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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她的直觉没错,大姐来问她感觉怎么样?她问:“那他呢?他对我是什么看法?”
“哎哟!我的傻姑娘,像你这样的人才样貌,他还有什么可挑的,高兴都还来不及呢!”
“是吗?”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她从不觉得自己长的有多好看,在老家,长的好看并不会比一头猪多长了几斤肉来的更让家人高兴!
婚事定了下来,她也没再回去老家,吴为才也开始会经常的来找她,会带她去买衣服,走进那一家家在邻居家电视上才能看见的大卖场,她觉得就像做梦一样,给她挑衣服时,只看她穿的好不好看,没有去看价格,她偷偷的看了一下上面的价格标签,上面四位数的数字吓得她不敢进去试,死命把他拖了出来,告诉他她还有衣服,不用买,了解她心里想法的吴为才笑了笑道:“虽然我不是很有钱,不能让你穿那些既好看又暖和的皮草,但这样的衣服,一两件我还是买的起的!”
那天晚上,她抱着吴为才买给她的好几件衣服,笑靥如花,老天对她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临近婚期,吴为才带她去挑首饰,走进金店时,那亮闪闪的光差点闪花她的眼,漂亮的导购小姐,拿出一排白金首饰,说是近年流行的,吴为才问她喜不喜欢,她不懂,摇了摇头,“我不知道!”
吴为才想了想说:“还是买黄金的吧,比较能保值,而且你皮肤白,戴黄金好看!”这大概就是她最大的优点了,即使天天下田干活,也没晒的多黑!
于是,他给她挑了一整套的黄金首饰,戴在身上,好像人都变沉了!吴为才掏出钱包付钱,一张一张折叠的很是整齐,哪怕是小面额也抚的平平的,他真的是个很细心的人!
结婚时,在一家餐厅里请了好几桌,来的都是他这些年交到的朋友,阿爸阿妈也来了,拿了吴为才包给他们的四万块,笑的一口一个女婿的叫,也是,多赚了三万块,怎么会不笑?
宴席结束后,她听见他朋友悄声的对他说道:“你娶了这么个漂亮的老婆,小心守不住!哎……你别瞪我,我是为你好,才说的,我不说了还不行吗?”
什么守不住?她书读的少,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她知道,既然已经嫁给了吴为才,就要跟着他,哪怕吃苦受累!
回了家,吴为才拿出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轻轻的放在她的手上,她不解,“你不是送了我好多首饰了吗?”还引来了她家人的好一阵眼馋呢!
“打开看看!”吴为才轻声催促道。
打开盒子,一块镶嵌着碎钻的女式手表在黑色绒布的映衬下显的更加闪亮。
“好看吗?”吴为才拿出手表,翻过后盖对她说道:“这是我托人在海外给你买的,看,上面是你的名字,下面有我们的结婚日期,我听人家说女人都爱过什么结婚纪念日的,我记性不好,以后我要是忘了,你就拿上面的日期提醒我!”
拉过她的手,轻轻的给她戴上去,对着她的手腕刚刚好,看着表,眼泪再也忍不住的滴下来,把吴为才吓了一跳,“怎么啦?是不是我说错话啦?要不,我保证尽量不要忘记!”他以为她是因为这件事而哭!
她破涕而笑,“不是,我太喜欢了,所以忍不住!”换来了他的一句傻女孩!
傻人有傻福,她嫁给了一个男人,不是很高大,不是很年轻,但对她好,这就够了!
罗鹃艰难的转过头,看着被陈大勇抢去的所有吴为才送给她的首饰,随便的放在床头柜上,包括那块她视若生命的手表!
手脚慢慢冰冷,眼前闪过一幕幕婚后和吴为才相处时的情景,他会买她爱吃的苹果,洗干净,一块一块的切好,给她看电视的时候好吃,他会每天叮嘱她要喝牛奶,说这样对皮肤比较好,吃饭时,会先把好吃的夹给她,他则随便的扒几大口饭,就着一些青春菜吃,还说他不爱吃肉,会每天趁她还在睡觉,早早的起床,给她做早饭,会把前天晚上换下来的衣服洗干净,会……
头脑渐渐混沌,最后停留在罗鹃脑海里的只剩下一句话,“对不起了,我的丈夫,原谅我还来不及为你生个孩子!”
罗鹃死了,死于二十四岁,在陈大勇的家,瞪大眼睛,死不瞑目!
