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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是一场缘分,
可惜了你的皮裤。
OK,
完事儿了,完事儿了,
蓉城的烂摊子,爱谁谁谁去,他周老板得赶紧回通城,保护通城的人民。
走出了警局,
和莺莺并排地走在昏黄的路灯下,
周泽感觉到自己心里的那点点抑郁也被清空了差不多了,
竟然觉得有些饿了,
“嘤嘤啊。”
“查一查附近有什么夜宵店还开着门。”
“好的,老板,emmm…………
老板,这附近有一家小郡肝串串,去吃么?”
“去吧,随便垫吧一下肚子。”
………………
“滋溜!”
一口白酒下肚,
脸对着窗外的风吹着,安律师觉得很是惬意。
其实,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留在脑海中印象最深的美食,应该就是小时候父亲和他朋友们手中的小酒杯。
站在餐桌旁,看着大人们抿一口酒,然后张开嘴,
“啊!”
这砸吧嘴的声音,宛若在品尝着世间最美的珍馐。
小时候,安律师记得自己父亲和那些亲朋也经常这样,只是那时候他也不得上桌喝酒。
安律师喝了吃了之后,起身,进入了卫生间,洗漱一番后,打开了房间门。
“又去?”
坐在床边,小男孩一只手抓着加菲猫的腿一边问道。
这一幕,当真有在家带孩子的女人看着自家丈夫又偷了家里的钱出门去赌博的即视感。
“之前在都江堰,那是为了消愁,现在,是为了坦然面对人生,不一样,不一样。”
“好吧。”
小男孩点点头。
“我就在楼上另开了一个房,有事儿你就喊我。”
小男孩无视了这句话,
真要有事儿,
你裤子都来不及穿能来干嘛?
其实,安律师还有一个原因没说,那就是都江堰毕竟只是个小县城,其质量,怎么能和人口上千万的蓉城相比?
“我得意地笑,我得意地笑…………”
安律师哼着歌,
往上走,
来到了一个房间门口,
敲了敲门,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人打开了门,她刚洗完澡,裹着浴巾,粉面含春,自带娇羞,分寸拿捏得,恰到好处。
只是安律师却一下子沉下脸,道:
“制服呢?”
“马上就穿。”
“那就好。”
走了进去,关上门。
此中自是一番天雷勾动地火,巫山云雨,干柴遇到烈火,大河向东流啊,嘿哟嘿哟嘿哟哟!
此中具体细节,不再多表。
不过,
在造人的同时,
隔壁,
居然也传来了同样性质的声响!
哟,
竞赛么?
这怎么可能输?
竞赛开始,
比赛,比赛,
这是一场关乎男人尊严的比赛!
等到一个小时后,
发现对面还没结束的安律师,
忽然一阵索然无味,
他的持久力还是很强的,
但今儿个,兴致真的不是很高。
一想到楼下住着小男孩,
就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得劲。
莫名其妙的感觉,
要知道当初安律师那方面可是最值得骄傲的,
也是他常常在心里打趣自家老板的地方。
实力强,运道好,命好,又怎么样?
嘿嘿。
“啵儿!”
安律师下了床,
对床上的女人道:
“继续叫。”
然后,
安律师穿上了几件衣服,拿起了烟,推开房间门,走到了外面。
刚点了一根烟,
安律师有些愕然地扭过头,
发现对面门口也站着一个男的,也在抽着烟,而他屋子里,也在传来叫声。
两个男人在此时相视一笑,
投送了互相理解的目光。
抽完三根烟结束,
两个人男人都走回了房间,结束了这一场持久的军备竞赛。
给了水费,
安律师穿好衣服,走下楼梯。
楼道里有些凉,却能够让人冷却,很是舒服。
等到安律师走回小男孩所在的楼层时,一个外卖小哥走了过来,手里提着外卖在找门牌号。
因为太过赶时间,所以不注意之下,差点撞到了安律师身上。
“哥,对不起。”对方马上道歉。
安律师摇摇头,“没事儿。”
走到房间门口,
安律师敲了一下门,
等小男孩开门时,
安律师又看见了一个外卖小哥出现在了自己的左手边。
唉,
大过年的,
都不容易啊。
别人不容易,他自个儿也不容易。
不过,
就在这又一位外卖小哥转身过来时,安律师目光当即一凝。
怎么又是你?
