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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第1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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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传来轻微的冷哼的声音,是女人发出的。亮羽立刻抖擞精神,将全部感知力调动到极限。有六成把握认为卡米莉安小姐会向阿索斯抱怨。当一个人类做错了事,往往都会归咎与他人。

“阿索斯,哈,阿索斯。”卡米莉安冷冷的看著眼前的男子,眼神像万古不化的冰山。“你打算扮演阿索斯到何时?我的哥哥!”

“扮演?我为什么要扮演?我就是阿索斯。阿索斯的生活就是我的生活。”阿索斯答道,还给卡米莉安一个笑容,“多年未见,你还是老样子。但卡米莉安这个名字我可是第一次听说。”

“别欺骗自己了,哥哥。你不过活在一个名为阿索斯的躯壳里。你能维持多久,不使它腐烂呢。我托卡里尼帮我查了阿索斯的身世。他的亲人都死了,没人能证明你不是他。但是,他依然活在人类的世界里,他身边的人还是会发现他与众不同,最终怀疑他的身份。到那时,你又该怎样做?不流浪他乡,就会作为魔族被处死!你迄今为止所经营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

魔族这个字眼深深的触动了亮羽的神经。下面两个是隐藏在人类中的魔族兄妹?看来是这样没错。主人一定分别触摸过他们的精神体了,因此才盯上了他们。

主人虽是个人类,对精神体的操纵比寻常魔族还要精熟。而且他那文雅的样子乃是世上最完美的掩护,很少有魔族会怀疑他的人类身份。不对,亮羽怎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呢。主人原本就是人类。

亮羽将伸出去的精神体分支收缩回来,免得被两个魔族察觉。要完全借助敏锐的听觉完成任务。

“妹妹,你太低估人类了。我现在跟随的人虽是一个短命的人类,但他的精神力却比我们所遇到过的任何生物都要强,当然咯,也包括我们完全魔化的父亲。从一开始,他就知道我的身份。我不会再被他识穿一次,因此我可以一直留在他身边。他所做的事业,是我们在艾哈迈的城堡中永远也想象不到的。我们的生活闭塞而狭隘,城堡不是我们的家,是我们的监牢。这点父亲也理解,所以他才总是那样烦躁。在那里、在我们的城堡中,我永远也想象不到世上有那样的人类存在。他是一个伟人。”

“父亲,城堡!呵呵,哥哥,亏你还记得这些!我以为你早就忘光了。不过这样也好,你可以安安心心跟著你的伟人过日子,帮助他达成他的伟业。”

“我必须有自己的生活,妹妹,我必须证明,我这个人类,半魔族,魔族在这块大陆上曾存在过。阿索斯只是一个称谓,没有任何意义。他所做的每一件值得记住的事都是我做的。我才是这个名字的灵魂。”

“说得真好。”卡米莉安道,语气中却没有半点祝贺的意思。

“你也要有自己的生活才对,妹妹。在我离开城堡的时候,你没有阻止我。我想你早就理解我了,对吗?”

“你是不是想说,那个卡里尼少爷也是个不错的家伙。跟他说明我是个半魔族,是个异类,他会说他依然爱我,于是我也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以卡米莉安之名?”

“这样不好吗,如果可能。我觉得那个卡里尼是个肤浅的人,很难理解我们的思想。在这条船上,唯一聪明的,值得与他交流的人类叫杰瑞。不过,那是他的假名。每当有人叫杰瑞这个名字,他的精神体总会有瞬间的犹豫。”

“你是说我应该把卡里尼甩掉,去追那个杰瑞?”

“你的嘴巴越来越厉害了,妹妹,呵呵。告诉我,你离开城堡的时候,我们的父亲怎么样?他是否仍旧把大半的时间花在他那条‘爱犬’身上?”

“他的确是这样做。我相信在我离开城堡后的两个月里他还是在做同样的事。但现在他不能再耍弄他的狗了。”

“为什么?他有了新宠吗?”

“他死了。”

阿索斯没有说话。

卡米莉安继续说道:“他被一伙外地魔法师围攻,他杀了他们,但自己也受了重伤。后来有一个幻术师,一个魔法家族后裔的小孩,一对年轻的情侣和一个白痴步兵来到了我们城堡。父亲想借那个处女的血恢复魔力,但他们并不好对付。他们杀了他。”

阿索斯仍没有说话。

“哥哥,你怎样想?”卡米莉安问道。

阿索斯反问:“你怎样想?”

