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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工作的状态跟私下里绝对不一样。
严肃而没有人情味。
在工作上别想要求他对任何人网开一面。
夏静初顺着他眼睛射去的方向瞅了瞅,赶快用手遮住了她的胸部。天呐,她几乎忘了,自己现在简直是坦胸露乳。
还有还有,裙子,包臀裙,她根本没有穿过。
完了完了,这次非得挨训不可。
“我问你,这身打扮是怎么回事?”
他的声音再次响起,不容夏静初再去遐想别的东西。
“不是来给总裁当秘书的吗?不得把自己收拾一下吗?”夏静初不敢大声说话,像蚊子哼哼的一样。
北宫凌墨气的想笑,这根本就跟坐台小姐差不多。说好听点儿,衣服太暴露,人又被涂抹的太土气。反正,简直是惨不忍睹。
“夏静初,你知道吗?让你是来做秘书的,不是。。。。。。”他本来想说那个词,可是又怕伤她自尊。
“我希望你像之前那样清清爽爽的,干干净净的,我喜欢你那种出淤泥而不染的样子,你不会化妆就不要随便乱涂好不好,看把自己搞成了什么样子?”
他拿出自己的手机,让夏静初看。
通过手机屏,还真看到了一个金毛丝王一样的怪物。
怎么办怎么办呢?
“我说刚才我来的时候那么多人看我呢?我还以为大家在欣赏我的别具一格呢,原来,还是出丑了。”
夏静初心里越想越难过。
“以后上班呢,你要是想化妆,也只能化淡淡的妆容,不可以涂这么重的口红,不可以喷这么重的香水,我不喜欢闻香水。”
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自己只喜欢夏静初身上那股淡淡的女人香,因为是工作时间,这种话,是不允许自己说出口的。
虽然,他跟她的关系已经很近了,工作就是工作,他必须从自己做起。
“哦,我知道了。”她像一个遭到爸妈训斥的孩子,乖乖的说。
让人都不好意思再接着吵她了。
“让你来这里当秘书,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相信你可以胜任,不是因为你的容貌,不是因为你的身材。就你这豆芽身材,要屁股没屁股,要腰身没腰身。。。。。。”
话没说完,他又用眼睛瞄了一下她的事业线,很快又镇定下来。
“比你漂亮的大有人在,我只想给你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请你珍惜。夏静初,你这熊猫眼真的不好看,一会儿去卫生间洗了去。”
“是。”
接着只见北宫凌墨走向门外。
门终于关上了,她缓缓的松了一口气,嘟囔着说:“这个人真是的,吹毛求疵,什么事都要管,这么没有人情味的人能干出什么大事来?还有,老说我是豆芽身材,再这么说我,小心我一脚把你踹趴在地上。”
夏静初刚伸出腿做出踹人的动作,腿抬到半空中被开着的门惊醒了。
苏总大人正探着头看她的表演呢。
夏静初吓得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可是哪里会有地缝钻呢。
她逼迫自己镇定了一下说:‘苏总,我没有说你,没有说你啊,我是说这个蚊子,在这飞来飞去的,我怕它碍事,再咬着你,就想把它踩死。呵呵呵。“
她尴尬的笑了笑。
北宫凌墨没有再追究,眼睛里像是藏着什么东西,没有完全流露。
“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把熊猫眼洗了。对了还有口红,还有还有,你耳朵上那么长的一根链子,看着就碍事,你以为是去夜店吗?还戴项链。”
他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对夏静初的着装,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其实这也不怪他,平时他就是出了名的不喜欢女人化妆,特别是涂口红喷香水这种事。
他的秘书,他从来就是这样要求的。可惜,菲菲帮忙帮成了倒忙。
她现在不得不去洗手间先把早上花费了很长时间才画好的妆容卸掉。刚走了两步,脚下的鞋子也不配合,突然崴了一下,她顿时疼得“哎呦哎呦”,从她痛苦的表情可以看出问题是有点儿严重。
北宫凌墨看着想笑,可是,夏静初一直站在那痛苦不堪,他赶快上前去,扶着她的一只胳膊问“怎么样,有事吗?”