不可能,时间没那么快,就算你飞奔上下一个楼层再绕回来,也不可能这么快!
安律师马上上前,一把攥住了对方的脖子,对方手中的外卖袋落在了地上,打落了一地的汤汤水水。
“你这是要做什么!”
外卖小哥很生气地喊道。
安律师伸手拍了拍外卖小哥的脸,
怎么看都是原装货啊,
不带半点鬼和妖的气息。
那刚刚自己看见的又是谁?自己现在只可能腿有点软,但眼睛又没瞎。
皱了皱眉,
安律师松开了手,
从钱包里拿出了两百块,递给他,同时嘱咐道:
“大过年的,就休息休息陪陪家人,别这么拼了。”
外卖小哥瞥了一眼安律师,没要安律师的钱,直接下楼了,嘴里嘟囔着一句:神经病。
安律师把钱又塞回钱包,挠挠头,
呵,
当个好人就这么困难啊,
你再忙要把命忙掉了。
所以,真的要善待每一个在生活里你遇到的觉得是个煞笔的人,因为很可能,在对方眼里,你才是那个煞笔。
“怎么了?”
小男孩这时打开了门问道。
“这家宾馆有点问题,出来调查一下吧,对了,这只猫……貂。”
安律师伸手把小男孩脖子上的微博给摘下来,丢在了地上。
花狐貂拖着打着石膏的腿,可怜巴巴地看着安律师。
其实,
都是作的,
虽说以前花狐貂在书屋的位置也不高,
但除了隔三差五地被老板当柯基摸摸屁股以外,
其实和小猴子差不多。
但谁叫它当了反骨仔呢?
反骨仔不值得同情。
“别说你什么都没感觉到,如果你点头的话,我就觉得你真的没用了,今晚就吃花狐貂火锅。”
花狐貂打了一个激灵,
匍匐在地上用鼻子嗅了嗅,
一开始,
它也有些茫然,
因为它真的什么异常都没感觉到。
妖兽本就有着一种超越人的灵敏,
书屋里的小猴子也是这样,似乎是自带穿透迷雾的BUG技能。
这只花狐貂有着上古血脉,当然不可能太差。
绣着绣着,
花狐貂脸色忽然一变,
“叽叽叽叽!!!!!”
花狐貂一变叫着,
一变伸出肉爪,
指了指上面,
又指了指下面,
又指了指左边,
又指了指右边,
然后用自己完好的支撑脚,
旋转一圈,
指了一圈。
“你耍我呢,这是什么意思?”安律师骂道。
小男孩则是缓缓道:
“十面埋伏。”
第八百零六章 要脸的
安律师很想问你什么时候偷偷学习了貂语,
难不成在我去找小姐的时候,你在房间里偷偷努力补习?
这么真实的么?
不过人家好歹也是几百年的僵尸了,能理解一些兽类的语言也很正常,古人记载里也不缺乏能够和动物沟通的奇人。
再者,安律师对和这只傻貂交流这件事,也没什么兴趣。
万一交流多了,被这只傻貂的智商给同化了,那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同样是宠物,
看看人家猴砸,和老板关系又亲近,又跟老板亲若爷孙,但这傻貂么?
被发配到老板的手下手中当宠物,啧啧。
“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回房间,装作什么事都不知道。
二,赶着趟上去除魔卫道。”
说第二个选择时,小男孩眼里带着淡淡的不屑。
如果说,前两年刚成为鬼差时,周老板之所以对小猴子出手那是因为那时候周老板还本能地把自己代入到上辈子的“人”和“医生”的身份之中的话。
那么,
对于小男孩而言,
他自己本就是“天道”要打击的对象,完全可以归入“魔”的序列之中,让一个“魔”去除魔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