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那小姐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下去了,我来就是想告诉你一声晚饭已经准备好了,稍后我是送到房间来,还是小姐下楼吃?”
李菲眨巴着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一副天真无邪的模样看向郑青春。
自己只是一个一无所有,又无家可归的可怜虫罢了,千万不能给别人带来更多的麻烦,虽然不清楚这个李菲口中说的少爷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能无亲无故的救自己回来,那一定是一个好人咯。
于是郑青春决定要在饭桌上,好好致谢一番。
“我,我还是自己下去吃吧,谢谢你,李菲。”
李菲微笑礼貌地回了一句,“是,”然后就转身离开了房间。
男人和李菲统一步伐的离开的二楼,再次回到了一楼的客厅内,开始沉思了起来。
这个女人不是失踪了吗,怎么会突然就出现在我的面前。
郑青春在雨地里的样子,反反复复在男人的脑海中闪现,虽然当时他是闭着眼睛的并没有真的看见,但李叔说了,以他多年的经验足以断定她是故意想要自杀。
郑青春在李菲走了以后,发了很长时间的呆,最后才慢慢的接受了现实,我没死。
经过简单的一番梳洗后,郑青春看起来精神了一些。
她再一次回来看了看屋子里的摆设,无论从装修还是摆件,每一个环节都能看出房主是一个十分有情调和有实力的富豪。
李菲再一次上来的时候,只轻轻扣了一下房门,门就开了。
李菲脸上依然是礼貌性的微笑,郑青春跟着她很快就来到了别墅的餐厅里。
这里的灯光十分的耀眼,装修也比刚才那个房间更加奢华了很多,水晶吊灯,美丽的玫瑰花瓶,以及浪漫的烛台,穿着仆人衣服的佣人统一站在两边等待着随时侍奉主人用餐。
看这架势不由的让郑青春有些紧张了起来,我的运气不会这么差吧,这该不会是自己又遇到了第二个宁家吧。
郑青春很害怕她此刻根本无心欣赏这豪华的装修,巴不得赶快离开座位。
她想我不过是一个被人救了的可怜虫,哪里配得上人家像贵宾一样的招待自己呀。
正在她心急如焚,备受煎熬的时候,餐厅的门再一次被打开,这时候走进来一个男人,他看起来不算高一米七几的个子吧,但浑身上下散发出一股贵族的气质,不能简单地用风度翩翩这几个字来形容的那种。
郑青春着急的起身,“您好,谢谢您救了我。”
男人不说话,只是目光执着的盯着郑青春看,眼里闪耀着黑曜石一般的光芒。
他笑意盈盈地走向郑青春,在她身边的椅子旁边坐下。
“谢我啊,那就陪我先好好吃完这顿饭再说。”
说着他抬起手,在空中轻拍了两下,佣人们陆续从厨房往餐厅里搬运食物。
琳琅满目的一大桌子,各式各样诱惑人心的颜色。
虽然郑青春的确很饿了,但无事献殷勤的故事她还是知道一些的,于是摆了摆手客气地说,“谢谢,我来只是想要和你道谢,不用这样破费的。”
男人笑了笑,一只手放在了郑青春的肩膀上,逼视着她的眼睛,“郑青春,你是真不认识我了,还是根本就把我给忘记了?”
