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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而重复的话说的多,无论是谁,都能过清楚的记得。
两个清贫的人,两个为了生活而努力的人,两个生活在这江湖,这世界角落的人,总是能够在对方的身上找到许多吸引自己的地方。
“呼”
呼啸的北风冰冷的灌入,孙驼子抬起头,他忽然也笑了,笑的就像那卖炭的老翁一般。因为,打开门的是一个客人,有钱的客人,这样的客人,孙驼子已很多年没有见过了。
一袭镶着银边的白衣净是最上等的绸缎,越是严寒之中,越是能够显示出他的柔韧与绵软。头上带着的面具之中,无数密密麻麻贴在上面的镜子使得人一眼望去,看到的不是对方,而是自己。
小店里的桌子不多,但人却更少,来人随意的寻了一张桌子,一摆衣角,静静的坐下。
孙驼子一眼看到他时,就从他裸露在外的眼珠之中看到了许多与众不同之处。他的眼神之中对孙驼子的残废并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的同情神色,这种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孙驼子虽然是驼子,但手脚却是麻利的紧。来人刚刚坐下,他已飞快的窜到对方身前,将手中的抹布贴在桌面之中,小心翼翼的抹了起来。虽然这张桌子今天他已抹了不下三遍,但这一次,他是为了生意,而不是为了干净。
“啪!”
来人的手在袖子里面一缩一伸,已是将一锭足足十两的雪花纹银拍在了桌子上面。
“隔壁的兴云庄,你知道多少?”
从来人拍出银子的一刹那,孙驼子就知道,他绝不是来吃饭,也绝不是来喝酒的。因为这样一间小店,绝不可能有价值十两银子的酒菜。
孙驼子愣了一下,因为在江湖上,饭可以乱吃,酒可以乱喝,但话却不能乱说。
良久,孙驼子忽然已将抹布往银子上面一抹,随后开口说道“孙驼子已在这里住了十多年,而隔壁的兴云庄原本也不叫兴云庄,而应该叫李园。
大概十年前,在一个张灯结彩的喜庆日子里面,那庄子忽然换了主人,自然也就跟着换了牌子。
现在兴云庄的主人,乃是龙啸云龙大侠。龙大侠为人豪迈大方,仗义轻财,结交了许多江湖朋友,想来此时的兴云庄里面,定然是高朋满座。”
说到这里,那孙驼子又解释了一句“这不,昨天,兴云庄的厨子才在小店定了两坛子老酒,想来这两日,定要有一阵狂欢。”
说话间,那小店的大门忽然已经开了,一个精悍的短小汉子已经冲了进来。
“孙驼子,快快拿酒来!莫要耽误了时辰。”
来人话虽然佐证了孙驼子的话,但此时此刻,孙驼子却陷入了进退两难之中。他一面看了看那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一边不住的捏着手中的银子,没有任何时候,让他感觉到自己手中的银子是如此的烫手。
“不用捏了,这银子可不怎么结实”
言罢,来人忽然转过脸,对着刚刚冲进来的短小汉子开口说道“你从兴云庄里面来?”
“你是什么”
那短小汉子尚未说完,口中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被一块抹布堵住。一股混合着污水与尘土的气味顺着咽喉留下,的确不是什么好滋味。
“你从兴云庄来?”
依旧是那毫无特色的语调,毫无特色的音色,但那短小汉子却没来由的感觉到一阵冰冷与恐惧。
毕竟,把一个抹布放进一个人嘴里,可比把一柄刀放进一个人嘴里困难的多。
小心翼翼的将口中的抹布掏出,那汉子顾不得干呕,便赶忙开口笑着答道“小人巴英,的确是来自兴云庄。”
“如今的兴云庄里面是什么情况?”
“今日兴云庄里面来了许多与龙四爷交好的朋友,其中便有铁胆震八方秦孝仪老爷子,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一棍压天下田七爷和摩云手公孙摩云等江湖前辈人物”
“好,既然兴云庄里面有这么多江湖高手,那在下怎么能够不去凑一个热闹。前面带路!”
“啊?”
