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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知-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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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丈夫肯定不会拒绝。可是让人奇怪的是。
  这女子嘱咐完后,又特意强调了一件事。说是这大衣在结婚之前,谁也不许穿。尤其切忌不要让有白须之人碰到。但凡碰到,这婚就不结了。
  这丈夫虽然奇怪,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也没顾上细问,当即点头答应了下来。转身就把这事给忘了。
  第二天,婚礼如期举行。
  整个庄园张灯结彩,据说光买鞭炮的钱就用了十块儿大洋。
  婚礼流程无需赘述,等到送别了宾客。小两口入了洞房。这丈夫已经喝的头重脚轻了,一直想吐。
  女子自然只好照顾。
  可就在这个当间,就在女子扶着丈夫出门透气的时候。
  忽然脸色一变,连说不好。说这丈夫没有嘱咐家丁看管大衣。现在那大衣已经被人穿走了。
  女子说完就飞奔会洞房里,只听见几声鬼哭狼嚎,就没了声音。
  这丈夫此时一吓,酒自然也醒了。
  可是诡异的是,等到他追进了洞房里。却发现那女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地上一滩血水,发着恶臭。
  那女子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般,当晚发动了所有人来寻找,都没找到。
  而那大衣,果然也不见了。
  按说这事要是为了骗彩礼,玩仙人跳。到也可能,可那女子没有带走分文。
  一时间这事就成了怪谈。
  反倒是三日后,突然找上门来一个白胡子老道。
  老道说这女子是狐妖所化,这妖修炼很久才能化成人形,但只能维持一小段时间。想要永久的化人,唯一的办法就是与人类通婚。但这人不比妖,与妖结婚,必定长久被吸了精气,早晚家破人亡。之前他是路过此地,见到有妖气,算是替天行道帮了个忙。
  现在狐妖已经被他处理掉了,这才回来通报。
  这家人一听也是害怕了。就连那女子的丈夫也是慌了神。
  后怕之余,细想那女子倒真是蹊跷。从始至终,没见那女子见人露过一面。对自己的家事也只是轻描淡写。
  当即送上大洋跪下感谢。这事按说也应该到此为止了。
  然而事情并没算完,就在老道出现一月后。
  这家族里,开始莫名其妙的有人失踪。每次都是男丁。
  无论用了何种办法,都找不到人。
  这家人这才想到,自己与狐仙算是有约定的,没有看管好大衣,让狐仙千年道行尽失,肯定是会回来报复的。
  这人丁再多,也架不住这么消耗。一家人思前想后,为了不断香火,只好自此四处发展,再无联系。
  而这时间一晃就到了现在,这传说依旧还有。可是对于这个事主而言。遥远又陌生,他一直只是当做个故事来听。
  可直到近期,自己的儿子莫名其妙的失踪了。工作不要,财物没带。而且他调查了一来二去,自己儿子一无仇家,二无不良嗜好。这失踪就显得非常蹊跷。
  他用尽了办法,也没找见人。
  最后不得已,又想到这个传说。人在绝望之时,在渺茫的机会也不会放过。这才死马当活马医,找到了我们。
  希望能用所谓的玄学妖术之类的帮着寻一下。
  起初,我对事主所言并不看真。
  但要是直接拒绝,实在是有些残忍,等于把人最后的念想都整没了。
  况且这事主开的报酬又非常高,我很动心。
  于是只好,先跟初一商量了一下。
  初一的意思,狐妖这东西自古已有,之所以很多地方称之为狐仙。一是因为人们对这种常见的妖怪有一种敬畏感。二来就是因为这狐妖与很多妖怪不同,它是能以人的角度去思考事情的,所以很容易接受人类的制度和规则。说白了就是可以模仿人来生活。
  这模仿人,自然就会有人的七情六欲。
  正因如此,就会有狐妖报恩或是狐妖报复之说,这都是有可能的。所以这事还不能妄下定论,要真正调查了才行。
  初一说,狐狸这种东西,自古与魅惑两字相关。传说中是女人偷吃了仙果,被惩罚所化。所以非常通人性。而修炼办法也很会取巧,喜欢色诱男性取精气,修炼起来事半功倍。
