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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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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知道他们是在撒谎呢?因为他们捏造得非常笨拙,根本违背了事实。试想一想吧!照他们所说,凶手杀人后,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从死者手指上摘去这个戒指,而这个戒指上面还套着另一只戒指,然后再把这另一只戒指套回原处——这是他肯定做不到的,还把这张奇怪的卡片放在受害者身旁。我说这显然是办不到的。你也可能会争辩说,那指环也许是在他被害以前被摘下去的。可是,华生,我非常尊重你的判断能力,因此我想你是不会这么说的。蜡烛只点了很短时间,这个事实说明,死者和凶手会面的时间不会很长。我们听说道格拉斯胆量很大,他是那种稍经吓唬就自动交出结婚戒指的人吗?我们能想象他竟然会交出结婚戒指吗?不,不会的,华生,灯点着后,凶手独自一人和死者呆了一段时间。对于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
“不过致死的原因,很明显是枪杀。所以,开枪的时间比他们所说的要早许多。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这是决不会错的。因此,我们面临的是一种蓄意合谋,是由两个听到枪声的人,也就是巴克这个男人和道格拉斯夫人这个女人干的。首先,只我能证明窗台上的血迹是巴克故意印上去的,目的是给警方造成假线索时,你也就会承认,这一案件的发展变得对他不利了。
“现在,我们必须向自己提出一个问题:凶杀究竟是在什么时间发生的呢?直到十点半钟,仆人们还在这屋里来来往往,所以谋杀肯定不是在这之前发生的。十点四十五分,仆人们都回到了下处,只有艾姆斯还留在餐具室。你在下午离开我们以后,我曾作过一些试验,发现只要房门都关上,麦克唐纳在书房不管发出多大声音,我在餐具室里也休想听到。
“然而,女管家的卧室就不同了。这间卧室离走廊不远,当声音非常响时,我在这间卧室是可以模模糊糊地听到的。在从极近距离射击时——本案无疑是如此——火枪的枪声在某种程度上消声了,枪声不会很响,但在寂静的夜晚艾伦太太卧室是能听到的。艾伦太太告诉我们她有些耳聋,尽管如此,她还是在证词中提到过,在警报发出前半小时,她听到砰的一声象关门的声音。警报发出前半小时当然是十点四十五分。我确信她听到的就是枪声,那才是真正的行凶时间。
“假如确实如此,我们现在必须查明一个问题:假定巴克先生和道格拉斯夫人不是凶手,那么,十点四十五分他们听到枪声下楼,到十一点一刻他们拉铃叫来仆人为止,这段时间里他们俩都干了些什么。他们在干些什么呢?为什么他们不马上报警呢?这就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这个问题一经查明,就向解决问题前进了几步。”
“我也相信,";我说道,“他们两个是串通一起的。道格拉斯夫人在丈夫死后不到几小时,竟然听见笑话就坐在那里哈哈大笑,那她一定是个毫无心肝的东西了。”
“不错。甚至当她自己讲述案情时,也不象个被害人的妻子。华生,我不是一个崇拜女性的人,这一点你是知道的。可是我的生活经验告诉我,那种听了别人的话就不去看她丈夫尸体的妻子,很少是把丈夫放在心上的。华生,要是我娶妻的话,我一定愿意给我妻子灌输一种感情,当我的尸体躺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时,她决不会随管家妇走开。他们这种安排非常拙劣,即使是最没有经验的侦探,也会因为没有出现通常会有的妇女尖声悲号的场面而感到吃惊的。即使没有其它原因,单凭这件小事也会使我认为这是预谋。”
“那么,你一定认为巴克和道格拉斯夫人就是杀人犯了?”