“我要杀了那五个人。我已经查到他们的名字。有三个极难对付,一个失踪,还有一个是阿索斯你的同事。”

“你不愧是达安特伯爵的女儿。”

“而你不是他的儿子。”

阿索斯和卡米莉安静默下来,在黑暗中对视。

亮羽记下了达安特这个名字。不清楚这个词代表什么,但主人的记忆中有。主人一定能由此找出一切答案。主人非常聪明,这个女魔族心中充满了复仇欲,迟早会被主人所利用,称为他手中的长矛。而这个男性魔族似乎无意加入。随他去。他迟早也逃不出主人的手掌心。

两个魔族不走,亮羽也不敢离开。自我安慰的想道,现在回去也没什么用,主人在睡觉,亮羽不能叫醒他。倒很有可能被喜欢梦游的雅希蕾娜小妞抓到,当作玩具。既然如此,晚上就不要回去了。

“主人,我尊贵的、聪明的、伟大的主人。”黑鸠在心中叫道,“亮羽是多么忠诚和能干的鸟啊!”

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杰瑞,兰斯便从亮羽那听到了昨晚发生的事。

兰斯默默的坐在床榻上,凝望从小小的舷窗投射进来的天光与水光。船身缓缓起伏,几天的海上生活,兰斯已渐渐适应了这种永不停歇的摇动,但他夜里仍睡不熟,有时会做梦,做一些天明就忘记的,不知是悲是喜的迷梦。

我生来是一个漂泊者。他想,从一开始就注定了不能停留在任何一个地方。所以当他离开,心里既没有留恋,也不会有失落。

德容是个好城市。那里的人很单纯。平民单纯,商人单纯,连领主也是单纯的。也许有些穷困,但比之钩心斗角的艾哈迈,不知好了多少。

在德容,兰斯花了不到三天时间找到德容商会的老板,布匹商人潘帕奇,告诉他自己会为他建造一座桥,一座通往强大的艾哈迈地下领主德摩尔的大桥。德摩尔是兰斯的朋友,只要潘帕奇肯做兰斯的朋友,那么他就将得到德摩尔的友谊。

当然,事先兰斯并没争得德摩尔的同意。兰斯深深懂得,友谊是德摩尔的生意,作为一个生意人,德摩尔不会拒绝任何友谊。只是潘帕奇受德容气质的影响太深,骨子里是个死守田园的家伙,这才一直想不到要在另一个城市寻找朋友。

又过了四天,信使从艾哈迈归来的时候,兰斯成了德容商会座上的贵宾。此时他已对整个城市的构成有了清晰的理解。

德容的领主,特伦特伯爵是一个很会赚钱的家伙。他的眼光独到,知道从哪些人手里赚钱最轻松。只要经营好海上旅游业,那些外地领主剥削而来的金币最终都会流入特伦特家族的口袋。所以他什么都不必管,只要不停想出新花样,把其它贵族的钱骗来就好。

在这个国家,自然有以农业、矿业、商业为主产业的贵族,由他们去工作、去赚钱。那些到处都有的纨裤子弟,自然会为了金鲨号天堂般的七日游,在他们老子、哥哥的钱袋挖洞,把钱抠出来。不。他们自己就是那个洞,无法修补的洞。

钱来得太容易,以致特伦特伯爵无心经营其它实业。德容有优良的渔场,也有富饶的草场,但是在那些低回报的领域操心劳神有何益处呢。

于是,聪明的老特伦特伯爵将这些无用的资源卖给商人,以不干扰金鲨号的旅游业为前提,任由他们经营。人们打鱼、放牧牛羊,过得倒也相当不错。双方各取所得,相安无事。

这些草场、渔场的出租合约往往长达五十年,而且只要领主不提出异议,合约到期识就会自动续签。

德容商会便是特伦特家族的契约对象,也是德容真正的统治者。也许正是这个太有保障的地位消磨了他们的进取心,消磨了他们的意气,使得他们在突然降临的危机面前,毫无斗志,临阵退缩。

这个危机是这样的:特伦特伯爵膝下无子,到他要退休的时候,只能从克兰找来一位佷子,继承爵位与领地。而那个佷子,丘鲁尼利少爷,正好是一个既无志向、又无智慧的粗人,在他还没离开克兰的时候,便在口头上把德容的草场合约卖掉了。

德容商会性情直爽、缺乏进取精神的商人们无法抢回合约,只有向在他们眼中无所不能的兰斯求助。

这时,兰斯已经在德容待了月余。靠著德容商会的威望与财力,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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