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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之间等等、铁哥们儿之间,不断上演着人『性』的悲剧。
相比较而言,在墓室外等候的人总比进入墓室盗宝的人占有生存的优势,如果墓室外的人想独吞宝藏,很容易就能做到。而在墓内盗宝的人要想独吞宝藏,则要冒着生命危险。有的人在墓『穴』中取宝的时候,将一些珍宝偷偷掩埋,等待时机第二次盗取,这个风险也是很大的;还有的人将一些小的金银玉器生吞到肚子里面,第二天从大便中排出来,这也是极其凶险的做法。限于当时的工艺水平,一些金银玉器很可能含有剧毒,一旦吞食下去,极可能危及生命。
1961年发掘的武则天乾陵陪葬墓永泰公主墓时,在墓道的第六号天井内,发现了一具只剩下一堆骨架的死人残骸,坐状,尸骨为男『性』,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骨架旁边放着一把斧头,尸骸的头骨掩藏在墓道的淤土中,头骨北面一米远处堆放着大量的金玉饰品,墓『穴』中有多处人为盗挖的痕迹。
通过这个片段我们可以推想:百余年或者数百年前,盗贼甲和盗贼乙是关系亲密的合伙人,当他们发现了这个永泰公主的墓葬之后,欣喜不已。于是日夜谋划,制定了合理而又严密的偷盗方案。一天夜间,他们『摸』黑打通进入墓『穴』的盗洞,盗贼乙进入墓『穴』掠取宝藏,分几批将宝藏运送到地面。地面上的盗贼甲看到成堆的宝物,顿时起了歹心,便将二人平分财宝的约定抛在脑后。于是,在盗贼乙将大部分的宝物全部送上地面之后,怀揣余下的宝物,摇动绳子,示意上面的盗贼甲将他拉上去,眼看接近洞口地面,盗贼甲双手一松,盗贼乙惊叫着跌落下去,脑袋重重地碰在旁边的淤土上,顿时昏『迷』过去,斧子扔在了一边,身上的宝物洒落一地。盗贼甲赶紧将上面的土填埋下去,将下面的盗贼乙活埋致死,携带重宝逃之夭夭。可怜的盗贼乙,只能化作冤魂,在墓『穴』和永泰公主长期作伴了。
这种由于人『性』的贪欲所导致的凶险,杀伤力极高,防不胜防。
挖坟盗墓遭报应
自古以来,盗墓都属于“暗夜中勇敢者的游戏”。作为一种最见不得光的职业,任何社会制度的主流舆论,对于盗墓行为都持反对谴责的态度;各个社会时期的法律,对于盗墓者的惩戒都是很严厉的。如果盗墓者没有案发暴『露』,很难受到法律严惩。这个时候,社会道德和人类伦理的合理威慑,就会发生作用了。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各样的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惩戒。甚至用了最恶毒杀手锏——“诅咒”,设计出了让盗墓者“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大多不得好死。
报应,是具有神秘『色』彩的文化现象,中心思想就是讲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果循环。《易·坤·文言》中说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来规劝盗墓者尽早弃恶从善,洗心革面,不要再做伤天害理、忤(wu)逆人伦之事。
报应,是古代民间对盗墓者最厉害的惩戒诉求,他们希望恶果尽快降临到盗墓者的身上,让他们遭受掘人祖坟所带来的严惩。在中国古代盗墓传说中,报应与“死复生”、“僵尸”一样,在民间广泛流传。而“报应”存在的主观条件,则是古人意识鬼神概念。无论在正史、野史还是民间传说中,都流传着盗墓者遭受恶报的故事。古代民间自古以来就有这样的说法:盗墓者在挖盗坟墓的时候,会遇到一些特殊的天气现象,比如雷电狂风,疾雨大雾,或者一些神异动物的暗示等等,对盗墓者做出警告,劝其尽快罢手,否则将会遭到严酷的报复。
天衣寺的僧人福闻,是盗墓事件的发起者之一,也遭到了报应。福闻挖盗了坟墓之后,趾高气扬,借助当地豪强的势力强抢乡民的财产。乡民气愤不过,聚集了二十多人在道路上伺机报复福闻,将福闻『乱』棒打成了肉酱。而参与行凶的众人,因为当时刑法不明,再加上法不责众,只是各自受到了杖责。
