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活人禁地(鬼若)-第2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立时惊得双手摇,惭愧道:“这话儿是怎么说的,明明你是我的救命恩人,怎么让你一说,咱俩的位置反倒调过来了?”

丁二默默的出神半晌,然后非常郑重地回答我说,他所说的命,并不是指人的寿命。其实从很小的时候他就应该死掉了,是他的师父救了他,也是师父给了他第二次生命。在认识我们以前,他始终认为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应该仅限于亲人、夫妻,以及师徒之间。然而在和我们的短暂的接触之后,他有了一种非常奇妙的感觉,而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仿佛也与情感类似。

他喜欢我们的幽默,喜欢我们的豁达,喜欢我们几人之间的默契,也喜欢我们吵架拌嘴时的互不相让。当我们同时面临生死大关的时候,他看到的是相互扶持和舍命保护。他看到的是一种锲而不舍的激g神,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真诚和善良。

在我们几人之间,他所看到的,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种境界,他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词汇去形容这种境界,总之,他很喜欢这样的我们,他也在不知不觉间受到了我们的感染,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融入进来,成为我们其中的一员。

我听完他那略带羞涩的表述,感觉此人和大胡子果真有着异曲同工之处。同样的干练,同样的深沉,同样的真诚,也同样的憨傻可爱。唯一不同的地方,可能就是他们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相貌吧,一个是面目清秀,俊朗无暇,另一个则是横眉冷目,一脸的煞气。

然而在这一整天的jia谈之中,我对丁二的了解深入了很多,尤其是听完他刚才的那一番话,我更是觉得此人当真善良淳朴,是个不可多得的可jia之人。如今再看他的那张死人脸,也逐渐觉得没有那么难看丑陋了。

我先是对他笑了笑以示感谢,然后和颜悦è地解释道:“你不会表达的那个词语,应该叫做‘友谊’。其实在这世界上,基本上每个人都拥有一份或几份真挚的友谊,无论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当这种友谊升华到一定境界时……”

我还待继续往下阐述我的理论,让丁二了解到‘人间自有真情在’这番道理,却不成想话刚说到一半,就被王子截断了我的话头,只听他流里流气地大声说道:“老2,别听丫那套文邹邹的大道理。我告诉你,你那个不会说的词儿,应该叫‘瓷器’。‘瓷器’你懂不懂?就是哥们儿,朋友,两肋a刀的那种”说着他双手同时在自己的肋骨上斩了几下,想让自己的话显得更加生动一些。不过他称呼丁二为‘老2’,可见丁二在他心中的形象已经转变了不少。

我被他气得脸都白了,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之后,随即便没好气地骂道:“你丫赶紧给我死出去成天到晚没一句正经的。人家丁二老家是哪儿的?能他**听得懂‘瓷器’这俩字吗?再说你这都是什么理论?叫瓷器就得两肋a刀啊?当初你还管黄博叫瓷器呢,最后跟你家老宅子出的那档子事,要不是他,你能被你们家老头儿臭揍一顿吗?”

王子被我说的脸上一红,自知刚才说的是有些偏差。但他多日没和我斗嘴了,如此的大好时机他岂肯放过?只见他双眉一挑,就要跟我理论一番。这时又是大胡子出来充当和事老,他指了指丁二,然后微笑着说道:“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老2累了,让他早点休息吧。”

我呵呵一笑点了点头,转头一看,现丁二正面带笑意地看着我们,似乎我和王子的斗嘴让他感到颇为有趣,这才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一种状态。

随后我对丁二温言说道:“你有自己的名字,叫一杰,可我们还一直叫你丁二。从今往后,你希望我们叫你哪个名字?”

丁二沉了片刻,跟着便果断答道:“叫丁二,我喜欢这名字。那个吃人的衣杰,已经不存在了。”

闻听此言,我们三个都对他投去赞许的目光。然后我抓紧时间说出了我所疑虑的第五个问题:“你师父曾经到手的那卷《镇魂谱》,顶端的标题是一个字?还是两个字?”

