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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是有无数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从卢卡斯的翅膀下面抖了出来,里面有小花环,手镯,布绢,石板的碎片总而言之,什么小东西都有,共同点在于,它们要么做工精致,要么花纹好看,要么就是在太阳底下会闪闪发光。
卢卡斯的翅膀底下显然藏不了这么多东西,但事实却是,真的有这么多东西被埃迪甩了出来。
其中自然包含了不能直接丢到地上的易碎品,一个小小的罐子最后被抖落,在它凄惨地落地开花之前,埃迪及时地将它捞在了手里。
埃迪的脚前一片凌乱,不仅喜欢美人、还喜欢抢走一切以鹰的眼光觉得好看的东西的卢卡斯挺着脖子,摆出一副倔强到底爱咋咋样的强硬姿态。不说别人,反正恩奇都注意到了之后,不禁多看了它——和他一眼。
埃迪:“”
短暂的沉默。
就目前看来,埃迪的神情已经非常严肃了。
神色比方才还要冷淡,当他抬起头,看向在恩奇都来前就聚在这里议论卢卡斯的罪责的那些人时,人们的心几乎要跳到嗓子眼。
明明占理的是他们这一边,可完全说不出话。就像是下一秒,这个眼神恐怖,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男人就会狞笑一声,把他们全都——
全都
“抱歉,实在是抱歉。”
欸?
眼神恐怖的男人发话了,但话一出口,就让所有人震惊在了原地。
埃迪也不说废话,三下五除二拔掉了卢卡斯那几根漂亮的、但不知为何像是才长出来没多久的尾羽(由此可见,它已经是惯犯了)。
“卢卡斯就喜欢收集看着漂亮的东西,一不留神让这笨蛋跑出去,结果就是这样——对了,能告诉我,这些东西的主人在哪儿么?”
干脆趁这个机会,他把每一样小玩意儿的主人都挨个找到,手里还提着垂头丧气的卢卡斯。
左邻右里嘀咕的“灾祸”,那神出鬼没抢走人们身上、手边等等地方的东西的黑影,真面目就是一只头脑单纯的鹰。
恩奇都一路跟了上去,便发现,他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还很多。
就比如说,埃迪找到那些人,并不是去还东西的。
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一大把金币——就跟卢卡斯能在翅膀底下藏住那么多东西一样奇怪,用一枚金币去换原主人所有的,实际上一点也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亏本的交换,可埃迪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吃了亏。他也没做什么,只是在斥责卢卡斯的同时,把所有被卢卡斯顺走的东西都名正言顺地换回来,重新塞进笨蛋小弟的翅膀里。
然而,这吃亏的交换之路,就从大白天一直走到了天黑,他的举动也自然吸引来许多好奇的人围观。
最后的最后,埃迪是跟被卢卡斯抢走了最心爱餐具的苦主大叔谈笑风生地走出家门的。
他仰头一看,看到了正暗的夜色。
“这时间正好。”大叔红光满面,虽然鉴于身高差异,他几乎是被比他高了半截的埃迪架着在走:“小伙子,走!去酒店喝一杯再说!”
埃迪一口答应:“好啊,我还没喝过你们这儿的酒呢。”
不过,在自来熟地去酒店之前,他还叫住了一个人。
“你也一起吧?”
“”
“哦,还有熟人吗。”大抵是夜色太暗,长发白袍的恩奇都面容不清,看起来更像一个女孩子,大叔直接误解了:“小伙子,那是你心上人?”
“是啊,还在追求过程中的心上人。”
在这个角度,只有恩奇都看见了埃迪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丝笑意并不重要,只要看到他那满是深意的目光就足够了。
恩奇都张了张口,结果却连他自己都感到意外,他当时并没有出言反驳。毕竟细想下来,埃迪说的确实是事实。
然后——
他就真的跟着埃迪去酒馆了。
那一晚,简陋而热火朝天的酒馆,气氛喧腾。
因为,在酒馆内的灯光照射下,乌鲁克人民立即就发现了和某个眼生的银发男人一同迈进酒馆大门的绿发少年是恩奇都。
而且,不久之后,又有人来了。
人们抬眼一看,差点把杯子给摔了。
他们敬爱的吉尔伽美什王,居然屈尊来到这等平民聚集之处——
“嘿,吉尔伽美什,你的酒量如何?”
