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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说再换一个绝顶聪明的人,让他经历和我一样的事情,肯定没办法活到现在。
宾玛将碗筷收拾了,坐在床边,轻轻抚摸这我的脑袋,温柔声说道,“我能感受得到,你很痛苦,想要找一个人去相信,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够完全的信任我,就像我信任你一样。”
这句话,正撞在我心里柔软的地方。我鼻头一酸,忍不住热泪盈眶。
接下来,我像是倒豆子一样,把最近遇到的事情全部告诉了宾玛,比如看到了村志,以及和黛之间生死的关系。
如果换做以前,我打死也不会和人说这么掏心窝子的话,因为会害怕,害怕被对方之后后,会用什么样的眼神来看待我。
可是,当我真正放心的,把一件事情不留余地的告诉一个人,却发现感觉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坏。
宾玛除偶尔露出吃惊的表情以外,并没有做别的表情。当我说完之后,她也只是笑吟吟的看着我。
我惊愕问,“你就没有别的想法?”
“其实你想太多了哦。”宾玛笑着拍拍我的脸蛋,旋即说道,“阿爸用先天胎气帮我洗礼过身子,现在属于蛇人的血脉已经淡化,不会变成蛇人了。”
我瞠目结舌,“什……什么!!!”
“你看,如果你早点相信我的话,事情会不会就没那么麻烦。”
宾玛笑盈盈的说道,“所以啊,以后尝试着去相信别人,比如我,比如阿爸,我们都是值得你信任的人。有时候把自己困扰不堪的心事说出来,将矛盾瘫在桌面上,问题自然就迎刃而解了。”
这一刻,我像是抽空了所有的力气,颓然的躺在了床上。啊……这种相信别的感觉,真是好,没有任何心事的感觉,真是好。
只是我还有一件事不明白,陆离说过要让这个村子毁掉,让宾玛变成蛇人,可他为什么后放弃了呢?
这一次,我决定不再小心翼翼的观察,下判断,而是直截了当的去询问!
下午,陆离盯着俩黑眼圈出诊回来的时候,我直接冲上去道,“陆先生,我有件事情一直想不通,你原本要将宾玛变成蛇人,可她却告诉我,身体已经恢复了正常,你为什么放弃了!?”
陆离苦笑一声,“还能因为什么,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就这么简单,是不是想说我很幼稚。不过……我真的是下不去手。”
“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以后再说吧,我现在累了,要睡觉。”朝我摆摆手,转身离去。
我站在原地发愣,良久才反应过来。第一次,我哭着哭着笑了,原来坦白一切的真相,是那么简单……
原来,陆离将婴儿剪碎杀死,目的只是为了让宾玛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并非是为了毁灭村子而不择手段。
他似乎本就不是一个坏人,至于黛……
现在,我心理已经有了阴影,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我想等缓一段时间,冷静一下思绪后,好好找她谈谈,用宾玛的方法,一针见血的指出问题!
不知是因为自己胆小,但是对宾玛心存愧意。总之……
今天是大年初一,离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两个半年头了。可是间隔的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去找黛,她都以各种理由躲着。
因为黛是村寨的神女,我不敢在她不情愿的情况下赶往山谷,否则会被愤怒的村人拿去天葬喂秃鹰……
摩梭族人也要过年的,因为过年也就代表着要封山,给野兽蛰伏休养生息的时间,禁止出去打猎。
至于寨子里的人,则早就准备好了过冬的腊肉和粮食,至于多出来的存货,会在大年初一的这一天,会将食物摆在门口,然后离开家。
族人会三五成群的,在寨子里闲逛,随便拿走一部分各家的食物,也算是平日居住较远的人们,交流的一种方式。
