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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叹口气,她放下了玻璃杯,组织了一下语言,慢慢道:“我先强调一点:就算池上是我男友,他也不能限制我正当交友的权利——当然他并不是,所以这个话题可以就此打住。”
及时阻止了话题往奇怪的方向滑过去,唐千鹤没看北归,一只手落在裙摆上,另一只手摩挲着玻璃杯,抛出了她刚准备好的替罪羊:“我最近确实对你有点疏远……因为有人提醒我,要和‘有妇之夫’保持距离。”
“你已经名草有主所以我要避嫌”,合情合理,无懈可击。
唐千鹤觉得她这个理由给得绝妙,就算是北归应该也无话可说了,而且她疏远北归,确实和聂晓晴有一丝关系。如果没有聂晓晴这个“北归现任女友”的存在,她考虑问题的时候可以更纯粹些——只要去想万一北归恢复记忆了,她会不会为难,而不需要考虑,他会不会为难。
北归没吭声,因为他正陷入巨大的懵逼。
在他的观念里,需要“避嫌”的只有兄弟的现任女友,而他身边又常年没什么正经兄弟,要么是“女人如衣扣子”的粗鲁汉子,要么就是万花丛中过的不良渣男……所以“避嫌”这个词对他既遥远又陌生……
因为自己根本没这方面的意识,所以在考虑事情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漏算了这一点……现在终于从唐千鹤口中得知了真相,北归除了懵逼之外,还感到了浓浓的自作自受……
在白藤医院的时候,因为想试探唐千鹤的态度,所以他明知聂晓晴在刻意误导其他人,他却保持沉默,作出了“默认”的假象,结果唐千鹤并没露出他想要的反应,他当时心里有些失落,随后就把这件事忘了,也没想过特意澄清什么……事实上,第二天他就把超高级晶核退给了聂晓晴,在他心里,这件事已经画上句号了,他和聂晓晴之间永远只有工作上的联系。
如果唐千鹤今天不提起“避嫌”,打死他也想不到问题出在这里。
他心塞得不行,但还得强打精神,把自己从(自己挖的)大坑里拉出来:“你误会了。我和聂晓晴没有在交往。”
唐千鹤一愣。北归怕她不信,忙解释:“真的,她告白了,但我没接受。”
“不是她告白了你没拒绝吗?”唐千鹤回想着那天的对话,确定当时聂晓晴是这么说的,而且北归也默认了。
“……后来我拒绝了。”北归举双手投降,笑容有点发苦,“总之这件事整个就是个乌龙,我没和聂晓晴交往,所以你可以不用像躲瘟神那样躲着我。”我真是受不了这个……←这句话实在太弱气了,北归咬紧了牙没说出来,保留了最后一丝男子汉的尊严。
唐千鹤没出声,她正在进行最后的抉择:橄榄枝已经伸过来了,是一口咬住还是一尾巴扫回去……
一口咬住?那要是他真的‘想’起了另一个世界的事……如果他当做人生的一段意外插曲,笑一笑就过去了,这还好说;可万一他无法释怀,非得抓着她再告白一次……她就很尴尬了。
抬起眼,她对上一张略带紧张的娃娃脸,眼巴巴地看着她,双肩绷得紧紧的,似乎只要她说出什么他不爱听的话,他就会“汪”地一声……那啥。
她忽然起了坏心眼,问:“我要是继续躲着你,你打算怎么办?”
北归挽了挽袖子,一脸决然:“跟你一起回家,以后你走到哪儿我跟到哪儿,你吃饭的时候我在对面坐着,洗澡的时候我在外面守着,工作的时候我就吊在天花板上盯着你。”
……所以不是“汪”的一声哭出来,而是“汪”的一声扑过来,用肉球挠到你同意为止吗?
唐千鹤有点想笑。明明是个快二十岁的大男人,怎么能跟孩子似的耍赖……但看着他这么元气满满的样子,她就会觉得自己也跟着温暖起来。回想起来,在另一个世界的西区教堂里,他脸上虽然笑着,可身上衰败的精气神根本掩藏不住。
这个她足足认识了六年的人……活在这样的乱世,人生能有几个六年呢?
一尾巴扫回去什么的,实在舍不得……
舍不得。
有这三个字就好说了。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反正现在她要顺从自己的心。如果他真的想起来……说不定她那时真的就对他动心了呢?
