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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增强骑士团的作战能力,温沙培养了大量战斗牧师,相对的,在魔法师上的投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现在牧师失去了神力,温沙公爵可说是折了老本。尽管如此,温沙的武力在芬顿国内仍然首屈一指。不过,呵呵,现任温沙公爵,霍华德大人的个性就偏柔弱。能不能统领温沙的铁军很成问题呢!倒是我那小佷女,在发飙的时候有绝对的统御能力呀!”
兰斯心想,真到了打仗的时候,老奥尔森你作为霍华德公爵的堂弟,还不是要赶到温沙去帮忙?
因老奥尔森隐瞒了几个女孩的身份,此时兰斯还不知道伊丽莎白就是温沙霍华德的女儿、奥尔森口中的小佷女。
“艾哈迈。哎呀,说到这个艾哈迈,老头我就有些看不懂了。我去过艾哈迈多次,比去温沙的次数还多,但艾哈迈的实力如何,从来就是未知之数。怪只怪葛朗台侯爵那老狐狸把尾巴藏得太好。人人都看到的兵力,宪兵加上伦伯底的狱卒,满算上也只有几千,跟艾哈迈巨大的财力真是很不相称。但艾哈迈是全国雇佣兵的集散地,各大佣兵团跟艾哈迈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即使不考虑关系,佣兵认钱,艾哈迈有钱,佣兵团还是要算在艾哈迈这一边。佣兵的数量不算多,可全加起来也不少。最可怕的是这些人的等级极高,比职业士兵好太多倍了。并且,要说葛朗台会不养一支秘密部队,只靠佣兵的忠诚,我也不相信。”
兰斯插话道:“我上次离开艾哈迈时,瓦勒宰相刚到那儿不久。这其中会不会跟艾哈迈的军备有某种联系?要知道,国内的自由军力也渴望跟各大势力相结合,这其中,有钱的葛朗台侯爵实在是不二之选。”
“有道理。总之艾哈迈的军力不可小觑,纵然不比温沙,也不会比克兰差多少。魔法方面更是它的强项。如果不是有一个天然的限制,艾哈迈早就凭借其财力统一整个星落平原了。”
兰斯问:“什么限制?”
“资源。作战打的就是资源。艾哈迈没有矿产资源,也没有足够的农业储备。说到底,它只是一个单一的商业都市。而战争一打起来,艾哈迈的经济来源就断了,只能吃本钱、吃积累。虽不清楚老葛朗台这些年来存了多少物资,可总也比不上有天然矿的。这方面,别说地大物丰的温沙,就是阿穆尔也有全芬顿最大的一座铁矿。喔,既然提到阿穆尔,就多说两句。阿穆尔有芬顿全部的文艺学院,魔法想必是不差的,又是王室在芬顿中部的屯兵之所,兵力也颇可观,其实阿穆尔完全可以拥兵自重,独霸一方。糟就糟在阿穆尔的塞弗伯爵是个好人。”
兰斯奇道:“好人?这有什么不对吗?”
奥尔森冷哼了一声:“哼!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吝于牺牲,都是战场上的大忌。人再好,也是一个无能之辈。这次阿穆尔怕是要做几家练兵的战场了!”
“喔。敢问奥尔森先生,请你大胆预测一次,克兰、艾哈迈、温沙这三家争霸的结局会怎样呢?呵呵,反正与你我也没关系。”
“温沙。”奥尔森毫不犹豫的说:“理由很简单,克兰与艾哈迈是可以灭绝的,温沙却不能。温沙太大了。最终的结局如何,全看霍华德公爵有多大的志气、多大的胃口而定。”
“要是瓦勒和菲尔南都加入艾哈迈一方呢?”
“那样会形成均势。艾哈迈吃掉德容郡以南的地带,包括克兰,而温沙会夺得阿穆尔的矿产和学校。圣心城在形式上的首都地位不会变。唉,老头我真不愿意是这个结果呀!那样王室、芬顿平民的生活会很艰难了!”
