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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官儿不懂事,让公子见笑了。”林太太嘴上说的客气,脸上怒色却不见收敛,深深的瞥了潘小妹一眼,“既然公子醒酒,我这便让人准备车马送公子归家。”
李茂求之不得,王采没把他认出来,再碰到王嬷嬷就不保准了。
再者喝酒误事,他答应今天就把小妹带回去,这么晚了姨母肯定一直等着呢!
“多谢夫人,小妹,我们走吧!”李茂再次躬身施礼,随即握着小妹的手往外走。
林太太看着二人离去的背影,轻轻哼了一声。
李茂听到了脚步顿了顿,不知道哪里惹这位夫人不痛快,儿子是妈宝男,老娘也是护犊子的吗?
坐上马车离开王府,潘小妹的心一下子敞亮了,颇有踏破樊笼飞彩凤的精神头。
紧紧依偎着李茂,小嘴叽叽咋咋说个不停,好像要把分别以来憋着的话一股脑倾吐出来才痛苦。
李茂看着发自内心高兴的小妹,偶尔回应一句,就让小妹欢喜的咯咯笑。
到了炊饼店门外,听到车轱辘声的武大郎等人齐齐出迎,姨母唤了声小妹,母女二人抱头痛哭。
武大郎松了口气道:“午后我去王招宣府门外寻了兄弟一回,门子说酒宴还没结束,我以为事情不顺利,银钱不够,想着再送些银钱过去呢!”
“银子没用上,但终归欠了王招宣一份人情。”李茂把两锭银子拿出来递给武大郎:“银钱债好还,人情债不好还啊!”
李茂自认没那么大的脸面,王招宣大度,冲的是他老师陈文昭,甚至是一想起来就让他不得劲的蔡京。
今天欠的人情,将来没准得还个大债,怎么合计都不划算。
他这算不算让王招宣给套路了?
第三十三章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乔山白天的时候在北城看中了一座宅院。
房主是个粮商,去年清河县闹饥荒大赚一笔,但也落了个不仁的名声。
宅子被人纵火烧了一个小院,粮商惊惧之下举家迁往青州,房子一直空着,委托清河县的牙行帮忙出售。
牙行就是古代的经纪人,中介,跑腿的人一般叫牙郎。
这个行当赚的是佣金,因此一大早名叫张小五的牙郎就候在乔山家门外,怕别的牙郎把这桩生意撬了去。
北城地势低洼,排水设施不畅,最怕阴天下雨。
在古代算是地理位置不好,行价四百贯左右的宅子,北城最多只能卖出三百贯。
而乔山寻了一天找到的这个宅院,在牙行标价才二百贯,十分符合李茂的要求。
宅院不临街,但丈许宽的道路一直通到大门口,算得上交通便利。
张小五嘴皮子利索,颇有后世售楼员的风范,把宅院从风水夸到建筑质量。
总之就一个意思,买了绝对不会吃亏上当。
李茂看着眼前的宅院,眉头微微皱起来。
他知道北城的地势低,刚才走的是下坡道,面前占地不小的宅院最高处和坡道平齐,这叫风水好?
早上九点能见到太阳就不错了,张小五瞪眼说瞎话啊!
唯一的卖点是大,三进的宅子,大小房间加起来十多个,天井极其宽阔,回廊在此贯通。
正房后面还有一个小园林,可能是地太涝,栽种的树木在秋冬时节看起来半死不活。
李茂里外看了一遍,只能说一分钱一分货,直接把底价划到一百八十贯。
张小五如果能谈下来,他允诺额外给张小五三贯好处费。
张小五激动的满心欢喜,这宅子说是房主寄卖在牙行,实际上已经被牙行掌柜的买了下来,作价一百五十贯。
他在中间动动嘴皮子就是几十贯的利润,还能把砸在牙行手里的宅子卖掉,掌柜的一高兴没准还能赏他几贯钱呢!
