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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英雄以貌娶人-第1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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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是有无数乱七八糟的玩意儿从卢卡斯的翅膀下面抖了出来,里面有小花环,手镯,布绢,石板的碎片总而言之,什么小东西都有,共同点在于,它们要么做工精致,要么花纹好看,要么就是在太阳底下会闪闪发光。

    卢卡斯的翅膀底下显然藏不了这么多东西,但事实却是,真的有这么多东西被埃迪甩了出来。

    其中自然包含了不能直接丢到地上的易碎品,一个小小的罐子最后被抖落,在它凄惨地落地开花之前,埃迪及时地将它捞在了手里。

    埃迪的脚前一片凌乱,不仅喜欢美人、还喜欢抢走一切以鹰的眼光觉得好看的东西的卢卡斯挺着脖子,摆出一副倔强到底爱咋咋样的强硬姿态。不说别人,反正恩奇都注意到了之后,不禁多看了它——和他一眼。

    埃迪:“”

    短暂的沉默。

    就目前看来,埃迪的神情已经非常严肃了。

    神色比方才还要冷淡,当他抬起头,看向在恩奇都来前就聚在这里议论卢卡斯的罪责的那些人时,人们的心几乎要跳到嗓子眼。

    明明占理的是他们这一边,可完全说不出话。就像是下一秒,这个眼神恐怖,浑身都散发着生人勿近气息的男人就会狞笑一声,把他们全都——

    全都

    “抱歉,实在是抱歉。”

    欸?

    眼神恐怖的男人发话了,但话一出口,就让所有人震惊在了原地。

    埃迪也不说废话,三下五除二拔掉了卢卡斯那几根漂亮的、但不知为何像是才长出来没多久的尾羽(由此可见,它已经是惯犯了)。

    “卢卡斯就喜欢收集看着漂亮的东西,一不留神让这笨蛋跑出去,结果就是这样——对了,能告诉我,这些东西的主人在哪儿么?”

    干脆趁这个机会,他把每一样小玩意儿的主人都挨个找到,手里还提着垂头丧气的卢卡斯。

    左邻右里嘀咕的“灾祸”,那神出鬼没抢走人们身上、手边等等地方的东西的黑影,真面目就是一只头脑单纯的鹰。

    恩奇都一路跟了上去,便发现,他没有预料到的事情还很多。

    就比如说,埃迪找到那些人,并不是去还东西的。

    他从自己的衣兜里掏出了一大把金币——就跟卢卡斯能在翅膀底下藏住那么多东西一样奇怪,用一枚金币去换原主人所有的,实际上一点也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毫无疑问,这绝对是亏本的交换,可埃迪一点也不在意自己吃了亏。他也没做什么,只是在斥责卢卡斯的同时,把所有被卢卡斯顺走的东西都名正言顺地换回来,重新塞进笨蛋小弟的翅膀里。

    然而,这吃亏的交换之路,就从大白天一直走到了天黑,他的举动也自然吸引来许多好奇的人围观。

    最后的最后,埃迪是跟被卢卡斯抢走了最心爱餐具的苦主大叔谈笑风生地走出家门的。

    他仰头一看,看到了正暗的夜色。

    “这时间正好。”大叔红光满面,虽然鉴于身高差异,他几乎是被比他高了半截的埃迪架着在走:“小伙子,走!去酒店喝一杯再说!”

    埃迪一口答应:“好啊,我还没喝过你们这儿的酒呢。”

    不过,在自来熟地去酒店之前,他还叫住了一个人。

    “你也一起吧?”

    “”

    “哦,还有熟人吗。”大抵是夜色太暗,长发白袍的恩奇都面容不清,看起来更像一个女孩子,大叔直接误解了:“小伙子,那是你心上人?”

    “是啊,还在追求过程中的心上人。”

    在这个角度,只有恩奇都看见了埃迪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

    那丝笑意并不重要,只要看到他那满是深意的目光就足够了。

    恩奇都张了张口,结果却连他自己都感到意外,他当时并没有出言反驳。毕竟细想下来,埃迪说的确实是事实。

    然后——

    他就真的跟着埃迪去酒馆了。

    那一晚,简陋而热火朝天的酒馆,气氛喧腾。

    因为,在酒馆内的灯光照射下,乌鲁克人民立即就发现了和某个眼生的银发男人一同迈进酒馆大门的绿发少年是恩奇都。

    而且,不久之后,又有人来了。

    人们抬眼一看,差点把杯子给摔了。

    他们敬爱的吉尔伽美什王,居然屈尊来到这等平民聚集之处——

    “嘿,吉尔伽美什,你的酒量如何?”

