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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夜阿笠也不知怎的,非要挨着她一起睡。睡在他的那张大床上,总觉得有些别扭,微微挪了挪身体,阿笠又附上来拉住她的手。
她想,这是最后一夜了,明日我就离开了。既然他如此固执,就依了他吧!
混着刺耳的雷鸣声,她有些晕乎乎的沉入梦乡。
想睡却睡不着,卫明歌早起是便有些不清醒,男子送来了约定好的酬金。卫明歌掂了掂,差不多。
收拾好该带的衣物,向男子道了谢,转眼看了萧笠一眼,微微一笑,有些不忍的大步离开。
萧笠再傻,这时候也似乎明白了些什么。他一个箭步冲上前,一把抱住她的腿,含糊道,“姐姐去哪里?姐姐不要走好不好。阿笠会好好吃饭,会变得很聪明,不会像个傻子的。姐姐不要走好不好。”
她一点一点的掰开他的手,擦了擦他的眼泪,语重心长地对他说,“阿笠啊,姐姐不是要走,姐姐只是要离开一段时间。听张叔的话,好好吃饭。姐姐下次来给你带糖吃好不好?”
“不好,你就是不要我了。你跟他们一样,都嫌弃我是个傻子。”
他不管不顾的拨开她的手,怒吼道。
“可是我会改的呀。阿笠会改的。”
说着,一把跪在地上,竖起三指,对她说道,“姐姐,我发誓,我会好好努力,只要你不走。”
卫明歌只是揩了一把泪水,双手捏着他的肩,说道,“阿笠呀……,世人恼你,弃你,欺你,辱你。你且忍让着些,只有手握大权时,谁敢辱你。懂了吗?”
萧笠不懂,他只知道以后他要一个人了,再也没有那个人可以帮他擦汗,为他洗衣,粘纸风筝了。而他却无能为力。
他眼见卫明歌已经迈出大门,突然如箭般往那里追,张叔眼疾手快的一把抱住他,他依然不依不饶的往前扑,急红了两只眼,发出像小狗似的呜咽声。
小孩子忘性大,他只是不适应而已,等过些日子,他依然是那个不谙世事的孩子。
张叔颇有些犹豫,张了张口终是没有说一句话。
走出门,关上萧府的后门,她听见里面撕心裂肺的哭声。
第13章 “”()
一个月,不是太长,但也不短。
再见她的小屋,一切都没有改变。而她却仿佛历经沧桑,物是人非。
推开那有些破旧的木门,本以为卫长安会在家,可她推完两间屋子都没有瞧见。
放下包袱,她需要好好想想。她不会傻到认为卫长安失踪了,不见了,只可能去找付叙了。
算了,先歇息,明日再去吧!
那条街边小路似乎变得热闹了许多,小贩呀,路人呀,都比比皆是。
今日贴着皇榜出来——皇帝立太子。
这皇帝也是昏庸得可以。太子年十八,皇帝竟一次也没见过。
相传张皇后,肤白如雪,皓齿明眉,让初见她的皇帝心里直痒痒,冒冒失失的拉人家说着虚伪的山盟海誓。
张氏当是正值豆蔻,一心只想嫁个好郎君,不想一时眼瞎,竟真的和皇帝在一起了。
后宫佳丽三千,哪一个不是经千军万马一路算计过来。恰巧当是入宫不久又怀有身孕,不管是男是女,总归是皇帝的第一个孩子,这些女子便开始施展她们的‘才华’。
当皇帝心心念念的从宫外回来,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皇后竟然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当时气的就一摔桌,皇后私会野男人的罪就这么定了。
后来更变态的是,皇帝并没有直接处死她,而是把皇后及皇后的‘情夫’关在一起,美其名曰让他们一家人团聚。
因那‘情夫’会武,皇帝就命人挑断了他的经络,整整关了十年,男子不堪此辱,以死谢罪,死前高呼娘娘是冤枉的。皇帝念其‘深情’,将其遗体风干,日日挂在冷宫让皇后与他诉衷情!!
