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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得不承认,孙百合说的话确实没错,但是这个女的很明显不是这个性格的人。
旁边的警长也是一言不发,很明显,他们都在气头上,而孙百合却趁着这个机会接着警告我说:“我该说的话已经说过了,现在你们顶多关我48个小时,如果在没有其他新的证据出现之前,你再继续关着我不放,我将会去上访!”
我走到警长旁边,拍了拍警长的肩膀,警长本能的站起来,跟我来到了一个没有人的房间。
我关上了办公室的房门,对着警长问:“哥们,你这个剧情好像和之前商量的不太一样啊,不是说孙百合一旦自首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找证据了,现在怎么把事情全都给推翻了,反而变得更麻烦了!”
那警长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说出了一个名字。
这个名字我之前在警察局的大门口看过,是一个警局新星。
警察局每个月都要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其中出警最多,效率最高的警察被称作这个月的新星。
虽然并不给钱,只是一种荣誉而已,但是也能证明每一个警察的实力,而警长说出的这名警察,据说已经连续三年三十六个月每个月都名列前茅。
这个男人的名字叫做王长春。
这个名字能够从警长的嘴里面说出来,那么其中的原因恐怕也是不鸣则已。
我低头沉思了一下,说道:“你们警方的行动可真够快的,上午刚刚确定好,可疑对象,下午就进行了地毯式的搜查吗?”
警长并没有告诉我搜查的过程,必定这些过程对我来说也根本就不重要,警长是个聪明的人,聪明的人总是喜欢在聪明的时间说聪明的话。
所以抛弃所有的过程,只告诉我结果在所有的警察当中,这个王长春的家中发现了很多警方内部的物件儿。
所谓的内部物品,实际上是在刑事科,用来检测尸体专用的化学用品,这种化学物品在警方的手里基本上非常常见,无论是在现场取指纹还是检查死者的时候,都是需用到的。
东西本身并没有错误,有错误的事出现的地点。
这些东西绝对不应该出现在王长春的家里,甚至说这些东西不应该出现在任何一个警察的家中,因为警方有明确的规定,以上专用化学用品,禁止带着离开警察局!
这东西就好比是警察局当中的电脑系统。
在警察局,有这么一个电脑系统,上面记载着当地所有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户口信息。
像这种系统。
警察局里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单独的账号和密码,通过账号和密码就可以进去查阅任何资料。
只要你愿意把整个城市的人口一个一个的翻一遍,也没有人管你。
但这种系统唯独不可以拷贝回家,这完全是犯法的行为,而王长春就相当于把整个系统全部移到了家中,并且利用这个系统进行了内部修改,完全可以说得上是错上加错。
后来警方在王长春的家中经过一番搜索才知道,原来一直以来把尸体消除痕迹的就是王长春。
无论是答案和理由,都非常的简单,能够破坏整个交通的监视系统,能够串改小区的摄像头系统,除了警方内部人员之外,对于外人来说是难上加难。
而王长春正好又是刑事科的警察。
对犯罪有着多年的研究,见过的尸体比大家吃过的肉都可能多。
就是因为有的如此的丰富经验,正如那句话,一个最佳高明的侦探,很可能也是一个最佳高明的犯罪者。
王长春可以利用平时的工作经验,来消除任何留在现场的指纹,以及其他蛛丝马迹。
王长春去过无数回杀人现场,而也就是因为如此,可以完全把以前犯罪分子的错误全部抛弃,提取其中一些案件的精髓,制作成一场又一场的完美的不在场杀人事件,以及完美的现场消除痕迹。
只不过可惜的是,王春没有想到自己家里面放着的这些消除痕迹的材料,被警方这么快的发现。
想到这里的时候,其实我觉得功劳还是归结于我比较好,不是我自己吹牛,如果不是我在警察局帮着提出,恐怕现在这群愚蠢的警察还真摸不着头脑。
听警长说完这话的时候,我用手碰了一下我面前的桌面,我一边思考一边说:“我发现一个小小的问题,这个孙百合态度突然间改变是不是因为孙百合和王长春见面了!”