    “又要来比试么,本王倒是求之不得!虽然是在这样的地方算了,有本王的两位挚友在此,只限于今夜,就让我尝试一下庶民的酒和夜晚吧。恩奇都,你就不要——”

    “不要什么。你才是不要小看我啊,吉尔。”

    恩奇都说着,也举起了盛满略带谷物残渣的酒液的酒杯。

    然后,一饮而尽。

    人偶的身体与人类不同,所以,喝得再多,他都不会喝醉。

    到了这个时候,恩奇都终于想明白,埃迪和卢卡斯的相似之处要怎么来描述了。

    他是很桀骜,但同时,又相当地不拘小节。

    他也确实引人生畏,可离得近了才会发现。

    ——这个男人,有时冷得刺骨,就如他惯用的冰。而大多时候,让人不自禁退缩的原因不是外漏的锋芒,而是,他的耀眼。

    虽然说,埃迪的心情从来都没有黯淡过,但一系列的好事儿挤在一起涌来,还是让他兴奋了起来,以至于比往常更肆意飞扬。

    “这个地方还真是来对了。”

    几天前他揪着卢卡斯的尾巴毛,便提前发出了以上这般若有所思的感叹。

    “老家”完全是冷冰冰的,那儿的人,除了他和那个未曾谋面的妻子以外,大抵全都缺了点灵魂,不是完整的人。

    埃迪很早之前就觉得无趣,那个还未诞生就已经毁灭的世界太狭窄了,容不下他这样个性鲜明得过分的人。

    乌鲁克就不一样。

    论事实而言,乌鲁克就是跟他的“老家”截然不同的地方。他在这里遇到的人,也跟“老家”的人完全不一样。

    乌鲁克有吉尔伽美什,金色的王虽然笑声一如既往地吵闹,但脾气对他的胃口,也能和他畅快淋漓地打一场,舒展筋骨。

    乌鲁克有恩奇都,那真是一个美丽的人啊,绝美外表下的刚强也很让他喜欢——如果恩奇都能够尽快答应他的求婚,就更好不过了。

    乌鲁克还有一群也很合他胃口的人啊,无论男女老少,反正通通都很弱小。但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些弱小的人类身上有一种极其积极的力量,值得让他喜爱。

    他能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无数道视线都在注视着他,其中有好奇,有尊敬,还有别的什么——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就算此前没有经验,埃迪依旧是相当自然地默许了这些注视,就仿佛他本就应该吸引到这么多目光,并沐浴其中,昂然地前进。

    现在,春祭的第一天已到了傍晚,庆祝的活动却还没有结束。

    埃迪想着,当众宣布完他在追求恩奇都之后,按捺不了多久,他就要再一次正式地向恩奇都求婚。

    求完婚——肯定能够成功,他完全没想过自己会失败——就该去神庙找被他们遗忘了半天的吉尔伽美什了。

    这么美好的夜晚,如此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然得拉上挚友,带上爱人,沐浴着夜色痛快地喝酒啊!

    没错,埃迪把步骤全都想好了。

    而他唯一没想到的,也就是最致命的那一个关键点——

    “恩奇都,答应我的求婚,成为我的妻子吧。”

    那个时候,埃迪半跪在恩奇都的身前,亲吻了一下美丽之人白皙如玉的指尖。

    很难用具体的言辞来形容那样的神情,与很少展露情绪的恩奇都比起来,感情时常外露的埃迪笑起来,真是格外地好看。

    有一种比通常意义上的“美”不同的美感,只因这个桀骜的男人神采飞扬,眼里除了刺人的光芒,更有婉转地柔情。

    仿佛在用这样的眼神告诉所面对的人他的真诚:他真的爱上了他。

    也几乎可以让被他面对的人彻彻底底地相信:他确实爱上了他。

    之所以是“几乎”,便是因为,恩奇都差一点就这么认为了。

    差点就被那永远炽热的感情——包括男人自己在内,将所有人蒙蔽的热情一同蒙蔽,但他的心在莫名地刺痛过后,最终还是坚持了自己原有的判断。

    “不要。”

    “婚礼就定在祭典结束之后吧,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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