☆、第四十七章:丧心病狂
罗鹃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双眼睁的大大,一副死不瞑目的样子,额头上的血很快就顺着她的脸流到了地上。
一旁缓过来的陈大勇看到罗鹃这样被吓了一大跳,吞了口唾液,赶紧走过去,蹲下身,哆哆嗦嗦的伸出手,探了探罗鹃的气息!
没有!
陈大勇不死心,狠狠的拍了自己一巴掌,又伸出手去探,还是没有!
死……死啦!?怎……怎么会死了!
他只是想弄点钱花花,没想要人死啊!这抢钱和致人死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最多被关个几年,这杀死人可是要被枪毙的!
跟人说是罗鹃是自己撞墙死的,谁会信,她可是死在他家,怎么办?这下要怎么办?
他还不想死,他还没活够,他真的不想死!
可……
看着罗鹃的尸体,气上心来,狠狠的揣了她一脚,骂道:“臭娘们,要死也不会出去再死,死我家,小心我让你死无全尸!”
死无全尸……
一个可怕的念头在陈大勇的头脑闪过,而且越来越清晰!
沉沉的看着罗鹃死不瞑目的眼,陈大勇低声说道:“你别怪我,我还不想被警察抓去枪毙,所以……”
把罗鹃的尸体用床单包好,又把她抱到厕所后,到厨房拿出他平常做生意的收纳篮,在里面拿出了一把砍骨刀,刀面上那渗冷的光映着陈大勇阴狠的神情,双眼通红,已近疯狂!
刚才那个可怕的念头又浮现在脑里,他要把罗鹃分尸!
对!陈大勇要用他手里平常用来砍猪骨头的砍刀来把罗鹃的尸体给分割开来,然后用袋子装好扔掉!这就是他刚才的想法!
没有人知道罗鹃是死在他家的,他也一定不能让人知道,他早就打听好今天吴为才加班,罗鹃大字不识一个,一定不会给吴为才留纸条告知她的去处,而罗鹃来他家的时候,他也看了周围,个个都房门紧闭,应该没人看见,他那婆娘和女儿也不在,只要把罗鹃的尸体给处理好,那就一定没人会知道罗鹃的事!
还有,他已经在a城住了将近四十年,对这里的气候环境很是了解,知道前几天因为有下过一场特大暴雨,下水道刚被清理过,短时间内应该不会再去开盖,只要他把罗鹃的尸体往下水道一扔,等过一段时间,尸体腐化了,那就应该没人查得出来了,罗鹃是外地人,人们只会当她跑了,绝对不会怀疑到他身上来!
丧心病狂的陈大勇此刻只想着该如何掩盖他犯下的罪恶,他拿着砍骨刀来到厕所,罗鹃还是保持着死不瞑目的样子!
被那双眼睛死死的瞪着,拿着刀的手抖了抖,陈大勇用被单遮住罗鹃的脸,看不见罗鹃的眼睛,陈大勇的手不再那么的抖。
紧了紧手里的刀,陈大勇不再迟疑,手起刀落,血一下子喷溅了出来,陈大勇被弄的满头满脸,眼前呈现一片红色,用手抹了抹脸,伸出舌头舔了舔溅到嘴边的血迹,血腥味充斥整个口腔!
脖颈处还没断的彻底,有了第一次,接下来,陈大勇不再像刚才那样,而是一下,两下,三下,砍骨刀一下下的直往罗鹃的脖颈处砍。
终于……
首尾分裂!
砍断了头,接下来就是四肢,像平日里杀猪一样,把罗鹃的尸身分割成好几块,分割完,陈大勇站在碎尸旁,看着地上的残肢断骸和流了满地的血,陈大勇诡异的笑了笑,原来人体内的血流完就是这么多!
找来一个蛇皮袋,把肢体一块块的装进去,手抓到那被被单包裹住的头颅,顿了顿,想到这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如果下水道近期内又要清理,那就有可能会发现罗鹃的尸骨,到时候或许就有可能查到他的头上,他不能冒着个险,他要把能发现罗鹃身份的东西另外处理,最好永远无人知道!
那天晚上,陈大勇先把厕所里的血迹冲洗干净,又将家里被弄乱的地方整理好,把他从罗鹃身上抢来的东西藏好,趁着无人把袋子提到他做生意的菜市场后面的暗巷里,用扁平凿撬开井盖,“咚”的一声,并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也没有引来任何人!
暗黑的夜,没有半丝月光,仿佛连它都不忍目睹这残绝人寰的一幕,被贪婪**所驱使的陈大勇在这片夜空下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