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闷渲小
“抱歉!是我的错,我不应该说辫子是小女孩的玩意。”我马上投降并转换话题,“话说杜尔胡斯他们不是昨天才入住酒店吗?住了一晚就要退房,果然是为了他们的小朋友吧。”
司马伶歪着头,望向天花板,一边用手指绕玩头发,一边思考。过了一会才说:“不过他们也是案发现场的证人,可能的话我也想问问他们的想法,包括那对孩子。”
坐言起行是司马伶的性格,看见杜尔胡斯一家人离开柜台之后她便立即追上前,问他们是否方便谈一下昨晚的事。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不好意思,我们要赶时间到码头搭船……”
司马伶低头拜托:“在路上边走边说也可以,不会花很多时间的。”
“司马伶小姐…:?没记错名字吧?”旁边杜尔胡斯先生好奇地问:“看来你很在意昨晚的事情呢。我记得那时候你也是第一时间在酒吧内搜集线索,就跟你身后的那少年一起。”
“因为有人不明不白地死在我的面前,我不容许自己袖手旁观。这是我的原则。”
杜尔胡斯先生续道:“你一个女儿家不怕危险吗?我想你的父母也会担心喔。”
“危险吗?”司马伶回头望我,“我的朋友会保护我……好像是这样。”
“原来如此,你有一个可靠的男朋友呢。”
“不要误会,他只是我的……哥哥之类?”
“哦?”大概杜尔胡斯先生不懂分辨华人,看见我和司马伶居然觉得相似,便点头道:“做哥哥要好好保护妹妹呢。”
“说得没错,”司马伶微笑望向那对孪生孩子,又问杜尔胡斯先生:“他们也是兄妹吗?”
“哈哈,艾玛是姐姐,艾力是弟弟,所以换作姐姐要照顾弟弟了。”
“原来是姐弟。”司马伶低声在杜尔胡斯先生的耳边说:“我明白你不希望孩子记起昨晚的事情,所以我只想听听先生的意见罢了,不会骚扰到小艾玛和小艾力的。可以吗?拜托了。”
司马伶说着的同时,背后的手指却一直指着我,还有杜尔胡斯太太和她的子女。她的意思是叫我趁机会向那对小孩问话吗?毕竟司马伶说过她亦想知道当时艾玛和艾力的经历,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而且通常警察都不会认真看待孩童的证供,要找到警察没有发现的真相,最佳方法也许就是从小孩方面着手。
当然,杜尔胡斯先生不晓得司马伶的鬼主意,在他眼中司马伶只不过是一个既正直又富有正义感(即是多管闲事)的少女,于是没有特别拒绝她的请求,就同意在往码头的途中聊几句。
至于那对小孩,杜尔胡斯先生不想让子女听到昨晚的惨剧,于是吩咐太太带着他们走在几步后面保持距离。这时候司马伶暗地里对我露出邪恶的微笑,显然在叫我混入那母亲和子女当中闲话家常,顺便找方法打听昨晚的情报。
别人说女人都是擅长变脸的生物,这一刻我非常认同。
3
我们跟随杜尔胡斯一家四口离开酒店,屋外风和日丽,司马伶却煞风景地拿出一张画有案发现场配置的图纸询问杜尔胡斯先生:
“昨夜跳链舞时跟你绕手的除了小艾力,还有死者未婚夫的父亲尼尔斯。赫茨森。当时尼尔斯先生一直跟你绕手,在停电时也没有离开原地,对吗?”
“没错,警察也有问过相同的问题。我太太卡米拉也肯定她身边绕手的那少年没有离开原地。”
“嗯……”司马伶点着头似乎认同对方的话。毕竟杜尔胡斯一家只是初来乍到,跟死者毫无关系,不像有撒谎的理由。
司马伶接着说:“那么案发当时,亦即停电的一刻,你有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
杜尔胡斯先生摇头表示没有。于是司马伶转换话题,“不如聊一下案发现场以外的事情。例如在往酒吧之前你有没有跟死者接触过,或者知道有什么人对死者抱有恨意?”
