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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小郡王、沃尔夫娜骑着中国骑兵团的战马追上来,九色冲在最前头,警觉地围绕着这匹马,总觉得它好像要害主人,甚至有种嫉妒的目光。
“喂,北洋,乌骓不吉利呢,当年项羽就是骑着乌骓驹,自刎于乌江,坐骑也跳江而死。”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秦北洋拍拍胯下黑马,“我喜欢这样的英雄,这样的马。”
不过嘛,项羽的“乌骓驹”并非汗血马,只是代表马的颜色与品相,但与品种无关。
“哈哈,这是一匹母马,好马如好姑娘,愿你骑乘愉快。”
小郡王一语双关,给了他全套的鞍鞯、马镫、辔头等等马具。秦北洋给汗血马披挂得当,却发现在马鬃深处,被人用细绳子系着个小铃铛。
里面似有东西,他用唐刀剖开铃铛,才发觉一张小纸条——
哥哥,千里马配英雄,阿幽奉上。
原来是阿幽妹妹送给自己的礼物。
秦北洋皱起眉头,该不该收这份昂贵的大礼呢?他很想跳下马鞍,将汗血马送还草原。
但这匹马通人性,轻易不让人骑,可是一旦骑上,就舍不得让人下来。它主动用脖子蹭了蹭秦北洋,让他改变了主意。
第299章 精绝古城(一)
他们要回中国,但不走回头路,决定向南去喀什。
秦北洋骑着汗血马,翻越雪山与纳林河谷,攀登白雪皑皑的吐尔尕特山口。他在北极和西伯利亚都生活过,早已习惯冰天雪地。
他给汗血马起了个名字,既是阿幽相赠的礼物,便叫“幽神”——既和阿幽有关,又符合这匹乌骓驹的气质,一个“神”字,凸显这匹千里马的不凡。
三天后,他们艰难翻越海拔将近四千米的吐尔尕特山口。据说唐玄奘也曾路过此地,几乎为大雪吞没。古时丝绸之路上的人们,要克服大自然的障碍,不知要付出多少生命。
进入深切的河谷,他们露宿一宿。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点起篝火,看着清澈透明的星空。沃尔夫娜毕竟是个女子,在马背上劳顿虚弱,早早钻入帐篷睡去。
秦北洋有句话憋了好久,终于问道:“你怎认识那个刺客?”
“脱欢……”小郡王帖木儿口中呵出白气,“他是我的堂兄,可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
“他也是蒙古贵族?”
“三十年前,本应是我的伯父继承郡王之位。老郡王废长立幼,传位给了次子,就是我的父亲。我的长相随妈,更像江浙人,从小就被嘲笑,郡王府的家臣与奴才们,也说我不堪大任,做不了蒙古人的王。而脱欢牛高马大,大家都说他更有资格继承王位。我强迫自己学习骑马、射箭、打猎还有博克——就是摔跤,参加那达慕大会比武,打败了粗壮的纯种蒙古人。我想证明自己也是堂堂的孛儿只斤氏,成吉思汗的直系后裔,黄金家族的一员。”
“你已经证明了,帖木儿。”
小郡王对秦北洋说了一番交心的话,向着西北方的天狼星做出弯弓搭箭的姿态:“脱欢比我大五岁,在我十岁那年,他突然失踪了。北洋,袁世凯称帝那年,我们为了阿幽,在北京地方法院门口比试过摔跤。”
“你赢了,带走了阿幽,但却没有保护好她。”
“骆驼队刚回到鄂尔多斯,王府就发生了叛乱,脱欢突然出现,率领旧部把我们一家老小都俘虏了。驻扎榆林的北洋军,奉袁世凯之命前来平息叛乱。脱欢再次消失,阿幽也在动乱中不见踪影。”
秦北洋皱起眉头,看着劈啪作响的篝火说:“他们的目标不是郡王府,而是刚从北京运来的小婢女——阿幽。”
“嗯,也有几分道理。其实,我一点都不恨脱欢。如果他能代替我做郡王,让我游戏人间做个阔少爷,少掉争权夺利的烦恼,岂不快哉?”
“帖木儿,这并非你的肺腑之言。你是一个有雄心壮志之人,只不过用花天酒地风流倜傥来掩饰罢了。”
小郡王尴尬地咳嗽几声:“哎呀……居然被你窥出来了。北洋,你的眼睛真毒呢。”
次日天明,三骑一兽,冲下河谷,经过荒芜的戈壁与盐碱地,穿越盛产无花果的阿图什庄,来到塔里木盆地边缘的喀什噶尔绿洲。
已是深秋,阳光依然浓烈,路边有高大的白杨树与胡杨林,与伊塞克湖完全两个天地。白杨的叶子变得金黄,就像内地银杏。这片绿洲颇为富饶,到处阡陌连接,精耕细作,集市上全是戴着小花帽的白胡子老爷爷,梳着无数根小辫子的美丽姑娘们。
进入喀什城墙之前,秦北洋看到有片特殊的工地,只有穿着花裙子的女孩进进出出。
他跳下汗血马“幽神”,只见地下被整个挖开,露出夯土遗迹,女孩们用小铲子与毛刷清理土中的坛坛罐罐。分明是考古发掘现场,人们更倾向于雇佣女民工,因为她们心思比男人细致,更容易发现宝贝,也不会轻易破坏文物。
女孩们中间,有个男人抬起头,瘦高个头,鹤立鸡群,阳光洒在白皙的面孔上,犹如万人迷的沙漠王子。他穿一身西式工装服,上衣口袋插着钢笔,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
秦北洋喊出他的名字:“李隆盛。”
喀什噶尔,丝绸之路上的重镇,中亚的文明中心,可与撒马尔罕、布哈拉齐名。乾隆朝平定回疆,即以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总理南八城事宜”,堪称南疆首府。
剑桥大学物理系博士一惊,托了托金丝边眼镜,冲到秦北洋跟前热烈拥抱,又惊恐地后退两步:“你真是秦北洋?”
“如假包换。”
“那我在大白天见到鬼了?还是幻觉?对不起,科学家不该说这种话。但在北极的维京古墓,我亲眼看到你掉进了喷发的火山口。”
“但我没死,有……”他不想说是北欧神兽救了自己,“有人救了我。一言难尽,这一年多来,犹如伊利亚特加上奥德修斯!”
“荷马史诗——你一定要好好跟我说。”李隆盛搂着秦北洋的胳膊,又见到鄂尔多斯多罗小郡王,还有黑纱蒙住面孔的白俄美妇人沃尔夫娜,他向着考古工地大喊一声,“教授,你看谁来了。”
国立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家维,顶着满头乱发与灰土,吐了口唾沫擦拭眼镜片,这才看清了秦北洋的面孔。
“你是……”
“教授,我是秦北洋。”
想当年,王家维从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