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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伊什塔尔猛地拔出血色冰枪,将自己同样是枪的神器握在手中时。
她看到了正迎面走来的埃迪,可是,那个愚蠢人类的表现,与她的预想全然不同。
——他不可能战胜她。
这是神与人之间宛如深渊般的差距。
但,为什么!
面对比自己强大的存在,他也毫不犹豫地前进。
就算是在暴风雨中努力挣扎前行的小船所表现出的坚毅,也远远不如他,或者说,根本就不能类比。
因为,这个男人,从根源起便是高傲的!
他用自己的气势压倒狂风骤雨,不畏惧伤痛,不畏惧死亡,那他怎么可能会退缩?
“蠢货!竟然为与自己无关的蝼蚁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为了吉尔伽美什?为了恩奇都?那也是两个蠢货,根本不值一提!”
伊什塔尔这么怒吼着,显然还是无法理解埃迪的行举。
她肯定不能理解。
这场人挑战神——不,人试图杀死神的斗争,就此拉开序幕。
乌鲁克城的人们在远方看到了崩塌的神山。
被常年朝奉的神山,金星女神伊什塔尔的住所,竟然在如天崩地裂的震撼声中四散崩裂。
石块坠落,神殿毁灭,其间似还掺杂着疑似天牛尸体的碎块。
一股寒风将浓烈的血腥味带到了王城,王没有给出任何交代,只让人安抚民众,便义无反顾地奔向了神山所在。
这一场战斗持续了三天三夜。
先是神山崩塌,随后,以山体为中心,方圆十里皆被冰霜冻结。无数道冰刃从半空坠落,却又在中途被金芒破碎。
男人的血流尽了,而女神也终于怒不可遏地动了真格。
伊什塔尔最主要的武器,还是巨大的神弓天舟玛安娜。风神暗中前来,用风扯住埃迪的手臂,让精神早已抵达极致的他不由得一滞。
伊什塔尔便趁这个机会瞬移到天空,拉开了长弓——
“”
“”
男人的身体被贯穿了。
包括心肺肾脏在内,血肉被高温融化,只留下上身几乎要让躯体断裂的偌大空洞。
在那一刻,痛倒是其次,他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疲惫。
但是。
不能闭上眼。
不能闭上眼。
仿若被血色同化的眼里,映入伊什塔尔松了口气后得意的脸。这时她从空中降落,像是为了欣赏男人此时的惨状,正离他越来越近。
“明白了吗?哈哈哈,终于要后悔了吧。正因为你——”
女神的话音未落,便戛然而止。
“烦死人啊。”
男人竟然还能说完。
他计算着伊什塔尔与他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靠近,终于——
“”
“”
“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从伊什塔尔的体内刺出无数道冰锥,那也是血的颜色,混杂了带有金丝的神血。这个女神平日再如何美丽,此时也毫无美感可言。
“痛啊——痛啊!!!!什么时候混蛋!!!”
埃迪心说,蠢死吧,老子傻了才告诉你。
如果来得及,他倒是想腾出空来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但
先就这样吧。
暂时
他还是不能闭眼。
可是,紧咬起的牙关间,浑浊的血液不断地涌出,他却将之变成了一个嚣张到了极致,也张狂到了极点的笑。
关于之前的那个问题。
他是为了什么
哈。
“为我的挚友。”
“吉尔伽美什,还有,恩奇都啊!”
此后。
他从半空坠落。
王又一次把沉睡的外乡人带回了乌鲁克。
跟第一次不同,那时是毫不在意的态度,还把人直接丢进了最破烂的牢房。
而这次,人们从家中走出来,在道路两旁默默地伫立,也是默默地注视着王从远方归来。
尘土让他的金发变得黯淡,王那双总是高傲而气势逼人的赤眸在无言之中沉寂。他把那个男人抱在怀中,又用残破的披风盖住了男人此时最为脆弱的模样。
穿过城区,回到王宫,祭司长早已等在了那里。
但出乎王的意料,虽然纵容他、但对守护神伊什塔尔的信仰更深的祭司长神色复杂,悲伤,沉痛,挣扎,最后才化为真正的决心。
“放手去做吧,王。乌鲁克是您的国家,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尊敬您,崇拜您,也将永远跟随在您的身后。”
王稍顿,目光微敛:“这可真不像你会说的话。再怎么说,也许会降临在此地的可是天罚,神的怒火啊,即使说出表达恐惧的实话,本王也不会责怪你。”
祭司长柔和而坚毅的眼神里藏着许多内容,但若是一一为王解惑,未免太繁琐了。
因此,她只说出了足以代表乌鲁克子民的那一句心声:“因为,王还留在这里。”
“唔?”
