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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气势扑向山崖,被乱石击碎,惊涛拍岸,发出阵阵轰鸣。
何洪金端起办公桌上的一个紫砂壶,拿起两个杯子,给自己和罗宾汉一人斟了一杯清茶。
何洪金说:“你尝尝这茶!”
罗宾汉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嗯,这茶很香,回头略有清甜之味,我不太懂茶道,唱尝不出这是什么茶!”
何洪金微笑着说:“这是极品的普洱,茶叶虽好,但是回口的甜味却不是来自于茶叶本身。这是专门从澳门一座山上采集的山泉,用来泡制的茶水清香可口,而且非常有利于身心健康,我每天打完高尔夫球都要喝上一盅,非常养人!”
何洪金在介绍茶水的时候,发现罗宾汉的目光紧紧投向左侧书柜,眼神中不知不觉地流露出炽热的神采,仿佛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左侧书柜上摆放陈列着很多艺术品,那些形态各异的艺术品都是价值连城的古文物,随便一件在市场上都是千万级的拍卖价格。但是在赌王的家中,这些昂贵的古文物却像普通物品一样的随意摆放着。
但是何洪金发现,罗宾汉的目光并没有落在这些古文物上面,而是落在了一把冷兵器上面。
那是一把寒光闪闪的三棱军刺,横着置放在一个乌木做成的刀架上面。
三棱军刺的利刃非常锋利,当阳光照在上面的时候,反射出冰冷光芒,三道利刃竟然变成了三条细线,寒光摄人眼球,非常犀利。
“你喜欢那把军刺吗?”何洪金微笑着问。
罗宾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我……我能拿起来看看吗?”
“当然可以!”何洪金说。
罗宾汉就像见到了多年不见的老友,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书柜前面,深吸一口气,伸出手来,慢慢握住了那把三棱军刺,然后小心翼翼地提了起来。
当罗宾汉的手指触碰到那把三棱军刺的一瞬间,他清楚地感觉到,仿佛有一股阴寒之气,一下子钻入了罗宾汉的体内,罗宾汉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哆嗦。纵横沙场那么多年,罗宾汉都不由得暗暗心惊,好强烈的杀气,这简直就是一把神兵呀!
何洪金介绍说:“这把三棱军刺是一位号称杀手之王的顶尖杀手送给我的,它有一个普通却又很霸气的名字——龙刺!”
龙刺?!
罗宾汉猛地一惊,迎着晨曦,举起手中的三棱军刺。
这是他见过最为锋利的三棱军刺,更惊奇的是,这把三棱军刺的把柄处,竟然是一个龙头造型,威风凛凛,能轻易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杀意和好胜之心。龙眼镶嵌的是两颗精致的夜明珠,在没有光亮的地方,能够看见龙眼上面散发出来的幽幽绿光。
何洪金向罗宾汉介绍道:“龙嘴里还有一个小小的机关,你按下试试!”
罗宾汉将信将疑地把手指伸进龙嘴里,往里使劲一按,只听哒地一声清响,三道血槽里面竟然冒出了可怕的倒钩,那些倒钩细如针尖,密密麻麻,闪烁着点点寒光。
罗宾汉惊叹道:“酷毙了!”
这把锋利的三棱军刺原本就是杀人的利器,现在再加上这些隐藏的倒钩,杀伤力太可怕了。当三棱军刺插入人体的时候,如果开启这些倒钩机关,会是怎样的一副血淋淋的恐怖景象呢?简单想一想,都会令人不寒而栗。
第三百四十三章 婚约(上)()
唰!唰!唰!
罗宾汉随意舞动了几下三棱军刺,森冷的杀意流泻出来,在空中划出几个冰冷的光圈。
罗宾汉握着三棱军刺问:“何先生,能给我讲讲这个杀手之王的故事吗?”
何洪金放下茶杯,背负着双手,望着落地窗外面蔚蓝色的大海幽幽说道:“这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也不知道这个杀手之王现在是隐退了还是已经死掉了,总之,我与他只见过一次,然后再也没有听闻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
顿了顿,何洪金继续说道:“多年之前,我刚刚成为澳门赌王的时候,有仇家花重金请到这个杀手之王来取我首级。那个杀手真的很厉害,当时他就是拿着这把三棱军刺,把我身边的十多个一流保镖统统干掉!