  而还有另一说,这狐妖乃是山神为了泄欲施法将其变化而成。自身无法修炼,一旦脱离了山神,只能以吸食男性精气为生。
  这狐妖化作的美女,与人别无二致。
  但事实上也是有破绽的。
  首先,这狐狸天生体味浓重,化成人形之后,必定用香气遮盖。这古时香粉种类不多,所以狐妖所带的香气,行内人一鼻子便知。但现如今这香水泛滥,这一招就很难管用了。
  其次,狐妖虽然化成了人形,尾巴却无处可藏。只能夹在脚趾之中。倘若是搔痒脚底,这狐狸尾巴就会露出来。
  古时很多遇害的书生,事实上并非被吸光了精气。而是与这狐妖男欢女爱之时,情到深处不小心触碰了这个玄机。这才被杀了灭口了。
  还有一点,狐妖眼神魅惑,男人一眼看到就会动心。
  但这眼睛也是有说法的,狐妖的眼睛与人不同。是无法倒映月亮的。倘若是月明之夜,待其仰头赏月之际,看起瞳孔,是会发现没有月亮的倒影的。
  说着初一还提了一嘴,说这兔妖的眼睛正好与狐妖相反。
  兔妖修炼以拜月为主。瞳孔里是会看见两个月亮的。
  初一大概讲了很多有关狐妖的知识。
  算是临时抱佛脚给我补习一番。
  简单的收拾一下,二人就跟事主上了路。事情发生在北京,这次连城都不用出了。
  初一要事主带我们去了他儿子最后出现的地方。
  所幸,不是什么大型场合,而是这事主的家中。
  事主说儿子失踪头晚上,是在家里睡的。本来他工作繁忙通常不回家,那天碰巧是周末,这才回来改善伙食。
  当晚儿子睡得是客房,夜里也没听见任何异样。
  可是第二天一早,孩子母亲去叫孩子吃早饭的时候。
  推开门才发现这人已经不见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去的。而且很奇怪的是,这床上看起来是有人睡过的样子,被子已经打开了。
  可细看之下发现,这床中央竟然留着孩子的鞋印。鞋印只有两个,似乎人就是站在上面一动不动的。也不知道这夜里孩子究竟因为什么才这么做。
  当然,当时他们也没有觉得多奇怪。
  后来才逐渐的回忆起这些细节来的。
  我和初一到了这事主家中。
  发现这事主家并非大富大贵之人,房子已经很老旧了。
  想必之所以开出那么高的报酬来,实在是寻子心切。弄得我还有些不忍。
  简单的查看了一番,这床上已经看不到任何痕迹了。
  事主当初因为没在意,已经将床收拾过了。
  初一只好掀开被子,用鼻子闻了闻。
  我知道这是他在鉴别一下有没有所谓的狐妖的香气。这丢的人是个爷们,用香水的几率不高。
  初一闻了几下,表情就很奇怪。
  直起身说的第一句话就把我们都吓了一跳。
  他说,这孩子回来的那天,其实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13】狐仙(下)
  初一话刚说完。
  事主夫妇眼泪就下来了。
  这本来是抱着希望请我们来的,如今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崩溃也是难免的。
  这两个五十多岁的人在自己面前哭。
  看的我心里有些难受。
  可又找不到话安慰,只能悄悄跟初一商量。
  我的意思是,这结论没有坐死,千万不要轻易说出来。但凡是有个差池,这罪过可就大了。
  初一却很坚定,说他在行内这么多年。妖一见便知,更不用说判断一个死人了。
  初一要我自己去闻一下那床单。
  我好奇的一闻,到真是隐隐约约的闻到了一股香味儿。
  这所说的香,是那种我们烧的香。
  初一悄声告诉我,这香味,显然就是污秽身上才有的。这孤魂野鬼无人祭拜,自然到处去寻香而动。身上就容易留下这种味道。
  不过眼下倒也好办了。找活人难,但找个死人就相对容易的多。
  倘若是对方接受,我们还真能把这个活了了。
  我想了想。犹豫了一下就去跟事主商量。
  意思是现在结论有了,希望节哀顺变。这人我们是找不了,最好的结果就是判断一下尸体在何处。要是还想找别人来看,希望留心不要上当受骗。
  事主缓了好一会儿才能说话。见我语气诚恳,不像是胡诌。
  也只能接受现实。表示这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无论这孩子是生是死,都是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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