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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这就去,不过雷大哥,我还没吃饭,你看……”陈闲才走出几步,又回头可怜巴巴的看着雷蟒。
雷蟒骂咧道:“早饿死,早投胎,快滚。”
见混个中餐的愿望落空,没有办法,陈闲只好灰溜溜的离开,快步走向那栋小楼。
这栋小楼是一座清雅的竹楼,在楼下,陈闲便看到一身白衣清丽如雪的晨锦儿。
凭心而论,晨锦儿是一股少见的小清新气息,但偏偏身材又该丰腴的地方丰腴,该细小的地方细小,不堪一握,加上郡主的身份,让陈闲感觉这个少女完全就是一个天使与魔鬼融合而成的尤物,那算不上惊艳的面容五官,反而最为引人。
晨锦儿居高临下,鸟瞰下方,恰好看见陈闲张着大嘴抬头望着自己,活脱脱一只癞蛤蟆看着白天鹅的模样,口水流淌了一地。
“见过恶心的,没见过这么恶心的,偏偏这个恶心的家伙竟然还是自己的陪读书童。”见到陈闲这副色迷迷的呆相,晨锦儿彻底无语,不明白那等惊艳的诗句怎么会从这么一个蛤蟆嘴中吐出来,莫非那一刻,这蛤蟆被诗圣附身?
更让晨锦儿犯恶的一幕发生了,只见陈闲抹了抹嘴角的口水,然后冲着竹楼上的小郡主高声喊了一句:“终于明白什么是秀色可餐,现在,一点都不饿了,等我,郡主,你的小书童来了!”
看着陈闲屁颠屁颠的冲入竹楼,风风火火上楼,晨锦儿的俏面升腾起了一片红霞,只是那绯红欲滴之色,不是因为羞涩,而是极度的愤怒。
第二十一章 陪读(2)
第二十二章 神棍(1)
陈闲上了竹楼三层,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小郡主晨锦儿,见对方一脸娇羞无限,心中不禁暗忖:“哪个少男不风流,哪个少女不怀春,小郡主看来只怕是见我俊俏,加上吟得一手好诗,心生爱意,十之八九要借此次陪读之举,投怀送抱,不过我是一小小书童,断然不能与主子随意发生亲密关系,那可是府规明文所禁,但自己又非柳下惠,这等软玉温香之下,干柴烈火,如何把持的住呢?”
陈闲还在冥思苦想,如何占了小郡主的便宜还能卖乖之际,突然感觉额头一阵剧痛,猛然一抬头,却见晨锦儿手中一把玉制的戒尺,望向自己的眼神哪里有半点柔情蜜意,面色如冰霜,嘴角带着一丝狰狞之色,那一头乌发无风自动,竟然进入了一重变身。
“小小书童,我晨锦儿还真是服了你,我五年前就可以控制心中的天魔之念,不主动进入第一重变身,今日因为你这猥琐的模样,怒火中烧,不受遏制,自发进入这第一重天的天魔变身,是该奖励你,还是惩罚你?”晨锦儿眼中闪烁着刀锋般的寒芒,让人心悸。
陈闲愣了一愣,没想到这晨锦儿翻脸和翻书一样,本是春心荡漾,怎么突然变成了冬日凛冽寒风,甚至是夺命的刀锋。
“这……这不是上天派我来考验你的吗?所以,郡主你应该感谢我。”陈闲赶忙答道。
“哦,是吗?上天派你来的,那不是等于是天意的使者,应该不死不灭吧,我在你身上捅几十个窟窿,应该没什么大碍吧。”晨锦儿微微一笑,手中倏的多了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让陈闲不寒而栗。
陈闲一举手,急声道:“慢着,我是你的陪读书童,是一起沐浴在诗词歌赋的海洋中的伴侣,怎么能相互间动武,打打杀杀,还捅出若干血窟窿,这等血淋淋的一幕是不被允许发生的,古语有云:以铜为镜,可正衣冠,以史为镜,可知兴替,以人为镜,可明得失,郡主,我这小书童的存在还是很有意义的,是必须的,你说呢?”
