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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书屋-第10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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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受尽了白眼,受尽了歧视,我发奋读书,渴望抓住任何一个可以让自己翻身的机会。
  我想考取功名,我想离开这个家,我想走出来!
  我快成功了,真的,我已经触摸到了曙光了,二十年屈辱,二十年的身心折磨,即将结束。
  然而,
  在即将开考前,
  我父亲卷入了反诗案,
  全家家产被抄,全家人被流放!
  我,也在其列!
  我有一个关系很好的丫鬟,是我嫡母的丫鬟,她早就和我私定终身了,她在等我考出功名后去娶她,我早就和她约定了无数无数次,她也等我等了好多年,一直等到了大姑娘。
  但那一天,
  她被官府抓走,罚没进官妓。
  我则是和我的那些‘亲人’们一起,
  踏上了流放的路……”
  …………
  画面中,
  深宅大院内,
  有泪有笑,有烈火烹油的喧嚣,也有最后举家被抄的凄凉,有少年遭受白眼长大的不甘,有目睹心爱人离自己远去时的愤怒。
  命运和荒谬,狼狈为奸。
  简单的故事,却在这杯酒中,被无限地放大,仿佛在这一刻,你被动地经历了二十年的时光,试想一下,在你的脑海中,瞬间充填进了二十年,这时候,你到底是你,还是故事中的角色?
  或许,
  连你自己都已经分不清了吧。
  至少,周老板可能真的会糊涂一下,因为满打满算两辈子加起来,他还不到四十岁。
  一个四十岁的人忽然被塞入了二十年的记忆,也真的是很可怕了,相当于半辈子被填充了。
  只可惜,
  看似喝下这杯酒的是周老板,
  但实际上,
  是……
  在这大院子正中央的石桌上,
  赤膊着上身的赢勾坐在那里,手里端着酒。
  在他旁边,则是抄家的官差进进出出,是一声声哭喊,是一句句哭诉,在其脚边,还有一个二十岁出头的俏丽女人正抱着自己的腿,痛哭着她不想离开,她不想走,救我,救我,情郎,情郎,救救我……
  官差在后面拿着枷锁拷着她,在使劲地拽她,骂她,
  她则是死死地抓着赢勾的腿,哭诉,哀求,不舍离别。
  看着这四周发生的一切以及画面人影,
  赢勾没有动情,没有哀伤,没有感同身受,也不能说是没有一点点情绪变化,
  情绪是有的,
  那就是……嫌弃。


第八百八十四章 炸了!
  像是一个人,误入了一个摄影棚,从头到脚,都和四周的一切,显得是那么的不伦不类。
  而且这个误入的人,并非是被当作了穿帮镜头一笔带过,
  因为,
  他还是主角,坐在位。
  大家都在忘我的演绎着,
  所有人都在动情地表演着,
  灯光摄影,
  任何任何的细节都已经做到尽善尽美,
  除了,
  主角。
  一开始是嫌弃,
  随后,
  就是有些不耐了,
  因为,
  有点吵。
  而似乎是感应到了赢勾的不耐,
  周围的一切景和人,也随之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原本在哭喊着不愿离家被流放的妇人们不敢再哭喊了,乖乖地收拾起了准许携带的那一点点细软跟着官差往外走;
  之前还在撕心裂肺喊叫着的孩童,也默默地擦了擦眼泪,乖乖地跟在大人的身后慢慢地往外走去。
  刚刚还拿皮鞭不停地抽打凶神恶煞地官差们,这会儿也不敢再闹出动静了,收起了皮鞭,放低了声音,柔声细语地让缉拿的人快点走,
  哟,小心点儿,别嗑着。
  画风,
  因为一个人的一丁点不耐,
  滑入了另一个诡异的车道。
  就连那位一直拽着赢勾靴子喊着情郎我不和你分开我死都要和你在一起的大丫鬟,
  这会儿也自觉地松开了手,
  还用自己的衣袖,
  擦了擦赢勾的皮靴,
  其身后拉拽着她的官差这会儿将她搀扶起来,
  毕恭毕敬地大家一起往外走去。
  简直就是新时代文明抄家的典范,
  可以送流动小红旗的那种。
  赢勾转了转手中的酒杯,
  一饮而尽,
