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盗墓:父亲的笔记-第1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要慌。人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我对自己说。

    我一回到家就马上想起来一件非常致命的事情!我爸的手机还在林建明那里!我刚才害怕慌乱的忘记把手机从林建明手里抢回来了!

    我安慰自己,不能怪自己,他当时要杀我,所以一脱险就只能想起来马上逃跑,怎么还会想到去抢回手机的事情。同时也对自己懊恼不已,又白忙活一场。

    我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碰翻了椅子,开始犹豫不决。我应该再去一次巷子。但是旋即又否定。现在是几点了?从我从巷子跑回家到现在已经足足耗去了二十多分钟,林建明可能已经走了,不会现在还滞留在小巷子里。

    可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在慌乱中把手机遗忘在了巷子了。如果是这样那我现在回去,还大有可为。

    当时,我看见手机被他举在手上,可是后来和我搏斗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放在哪里我不知道。如果他把手机带走了,现在回去巷子找手机,八成是找不回来了。

    我逃进楼里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重重地摔在地上,一只几乎报废才刚刚修好的手机,经过这样的猛烈撞击,是不是还能有用?对此我也是心存疑问。

    最后,左思右想我还是决定不再回去。

    可当天晚上我还是怕得要命,毕竟是第一次伤人。我早早地熄了灯,摸上床,缩进被窝。尽管我想过是不是去哪里躲一躲,可是我又没处可躲。

    我以为我会彻夜的失眠,但是白天受得惊吓不小。又过度劳累,我居然很快睡着了。

    那一夜,我居然梦到了齐雨箬,他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带着无可奈何的悲伤。而我的脖子却好像被什么利器狠狠地戳了一下,疼得我跪在了地上。我伸手一摸。满手都是鲜血。

    我就在半夜无人的时候被这样的梦惊醒了,脖子还是在疼。白天被掐过的地方还是在火烧火燎的疼痛。林建明的手指印还留在我纤细的脖子上。

    我颤抖着,用被子把自己裹紧。但寒冷还是侵袭了我的身体。我坐起来缩着自己,再无任何的睡意,就这么坐着等待天亮。

    天亮以后睡意再次袭来,我又模模糊糊地睡到大中午。起来以后也懒懒散散的无所事事。

    我去厕所照了照镜子,林建明的手印还留在脖子上固执的不愿意褪去。手指印已经没有昨天那么鲜红,脖子的皮肤下渗出点点的紫色瘢痕。

    我叹了一口气,望着镜子里消瘦的如同一条野狗般的自己。自己的体态形同豆芽,毫无美感可言。

    下午的时候我离开家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点小菜,又在外面转了转,大概5点多才到家。回家以后我炒了一个菜,就着白饭寡淡无味的吃了下去。依旧没什么食欲。

    现在的时候已经是初冬变作隆冬的间隙了,时间的脚步最是无情,齐雨箬和老周已经足足失踪了50天。以往的冬天,我常有的感觉是,时间怎么这么快,在清晨温暖的被窝里懒洋洋的起来不就,就稀里糊涂的到了黄昏,一天就此罢休。但是这个冬天,我觉得无比的漫长,好像从白天到黑夜都不存在,一直都是血色的黄昏。阴霾的天气如同迷雾重重的未来。

    属于我的夜要无限的漫长了,还没到七点天已经黑得完全看不见了。城市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不见星星也没有月亮。过去的我喜欢一切能让人沉静下来的东西,星星算是一样。只是在城市里,只有在仲夏天气好的情况下才能看见寥寥无几的几颗星星,更别说横贯长空的银河。

    城市的天空中通常仅能看见的除了月亮就是金星和火星。小时候为了看天幕中的星星我常常一直仰头把脖子也弄酸了。

    现在的天空黑漆漆一片什么都没有,我不会费神看什么星星。只好看看电视打发时光。

    我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台的搜索着,基本都在放一些无聊的电视剧。我随意的看了一个新闻台,现在正值地方新闻播出的时间。

    看新闻,让我想起来齐雨箬。和他们同住的晚上如果不出去又没什么事情这个点基本就是在看新闻,能从地方台看到中央台。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疑惑,齐雨箬为什么喜欢看新闻,新闻里都是一片大好时光怎么会和我们这种人扯上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齐雨箬的名字已经如同刺青一般刻在我的心里,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了。

