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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瓦什是兰斯的朋友。像鲍利一样。虽然兰斯一开始只是想把学究留在身边,不让他去研究光明魔法的秘密,不让他威胁到牧师的权威,但在地底漫长的冒险,早已把两人连接到一起。兰斯知道纳瓦什是无所求的,爱的只是真理,他唯一的小小私心就是靠自己的研究在学界成名。只是因为太聪明,不能被世人所容。某种意义上,纳瓦什也和自己一样,是一个孤单的人。
纳瓦什向兰斯伸出颤抖的手。那手几乎已经恢复了本来的样子,只有两根小手指是侏儒的。兰斯握住纳瓦什的手,感到它非常冷,已经没有血液在流了。
“科魔机、科魔……”纳瓦什看著兰斯,缓慢的说道。兰斯拼命把魔法能量注入纳瓦什的体内,延续学究的活力。
“太古……太古的技术,光明魔、法的秘密……”纳瓦什断断续续的说著,另一只眼楮也睁开了,但里面却是白色没有瞳孔的眼球。“该死,死!我就要……抓住它们了。只要给我,时间……给我时间……”
纳瓦什在临死之前,惦记的仍是学术的事。兰斯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
“时间……”纳瓦什的嘴巴张著,像一个无底的黑洞。看著纳瓦什弥留的模样,兰斯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
兰斯用力抓住纳瓦什的手,几乎是叫喊的说道︰“时间!纳瓦什,我没法给你生命,但我能给你时间。无限的时间。可是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是救了你。”
纳瓦什竟然捏了兰斯的手一下,死死的瞪著他,说︰“答……答应!”
“好!”兰斯用力点了点头。抓著纳瓦什的手,呼唤寄宿在自己右手中的神秘力量。地底空间忽然发生了扭曲,那些不知消逝了几万年的幽灵发出哀鸣,被一个看不见的大嘴吞了进去。
兰斯将纳瓦什带进了庇护所。
眼前是一片盎然的绿色。那是一座生机勃勃的矮山,远处山顶有一座白色的神殿,微风里飘来丁丁冬冬的琴声。
纳瓦什站在草地上,惊讶的看著自己完好如初的身体。他穿著登上金鲨号时的那件紧身小袄,猎人裤,手中还拿著一顶格庭根的黑丝绒学士帽。
兰斯拍了拍纳瓦什的肩膀,指著远处的神殿和天顶的大片云彩给他看。兰斯已经感应到,那数以万计到可爱的树妖、水精灵们正从远处赶来,教皇亲卫队的士兵们也和她们在一起。脚下的草地几乎能感觉到隆隆到震动。必须抓紧时间给纳瓦什说明,免得又跟那些小东西纠缠不清。
“这是一个新世界,纳瓦什。看到天上的云了吗?那些是能量,可以转化成物质的纯能量。你可以用意志控制它形成任何东西。除此之外,物质界的一切规则在此都适用。这里有无限的时间,无限的材料,无限的知识。你可以在这里做喜欢的研究。科魔机呀、太古技术呀、光明魔法,甚至,这个世界。”
学究的眼楮慢慢睁大,瞪成一对牛眼︰“真的吗?你太好了,兰斯!我的好朋友!如果你说的全是真的,这里简直是极乐世界!感谢你把我带到这儿!”
兰斯的笑容却有一丝难掩的苦涩︰“对,这里就是极乐世界。这里有你所需的一切,除了生命。那边的神殿里还有你的同行,不过,希望他们的形象不会吓到你。哦,我的意思是,他们作研究太久了,有点不修边幅。”
“我也不修边幅!一个爱学问的人,是没有时间爱自己的!”