丁二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两个字,当时我还问过师父,为什么《镇魂谱》这三个字的书名,原书上却只写了两个字的题目?我师父说这《镇魂谱》只有半卷,因此只有‘镇魂’二字,另外一半不知被谁撕了去了。”

听到了这句回答,我脑中顿时‘嗡’的一声,一个恐怖的真相已然渐渐的浮出了水面。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也随之一点一点的清晰了起来。

我不敢当着丁二说的太多,生怕他过度思考会影响休息的质量。从他的房间出来之后,我和大胡子赶忙了些饭喂着丁二吃了,然后我们三个又随便垫吧了几口。在这段时间里,我几乎一直没怎么说话,心里始终在默默回忆着丁二刚才的叙述。

饭罢,我告诉胡、王二人,今晚我想一个人静一静,丁二的话给了我很多启,我总感觉自己已经找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现在不敢轻易打断思路,待我全盘想通之后,明天再和他们碰头讨论。

大胡子和王子知道分析推敲这方面我比较在行,是以二人也没强加挽留,任由我自己回房去了。

临走之际,我见他们俩同时对我嗤嗤坏笑,留在厨房里面不肯出去。我知道这两块料准是又憋着什么坏主意呢,当下也没太过在意,穿过院子,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中。

不久之后,厨房里传来阵阵吆五喝六之声,原来这俩厮居然偷偷的喝大酒去了。F

第二百一十六章 冥想

在王子和大胡子的酣呼畅饮声中,我渐渐的进入了冥想的状态。随之,他们两个所发出的笑声也逐渐从我耳中淡去了。

我先是非常仔细地查了一遍地图,在一个相对偏僻的小角落中,我找到了荔波县的名字。在其右下方的位置,是一片绿色的区域,上写“茂兰喀斯特原始森林”。这应该就是丁二口中那篇诡异的密林,从面积上来看,的确是占地非常广阔,并且周边的地名也都显得古怪之极,每个词都带有浓郁的少数民族气息。

原始森林?这还是我头一次在中国的土地上听到这样的名词。孤陋寡闻的我始终都以为原始森林只有在较为落后的非洲地区才会出现,没想到在我国也有这种远古的遗迹。在嘲笑自己无知的同时,我也再次被这个泱泱大国的土地之广和资源之丰所深深震撼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地广人稀的原始区域,才使得许多神秘离奇的事物隐藏在其中。正如我们此前去过的那两处荒山绝岭一样,大凡这种人迹罕至的未知区域,里面所蕴含和遗留的事物,很多都是现代科学探寻不到或无法解释的。

然而对于如今的我来说,这却又是另外一种特殊的含义。因为在数次历险和探索之后,我们已经总结出了一套初现雏形的理论,此时再结合上丁二的叙述,这使得血妖这种生物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历史真相,都显得比最初之时要清晰了许多。这对于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无疑起到了极为重要承启作用,并且对我们未来的工作方向也有着很好的引导和启发。

在丁二的描述中,有几件非常特殊也非常值得让人注意的地方。

首先就是那所谓的骨魔,从表面上看,这的确是一件纯粹而又难以置信的灵异事件。一具没有被存放在棺椁之中的诡异干尸,为什么会出现在那个山洞里?明明不是墓冢,何以会停放的一具死尸?况且盛夏中的贵州茂兰,那得是什么样的温度和湿度?在这样的生态条件下,又怎么可能会有干尸的形成?更为令人不解的是,这具干尸居然还匪夷所思的神奇复活了,并且最终又变成了骷髅的形态。

这对于任何人来说,可能都是一件绝无可能发生的无稽之谈,如果放在几个月以前,甚至连我自己都不会相信。然而自从去过新疆以后,我便愈发认识到了血妖这种恐怖生物的多变性和未知性。

那满城的干尸都可以在鲜血的刺激下随时复活,而且我们还遇到了变脸血妖和魔婴血妖这些难以想象的变异品种。这足以证明,这种离奇的生物并非我们当初设想的那样简单,它们显然具有衍变、转化,乃至于种族分类的特性。

如果说有一部分血妖可以任意改变自己的相貌、身高、发型,乃至肤色,那可不可以更深一步的推断,它们也能够改变自己全身的形态,从而变化成一具完全由骨骼组成的人形骷髅呢?

再者,董和平曾经提到过一个重要的细节,那就是徐旭东在破墙而入的时候弄破了手掌。此后,他又在不经意间将鲜血滴进了干尸的口中。这样一来,便完全符合了血妖复活的条件。我基本可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