因为封山的缘故,猎户没人受伤,陆离乐得清闲,原本早上宾玛要拽着他一起出门,陆离却蒙头大睡,说啥也不愿意起来,今儿要睡一整天。
话说回来,陆离也够不容易。这些猎户们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经常大半夜有人敲门,陆离趟风冒雪的也就去了。
长而久之,我也有点弄不清楚,陆离究竟是喜欢这个村寨,还是讨厌这个村寨。
其实,我也想在这寒冷的天气里睡个好觉,却被宾玛强行拽起来,去村寨的各个角落里闲逛,大概和二十一世纪女性喜欢逛街是一个道理。
只不过,宾玛一年就能逛一次,算是挺可怜的,我就勉为其难的陪着她这一次。
不得不说,今天出门还是听赚的。村寨中有和外来商户沟通的,甚至在门口摆放了只有北方才有的苹果,还有部分柑橘。
吃了两年多的烤肉,快要吃腻了,弄点水果换换口味,哎,这就很舒服。
正文 第三百零三章 发丘中朗
第三百零三章发丘中朗
过年的天,要前日大雪纷纷后,留下白而净的雪地,衬映天空蔚蓝和镶金边的白云。
南疆的年初一,没有雪,没有凛冽刺骨寒风,没有春联和爆竹,没有熙熙攘攘的人群。
偶尔露骨,淡淡的笑,轻描淡写的招呼,夜不闭户,是村寨的习惯。
在喜气洋洋的日子,像雪花般沉厚的气氛,压抑人心中躁动的血气与邪念,不留余地的将最好的一面,呈现给所有人。
前面小山坡上,一排竹舍的中央,瓦舍的建筑格外显眼。这是村寨唯一与外界沟通的商户住宅,宅前有七八个猎户在笑嘻嘻的哄抢食物,好有节日气氛。
“快走啊,说不定有好东西!”宾玛自然拽着我的手腕,小脸红扑扑的朝山坡奔跑。
山风从西北的坡地吹过,树叶飒飒,冷风咻的钻进衣领,我紧了紧领子,心里想,冬天,真的到了。
有一首诗说,冬天道了,春天还会远吗……
跑到人哄抢的宅子内,看到供桌上一竹篮诱人可喜的大山楂,我不自然的分泌唾液。北国的东西,在南国之难,应当是少见的吧。
猎户大都豁达,哪怕是妇女,也没有流露尖酸刻薄的模样。看似哄抢,每个人却只拿了几粒的样子,等排到我和宾玛,大概还有一小捧。
宾玛好奇的捡起一粒山楂仔细端详,兴奋的道,“呐,这是什么东西,你先尝给我看!”
“这是一种水果,叫做山楂,在北方很常见,大都串成冰糖葫芦,很招小孩子喜欢。”
说着,我随手折了一根竹篾,将仅剩的五只山楂穿在一起,笑道,“看吧,是不是很漂亮。”
宾玛没有回答,一个五六岁的小鬼拽拽我的裤脚,长长睫毛忽闪问我,“叫山楂的水果是什么味道的?和冰糖一样的甜吗?”
宾玛朝着我歉意一笑,取过穿成葫芦的山楂,递给可怜巴巴眼神看着我们的孩子,笑眯眯的说,“你亲自尝一尝啊,姐姐也没有试过。”
犹豫一下,小鬼摘了一颗放在嘴巴里,牙齿在鲜红瓤肉咬下去,酸得闭上眼睛直哆嗦,吐出粉嫩小舌头,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
咽了几次口水后,小鬼将山楂葫芦串递给宾玛,很有礼貌的说,“谢谢哥哥姐姐。”
说完,孩子蹦蹦跳跳的离开。我晃神良久,感叹说道,“这个女孩真有礼貌。”
“不是女孩子哦,是桑巴家的男孩子,虽然只有五岁,但已经是个小男子汉了呢。”
宾玛摘一颗糖葫芦塞进嘴里,酸的眯起了眼。“我们摩梭族,有不成文的规矩,不可以觊觎他的的猎物,除非他人赠与,这个道理,从小孩子开始就灌输,所以没有猎户之间矛盾的产生。”
我若是有所思的点点头,若放在普通地方,孩子看到喜欢的东西第一反应是苦恼索要,像刚才的小鬼头那般懂礼貌的,真是很少。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句话,大概不适用于南疆吧……
忽然宾玛又没头没脑的补充一句,“我今年十六岁,按照族里的规矩,可以接受男人的走婚,你知道为什么没人来我家吗?”
“大概是你个子矮胸又平。”
宾玛狠狠在我腰间掐了一把,我疼的直哆嗦。她别过脸去,耳根通红,用强做镇定实际微微颤抖的声音说,“好的猎物,一定有猎手觊觎。但是我们摩梭族有规矩,不可觊觎他人的猎物,你能明白吗?”
“明白什么?”
宾玛叹了口气,摇头苦笑道,“等你明白过来时,到手的肥羊就要被人捉走了。”
我挠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