郑青春这才敢抬起头来认认真真的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男人。
他鼻梁高挺,气质文雅,除了个子不高其余哪哪都好看,郑青春还是很认真地摇了摇头,“我是真的不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我是陈沫,你的大学学长陈沫。”
郑青春瞪大了眼睛,她实实在在无法将眼前这个斯斯文文,人又好看又高贵的男人,和当年的那个霸道土豪富二代陈沫联系在一起。
“陈沫”郑青春反反复复的念了好几遍,才终于确定他就是那个陈沫,在她的记忆里也就只认识一个叫陈沫的人而已。
098猜忌和分离()
对于陈沫的记忆已经变得十分模糊,认识他那好像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吧。
郑青春不得不感叹,这个世界可真小,好在比较值得庆幸的一点他不是第二个宁家,自己也就无需为了自杀未遂而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
“谢谢你。”
郑青春举起面前一杯叫不上名字的红酒,眼中噙满了泪水对着李沫高高的扬起,带着略微地客气和距离仰头一饮而尽。
这算不算是一杯了断酒呢,一是敬自己的救命恩人陈沫,二是感慨为什么自己想死,老天却偏偏不让她得尝所愿。
一杯酒下肚,郑青春地胃里一阵难受。
昏迷的时候,根本就是粒米未进,此刻又逞强地灌了一杯酒,是个人都会受不了。
郑青春顿时双手捂着肚子,脸色煞白,一副很是痛苦的样子。
陈沫有些看不透眼前的这个女人,明明就不会喝酒的样子,干嘛还非得和自己的身体过不去,“你还好吧,要不要请大夫看看。”
郑青春一边捂着肚子,一边扬起一只手,在空中连摇了好几次,“不,不用,我喝点儿热水就好。”
李菲很有眼色的上前,用一个透明的水晶碗盛了一碗银耳汤,“郑小姐一定是刚醒来身体还有些虚弱,先喝点东西暖暖胃吧。”
陈沫接过李菲手上的那碗汤,又用勺子轻轻地搅拌了几下,“现在没那么烫了,可以直接喝掉。”
他把东西递到了郑青春的面前,脸上带着坦荡而关切的笑容。
“嗯。”
郑青春点了点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再不吃东西,车没把自己撞死,饿死倒是有可能的,自己死倒也没什么,可不能死在陈沫家里。
不知道为什么,郑青春总觉得陈沫看自己时候的眼神有些奇怪,总带着一丝闪躲,但该表示歉意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呀。
吃饭间陈沫对她十分地照顾,会处处在意她的感受,这与过去那个霸道地李沫截然相反。
但是这顿饭郑青春依然吃的是食不知味,因为曾发生过得一些事情。
尤记得上大学那会儿,陈沫是富二代吗,人又胖还很嘚瑟,怎么说呢?总之他给人的感觉很张狂,一点儿也不低调,甚至有些浮夸,这样的男人郑青春一点儿也不喜欢,太不真实,也太不成熟。
但是他有一个优点,那就是有钱。
还在上大学那会,陈沫就对郑青春表达过好感,但是被她直接就拒绝了。
所以他才会转过头追郑梦琪,也是想要让郑青春心里难受一些罢了。
他舍得为郑梦琪花钱,名牌包包,精致的首饰,是时常有的,但总不忘让郑梦琪帮郑青春也挑一份,虽然她从来都没有接受过。
所以在陈荒唐生意遇到瓶颈的时候,郑青春唯一想到能帮他的人只能是陈沫了。
那一天她打扮的好看,让姐姐郑梦琪帮忙约了陈沫在酒吧见面,是想求他看在同学一场的份上,帮帮自己的男人陈荒唐。
可谁知,郑青春刚一到酒吧,连陈沫的面都还没见上,却被被气急败坏赶来的陈荒唐拉上了车,两个人还大吵了一架,才发生了那场车祸。
物是人非,即便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陈沫也脱胎换骨了一样的出现在自面前,但郑青春本能地对陈沫很想敬而远之。
“你还活着,真好,这些年你过得好吗?当年那场车祸我还以为再也没有可能见到你了?”
“恩,我没事,谢谢你还记得我。”
之后便是一些毫无营养的寒暄之类地,郑青春听的了无生趣,最多的就是露出搪塞的微笑。
对于过去和曾经这两个词,是郑青春最最害怕别人提及的伤痛。
过去再多美好,也都已经回不去了。
饭后陈沫带郑青春来到了这栋别墅楼顶的天台上,据说这里的空气很新鲜对于郑青春刚刚恢复的身体能有益处。
这里距离市中心还有一段距离,是在郊区半山腰上的一处别墅群里,山里的空气真的很清新。
郑青春闭着眼睛感受着身边的一切,忽然就想到了周杰。
“不知道此时此刻周杰会不会疯了一样的找我呢?他和郑梦琪为什么会在一起,又是什么时候在一起了的呢,上次妈妈生日时候发生的那一幕尚且历历在目,她当时还很自责是自己小气地怀疑了他们之间的感情,而这一次更加让郑青春绝望,即便周杰有一百个一万个理由能说服自己,那又能怎么样,身体和心灵哪一个出轨都是可耻的,我绝不能原谅,绝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