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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模有样的,她自然不能拒绝她们的好意。
王兴仁一听比赛二字,顿时眼珠子就亮了起来。
“采荞,既然咱都比赛了,干脆弄一个彩头来,咱们做起来肯定更有劲儿。”男娃子,总是喜欢争强好胜一些。
顾采荞想了一下,反正也不是坏事,不如就好好比上一比。
这彩头嘛,眉头一皱,眼珠子几番转动,便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这样,若是咱们这个魔芋能够挣钱的话,到时候把第一次赚来的钱分成四六两份,赢的人六,输的人四。”虽然不知道可以卖多少钱,但,肯定能卖到钱的。
大家的冲劲都是银钱,不如就用银钱来做彩头。
果然,顾采荞的话迎来了大家的一致赞同,一时之间,大家也不扯闲话了,专心致志的开始比了起来。
这一挖,便是两个时辰。
每个人都累得大汗淋漓,大冬天里,一个个竟热的湿了额前和两鬓的黑发。
可望着那两冒尖背篓的鬼芋,几个人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的笑了开来。
收获颇丰呢。
“好了,今天就挖到这儿了,兴义哥和兴仁就先把鬼芋背回家去吧。采芸,采菁,来,你们俩帮着拿些家什回去,我跟珠姐儿去山上一趟。”说着,将手中的锄头递了一把给顾采芸,又把镰刀和棍子递给了顾采菁。
王兴义和王兴仁听了,自然是弓腰背起篓子,点头应下。
“那我们就先回了,你们俩上山可小心点儿,往崔家坟那边绕上去,可别直接往上爬。”如果不是要背着鬼芋回家,王兴义倒是愿意跟着二人,省的俩女娃子遇到什么危险。
“知道了,你们赶紧回吧,兴义哥,采菁,你们记得看好咱们的鬼芋,别忘兴仁趁机耍赖哟。”说罢,拎着一把较重的锄头,转身扛在肩头,往去崔家坟的路上走去。王秀珠提着一个竹篮子,手脚利落的紧随而上。
也许,她们不用到后山去。
她也是到了山上才想起来,貌似在崔家坟那个位置,就有许多石灰岩。
石灰,这个时代没有现成的。她只能按照前世学得知识,自己来生产一些。
不是没想过用草木灰,但草木灰比较弄起来麻烦,如果生意要做大,就得有困难。
上山敲一些石灰岩回家,搭上木板一起用火煅烧,能到的就是生石灰,也就是化学上所谓的氧化钙。氧化钙溶于水,便得到了呈碱性的氢氧化钙,俗称熟石灰。
当王秀珠听到顾采荞说她们上山是为了弄石头的时候,下巴险些给惊掉了去。
“采荞,这石头蛋儿咱村子里到处都是,你干什么还费那劲上山来弄呀?”看着篮子里躺着的十来块灰白色石头,王秀珠相当费解。
顾采荞却不知道怎么跟她解释,只能说了一句“不知道,反正我就是从书里看来的,要用这种石头才行。”一切,推倒城里那堆王秀珠没见过的书上面就行了。
“唔,我们家太穷了,除了大哥认识几个字外,我们都没学过。我娘还说念不念书没什么用呢,我看哪,管用的很,哎……”要是她也会认字多好,不求别的,能像采荞这样,想办法给家里减轻些负担就行了。
王秀珠的表情,顾采荞能不明白?
撩起袖子,抹了抹额间冷汗,暗道:幸亏你不识字,不然我怎么跟你解释?
“没关系的,以后我有什么好法子赚钱,一定带着你一起。”这李氏算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出手相助的人,而王秀珠则是她的第一个朋友。无论她以后做什么,只要她们之间的情谊还在,她就一定会拉着王秀珠一把。
而王秀珠也没料到,就是顾采荞今日的一句承诺,将给她的人生带来多大的转变。
“那我可就等着跟采荞你发财了,嘿嘿。”
“行了,我看差不多了,咱们回吧。”天色还早,争取今天就能做出些魔芋豆腐来,让大家先尝个鲜。
天高云清,寒风肆虐,吹得两个小丫头的麻布衣裳迎风摆舞,如果不是那张经过风吹日晒的脸蛋太过粗糙,倒有几分欲乘风归去的仙般感觉。
逆风而行,两人单薄的身子在山间摇摇晃晃的走动着,不时一阵凛冽寒风打来,俩人都不约而同的缩缩脖子,拿紧了各自手中的东西。
忽然,一抹腥味儿随着冷风拍进了顾采荞的鼻息间……
第15章 血团()
“珠姐儿,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刺鼻的腥味早已经对着风的暂停而散开,可对于前世死在血泊里的顾采荞来说,就算已经消散了,那股味道带来的震撼依旧在自己心底散不开来。
她的鼻子,微微皱缩,脸上带着极不自然的表情。
王秀珠听她一问,也缩着鼻子四处嗅了一下,“没有啊,你闻到什么味儿了?”这荒山野岭的,天气又冷,会有什么味道?
