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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天道金手指-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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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洞穴黑漆漆的中,他立刻发现了惊人的事情。大毛的气息有些不对头,而且这里充满了其它动物活动留下的气味,包括它们的粪便的气味。

    在一片黑暗中,他摸索着找到了大毛的骸骨。可是,如今的他已经开始适应微光的世界,一时间实在不清楚大毛的状态。他只知道,大毛肯定出了问题。

    不过,他很聪明,拖着大毛的遗骸就来到了外面。借着外面草木的光华,他终于看到,如今的大毛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变成了他完全不认识的模样。

    然而,他的嗅觉告诉他,那的确就是大毛。

    大毛三代握着大毛的腿骨,一时间感到异常困惑。

    就在这时候,旁边响起了其他族人的尖叫声。困惑不解的大毛三代知道,这是同类预警的声音。每当这种声音响起,就表示有危险降临。

    他猛地一下站起来,警惕的四周观望,甚至忘记松开手中的骨骸,喀嚓一声,将大毛的一截大腿骨直接掰扯了下来。

    他很快注意到,其它族人纷纷向这里汇集,愤怒狂躁的看向他。而他却不知道危险来自于何处,感觉非常茫然。

    正在他茫然之际,大毛二代猛然冲了出来。他发出极具震慑力的吼啸,猛然直扑向手握大毛腿骨的大毛三代。

    大毛三代仍然不明白族人为何示警,但是他终于感受到危险。他意识到,他的领袖,大毛二代居然要攻击他。

    为什么?

    他根本来不及想,也没有打算去想。因为大毛二代来的很快,而且非常凶猛。他几乎在一瞬之间就被激起了战斗欲望,身躯紧绷,同样发出一声怒吼,猛地向前扑了出去。

    在人类的历史上,第一场内斗就这样爆发。

    归结原因,完全是一场误会。

    大毛三代因为想看清楚大毛到底怎么样了,所以将他的遗骸拖出洞穴。而他的举动,让其它族类看到了某种“亵渎”,甚至怀疑他吞食了大毛的尸体,所以最终遭到了攻击。

    那完全是一场闪电战。

    当大毛二代的手爪狂舞,朝着大毛三代的侧脸疾挥而出的时候,大毛三代的手臂同样挥击而出。

    他们的战斗技巧如出一辙,在速度与力量上也不相上下,甚至气势上也是旗鼓相当。

    但是胜利的天平在瞬间就倾向了大毛三代。只因为他挥击而出的,不是手爪,而是一截腿骨。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那截腿骨抢先一步重击在大毛二代的头颅上,效果极为惊人,直接将大毛二代的头颅击的破裂。

    以他们强悍的力量,这样的当头一棒,威力之恐怖,远远超过他们手爪的挥击。

    来势凶猛的大毛二代瞬间被抽翻在地,头破血流,再也没能站起来。

    大毛三代挥舞着手中的腿骨,发出阵阵吼啸。

    这一战,他一举奠定了自己的领袖地位,并且成功登上了大毛三代之位。

第61章 权柄() 
大毛三代杀死了大毛二代,成功成为领袖。

    整个事件完全是一场事故,由不可解释的巧合与误解所引发。

    为什么大毛三代会突然跑去“拜祭”大毛?这一行为本身就无法解释。因为族群内其它成员,包括身为领袖的大毛二代,向来都不会涉足那个洞穴的。他们心存敬畏,始终保持着距离。为何大毛三代会出现反常举动?

    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天意。

    如果他不走入那个洞穴,那么惨案肯定就不会发生。

    当然了,如果那些偷偷溜进的小动物没有吃掉大毛的血肉,或许惨案也不会发生。

    或者进一步深究的话,如果人们经常出入那个洞穴,就能有效的驱散那些偷吃的小动物,那么最终即便大毛三代去了那个洞穴,也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遗憾的是,事情就是这样以现在的版本发生了。

    这一次,大毛三代的上位,和大毛二代颇为不同。大毛二代的上位,靠的是能力、威望,靠的是影响力,而大毛三代,则就带着一丝“弑君篡权”的味道。

    不过,郑元关注的重点并不在这里。从这个悲剧事件中,他看到了不可思议的突破。

    ——那根腿骨!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那根腿骨,战斗不可能这么快结束。两个男人之间的战斗或许会持续很长时间,最终是否会出现死者很难说。