晨锦儿微微一愣,没想到这貌不惊人的少年总是在自己火山爆发的前一瞬间,说出那么一番似乎很有哲理让人幡然醒悟的话,怒气一下泄去,仿佛不曾存在一般。
“看来,你这小书童还真有点学问,真不知道你在哪里学来的这些古语,还有诗词,最有意思的是你的身份还是一个小乞丐。不过在无双城内,什么奇迹都可能发生,无双城本来就是一个□□荟萃,高手云集的宏大城池,你再有才华,不过可惜是诗词上的,所以,还是一只蝼蚁,一只随时可能被强者捏死的蝼蚁,不过会有强者对你感兴趣的,你的谈吐有时能够陶冶心境,应该……应该能把你卖个好价钱。”晨锦儿抿了抿嘴,饶有兴趣的上下打量着陈闲,仿佛在看一件价值连城的货物。
第二十二章 神棍(1)
第二十二章 神棍(2)
“郡主,你……你打算把我卖了?”陈闲无比愕然的道。
“如果有人出高价,我为什么不卖?你是书童,但也是下人,我是你的主子,自然可以自由转卖你,你不服?”晨锦儿将头抬的高高,轻蔑的看着陈闲。
陈闲很想说一句,我靠,I服了YOU!但一想,这等高级语言,量这小郡主也听不懂,那不是对牛弹琴,其实对牛弹琴的典故,蠢的不是牛,而是弹琴的人,明知道牛不懂音律,还作死的弹着自以为是仙乐的曲子,这琴师不是脑袋进水,就是精神有问题,陈闲早已看破了这一点,自然不会效仿那愚蠢的对牛弹琴的琴师。
“好吧,那一定要把我卖个好价钱,这样才显得郡主你品味独特,身边的书童也是一等一的青年才俊。”陈闲没有晨锦儿想象中的义愤填膺,而是一脸不舍,还带着一丝惘然。
晨锦儿心中一凛,莫非这小子真的对自己情深意重,自己这般羞辱他,他都不生气,自己身边还真是少了贴心人,将这家伙留下,似乎也没什么不妥。
心中闪过这个念头,晨锦儿轻咬着嘴唇,也有些犹豫难决,脑海闪过两个画面。
第一个画面,便是陈闲还是小乞丐时,一脸神气的吟诵着那首不知名的诗。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武朝豪杰墓,无花无酒锄做田。”晨锦儿心中默念,感觉到诗中的狂放不羁,与天下虽大,知己难寻的一种寂寥。
陈闲那瘦小的身影,瞬间高大起来,一股难以言喻的好感在晨锦儿心中滋生,无法驱逐。
第二个画面,便是先前陈闲那一副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猥琐之相,在晨锦儿心中刚刚高大甚至有些巍峨的形象瞬间萎缩下去,甚至变得有些面目可憎。
晨锦儿秀眉微蹙,看了陈闲一眼,然后说道:“你的才学究竟如何,我有了计较,让你和一位身在武朝皇城的才子,比拼一番,我也不奢求你胜出,只要不惨败,即可。想留在本郡主身边,你就不能输太惨,明白吗?”
“明白是明白,可是那位身在武朝皇城的才子,莫非今日恰巧到了无双城,即将入侯府做客?”陈闲自诩胸中唐诗宋词千百首,什么才子都毅然不惧。
“三日之内,必然到无双城,那时会有一场盛大的宴会,你陪我出席,若能在酒过三巡后的杯酒吟诗中脱颖而出,便可直接与这位当今武朝探花郎,好好切磋一把。”晨锦儿点头答道。
“必不辱郡主之命,哪怕抛头颅洒热血,也要将这位什么武朝探花郎,辩驳的哑口无言,吐血三升。”陈闲有恃无恐,又开始一顿胡吹乱侃。
晨锦儿一脸惊异的看着陈闲,半晌后才道:“玄士修士们都说神通之中,天魔最善变,但我看你这小小书童,才是最善变,一会是鬼,一会是人,谈吐气质竟然能够瞬息万变,放眼整个武朝,只怕也是独一无二了。”
陈闲见晨锦儿的杀气已然消失,此刻说话自然也大胆了许多,于是又调侃道:“没办法,我天赋异禀,一半是冰山,一半是烈焰,和我一起,忽冷忽热,所以冬暖夏凉,绝对的好伴侣。”
“无耻之尤,不和你废话了,今天你既然来了,总要陪我读书写字,还没看过你的书法,不知造诣如何?”晨锦儿将一幅长长的宣纸平铺在桌案上,而文房四宝,早已伺候在旁,显然这一幕,早有绸缪。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郡主的书童的书法,自然也还凑合。”陈闲微微一笑,丝毫不惧露一手。
陈闲当年可是神棍,神棍的本事除了能侃能蒙能骗之外,必然还有一首好书法,写给有缘人,甚至还要画符,笔下字迹,如行云流水一般,俨然有大家风范。
“哦,吹嘘起来谁都在行,写起来,只怕就是蛇虫鼠蚁的爬行痕迹了。”晨锦儿可不相信陈闲有书法大家的实力,小嘴微嘟,一脸质疑之色。
陈闲也不敢马上泼墨挥毫,因为这个身躯的力量掌握还不到炉火纯青,必然要先磨砺一番,感悟一番,才能下笔,挥洒自如。
当下陈闲对着小郡主微微颔首,然后道:“随意写写没问题,不过我想试下这笔墨是否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