    正想着,听见新闻里样貌甜美的女主播,报着:“下面播报一则快讯……”

    回忆起齐雨箬,我的内心一阵悸动,说不清到底是痛苦还是想念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等到我注意到新闻画面里打着马赛克的人体时,已经太迟了。画面一闪而过。

    电视机上的画面,脚朝外横躺了一个人,这个人一身的黑色衣服。躺在地上的男人个子比较高,仰面倒在水泥地上,水泥地上有碎砖块和不少木棍。画面的背景很是凌乱,看上去像在废弃的居民楼里。

    虽然电视台用马赛克挡着他的脸,但熟悉他的人仍旧能一眼认出来他是谁。和他相熟的人凭借着衣饰和体态就能知道躺着的人是谁。

    他仍旧穿着那日和我见面时候的一套名牌西服,衣服因为激烈搏斗而变得很脏。他此刻呈大字型平躺着,没有了对名利的挣扎,没有了对**的扭曲,他变得异常安静。

    因为他已经死了。

    林建明居然死了!我,我杀人了?!真的是我杀了人?

正文 第173章 林建明之死

    我吃惊不小,猛地站起来,完全没想到他会死,他怎么可能死了呢?我明明记得钉子并没有多深,伤口的创面也不是很大,他怎么会死了呢?

    那个温柔的女声还在播报:“……我市XH区汇站街发生一起凶杀案,死者为22岁的男子林某。据公安部门获悉,死者林某系因铁钉插入脑中导致死亡,请知情人与公安部门联系……”

    死因铁钉插入脑中!

    我向后倒回沙发上。怎么会呢,这怎么可能呢,我跑出去的时候林建明还在那里哭爹喊娘的。如果死因是因为我用嵌着铁钉的木条打击他,致使他铁钉插入脑中死亡,那起码在插入的时候他就应该当场昏迷。况且,木条上的铁钉的一端是牢牢地钉在木头上的,我触摸到木条去打他的时候手根本使不上劲。我打过他以后一松手,木条就落到地下,木条上的沾血的三枚铁钉也落到地上了,怎么还会插入脑中。明明已经随着木条拔出来了。

    我拼命回忆着昨天傍晚发生的情况:我在生死挣扎的边缘中摸到了木条,随手击中了林建明,木条一端的钉子上染上了林建明的鲜血。一枚钉子扎中了他的脸,一枚钉子插到他头皮上,中间的那枚钉子有点凶险,直插到他的太阳穴周围。这些钉子呈竖着的一排,所以在他头上留下三个出血点。

    说白了,这个林建明颇为怕死,钉子只是划破了他的皮,又因为伤口在头部所以血流不止,只是看着吓人怎么也不会是被钉子插到脑子里面。

    我一时慌了手脚,没想到情况会这样急转直下。

    被木条上的钉子刮到头和被钉子插入脑中区别巨大,我就算再糊涂也不会记错昨天的事情。我颤抖着手指给自己倒了一杯热水喝。

    冷静,一定要冷静。

    我怀抱着热水杯,一口一口的喝着,温暖的水流流过我的胃部,减缓了我狂跳的心脏。热水让我很快冷静下来。我想一定是有人在我走了以后,对林建明下毒手,置他于死地!

    假设我匆忙逃走以后,又来了一个人杀死了林建明,这一切绝非没有可能。

    首先,林建明受伤了,尽管他的伤势并不严重,但他坐在那里大哭大喊的,这很容易被人发现。林建明虽然起了恶念想要杀死我,最后一刻在他占绝对优势的时候,还是让我成功逃脱了,说明林建明本身的战斗能力就不高。如果对方是个成年男子想杀死他的难度并不算大。

    其次,他与我见面的小巷子便是新闻里报的汇站街,这条巷子里除了附近想要抄近路走的住户平时基本没有人经过,在这里杀人一时半会很难被人发现。

    我不知道林建明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被人杀了,是不是因为他身上的钱和他的一身名牌所致。新闻里并没有说是杀人劫财。

    但是汇站街平时都是没人来往的,杀害林建明的人是怎么找到汇站街的?

    难道说他一直都在跟踪林建明?他是刻意等我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