  只觉得寡淡,无趣,
  这哪里是酒哦。
  …………
  亭子内定格的画面,重新动了起来。
  周老板手中的酒水被其一饮而尽,
  而后放下,
  面不红气不喘,
  神色自若。
  而坐在其对面的男子则面色有些泛红,这是憋着的,他的故事刚讲到兴头上,酒水的味道才刚刚酝酿开,但眼前的这位,却直接牛嚼牡丹,瞬间喝光。
  遗憾,
  胸闷,
  还有那么一点点的,
  无措。
  “呵呵,看来,尊驾也是个身世坎坷的人啊。”
  周泽点点头,可不是么。
  当然了,他只负责喝酒,至于其余的事情,就不归他管了。
  就像是当初总有阿猫阿狗地想对自己进行夺舍一样,
  周老板都是一概不理,你要进来,可以,直接给你丢铁憨憨那里去,他都一个人在那里无聊到玩儿手办解闷了,
  正好给他送送乐子。
  湖面上钓鱼的蓑衣少年回过头,特意看了一眼周泽,显然,周泽的这种淡然的反应让他也很是吃惊。
  他和这位做了这么久的邻居了,早就互相清楚彼此的斤两,就是那位婆婆,每次赢了他之后,也会说庆幸他在这里一直被关着,否则再让他见一些风花雪月,再看一些岁月变迁,可能这酒,连她都不敢喝了。
  男子再度斟酒,
  而后举起酒杯,
  对着周泽,
  微笑道:
  “第一杯,敬的是世态炎凉,人生起起伏伏,本是常理,潮涨潮落,才是自然。
  因此,这第二杯,敬的是金戈铁马,继往开来!”
  周泽端起酒杯,
  “来,我们…………”
  没等男子说完话,
  周老板直接开喝。
  男子愣了一下,
  当即共饮!
  亭中的画面,
  再度定格住了,
  两个人继续保持着喝酒的动作,一动不动。
  湖边的莺莺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会儿倒是没什么担心的,或许,在莺莺的眼里,老板哪怕每天都躺在沙发上看报纸晒太阳,那也是类似诸葛亮那般智珠在握的表现。
  情人眼里出西施,不就是这个道理么?
  蓑衣少年手掌一挥,
  莺莺目光当即一凝,周身煞气凝聚。
  少年有些害羞地笑了笑,示意自己没有恶意。
  他低下头,
  看见自己面前的湖面上,
  荡漾出来的一幅画面,
  金戈铁马,挥斥方遒。
  再抬头,
  看向亭子,
  他抿了抿嘴唇,
  又叹了口气,
  伸手重新抓起了鱼竿,
  抬头,
  望天。
  ……………
  “二十年苦读,既然救不得自己,那总得重新寻个法子,找个路子,人既然还有一口气在,就得不停地挣扎下去。
  毕竟,
  这命,
  不管再怎么卑贱,
  也终究是世间走一遭见一场的幸运。
  五年颠沛,五年逃亡,十年积聚,总得吼出个两嗓子,向世间证明,自己曾来过。”
  ………………
  画面中,
  金戈铁马,
  旷野之上,
  双方兵卒在嘶吼拼杀,
  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
  最终,
  一支军队终于露出了颓势,
  被后者掩杀而来,直接溃败。
  前面的那座县城也因为接收败军而被追兵顺势夺门,一座县城,陷落。
  投降的俘虏被集中在了一起,县城里的搜刮则还在继续,新的主宰者到来,往往意味着新一轮的洗牌,一些不和谐的一幕,虽然无法现诸于文字,却也都是大家都默然的选择。
  一匹骏马,
  在护卫的簇拥下缓缓走入了城门,
  城门口负责守卫的那些身上还带着鲜血的兵卒开始大声欢呼,他们崇拜,我们景仰,是这个人,带着他们从山贼起家,一路打到了现在。
  现如今,
  攻城略地,
  谁又能确定,他们就不能搏出个公侯万代?
  可能,不是每个男人都有勇气上战场,事实上,哪怕是训练有素的部队,第一次上战场时,也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但,
  可能真的没有多少男人不曾幻想过自己统率军队所向披靡的画面。
  尤其是漫步在胜利后的战场上,倾听着自己麾下士卒的欢呼,
  这种感觉,这种意境,这种画面,
  足以让自己血脉喷张。
  县城里原本的县衙被清理了出来,
  护卫们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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