巴英只是一愣的功夫,江风已经站起身来。
不得不说,巴英能够在江湖上活到今天,还活的不错,自然不是一个一般人。江风既然已经起身,如果他还没有做出决定,那么他这辈子,都不会再有做决定的机会了。
“请,这边请”
谄媚的为江风让开一条路之后,那巴英赶忙对着那孙驼子吼道“孙驼子,记得赶快送两坛子酒到庄里,怠慢了龙四爷的客人,可没有你好果子吃。”
待得那面具怪人和巴英的身形消失,孙驼子脸上的陪笑忽然消失殆尽。他干瘪的手指在那锭银子上一阵摸索,随后自言自语道“是真的!”。
第二百六十四章 只身闯庄()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巴英立在兴云庄的门前,天很冷,冷风如刀,刮得他裸露在外面的脸颊生疼。但他不敢走,也不能走,毕竟,与小命相比,些许寒意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那怪客低声的读着兴云庄门口的对联,当年李园里的一切都已物是人非,唯一保留的,大概只有这么一副御笔的对联。
“这幅对联,他龙啸云也配?”
怪人留下一句话,虽然没有任何腔调,但只要有人一听,便能够明白这必定是嘲讽。
巴英不语,只是不住的赔着笑,小人物的悲哀便在于此。无论任何一方,他都不能有丝毫的得罪,否则的话,对方想要自己死,不会比想要一只蚂蚁死困难多少。
“诶,这是什么人?”
刚刚进门,一个穿着锦缎羊皮袄,却敞着衣襟,手里提着个鸟笼的大麻子从旁边冲过来,拦住了二人的去路。
那巴英见得此时,却是笑着说道“林总管,这位也是龙四爷的朋友,我刚刚要酒的时候,恰好遇见的。”
“哦,原来如此,那快快请进吧!”
便在此时,那巴英忽然对着怪人说道“对了,龙四爷他们就在里面,小人突然想起,那孙驼子一人恐怕不够将酒送来。我得去帮他一把,反正你已到了兴云庄,不如您先一个人先请,我随后就到。”
“聪明人!”
怪人没有说别的什么,但巴英却是如蒙大赦一般的飞窜出去便好似这里不是高朋满座的兴云庄,而是血肉遍地的修罗场一般。
巴英一直没有回头,出了兴云庄之后,他也没有朝着小巷的方向跑去。天色依旧昏暗,乌云往太阳原本应该出现的地方挤得越发浓密,此时此刻,巴英只想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里。至于以后这里发生的一切,巴英不想管,也不敢管。
不得不说,昔年李园的家底着实殷厚。
此时此刻,兴云庄的殿内,地上铺着厚厚的嵌金丝的地毯,梁上挂满了精巧的彩绘宫灯。
大殿四周由四对高高的铜柱子支撑,铜柱子旁边都设有一人高的雕花盘丝银烛台,天色虽然刚刚露出一丝暗淡,但上面早早点起了儿臂粗的蜡烛,烛中掺着香料,焚烧起来幽香四溢。
一张大的出奇的圆桌之上,围坐了了十余名衣着光鲜,高谈阔论的江湖人物。
正北方向的主位之上,坐着的乃是一名相貌堂堂,锦衣华服,颌下微须的中年男子。作为此地的主人,龙啸云面上笑容不断,在一片反复的恭维声之中不断余其它几人推杯换盏。
“砰”的一声。
大门与墙面发生的无情碰撞之音瞬间打破了酒桌之上完美的气氛。
“什么人?”
说话的人颧骨高耸,满面威严,花白的胡子并不密,露出一张嘴角下垂的阔口,更觉得威严沉重,平时也带着三分杀气,正是江湖中人人都对他带着几分畏惧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
来人不语,寒风透过他的长袍,吹的酒席之上原本可口的酒菜有些发凉。再配上他脸上那诡异的面具,只令人感觉到数九隆冬的寒意似乎已经提前降临。
当怪人的眼光扫过屋内的众人之后,他忽然有一天,叹了一口气,对着龙啸云身边的一个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开口说道“小娃娃,你娘亲呢?”
那小娃娃生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红斗蓬上镶着白兔毛的边,看来就象是个粉装玉琢的红孩儿。此时听得怪人所言,不等一旁的龙啸云开口,便嘻的一笑“你想找我娘亲?”
他嘴里说着天真烂漫的话,但话音未落,袖中已飞出三根很小的袖箭,直取怪人的面目和咽喉,不但奇快奇准,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