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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了。”
“这么久了?”白衣人一边策马狂奔,一边笑道:“不过很值的不是吗?”
“的确很值。”另一名黑衣男子扬唇微笑。
不错,有什么东西比空手套白狼更值更划算的?
没有牺牲一个兄弟,用短短半年的时间肃清整个罗织国境内的杀手组织,让这些杀手门派心甘情愿臣服,全部改名为冥堂,这难道不是很值的事情吗?
“回去以后我要好好睡个懒觉,明天早上你们谁也别叫我!”
说完,白衣男子瞬间提速策马狂奔。身旁两名男子见状,立刻加速跟上去。
这女人的骑术真是越来越好了,加上还有匹难得的千里马,害他们一路跟得好不辛苦。
“嘶——”
随着马儿被紧急叫停的嘶叫声,易无尘和冷风对视一眼,相视而笑。
他们每次回到麓城的白云山庄,都会经过这条河流。因为这里已属麓城郊外,人烟稀少,所以这里的植被长得异常茂盛。
而莫梓涵似乎特别钟情于这里的景色,每次从外面回来,总会在这里逗留半刻,喝点儿水,洗把脸,晒晒太阳。
青山绿水,草木葱茏,鸟语花香,真正是从污浊的外界进入白云山庄这个唯美之地的一个天然洗涤场所。
“巴顿,你家小姐休息一会儿,你去跟易小猪和冷小猪玩儿,吃点儿草,但是别走远咯!若是他们想要对你做坏事,你就踢断他们的命根!”
易无尘和冷风好不容易追上,刚下马,便听到莫梓涵对她马儿说的话,再次无语。说罢,领头黑衣人向他的属下稍微示意,所有黑衣人群起而攻之。
洛青云是这群青山派弟子中入门最久的,武功最高的。对于这些黑衣人的攻击尚属能勉强抵挡类型。
可是经过这么久的打斗,他的体力早已耗尽,身上也到处是伤,没多久便已成强弩之末。
一个黑衣人看准他的要害,一刀刺入他的胸口。
洛青云终于倒地,闭上了眼睛。
黑衣人首领上前踢了踢已经没了反应的洛青云,问道:“怎么样?”
一名黑衣人上前探了探洛青云的鼻息,跪地禀报道:“启禀十三龙卫,虽然胸口中刀,但并未伤及心脏,不会致死。”
为首的黑衣人满意地点了点头,随手将青山派的令牌甩到洛青云身上,一行十人消失在了密林中。
三匹快马驰骋在林间小道上,为首的白衣男子,长相精致,英气逼人,衣诀飘飘,一看就知道是个身份高贵的公子哥。
行在白衣男子两侧的黑衣男子,器宇轩昂,一身劲装,一看就知道是内力深厚的高手。
“风儿,我们到底是有多久没回来了?”为首的白衣男子声音清脆,音色更胜黄鹂。这样美的音色,哪里是一个男子能够发出的?!
而被问话的人,满头黑线。纵使已经听过无数遍这样的叫法,但每次听她如此亲昵又自然地呼唤,仍旧忍不住汗颜。冷峻的俊脸上有不满,但更多的却是无奈。
“半年了。”
“这么久了?”白衣人一边策马狂奔,一边笑道:“不过很值的不是吗?”
“的确很值。”另一名黑衣男子扬唇微笑。
不错,有什么东西比空手套白狼更值更划算的?
没有牺牲一个兄弟,用短短半年的时间肃清整个罗织国境内的杀手组织,让这些杀手门派心甘情愿臣服,全部改名为冥堂,这难道不是很值的事情吗?
“回去以后我要好好睡个懒觉,明天早上你们谁也别叫我!”
说完,白衣男子瞬间提速策马狂奔。身旁两名男子见状,立刻加速跟上去。
这女人的骑术真是越来越好了,加上还有匹难得的千里马,害他们一路跟得好不辛苦。
“嘶——”
随着马儿被紧急叫停的嘶叫声,易无尘和冷风对视一眼,相视而笑。
他们每次回到麓城的白云山庄,都会经过这条河流。因为这里已属麓城郊外,人烟稀少,所以这里的植被长得异常茂盛。
而莫梓涵似乎特别钟情于这里的景色,每次从外面回来,总会在这里逗留半刻,喝点儿水,洗把脸,晒晒太阳。
青山绿水,草木葱茏,鸟语花香,真正是从污浊的外界进入白云山庄这个唯美之地的一个天然洗涤场所。
“巴顿,你家小姐休息一会儿,你去跟易小猪和冷小猪玩儿,吃点儿草,但是别走远咯!若是他们想要对你做坏事,你就踢断他们的命根!”