“我刚刚似乎闻到了血液的……”话未完,又是一阵冷风打过来,那味道,更浓郁了。
这下子,没等她继续说下去,王秀珠却是手上一松,竹篮子应声而落,捡来的石头掉了满地,竹篮子朝着山路滚了下去。
“我,我闻到了,采荞,怎么会有血腥味啊?”王秀珠此时已经顾不得别的,一双手,紧紧的搂住了顾采荞的胳膊,一双眼,四处瞄着,却又游移不定。
顾采荞拍了拍她的手,望了望脚下散了一地的石头,以及滚远的篮子,叹息一声。
“也许是山里的动物互相厮杀吧。走,我们先去捡篮子把石头带回去。”野兽厮杀,可能其中一方输了,就被另一方撕碎了,搞得鲜血淋漓的吧。
可是,顾采荞心头的困扰却依旧化不开。
从村子旁边到崔家坟的另一边山头,都没有很茂密的森林,就算后山的林子比较茂密,但也算不得森林,顶多算比较茂盛的树林子而已,绝对不可能有大型的野兽存在。
那浓浓的血腥味,也绝不是一只兔子一只野鸡能散发出来的。
甩甩头,暗暗劝了自己一句。拉着王秀珠的手,朝着滚落到了一处草丛走去。
那是一拢枯萎的茅草,极大的一拢,足以躺下一个人。竹篮子就挂在茅草的顶端,摔了个底朝天。
拾起篮子,顾采荞正将篮子反过来,就听到耳边传来王秀珠凄厉的叫声。
“啊——”
惊恐与害怕,让王秀珠瞪大了瞳孔,眼睛差点脱窗。顺着她颤抖的食指指向,顾采荞拿来了竹篮子,顺着看了下去。
“我的天!”竹篮子,再次应声而落,朝着山路再次滚了起来。顾采荞却没有半分动静,思绪,似乎停在了某个瞬间。
入眼,是一大团血色。
满眼的猩红,让她脑子瞬间蒙圈,这……这跟她前世的死相太像了。
不不不,她不要看下去了。
“珠姐儿,快,快走,咱们快点回家。”拉着王秀珠的手,连锄头和篮子都记不起来的朝着山下走。
王秀珠也吓得傻了眼,任由着顾采荞牵着。
忽然,茅草丛中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响起,那团血色的某一处,掀了开来。
顾采荞走了几步,正好从茅草丛的上方,绕到了茅草丛的旁边,一双眼不经意的朝着茅草丛里一扫。
正好碰到了那出掀开的地方。
心,好似一下子被什么东西揪住了一般,那么痛,那么痛……
绝望,那掀开的地方正是那团血色的眼睛,那里面充满了绝望的气息。
前世,她就是这么绝望的感受着自己的鲜血滴滴流尽,闻着那浓郁的血腥味慢慢死去的。那种绝望,刻骨铭心,永难忘怀。
脚步一顿,转身顾不得坡坎上到处不满的荆棘石壁,朝着茅草丛爬去。
“采荞,你要干什么?那可是……那可是死人呀!”王秀珠见顾采荞居然想爬上去,急忙伸手想要将她拉下去。
“珠姐儿,他没死,我去看看他,你去帮篮子拿回来将石块装好,一起带回家。”既然改了主意,她是一定要将人救回去的。
前世,她的绝望是来自于别人想救而无法救。
今生,这个人碰到了自己,自己也可以伸出援手,她定不能见死不救。如果救了却救不好,那至少自己尽力了。
可如果这人却因为自己的不救而死,她怕自己这辈子都忘不掉那绝望的眼神。
所以,人,得救。
王秀珠听顾采荞说人没死,自己又探出头看了一眼,就看到那双就快泛白的眸子努力的睁着,确实没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