“嗯,不会再躲你了。”她真心实意地承诺。
北归舒口气,苦笑着说:“谢天谢地,我不用吊在天花板上了。”
“我真好奇你要怎么吊在天花板上。”她吐槽。
他眨了眨眼:“我给你演示一下?去我家,我家天花板结实又耐看。”
“得了吧。”她把玻璃杯里的最后一点草莓汁喝掉,放下杯子,斜睨他,“我今天本来要去基地外面赚晶核,听说小妮要来我才推掉了和丧尸的约会,结果你突然出现,不但吓了我一跳,还让小妮放了我鸽子,你打算怎么补偿我?”
他立刻拍胸脯:“陪练我拿手啊!我陪你打丧尸~”
“晶核全归我吗?”
“都归你!”
皆大欢喜。
两人起身朝外走,北归忽然问:“那个提醒你要和我保持距离的人是谁?”
唐千鹤一愣,想起她是因为池上说她接近北归会导致北归恢复记忆,这才开始疏远北归的,所以这个应该算是……
“池上。”
北归不说话,微微一笑,笑容跟从地狱的阴火里渗出来似的……此仇不报非君子,只分来早与来迟。
——就这么着,唐千鹤往正在自己家里数晶核的池上膝上射了一箭,同时给给未来的修罗场又多添了一块霸王砖。
真是好样的。←v←
与此同时,距离白藤广场数百米外的一栋商业大厦中,临窗坐着两个女孩子,她们的视线都落在并肩远去的一对男女身上。
简妮:“他们和好了。”
她边说边啃着甜甜圈,心情愉快,却发现对面的傅红灵脸色古怪,以为这个兄控是在不开心她哥心有所属,于是安慰:“看开点,你哥总是要嫁人的。这个甜甜圈好棒,你也吃点?”
傅红灵对甜甜圈没什么兴趣,她皱着眉:“我哥是男的,只有他娶别人。”顿了顿,她还是说出了自己的观察结果,“那个叫唐千鹤的女孩子,她身上缠绕着诅咒,很阴毒的诅咒。”
表情变得严肃,简妮放下了甜甜圈,问:“要怎么解?”
傅红灵紧紧拧眉:“我需要一个星期做准备,而且到时候我要能直接接触到她。”
简妮略一思索,说:“下周六,我约她去温泉,到时候你也过来。”
傅红灵不语,这就是默认她会配合的意思。
简妮放了心,重新啃起了甜甜圈,心想下次要把糖糖带过来,让她也尝尝这家店的甜点。
“我哥他……”傅红灵突然出声,简妮抬头望来,傅红灵抿了抿唇,继续:“他真的喜欢她?”
简妮想起了北归昨天找她帮忙时,脸上的神情。
如果那还不叫“喜欢”,这世上大概找不出真正的“喜欢”了。
喀嚓,短发萝莉咬掉了半个甜甜圈,用手指比了个“二”。
傅红灵不明所以。
“他喜欢她两辈子了。”简妮嚼着甜甜圈,“就是这种程度的喜欢。”
傅红灵呆了呆,然后翻了个白眼:“太夸张了。”
才没有夸张呢。
短发萝莉悠悠地吃掉了另一半的甜甜圈。
日光落在白瓷盘上,折射出温暖的余光。
……
第二天,周末,清晨六点,唐千鹤前往留英医院。
林木兰的身体一口气回溯了四年,精神想要和身体要同步,乐观估计也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在她醒来之前,必须有人专门看护,口腔护理,喂送流食,身体按摩……都不能少。幸好留英医院有北归的人,林木兰住在那里,唐千鹤也算放心,而她自己没事的时候也会过来看望好友,给她梳头发,擦身体,和她说话。天气好的时候,唐千鹤就搬一张椅子,坐在窗旁,日光照在书上,她念着书上的故事。
这天唐千鹤也是在医院里待足了四个小时才离开,回到家时已经中午十二点了,正要进家,却看到旁边的池上带着池小楼出来,她眼睛一亮,冲他们——主要是冲池小楼——打招呼。
小少年也很配合,亲亲热热的一句“大嫂”,成功地让唐千鹤的高扬的唇角下滑了一点点……
本来她已经完全看开了,“未来”是由现在一步步叠加成的,她没必要把若干年前自己看到的“未来”当做佛旨纶音,只要顺着自己的目标、自己的心,大胆向前走就可以了。
可是现在站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