把她搀扶到沙发上,他蹲下身小心翼翼的帮她脱了鞋去看。
那么大的臭脚丫,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嫌弃,摸着她的脚踝问:“这疼吗?是这疼的吗?”
夏静初听到他温情的问候声,一种极大的幸福感朝她涌来,这难道是你的吗?他根本就是心疼自己,在公司,那么多同事面前,他竟然放下架子蹲下来给她揉脚。
她甚至忘记了疼痛。
“夏静初?”
北宫凌墨看着发愣的夏静初叫着。
“哦,哦,没事没事了,谢谢总裁。”她慌忙把放在北宫凌墨手里的脚拿开。
只听到外面有同事窃窃私语的声音。
“哇,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总裁他竟然为夏静初脱鞋按摩脚。”
另一个声音说:“看不出来啊,夏静初调教男人还有一套呢,大名鼎鼎的苏总裁,甘愿为一个其貌不扬的黄毛丫头这样。。。。。。这这,这成何体统啊。”
“床上功夫厉害呗,你看看那个夏静初,从表面上看,哪里也比不上胡双玉,太大众化了,若不是床上功夫厉害,她会来这里当秘书?这就是人家的过人之处。”
“不会吧?就她那身材?根本不是苏总裁的菜。苏总向来都是要求他的女伴要有国际标准。她哪里都不符合标准。”
又一个人发出质疑了。
“照你这么说,苏总裁根本就不喜欢夏静初,那你告诉我,刚才的一幕,怎么解释?你说来听听。”
那个被问的人顿时无语,是啊,若说他不喜欢夏静初,他干嘛把胡双玉气走?若是只为了气走胡双玉,他现在的行为又作何解释呢?
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北宫凌墨扶着夏静初出来了,爱八卦的人士像是老鼠见到了猫一样赶快闪开。
夏静初一拐一瘸的来到洗手间,她才发现上了妆的容颜没有卸妆水根本洗不掉眼线的。
她胡乱涂抹了几下,眼睛周围都是晕染开来的眼线液。
真是糟糕透了,眼皮上下全部都是一团黑的。怎么办呢?早知道这样,就不用浪费那么大的功夫精心做这种事情了。为了给自己化妆,害得菲菲姐胳膊都抬酸了,背也疼了,腿也因为站的时间过长不打弯了。
她试图把黑色的东西取掉,可是忙活了一阵只是徒劳,最后只好作罢,眼睛再这样折腾下去简直都要瞎了,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一片。
现在也只有硬着头皮出去见人喽。
穿习惯了平底鞋,夏静初真的不适应这种恨天高,她小心翼翼的踏着每一步,虽然十分小心,还是不可避免的东倒西歪,身体不受控制。
到底是谁发明了高跟鞋啊,哪有平底鞋舒服啊,早知道这样,穿小跟鞋代替一下也是可以的嘛。
反正又不是面试,现在搞得自己那么狼狈,如果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她一定下楼去买,即使高跟鞋让她走路很不舒服,她也不要在人前人后这么出丑。
素素今天来的不太早,本来想搭哥哥的顺风车呢,他跑的比兔子还快,换衣服的闲空,哥哥就像箭头一样跑远了。
她只能可怜巴巴的乘坐公交车来上班,还好,没有晚,虽然只差一分半钟就到了上班的点,踩着点去,让她得意了好一阵。
办公室里,有一个送花的人过去。
“请问,北宫素素是在这间办公室吗?”刚刚敲门的小伙子问。
“众人抬起头,看到了一个手捧一大束鲜花的快递哥。
“是的,有什么事?”李毅选问道。所以,应该感谢北宫凌墨,不费吹灰之力,现在就有了想都想不到的这么好的工作,呵呵,好想说:苏总,感谢你八辈祖宗。虽然听上去是一句骂人的话,夏静初可是发自内心的,好感谢好感谢他。
在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在自己求职处处碰壁的时候,他又一次挽救了一个灰心的青年。
在她没有去找工作之前,她根本没有想到如今的工作会那么难找,难怪报纸上说,现在好多大学生,根本不存在失业的问题,因为压根就找不到工作,没业可失。
经过一番折腾,她算是信了,世界真的很精彩,可是对于她这样的无名小卒来说,也很无奈。
多少次彷徨在大街小巷,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