“就没有可能,有一支新生力量搅乱整个局势?”兰斯又问道。这次才是他真正想问的。
“很难。以菲尔南的军力、瓦勒的人脉,我都不认为他们有这个可能。一支新生势力,能在芬顿固有的几种兵力配置上做些许改良,稍稍影响一点大局,在混战中抢得一席之地就不错了。”
“改良?举例来说?”兰斯进一步套奥尔森的点子。
“呵呵,很简单的。比如建立渠道,大量引进北方的军马,组建骑兵营。杰瑞你可能不知道,这些是只有骑兵团高层才知道的事,芬顿的军马太差了,速度,爆发力,野性,胆量都比不上北方的马,只有‘温顺’这一点还不错。”老奥尔森讽刺的笑了,“我们的军马太多遭到阉割,时间一久,马的品质自然不堪。而北方的军马,本就是放养的野马。不说石南国那样,与半魔兽的人马族签定契约,协同作战的,就是跟我们芬顿很接近的黑木国的军马,也比我们好太多。一个最简单、最实在的例子,我们的马匹在战场上不会主动踏人,敌人被砍翻在地,还要我们的骑兵冒险去补上一刀,不然他会拿武器戳穿马肚子。而同样情况下,黑木国的野马却会踏碎敌人的头颅。为什么,我们可以容忍我们的军马比北方佬的差?”
老奥尔森得意的欣赏了一会兰斯苦思的表情,自问自答道:“因为我们芬顿的魔法师多,每次作战,几乎能完全吃掉对方的魔法部队。有了魔法的辅助效果,马的差别也就不很明显了。你知道,一个寻常的战场恐惧作用有多大!高等级的战士可以豁免,马就不行了,南方的北方的都一样。”
兰斯不解的问道:“既然如此,那改良军马还有什么意义?恐惧术这种二级魔法连我都会使……哦,我懂了!”
老奥尔森接道:“呵呵。以杰瑞先生的聪明,当然可以想得到。这次我们的敌人来自芬顿内部,同样有强大的魔法部队。魔法师相互抵消,马的差距、骑兵的差距自然体现出来。如果骑兵的数量大到一定程度,战马的优劣可能是决定性的。某个不知名的小骑士团也可能一跃成为芬顿最强骑士团。道理很简单,可是我们的战马差这个事实,很多人不知道,很多知道的人又不肯承认。”
兰斯几乎立刻想起了德容广大的草场。那是商人们饲养奶牛和绵羊的地方。德容商会的主要收入在渔场与纺织业,但牧业也占有一定份额。
现在,在兰斯看来,德容草场上很应该有北方野马的一席之地。潘帕奇也许不会喜欢这个点子,不过兰斯从来不重视潘帕奇的心情。谢顶的老头在兰斯心中一丁点地位都没有,除非他有美丽的女儿。
“这真是真知灼见呀,奥尔森先生!”兰斯由衷的赞道。
“别,你可别这样说。这只是一个老头的胡言乱语罢了,呵呵……”
兰斯又问了些训练骑兵的技术细节。老奥尔森在军旅里为官多年,这方面正是行家里手,乐不得有个人一抒胸臆。说著说著,奥尔森的兴致一起,收也收不住。
兰斯却只大略的听著,不时奉承两句,挑自己觉得有用的记下。反正组建圣堂骑士团的计划还远,只是想象中的事,不必花太多心思在上面。等到动手执行的时候,兰斯也不怕找不到军事顾问。
老奥尔森直说了一个小时才停。忽然一拍大腿,想到了一件事。
“我要去看我那可爱的小艾米莉了!可爱的小艾米莉……不用送了!”老奥尔森话没说完,就跳著冲向房门,刚刚还是窥伺天下、智珠在握的智者,此刻却变成为老不尊的顽童。
送走了老奥尔森,兰斯凝视著手中的魔法地图,英俊的脸上慢慢浮现出高傲的笑容。
很好、非常好、好极了。这位老先生远比我知道的博学多识。兰斯想道。
他提出的组建骑士团的想法真是一个好点子。而且,他也让我对克兰那位流氓领主重新估量了。我太重视幼年时那些记忆,以致忽略了希曼领主的才能。对担负著重建教派的大任的教皇来说,这是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魔法地图上,在德容和阿穆尔西方的海域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光点,慢慢向四周扩散开来。这反映了兰斯心中的想法。
兰斯笑了笑,用手指遮住了光点。
德容的渔场、草场、农田是全芬顿最好的,领主特伦特伯爵是胸无大志,用金钱就能收买的小人。而那位未来领主甚至比他叔叔更差劲。不需要花多少心思,兰斯就能从背后掌握这座城市。
而阿穆尔更好。有矿产,有军队,有人口,甚至还有芬顿最好的大学,大学意味著人才。奥尔森说,阿穆尔的塞弗伯爵是个“好人”。这不错。兰斯可不是优柔寡断、畏首畏尾、吝于牺牲的人,也不是什么“好人”。
塞弗伯爵的儿子好像也在金鲨号上吧?叫什么名字来著?噢,卡里尼男爵,有一位半吸血鬼未婚妻的多情种子。看来接下来的两天也要跟这位男爵认识才行。
德容,阿穆尔。芬顿中部的富饶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