李茂没去揣摩张小五的心理,一来价钱合适,二来急需地方住。
午饭前就把所有手续办妥当,拿到了宅子的地契房契文书,他也摇身一变成为大宋的有产阶级。
房子空了大半年,牙行虽然有人时常过来拾掇,不打扫一下也没法住人,另外还要添置些生活必需品。
跑外的琐事拜托给乔山,李茂把姨母母女和郑家姐妹接来,忙碌一下午才算把三间正房打扫干净,众人也累的直不起腰。
乔山过惯了苦日子,处处帮李茂省钱,采买的家什有新有旧,像被褥这类里外三新,锅碗瓢盆则是二手货,统共花费不到十五贯。
细心的他还买了红贴纸栓了一条五花肉放在铁锅里,开了火煮了肉今晚就能住人,不犯忌讳。
姨母张罗了几样菜,又把五花肉切了两盘。
烧火做饭的是郑家姐妹,潘小妹几次想伸手帮忙都被姐妹二人拦住,主仆有别,这点眼力劲姐妹俩岂能没有。
李茂倒是没想那么多,中午只吃了半块炊饼,晚上自然要好好祭祭五脏庙。
同时还想跟乔山知会一声,能不能在他这边安定下来,家里除了他之外都是女眷,有些事不宜抛头露面。
乔山是个实诚人,嘴里嚼着五花肉,边吃边说道:“大郎,可是让我做管家吗?武大那边怎么办?两下里我也忙活不开啊!”
“炊饼店可以先雇两个伙计,武家哥哥也是要搬来住的,紫石街那边只当个门面吧!”
李茂始终担心谢希大寻仇,“乔大哥,你在郓城从军多年,有没有信得过的兄弟,找几个过来帮着看家护院。”
乔山把嘴里的饭菜咽下去,翻着眼睛寻思了片刻。
“倒是有那么几个人,不是破落户就是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我先找找看,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清河县呢!”
李茂想找的不是帮闲和院子,诸如西门庆身边的应伯爵谢希大等人,纯粹就是捧臭脚抱大腿的混子。
他想找的是见过血的军汉,原因和后世招收保安首先考虑退伍兵一样,有一定战斗力,服从能力强。
饭后把乔山送出大门外,李茂关门回到正房。
花厅里的残羹冷炙已经收拾利索,郑爱月端来一盆热水给他泡脚解乏。
被人这么伺候虽然舒服,但李茂还有些转不过心理那道弯。
“爱月去书房帮我准备好文房四宝,磨了墨之后就回去安歇吧!”
李茂一边泡脚一边想着心事,科举之道的四书五经,早已经通读记在脑海里。
但是他所知道的后世知识必须记载下来,上小学的时候,老师就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他怕身处这个时代,如果不尽快整理出那些知识,等他融入这个时代慢慢会忘却。
书房内,李茂奋笔疾书,使用的不光是简体字,还有一些符号暗记。
这样一来即便有人看到他的笔记,也会当做看不懂的天书。
理工科出身的李茂,知识面重点无需多言,但后世毕竟资讯大爆发,连人工智能都初见端倪。
所以只要他记得的东西,无论有用没用全都先记下,而这显然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三五个月时间记不完全。
秋冬时节夜寒露重,李茂写着写着手脚逐渐冰凉,当即在记事本上加了一条。
尽快把火炕盘起来,否则冬天一到岂不是要冻死人?
过了凌晨,李茂手酸背疼,双脚冰凉,但是看着桌案上几十张蝇头小楷的笔记,心满意足的伸了伸懒腰。
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记忆也有死角,今晚就先到这里吧!
当李茂回到卧房的时候,借着烛光看着床榻上裹被而眠的郑爱月,有点不会玩了。
郑爱月是几个意思?自荐枕席吗?
他自制力自认不错,但也招架不住如此勾搭啊!
脚步声把郑爱月惊醒,原本就没睡踏实的她从被褥中探出头来,脸上充满羞怯。
“晚上凉,我先替老爷把被窝暖了,睡起来舒服些”
暖床丫鬟是这么解释的吗?
李茂没矫情,因为后半夜的确有些凉,他看到郑爱月穿着中衣短裤,把郑爱月赶出去有点于心不忍。
等他钻进被窝,果然温暖多了,隐隐还能嗅到少女身上莫名的香气。
第三十四章梁山好汉第一弹()
郑爱月红着脸起身要离开卧房的时候,肩头被李茂搭住了。
这让她身子不由自主的颤了颤,犹豫了片刻,满脸绯红的顺着李茂的手劲,整个人贴在了李茂的身边。
虽然还是个黄花闺女,但在死去的老娘,做娼的大嫂“言传身教”之下,郑爱月对男女之事有懵懂的了解。
她以为李茂想要做些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