这都是父亲的暗卫偷听到安公公酒后吐真言,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不管皇榜上对太子的赏评多么高,对太子的补偿多么大,他始终不是个好君主,当然更不是个好父亲。
世子府近日的形势不太好,侯爷因上书谏言,皇帝不但不听,反而牵连一众官员。侯爷心中很是愧疚,却又无能为力,只好一个人在屋里生闷气。
付叙也因卫明歌不见而心急如焚,昨晚就听下人通报她突然回来了。他他欢欢喜喜的等了大半夜,她还真的稳得住,完全没有要通知他的意思。
他很确定,卫明歌并没有当他是朋友,仅仅是一个认识的人。
知晓她像是在来往世子府的路上,他突然觉得心里有些紧张,抓起桌边的茶杯就是一口,像是浇灭心中的一把火。
果然下一刻就有下人急匆匆的赶来。付叙‘蹭’的一声站起来,腿不小心碰到了桌边,疼的面目狰狞,强忍着痛问道,“谁来了?”语气急迫得拉着下人的手。
‘嘶……’,“是的,世子,上次您带回来的那个小姐前来拜访,您要见吗?”
世子虽然抓得他生疼,可他也不敢呼声,只好先把事说完。
“不见,说我没空。”
您真的没空?是谁每天心急如焚来着!
当然,这话只能在心里说说,真说出来,还不被世子打脑袋。
卫明歌对世子府的熟悉程度不亚于付叙,三两下操着最近的路就奔了去。她不知道卫长安在哪里,总归是不会离家出走了。
但她对付叙不太了解,只能凭直觉。
冷秋掠过,黄叶飘飘。一叶之间,一束黑影已经映入卫明歌眼前。那黑影手微扬,似有所指的望向某个方向。
从那个黑影一出现,就给她一种莫名的熟悉感,一种温婉的,锋利的,妖娆的,却又坚韧的。
是女的!!!
有女子独有的细柔的骨骼,腰间应该别有小的武器,浑身被黑色包裹的严严实实,倒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了。
点额以表谢意。女子脚尖一垫,就消失在她面前,她也没有太过在意,女子并没有做什么伤害她的事。
扶着墙,找了个偏矮的地方,一跃而过。
果然,那付大公子正侧躺在一把藤椅上,素袍青衫,背对夕阳,一脸笑意,清雅冷俊。如果有人看见,只会惊奇世间竟有如此,暖的人心男子,一笑点涟漪。
可看在卫明歌眼里,这就是一副纨绔子弟样,特别是这样灿烂的笑容,刺眼。
付叙放下手里骚包的扇子,走进屋里,桌上是温热的饭菜,用碗倒覆着保温。付叙看了她一眼,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坐在桌前沉默的吃着。
卫明歌见状,板凳一拖,看着夜幕相和,沉声道,“记不记得,在边疆时,你也是一脸淡然,与我看了一夜的夜幕,其实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是当时身边都缺一个相伴的人罢了。”
付叙没说话,但也没有否认。
人生呀,总是让人捉摸不透!既然高处不胜寒,不如站在高处受寒,而不是无功无过的孤独。
卫明歌站起来,手一拍,恨恨道,“如今边疆不平,危机四起,以你我之力,做出一番事业又如何?”
付叙抬起头,平静的问道,“你想干什么?”
“我想借萧笠之力在京中扬名!”她目光坚定有神,少年的意气风发,在她身上表现的淋漓尽致。
“你无依无靠,只能靠你的一双手?”
“那就用我的手和我的脑子从底层做起,我不信凭我一番才智,一辈子只能是个奴婢!”
付叙自知她心已定,也就不发一言。他站起身来,收拾着碗筷,这本是下人做的,他也毫不在意。
“也是,我俩说来也不算是朋友,你要做什么,尽管,不必告诉我。”
卫明歌心里的确是没当他是朋友,付叙这样的人,高高在上,她也不会自讨没趣的要求他真心对她。
可当他撕开一切,真真实实的说出来,她还是会觉得心痛。
卫明歌脸色微变,有心想解释什么,话到嘴边,却发现没什么好说的。
“什么时候去?”
“明日。”
他点点头,转身去了他的房间。出来时,手里拿着个包袱。摊在她面前:一些银票,一些衣服。
付叙往她身上一推,转身关了门,意气很简单——自便!
卫明歌捏着手里的东西,定了定心中的翻滚的鸣涌,对着那扇门喊道,“还有一件事,我想请你帮帮我。”
等了许久,屋里没有回音。卫明歌失望的欲转身离开。
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