警长深深的点了一下头,眉毛皱成了八字形。
案件还没有结束,悲剧还在继续,可是犯罪分子就在公安局里,犯罪分子自己本身不能承认的话,而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只能看着对方远远的离去。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间想到这个结局的时候,就有一些坦怀。
为什么一定要一个完美的结局?为什么一定要就像电视剧里的一样有一个安排好的剧情。
我不是宣扬一些什么东西,我只是想突然说出自己的观点而已。
完美的大结局,不可能那么随心如意。
我想到这里的时候,突然莫名其妙的感觉到有些好笑。
第四百二十六章 放虎归山()
就在我失神的时候,警长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这才让我清醒过来。
我摇晃了一下脑袋,然后警长把一个登记本放在我的面前。
在当地的公安局,一般来说有特别的拘留所,这些拘留所是暂时拘留一些闹事分子来用的,这些人往往不构成犯罪,但是却破坏了社会治安,会通常在这里紧闭一两天。
最多的情况就是喝醉酒闹事儿的那种,通常会关在这里强制醒酒,而孙百合现在也被关进了其中的一个房间。
但是警方能够控制对方的时间并不长,最长,最长绝对不会超过48小时,如果一旦超过这个时间,那么警方将会付出一定的代价。
毕竟执法的人也依旧不能犯法,如果做到和民法宪法冲突的话,谁也说不过去。
本来这个案件现在已经结束了,那警长把一个登记本丢到我的身边时候我才明白,孙百合到底搞什么鬼。
原来就在警长回到公安局之前有一个人来看望孙百合。
这个人自称孙百合的哥哥,来到这里的时候穿了一身红色的外套把自己捂得严严实实,当时有人好奇,问对方干什么,但那个人只说是自己得了一些皮肤病,不能让别人看到。
当时警察局里一共有六个警察,跑去两个正在午间吃饭的外,剩余的四个警察,根本就没问什么,直接让那个男子进了公安局。
按照规定来说,只要在公安局上班的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来看这里被拘留的人,毕竟他们并没有被判刑,也并没有确定犯罪,只是危害了社会治安,暂时都被拘禁在这里而已。
而且平时这里人来人往的,大家早就已经习惯了,所以当时那四个警察谁都没在意。
而让人没有想到的事,而那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人就是当地的王长春。
其实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王长春办的非常漂亮,因为王长春虽然身为一个刑警,但是掌管的领域并不是在这一片。
警方之间一般都是分区域执行的,而且警方之间最忌讳的事情就是越地区伸手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越权管理别人的事情。
好比是两个区里面的公安局,他们之间不可以有冲突,如果有犯罪,跨越了两个区域的话,那么只要需要上级公安局同意进行调节之后,两个地方公安局在进行联合办案。
孙百合连续发生的这几起案件,都不是王长春管理的范围内,所以如果王长春莫名其妙的来到这里去看望孙百合,反而会让人感觉到怀疑。
我只说你佩服对方,就是因为这一点,对方想的非常周到,如果换了其他人,说不定真的就是利用自己的刑警职位,谋取便利,可那样一来反而会露出马脚。
我把这本子合了起来,看来就在这段时间,王长春好像告诉了孙百合什么话?所以导致孙百合的口供一下子反转。
我指了指电脑,但我还没说话的时候,警长就先摇了摇头。
看来摄像头又被改了。
像这种拘留所,如果有外人来看望,必定会经过走廊区的摄像头,现在王长春本来就是个电脑高手,而且在刑事课干了这么长时间,做事情天衣无缝,很明显,通过警长的摇头,我就看得出来,从摄像头里调查东西根本就毫无所获,换句话说就是,凶手就在眼前,就是没有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