“又要来比试么,本王倒是求之不得!虽然是在这样的地方算了,有本王的两位挚友在此,只限于今夜,就让我尝试一下庶民的酒和夜晚吧。恩奇都,你就不要——”
“不要什么。你才是不要小看我啊,吉尔。”
恩奇都说着,也举起了盛满略带谷物残渣的酒液的酒杯。
然后,一饮而尽。
人偶的身体与人类不同,所以,喝得再多,他都不会喝醉。
到了这个时候,恩奇都终于想明白,埃迪和卢卡斯的相似之处要怎么来描述了。
他是很桀骜,但同时,又相当地不拘小节。
他也确实引人生畏,可离得近了才会发现。
——这个男人,有时冷得刺骨,就如他惯用的冰。而大多时候,让人不自禁退缩的原因不是外漏的锋芒,而是,他的耀眼。
卢卡斯的事情相当于一个契机,埃迪终于正式进入了广大乌鲁克人民的视野之中,而且,意外地没有惹来任何的反感。
事后,人们都是这样说的:
“那位埃迪大人,跟之前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呢。原以为能够与王一般勇猛的男人,应当是一个山一般强壮威武的勇士不对,就连王和恩奇都大人也完全不符合这样的标准?!”
“虽然是能和王交上朋友的勇者,但和恩奇都大人一样,很意外地能够讲道理,性格也比王——咳咳,昨天还和我们兄弟一起喝过酒哦。哦不,王啊,我们对您没有任何意见!”
“是啊,之前听到这个名字,就觉得应该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哈哈哈,希望埃迪大人能够喜欢乌鲁克,在这里多留一阵啊。”
这些议论,无可避免地也传到了当事人的耳里。
忽略掉某些说他的名字“很可爱”让他感到非常不爽的部分,埃迪还是很高兴的。
这些喜悦里面,因为自己得到广泛接纳而产生的部分只占据了很小的比重,更多的,可以称之为“乐趣”的那一部分——全在同样于议论中被广泛提及的某位王那里。
埃迪:“吉尔伽美什,你的子民看来都很喜欢你哦。”
正在查看石板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或者说,就是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习惯性地就把你拖出来打比方做比较?”
打算无视他的吉尔伽美什:“”
埃迪:“哎呀,比你勇猛还比你性格好,即使是我也被夸得感到有一点点不好意思了——看,同样是被人们拖出来举例子,恩奇都就是标准的正面教材啊。”
因为性格问题注定无法再多忍耐一秒的吉尔伽美什:“”
“愚蠢!”
王终于勃然大怒。
随手扔了石板,吉尔伽美什双手环胸,冷笑着看向故意跑来戏谑他的埃迪。
“本王从不在意评价,因为本王根本就不屑于被他人评价。”
这边刚高傲至极地说完,吉尔伽美什看了埃迪半晌,紧皱的眉宇忽然一松,冷笑之中竟还多出了一丝恶意。
“哦,话说回来,本王也听说了。埃迪,你最近似乎挺受欢迎啊,本王的子民——尤其是女性,都认为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那是什么可笑的形容?”
这会儿沉默的人变成埃迪了:“”
埃迪:“什么都别说了,吉尔伽美什。用男人的方式来解决这场争端吧!”
是男人就不要啰嗦,有什么不满有什么意见,都直接用拳头来解决。
吉尔伽美什刚才干脆利落地丢了石板,大概也是早有准备,就等着这一刻了。
于是,真的什么都不用再说。
难得勤于了几分钟政务的王把事情全部往旁边一丢,当场就和埃迪动起手来。
还是跟以前一样,两人动手就真的只动拳头,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力降到最低的同时,也享受到了热血沸腾的畅快之感。
可以说,这两个人很大程度上只是想找个借口打架,对于那个借口本身,实际上并没有多么在意
呃。
好吧,还是有一点在意的。
晚一步赶来,只看到了两个站在一地狼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