    那根腿骨,毫无疑问是一件凶器。它是武器,是一件工具。

    在久远的大黑暗食欲时代,核桃妹出于恶趣味,曾经创造了一种鱼人,就懂得拿一根条石作为武器。

    遗憾的是,那只是天道的设计。那些鱼人使用工具的意识并没有被真正开启。

    可是,这位弑君者不同,他无意间拿起了武器,从此以后就没有放手。

    当他挥舞着那根腿骨,狂躁的咆哮之时,他的样子被围观的族人们深深铭记。

    那截源自于初代领袖的腿骨,不仅仅是一种武器,更是成为一种象征,在这些人族原始的认知之中,具有了某种神秘而神圣的意义。

    因为所有目击者都清楚看到,是那根腿骨了结了大毛二代的性命。

    “他们可能相信了那根腿骨继承了神圣的大毛之力?有意思!”

    郑云观察着一切,心下忍不住揣测道:“在将来,这根腿骨会不会成为人族的圣物?”

    接下来的时间证明了,郑元的猜测一点也没错。从那以后,弑君者大毛三代再也没有松开那根腿骨。部落中的所有人,看到那根腿骨的时候,都会肃然起敬。

    无形之中,大毛三代的统治权威提升了很多,远远超过了大毛和短命的大毛二代。

    除此之外,这根腿骨并不是单纯的权力与地位的象征。它不是一个摆设。大毛三代携带着它,并且用它进行战斗。拥有了武器的大毛三代,狩猎能力得到空前的提升。他的杀伤力,比以前强大了太多,自然也不是其它族人能比。

    自从用大毛之骨杀死大毛二代之后,大毛三代就学会了使用这件武器,而且用得越来越得心应手。

    这一切为他赢来了更大的尊重,进一步巩固了他的领袖地位。

    另一方面,这位手持武器的领袖,开始成为了一个榜样。对于普通族人而言,虽然没有大毛之骨可以使用,但是在这片森林中,类似的棍状物可是非常之多。

    拥有惊人的模仿与学习能力的人类,很快就找到了大毛之骨的替代物,纷纷开始用上武器。

    手持棍棒,集体出动的他们,开始成为这片森林中最恐怖的存在。拥有了武器,他们在战斗中更不容易受伤,而且得手的机率也要更高。

    因为一根棍子,他们开始过上好日子。

    “这就是天意么?!人类果然是天卷之族啊!”

    看到这一切的郑元感慨万千。他本以为这些人类懂得使用武器还要很多年呢,没想到一个意外就顺利催生了这种极具历史意义的行为。

    “看来这次我是真的可以放心的离开了!”

    郑元心情很是愉悦。他有一个出人头地的情节,自从自己不在是人以后,自从遇见这个世界的人类,这一情节,就变成了一种期待与祝福。他希望这个世界的人类可以出人头地,就像有些父母,会将他们未竟的梦想寄托在儿女身上一样。

    五个月之后,三个小生命顺利诞生。经过郑元的仔细察看之后,发现他们都很优秀,并没有出现“虎父犬子”的迹象。如同郑元此前观察得到的结论一样,它们都要比其双亲要更为优秀一些。

    郑元终于离开了他们,前往一片海边。

    他要去解决一些私人问题。

    几秒钟之后,郑元来到了那片梦幻般的海岸。沿着海岸线是连绵起伏的大山,植被丰茂,光华氤氲,将条条山脉点缀的如梦似幻。

    在山与海之间,是一片地势平缓的地带,由涨落的海潮冲击而成。在这片狭长如带的平原上,野草在疯长,树木也在迅速繁衍。这里的光虽然不能与山脉相比,但依旧非常绚烂。

    在这片绚烂狭长的地带之外,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这里的海水不是如地球上的那种碧蓝,而是彩色的。因为其中生满了各种藻类。尤其是在靠近岸边的位置,海水中的养分更为丰富,各种水生植物和藻类生长的非常繁茂。正是它们的微光,赋予大海绚丽的色彩。

    在一处浅浅的海湾,郑元终于停了下来,

    “嗨,郑元,你怎么有空来这里?”

    核桃妹忽然通过小秘书联系上郑元,语气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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