“你的这些问题真够直截了当的,";福尔摩斯向我挥舞着烟斗说,“就象对我射来的子弹一样。如果你认为道格拉斯夫人和巴克知道谋杀案的真情,并且合谋策划,隐瞒真相,那我打心眼里同意你,肯定他们是这样干的。不过你那击中要害的前提还不那么清楚。我们先来把妨碍我们前进的疑难问题研究一下吧。
“我们如果设想他们两个人因暧昧关系而沆瀣一气,而且他们决心除掉碍手碍脚的那个人。这只是一种大胆的设想,因为我们经过对仆人们和其他人的周密调查,从哪一方面也不能证明这一点。恰恰相反,有许多证据说明道格拉斯夫妇恩爱无比。”
“我敢说这都不是真的,";我想起花园中那张美丽含笑的面孔,说道。
“好,至少他们使人产生这种印象。然而,我们假定他们是一对诡计多端的人,在这一点上欺骗了所有的人,而且共同图谋杀害道格拉斯。碰巧道格拉斯正面临着某种危险……”
“我们只是听到他们的一面之词啊。”
福尔摩斯沉思着,说道:“我知道,华生,你概括地说明了你的意见,你的意见是,从一开始他们说的每件事都是假的。按照你的看法,根本就没有什么暗藏的危险,没有什么秘密团体,也没有什么";恐怖谷";,没有什么叫做麦金蒂之类的大头目诸如此类的事情。好啊,这也算是一种不错的总归纳。让我们看看它会使我们得到什么结果。他们捏造这种论点来说明犯罪原因。然后,他们配合这种说法,把这辆自行车丢在花园里,作为凶手是个外来人的物证。窗台上的血迹也是出于同一目的。尸体上的卡片也是如此,卡片可能就是在屋里写好的。所有这一切都符合你的假设,华生。可是现在,我们跟着就要碰到这样一些难于处理、颇为棘手、处处对不上碴儿的问题了。为什么他们从所有武其中单单选了一支截短了的火枪,而且又是美国火枪呢?他们怎么能肯定火枪的射击声不会把别人惊动,向他们奔来呢?象艾伦太太那样把枪声只当关门声而不出来查看,这不过是偶然现象罢了。华生,为什么你所谓的一对罪犯会这样蠢呢?”
“我承认我对这些也无法解释。”
“那么,还有,如果一个女人和她的情夫合谋杀死她的丈夫,他们会在他死后象炫耀胜利似地把结婚戒指摘走,从而让自己的罪行尽人皆知吗?华生,难道你认为这也是非常可能的吗?”
“不,这是不可能的。”
“再说,假如丢下一辆藏在外边的自行车是你想出来的主意,难道这样做真有什么价值吗?即使最蠢的侦探也必然会说,这显然是故布疑阵,因为一个亡命徒为了逃跑,首要的东西就是自行车呀。”
“我想不出怎样才能解释了。”
“然而,就人类的智力而言,对于一系列相互关联的事件想不出解释来,这是不可能的事。我来指一条可能的思路吧,就当做是一次智力练习,且不管它对还是不对。我承认,这仅仅是一种想象,不过,想象不始终是真实之母吗?
“我们可以假定,道格拉斯这个人生活中确实有过犯罪的隐私,而且实在是可耻的隐私。这就使他遭到某人暗杀,我们设想凶手是个从外面来的仇人。出于某种我到目前还无法解释的原因,这个仇人取走了死者的结婚戒指。这种宿怨可以认为是他第一次结婚时造成的,而正因如此,才取走他的结婚戒指。
“在这个仇人逃跑以前,巴克和死者的妻子来到屋中。凶手使他们认识到,如果企图逮捕他,那么,一件耸人听闻的丑事就会被公诸于世。于是他们就改变了主意,情愿把他放走了。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完全可能无声无息地放下吊桥,然后再拉上去。凶手逃跑时,出于某种原因,认为步行比起自行车要安全得多。所以他把自行车丢到他安全逃走以后才可能被发现的地方。到此为止,我们只能认为这些推测是可能的,对不对?”
“对,毫无疑问,这是可能的,";我稍有保留地说。
“华生,我们一定要想到我们遇到的事无疑是极为特殊的。现在我们继续把我们想象的案情谈下去。这一对不一定是罪犯的人,在凶手逃离后,意识到自己处于一种嫌疑地位,他们既难说明自己没有动手行凶,又难证明不是纵容他人行凶。于是他们急急忙忙、笨手笨脚地应付这种情况。巴克用他沾了血迹的拖鞋在窗台上做了脚印,伪作凶手逃走的痕迹。他们显然是两个肯定听到枪声的人,所以在他们安排好了以后,才拉铃报警。不过这已经是案发后整整半个小时了。”
“你打算怎样证明所有这一切呢?”
“好,如果是一个外来人,那么他就有可能被追捕归案,这种证明当然是最有效不过了。但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嗯,科学的手段是无穷无尽的。我想,要是我能单独在书房呆一晚上,那对我会有很大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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