杜尔胡斯先生点点头,“嗯,这个我也有跟警察说了。就是昨天下午,我跟家人初来酒店打算四处参观时,碰巧在二楼餐厅见到那位女士跟酒店职员的莎拉争吵。那位女士还掴了莎拉一巴掌,并在莎拉的脖子留下刮痕。”
“伤痕吗?我都没有留意到呢。”司马伶回想最近莎拉的样子,便说……“昨天莎拉都围着围巾,除了是天气寒冷,可能也是不想让其他人看见她颈上的伤痕吧。”
“又或者是不希望再剌激对方吧。虽然这时候在死者背后说坏话好像不太尊重,但当时那位女士只是一味野蛮地骂着莎拉。”
司马伶低头思考一会,又问“那位女士,即是死者,你知道她为了什么原因而掌掴莎拉吗?”
“不知道。后来有另一位男员工出来制止,那位女士只好气冲冲地离开。”杜尔胡斯先生说:“我想那位男员工会比较清楚吧,你可以问问他。”
司马伶自言自语:“这样的话莎拉可能有杀害露莎的动机?”
我在后面听着司马伶与杜尔胡斯先生的对话,心中好奇为何露莎要到处点火?先是跟我说戴娜的坏话,然后又掌掴莎拉。虽然无论什么原因杀人都是不对的,但露莎也太过不检点了吧?
……别只顾看戏0
司马伶突然回头怒目,用眼神向我投诉,大概她是催促我要套资料。于是我放慢脚步,看见身后的杜尔胡斯太太牵着小艾玛,小艾玛又牵着小艾力丄二人温馨地走,心想如果我也贸然问他们关于昨晚的命案也太过奇怪,跟司马伶一样没有常识。
我只好先与太太闲道:“刚才在酒店听说你们起程回家,这样就会错过明天早上的日全食呢。好像有点可惜。”
杜尔胡斯太太回答说:“也不会错过,我们只是回去托尔斯港罢了。而且这几天我们也不能出国,必要时还要配合警方调查呢。”
托尔斯港是法罗群岛的首都,原来他们本身就是法罗群岛的居民。于是我继续问:“那么为何你们会选择来米基内斯度假?在托尔斯港也可以看到日全食嘛?”
“就是因为日全食的关系,托尔斯港变得太过热闹,有点不习惯。”杜尔胡斯太太说:
“而且我跟海鹦酒店的主人是老朋友,所以顺便来探望一下她啰。”
“哦,原来你认识莎拉小姐。”
“莎拉是我的中学同学,但毕业后很少联络了。上一次见面是在我的婚礼上面。”
“原来如此。”我笑说:“莎拉小姐中学的时候一定很受男同学欢迎吧?又漂亮,又懂得照顾别人。”
“哈哈,你说得没错,莎拉的确很受欢迎,所以我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比莎拉先结婚。但莎拉对男士的要求很高呢,而且读书成绩又好,学校里面没有一个男生她是看得上眼,所以我也没有见过她跟男生交往。”杜尔胡斯太太微笑说:“不过你有见过莎拉和另一位酒店的男员工吗?他们关系好像不错,不知道是否在谈恋爱呢?”
“酒店的男员工?”我想起她丈夫与司马伶的对话,便问太太:“听说你们昨天在餐厅见到那位员工出面制止露沙与莎拉吵架?”
“嗯,那件事嘛。她们的确吵得很厉害呢,虽然主要都是那位叫露沙的小姐在发脾气。我不知道莎拉得罪了对方什么啦,但那位男士非常紧张地从厨房跑出来分开二人,我看他的神情就知道他一定很爱莎拉。”
“这样子连你也不知道发生什么事,看来只能问问现场的那位厨师了。”
“不过你们也别多管闲事吧,案件交给警察他们处理就好。”杜尔胡斯太太好像一早知道我们来意,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没有啦,我的朋——是妹妹才对,她只不过一时好奇而已,不用担心。”
“是这样就好。”
说着的时候,我们已经来到码头前面。此时杜尔胡斯先生扬手叫自己太太过来,也许是需要什么帮忙。于是杜尔胡斯太太跟我暂别,并拜托我替她看管一对正在草地上休息的孩子。
这是绝好的机会,我立刻走近那对小孩,先是蹲下寒暄几句,然后亦无奈地要问他们案件的看法:
“昨晚发生了可怕的事情呢……你们无需回想起那情境,但当时你们有没有留意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小艾力猛地摇头,说:“妈妈叫我们忘记昨晚发生的事情,所以都忘记了。”
“对呢,忘记也好,呵呵。”我苦笑回应。
“但我看见了。”小艾玛插话道:“我见到有光影在跳舞。”
“欸?”我不明白,续问小艾玛:“可以再形容多一点吗?是什么时间见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