“他们是一些骷髅兵和巫妖。”
“那有什么!我不在乎!我要赶快见到他们,我的新同事!我要马上投入研究!”纳瓦什兴高采烈的拉著兰斯,想往山上跑。
兰斯站著没动。“不,我不陪你去了。你会在神殿找到接待你的人。里面有个绿色的骷髅叫汉佛莱,有不明白的事情问他好了。你们在某方面比较相似。”
“你要走了吗?”话虽这样说,纳瓦什的眼楮可没有一丝舍不得。学究的心早就飞到那座山顶研究所去了。
“是的。我会不时来看你。你去吧,纳瓦什。”
“好!再见!”学究甩开兰斯,大步跑向山顶的神殿。其实他可以传送过去。他迟早会学会这一技巧,节省时间,在这没有时间的世界里节省时间,无限的做他喜欢做的事。
兰斯看著纳瓦什的背影,心里一片怅然。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这个朋友。纳瓦什的意识还是完整的,只是失去了作为生物的各种本能。但庇护所的时间和物质界的时间不是同步的,庇护所的时间流速会随著它吸收信仰力量的速度而改变。当纳瓦什再次见到兰斯时,即使认得兰斯,也只会把他当成一个分别了几千年的故人。
又或者,纳瓦什会称兰斯为主人。
第105章 布鲁诺哗变
在幽暗的地下空穴中,有一个孤独的行者。他身上穿著件破烂的法衣,衣裳的下半部分被火烧光了,堪堪遮到腰部,双腿到小腹都裸露在外面。他本是地上人,虽然地下没有光线,衣不蔽体也没人见到,但习惯使然,仍是尽量掩著下身,姿势别扭的行走著。真不知他在地上世界那数以万计的女性拥趸看到这副模样,会是怎样的表情。
这个行者当然便是圣神教的现任教皇,地底联合王国国王兰斯了。由于被桑德拉奇诱出了队伍,被迫与数万跟随者分离,此时这位身份尊贵的陛下身边,只有几个地精鬼魂守护著,如果遇到水平在十级之上的敌人,根本不堪一击。
故此,这位注重安保的教皇大人此刻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观察四周,警觉到草木皆兵的地步。一步一趋,行进速度如蜗牛一般。安全第一,是兰斯行事第一准则。
以负界之重生的诡计从桑德拉奇手中逃脱,实是险到不能再险的一招棋,能成功就是侥幸了。不过走了一段时间之后,兰斯却慢慢发现了这招险棋额外的好处。
首先是重生之后的肉体,比之从前更加强韧、健壮了。负界的重生本不能修复破烂的肉身,兰斯的身体是靠著体内的神圣力量自然修复的,只因他的身体几乎完全损坏,神圣力量只能参照人类男性的标准身材为他重造。如此一来,就勉为其难的造成了雕塑一般的完美形体。
兰斯本是个懒人,体格缺乏锻炼而显得瘦削,虽然和他那张清秀、略带柔弱的面孔相得益彰,但在很多人眼中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例如挚友鲍利的恋人艾莉莎小姐,就对兰斯那缺乏肌肉的身体不屑一顾。但经过这番重造之后,兰斯的身材比他的脸蛋只高不低,那些酷爱肌肉的人也无可挑剔。再配合上他惯常的温文尔雅的言谈举止,和眼神中乍现的机灵与邪恶,只怕由泰戈尔神著力塑造一个完美、富于媚惑力的男性形象,都未必能跟此时的兰斯相比。
不过,除了视觉效果上有所改变,其它好处就寥寥。因为兰斯的肉体再强韧,他也不会使用,他习惯的是撒些无关紧要的小谎支使别人,自己对任何体力活动都没有兴趣。
此外,兰斯的肉体感官也有了微妙的改变。兰斯在地底多日,早已习惯了随时施展夜视魔法来观看四周,但经过重生之后,他惊奇的发现不再需要夜视魔法了,他的眼楮可以清楚的看到百尺之内的景物,只是颜色略微单调。而更大的变化是听觉,兰斯的听觉强化了太多,不但能听到很远地方传来的声响,十尺内的声音分辨能力更细致到极限。若静下心来,细听水滴落在石头上的声音,有几滴水、水滴的大小都分得清清楚楚。
兰斯听力太好,以致本人都无法适应,各种原来听不到的细微声响纷至沓来,需要逐个分辨意义。他曾觉得一种有节奏的震颤是大部队整齐的脚步声,躲了一个小时,那响声却不见靠近,后来才明白只是地底土层的间歇性震动。
适应听觉需要一个过程,但终究是件好事。此时若有隐形的敌人来偷袭兰斯,相信在百尺外就被发现了,他可以提早逃之夭夭。
兰斯一边适应著新生的身体,一边在地底空穴中漫无目的的行走。他是想找到迁徙队伍,但苦于没有向导,只能放弃。因为没带食物,起初他对自己的前景极为悲观,可是几天过去了都不觉得饥饿,就又鼓起了志气。
通过教皇亲卫队的多番探察得知,所在是一个大得无边无际的地下空穴。兰斯判断这便是传说中的萨格拉丝隧道了,于是决意向著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
这个牧师觉得,只要照著一个方向走,就算碰不到己方的部队,也能碰见别的地底种族。一个成功的牧师从来不怕跟陌生人打交道,超级传教士自然更不怕。
兰斯抱著这种幻想慨然前行,行进速度自然快了起来。当他听到有大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