“不要耽误啦,王,请您先将您抱着的这位大人安置好。”祭司长颇为狡黠,竟把重要的话题避开不谈,只道:“您想知道为什么的话,就抽空去问问您的子民吧。”
“”
吉尔伽美什的视线从祭司长的脸上收回,说了一句“本王什么时候需要你来指挥了”,便果真大步而去。
竟敢略过本王的疑问,胆子真是越来越大了。
王的心中或许还出现了这样的念头,不过并不重要。
埃迪被他带到了自己的寝殿。
吉尔伽美什是一个大方的王,如若有心,根本就不用让睡梦中什么都不知道的埃迪跟他住在同一片屋檐下。
但不知为何,像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起别的选项,之前的牢房更是不可能,脚步自然而然就来到了这里。
“啧,就这样吧,免得这家伙醒来之后,又说我心胸狭窄。”
说出这话的时候,吉尔伽美什的手指刚从埃迪的脸庞挪开。
明明不久之前,他还在心中暗想,这个男人总算是彻底地安静下来,没有那么嚣张惹眼了。但此番再看,又觉得太安静更不好,毫无气势,也像是完全变了一个人。
所以吉尔伽美什才不愿意让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看到埃迪现在的样子,哪怕露出一点彻底没有血色后苍白的手指尖儿都不允许。
若是王能够早点察觉到自己的心思,就会清晰地意识到,他如今的心情不仅仅是为“挚友”的重伤而躁虑,更深的,是名为“占有欲”的东西。
占有欲,对一个王来说,应该是可以算作本能的潜质。可是,吉尔伽美什却很少有那样的感觉。
原因相当奢侈也相当简单。因为世间的宝物都归属于他,他生来就身居于最高的顶点之上,没有他不能得到的,所以,对自己看不上眼的东西,自然生不出什么无聊的占有欲。
就连与恩奇都的友谊也是这样。
某个男人突然出现,就像一团熊熊燃烧的烈焰般撞入他们的视野。
对于埃迪,吉尔伽美什最开始的想法确实是那样:在不爽之余,欣赏,认可。
王对能得到他认可的人向来都很纵容,所以,在发现挚友恩奇都被埃迪热烈追求,而恩奇都看上去并不抗拒,反过来很有被打动的趋势之后,王便默许了,不打算掺和进去。
没错,吉尔伽美什根本不打算掺和,简直无聊死了——
“对哦,你和我不一样,是个享尽艳福的笨蛋王啊。跟只想着恩奇都绝不花心的我不一样,不一样啊。”
“”
没错,吉尔伽美什真的不打算掺和。
但事与愿违,身为罪魁祸首的埃迪像是在故意招惹他,非要把他拖进水里不可。
这下可好,任性惯了的王第一次棋逢对手,遇到一个任性程度完全不亚于自己的人。于是不掺和的念头当然只能抛在脑后了,他们无论做什么都得争上一争,比试要争,喝酒要争,即使没事找事——也得争。
许多时候争赢了的都是埃迪,也有次数不少的平手,但就结果而言,吉尔伽美什处于下风。
不行。
就算承认现在是那家伙比较强,但要让他就此彻底服输,是不可能的。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吉尔伽美什原本还很漠然的心态再也保持不住。他越是输给埃迪,越是不想让那个男人从自己的视线中离开,不得不承认,埃迪在占据上风后露出的神情,着实让他有些移不开眼。
也正因如此。
吉尔伽美什隐隐地开始心生出古怪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