她渐渐长大,她从人们那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博梅尔叔叔的事情。她这才知道他的剑术不止是“不错”的程度,他曾经是芬顿的圣骑士,拿著一把圣剑名曰“束缚”,剑技高超天下无匹。他是母亲年轻时三个最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整天跟在母亲身后形影不离,四人一起游历天下,留下了无数传说,并称轻歌四侠客。

博梅尔的两个竞争对手,一个是妖术天才西索,另一个就是自己的父亲,艾哈迈的领主葛朗台侯爵了。当然那时候他还没有继承家族的爵位,只是一个爱好音乐的浪荡子弟。

博梅尔不用多说,而西索现在已经隐居,不知所踪,但魔法学界的很多人认为如果西索出世,当今三大魔法宗师都要降级成二流。若论人品才华,自己的父亲倒是三人中最差的一个。当然,葛朗台的身家是芬顿第一,随便一根头发都价值一桶金,可不是那两人能比得了的。

所谓的轻歌四侠,只是母亲无聊的到处走,几个追求者死皮赖脸的跟著而已。每次想到这件事她总感到一阵嫉妒。或许博梅尔叔叔望著自己的目光也在追寻著母亲的美吧。为什么母亲有这样的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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