那天我原本以为自己肯定是死定了,没想到他并没有杀我,因为他看见了当时我书桌上的一张照片。那张照片是我和孤儿院小朋友的一张合照。因为我小时候很穷,所以我有钱了之后一直在做慈善,资助和筹建了多所孤儿院。那个杀手拿起那张照片看了很久,最后放下照片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话,‘你是一个好人,我不杀你!’。
当时我觉得很奇怪,后来我细细琢磨,猜测这个杀手很可能是照片上的其中一个孤儿,所以他才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他离开的时候,留下了这把三棱军刺,说留给我做个纪念,并对他之前做出的事情表示抱歉。然后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出现过,也没有听见过他的消息!”
听闻何洪金的讲述,罗宾汉唏嘘不已:“这还真是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杀手之王呀!”
何洪金转过头来,眯着眼睛问:“你很喜欢这把龙刺吗?”
罗宾汉毫不掩饰地点点头:“我想但凡每一个习武之人,都会爱死这样的神兵利器!”
何洪金倒也很大方:“既然这样,那我就把龙刺送给你吧!”
“啊?!”罗宾汉有些受宠若惊,赶紧推辞道:“不!不!不!何先生,这是一把神兵,我承认自己确实很喜欢它,有一种看见老朋友的感觉。但是这是你的宝贝,我真的没有想过……”
何洪金摆摆手,打断罗宾汉的话茬:“罗兄弟,你就不要推辞了!正所谓美人配英雄,好鞍配良驹。我不是习武之人,这把龙刺对于我来说,就是一件放在这里生灰的艺术品,跟着我只能白白糟蹋了它的自身价值。但是这把龙刺若是在你的手里,那就是如虎添翼,会给你增加很多的战斗力,能够帮助你更好的斩恶杀敌!在我这里是破铜,在你手里就是神兵!再说了,你昨天又救了我的女儿,我还一直想不到该怎么报答你,这把龙刺你收下,就当是我送给你的谢礼吧!”
罗宾汉也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何洪金既然说的这么坦诚,罗宾汉也没有过多的推辞。他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龙刺,向何洪金连声道谢。不知道为什么,当他第一眼看见这把龙刺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仿佛这把龙刺就是为他而准备的,这么些年就是为了等待他的出现。
何洪金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清茶,突然问道:“罗兄弟,你觉得妮可怎么样?”
罗宾汉微微一怔,没有想到何洪金会突然提出这样的问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笑了笑:“挺好的!”
何洪金仿佛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继续问道:“具体说说!”
罗宾汉缓过神来,咳嗽两声道:“性子直爽,善良可爱,而且长得真心漂亮,更何况还有一个你这么好的爹!可以说,她几乎接近于完美,集中了所有女人梦想的优点!”
“哈哈!”听见罗宾汉毫不吝啬地夸赞自己的女儿,何洪金开心地笑了起来,天下父母都以自己的儿女为骄傲,没有人不喜欢别人夸赞自己的儿女。
罗宾汉挠了挠脑袋:“我说的都是真心话,绝对没有奉承之意!”
何洪金点点头:“我有七个儿女,在这七个儿女中,我最疼爱最喜欢的就是妮可!不仅因为她是七个儿女当中最漂亮的,更是因为她像极了她的母亲!”
罗宾汉没有做声,静静地等待着何洪金说下去,他总觉着今天何洪金肯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谈论。
“妮可的妈妈是越南人,她本身是一个美越混血,而我的祖上也有葡萄牙的血统,所以妮可体内有四分之一的美国血统、四分之一的越南血统,四分之一的葡萄牙血统,还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何洪金说。
罗宾汉哦了一声,暗忖道:“怪不得何妮可那么漂亮,原来是一个超级混血儿呀!”
“你和伯母是怎样认识的呢?”罗宾汉和何洪金拉起了家常。
“我们的认识也很童话!当时妮可的妈妈是一家酒吧的侍应生,我去越南谈生意的时候,开罪了当地黑帮,遭到了当地黑帮的追杀,后来无意中逃入了那间酒吧,被妮可的妈妈所救。她妈妈确实很漂亮,而且心地很善良,一直把我照顾到伤势痊愈。等我好转之后,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了这个纯善的女人,我再也无法离开她了,于是我把她带回了澳门!”说这些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