《涌幢小品》是明朝人朱国祯所著的笔记体小说,里面记载了一篇盗墓者身患恶疾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张十五的宋朝人,家境贫寒。看到园中有古墓,于是发掘盗取了里面的财务,将里面的铜镜等随葬品洗劫一空。时间不长,竟然得了“瘇(zhong)毒”每天狂叫“杀人”,直至死去。
清朝文学家袁枚编撰的《子不语》,记述了好多稀奇古怪和神怪荒诞的奇闻轶事。其中“奇闻集”第九卷,一则名为“掘冢奇报”的小故事流传甚广:
杭州有一位墓葬剧盗朱某,是盗墓圈的大腕级人物,技艺高超,经验丰富,一生之中盗墓无数,掠宝无算。朱某见多识广经验丰富,他陈述盗墓经历,说道:“棺中僵尸不一,有紫僵、白僵、绿僵、『毛』僵之类。”他所经历的陵墓,有“圈门石户,广数丈,中有铁索,悬金饰朱棺”,以及“朱棺甚大”,“有四铜人如宦官状,跪而以首承棺,双手捧之,土花青绿”等情形。
在一般人眼里,盗墓者不忌讳鬼神,不怕因果报应,属于无神论者,其实不然,朱某虽然干着盗墓的勾当,肆意扰『乱』阴人的居所,却是一个信奉鬼神的人。每次在挖掘墓葬之前,总要向神灵或者卜算能手,占卜询问吉凶与否,以及墓『穴』中随葬品的丰厚多寡。
西湖边上,有一座岳王庙,供奉着南宋抗金将领、著名的民族英雄岳飞的牌位。在一次盗墓前,朱某去岳王庙问卦,岳王对朱某说:“汝发冢取死人财,罪浮于盗贼,再不悛(quān)改,吾将斩汝”。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盗取坟墓,掠取死人的钱财,罪大恶极,超过了一般的盗贼。你如果再不悔改,我就会将你杀死!
这个警告,是十分严厉的。朱某听罢惊吓的半死,从此决定改恶从善,金盆洗手,永远退出盗墓行业。
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年过后,朱某对于自己立下“退出盗墓界”的誓言,逐渐淡忘,岳王对他的严厉警告也已不放在心上。心痒难耐的他,决定复出江湖,重新开始他的“盗墓传奇”。
按照惯例,朱某在行动之前寻神问卦,向西湖水仙打听墓葬珍宝的多寡。西湖水仙告诉朱某,在某塔之下,有一处大富豪的坟墓,里面藏宝丰富,掘之可得千金。
朱某一听便动心了,不顾岳王的警告,与同伙前去盗墓。朱某找了半天,经神灵指点才找到。掘开后发现,下面有一副石质大棺材,很沉重,六七个人根本扛不出来。坚固异常,无法打开。后请来附近庙里一位有秘招的和尚帮忙,却因此出事,没成想高僧竟然被墓『穴』中的妖怪生擒活捉,撕裂吃掉了。寺庙里找不到人,以为是朱某谋害的,便去官府告发。结果朱某因为这个官司弄得家破人亡,悔恨之下,于狱中上吊『自杀』。
从朱某所陈述经历,确实堪称“以发冢起家”的盗墓专家,而最终遭遇恶报,情形也极端悲惨。当然墓中“青臂出,长丈许”的说法,只能是经过夸张渲染的传闻。以上这些宣扬盗墓遭恶报的传说之所以盛行,是与社会舆论对盗墓行为的否定分不开的,它与官方法律、宗法制度一起构成了传统社会打击盗墓、维护社会人心稳定的屏障。
盗墓是一种极端无耻、极没有人道的犯罪行为,应该遭受恶报。从这个小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来,人们对盗墓者都是极其痛恨的。在社会道德层面上进行强烈的谴责,也就是凭借岳飞之口,对朱某进行严厉警告:盗墓者不得好死!在这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良心谴责之下,盗墓者即使一朝暴富,也不可能获得真正的快乐。盗墓报应一说,除了恶报之外,还有规劝、告诫的意思。这种劝诫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出于对报应惩罚的恐惧和敬畏,一些盗墓者金盆洗手退出了盗墓行业;有些盗墓者为了悔过,又将得来的财宝完璧归赵,送回墓中。
《太平广记·墓冢一》(卷三百八十九)中记录了一个叫杨知春的盗墓贼,把盗来的东西送回墓内后,又主动向官府自首,结果避免了人身意外。
这事发生在唐玄宗李隆基当皇帝的开元年间。当时有一具千年僵尸,因坟墓崩塌而得以复活。僵尸复活后,也不吃饭,喝水吸风就能生存,时人称他为“地仙”,也有人叫他“狂人”。僵尸经常在吴、楚、齐、鲁一带出没,知道地下什么地方埋藏有金银财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