易无尘和冷风好不容易追上,刚下马,便听到莫梓涵对她马儿说的话,再次无语。
武林祸害【4】()
这女人!
之前他们不知为什么莫梓涵要给她的马取名为巴顿,后来才知道,这个巴顿原来是一名将军,虽然这个将军的大名他们压根儿没有听说过。
她给她自己的母马取名一个男将军的名字就行了吧,这是她的自由。
可是这女人偏偏喜欢抬高自己,贬低别人,连对别人的马也是这样。
好歹他和冷风都是够硬朗的男人,特别是冷风,一股子冷酷劲儿简直可以把人冻冰。可这女人好死不死,偏给他们的两匹公马取名叫易小猪和冷小猪。
顾名思义,她的意思是,所有的马都应该跟着主人姓,而他们两人的马和莫巴顿比起来,笨得像两头猪,所以便取名叫易小猪和冷小猪。
偏偏这两匹公马不争气,总是喜欢缠着莫巴顿。原本他们也有着好听的名字——追风和逐月,可是为了能和莫巴顿一起玩儿,他们却宁愿改名。因为若是不将名字改了,莫巴顿便不理会他们。
这两匹臭马,让他和冷风很是抬不起头。
好歹他和冷风也是冥堂的左右使,并列的二当家,冥堂上下六百多名兄弟全要听他们的号令。
可是每当他们呼唤自己马儿的时候,看着冥堂兄弟们想笑却硬憋着的表情,易无尘和冷风便一肚子火气。
见巴顿在不远处的草丛吃草,冷小猪和易小猪一阵激动。带主人下了马背,不等易无尘和冷风吩咐,便撒花儿一般朝巴顿奔去。为了自己能先行到达,两匹马竟然还在中间挤兑起彼此来。
巴顿抬眼看了这两个不长进的东西一眼,高傲地朝前走去。
易无尘和冷风相当默契地一声叹息,看向莫梓涵似笑非笑表情,一脸无奈。
“走吧,去喝点儿水。”
知道易无尘和冷风的无奈,莫梓涵心情大好地邀约。
三人来到河边,先将手洗净,然后便捧着河水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这里的水是来自山上的纯净水,甘甜可口。加上几乎没有人家在这里洗衣倒水,所以几乎是没有污染的。
“这水不对!”
冷风和易无尘都已经喝了好几大口了,莫梓涵才慢慢地将水捧进口中。水才刚进口,她便将水吐了出来,皱眉说道。
听了莫梓涵的话,冷风和易无尘的脸色微变。莫梓涵随身携带有万能解药,对于中毒他们倒是不怕。可是谁会在这河水中下毒呢?
“有毒?”冷风皱眉问道。
莫梓涵摇了摇头。“没有毒,但是我尝到了一股血腥味。”
要知道,她的嗅觉和味觉是最为敏感的,连无色无味的毒她也能闻得出来,更别说这水中已经被稀释得不能再稀释的血腥味了。她对这种味道最为敏感。
“血腥味?”冷风的眉头也皱了起来。
他对莫梓涵的嗅觉和味觉笃定不移,既然她说有血腥味,那就一定是这河中或是附近死了人。而这里离白云山庄很近,难道说竟然有人敢偷袭他们的总坛老窝?
“去看看。”这女人!
之前他们不知为什么莫梓涵要给她的马取名为巴顿,后来才知道,这个巴顿原来是一名将军,虽然这个将军的大名他们压根儿没有听说过。
她给她自己的母马取名一个男将军的名字就行了吧,这是她的自由。
可是这女人偏偏喜欢抬高自己,贬低别人,连对别人的马也是这样。
好歹他和冷风都是够硬朗的男人,特别是冷风,一股子冷酷劲儿简直可以把人冻冰。可这女人好死不死,偏给他们的两匹公马取名叫易小猪和冷小猪。
顾名思义,她的意思是,所有的马都应该跟着主人姓,而他们两人的马和莫巴顿比起来,笨得像两头猪,所以便取名叫易小猪和冷小猪。
偏偏这两匹公马不争气,总是喜欢缠着莫巴顿。原本他们也有着好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